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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安晓墨是最了解他的人,他喜欢吃什么东西,喜欢穿什么牌子的衣服,甚至于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她都知道得一清二楚,难怪叔叔阿姨经常问她。
      安晓墨也是最不了解他的人,他什么时候换的口味,什么时候换的牌子,什么时候换的女朋友,她一点都不清楚,因为没有任何人问她。
      我就是安晓墨,是一个很简单的女孩。老爸安子寒,老妈韩惜然,我还有个双胞胎哥哥——安在宸,还有外公外婆姑奶姑婆舅舅……总之我们家人口不少,亲戚很多。跟我们家走得最近的朋友是霍家,霍朗叔叔,冷阿姨,还有他们的儿子霍敦——就是我口中的那个他。
      在我的记忆中,只要有我就有霍敦,霍敦就像是自己的另外一个哥哥,甚至于比自己的亲哥哥还要熟悉。记得读初中的时候,我家离学校比较远,霍家离学校比较近,不知道爸妈是怎么想的,我就经常住在霍家,所以我对霍家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类似于亲情却又不同于亲情,看似很熟悉却又很陌生,说不清道不明。
      在我的初一初二,他得到的第一个满分,获得的第一个奖项,撞进的第一个三分球,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我都知道,不是我刻意地去了解,而是我自然而然地会听到他的消息。那时候他就已经是很多老师眼中的聪明孩子,很多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是众所周知的霍家少爷。这样光彩夺目的一个人,我不想知道都不可能吧?
      在我的高一高二,他开始关注的女孩子,后来又开始交往的女孩子,我知道。他什么时候带着她走过校园,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亦或他收到的第一条围巾,我知道。很多事情我都不想知道,可是我仍然知道了,他不会告诉我他喜欢谁,他什么时候去约会。可是开心的笑容骗不了人,开怀的声音骗不了人,所有的东西都在宣告着他的幸福。
      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是在他的生日上。那天,我特地换上漂亮的红色裙子,拿着精心挑选的礼物,早早地去霍家找他,阿姨说他和朋友庆祝生日去了,可能要很晚才会回来。我说没关系,我会等他回来的。结果等了一天,到晚上了他还没有回来。
      回家经过天与地俱乐部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了,很想进去看看。这种地方我从来都没有来过,但是我听说他经常来这里,有一次我无意中提到这个地方,他非常严肃地告诉我,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你不可以一个人去。
      我让司机老杨把车停下,准备一个人进去走走,老杨自然是不可能同意的。我只好让他陪我进去,他虽然不愿意,但还是勉为其难地同意了。老杨是看着我长大的,对我来说他是一位很好的叔叔,他始终保护我,不让我受到伤害,所以有他的陪伴我一点都不担心。
      俱乐部里,正放着安静的轻音乐,人们三三两两地坐着聊天。我行走其中,感觉像是到了商场,商品琳琅满目,可是都不是我需要的。我故作镇定地走了一圈,没有看到他的影子,说不出是失落还是庆幸,正打算回去的时候,老杨找来一个服务人员,不知讲了些什么,那服务人员打量了我一下,就点了点头。
      等到了包厢门口,老杨轻轻推了下门,悄悄看了一眼,叮嘱道,我在门口等你,有什么事情就叫我。我答应了,一个人推门走了进去。
      包厢里有很多人,各种男人女人,但看起来好像都是学生。
      我自然很快就看到了他,像他那样的人,走到哪里都是耀眼的吧?更何况是我,对我来说,我对他太过熟悉,即使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他,也是一件简单而本能的事情。
      他穿着白色的衬衣,挽着袖子,好像还喝了有些酒,有点微醺的感觉……我本来想叫他,但有一个穿白色裙子的女孩,很亲热地挽起他的胳膊,凑近他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他朗声大笑了起来,那笑声响亮而健康。
      那种毫不掩饰的亲昵表情和动作,让我一下子就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同寻常的,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对哪个女孩子这么热情,大多数时候都只能称得上温柔,就像对自己一样。
      我直觉地想要出去,但已经来不及了。我听到有一个男孩子用一种探究或者谐谑的语调询问大家:“那是谁啊?”我的脚就像生了根,再也无法动弹,是的,在这种时候我不能逃避,也不可能逃避。
      我看到他转过身来,看着我的眼睛里,有一种莫名的惊讶,随即又在众人疑惑的视线中向我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回到刚才坐着的地方,对着大家笑道:“安晓墨,墨墨,跟我从小一块长大的。”
      “真不知道,你身边还有这样的美女啊。”
      “对啊,你小子藏得也太好了吧?”
      面对着这些人的调侃,他也不恼:“你们低调点,别吓着我妹妹。”
      我笑了笑:“大家好,我是安晓墨。”众人见状,也纷纷地介绍自己。
      直到最后,有一个男孩子居然伸出手来:“你好,我是崔轩。”
      他的声音可真好听。我微微抬起头,发现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孩子,那双深邃而执着的眼睛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赶紧向他伸出手,他握得并不重,但很正式,我刚想说点什么,他恰在此时松开了我的手:“对不起,我好像有点用力了。”
      我摇了摇头:“没关系。”
      霍敦习惯性地拉过我的手,小心地揉了揉,本来很平常的动作此刻却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小心地抽回自己的手:“我没事,挺好的。”说着伸出自己的双手为证。
      “嗯。”我听到他应了一声,像是突然想起来似的,转过身拉过那个女孩子:“这是向洁。”
      我们互相点头致意,表示见过了认识了。她笑得大方而幸福,我也晓得优雅而礼貌,可是我内心有点五味杂陈,为着“女朋友”三个字而波涛汹涌,这好像是他第一次向我正式地介绍女朋友。
      后来,大家送生日礼物,向洁送了一块银色的手表,大方美观。大家起哄让他们“接吻”,向洁小心翼翼地吻他的脸颊……我看着两个如此美好的年轻人互相相爱,我竟然有点羡慕……我拿起一杯白酒,一口气喝光了,才发现这是我第一次喝白酒,辣辣的,一点都不好喝。
      “不好意思,我先走了。”刚站起来,我感觉大脑有点飘飘忽忽地,但是却感觉很清醒,太好了,我清楚我不会醉在这里。
      “你喝酒了?”
      “你过生日,高兴就喝了一杯。”许是包厢里的空气有点闷,我差点站不稳,他正要过来扶我,却先被旁边那个叫的崔轩接住了,我有些尴尬:“我没事,你们慢慢玩。”
      “你有点醉了吗?一个人吗?”
      “没有。”我看了看他,声音格外镇静:“外面有人接我。”
      我推开包厢的门,正准备看看老杨坐在哪里,没想到老杨一下子就出现在我面前:“小姐。”他叫了一声,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扶着我向外走去。
      我感觉后面的世界正在远去,醉意似乎一下子袭上我的心头,我感觉眼睛有点酸涩,但却掉不出眼泪来。
      这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向洁,见到他正式的初恋。回家躺到床上的时候,我望着白白的天花板,想起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美好的画面不停地重放,眼泪开始不自觉地冒了出来,我就这样躺着看着,任眼泪无声地打湿了枕头。
      之后,我还是那个我,还是那个安晓墨。我很多次地看到他们走过校园,傍晚的林荫道,宽阔的青草地,清澈的小湖泊。我从没有问过他关于她的事,关于他们的事。
      从小的时候,我就发现一个特别有趣的现象,跟他交往的女生逃不开“三个月的魔咒”。读幼儿园的时候,小女生都要抢着和他玩,他随手一甩,说谁的皮球拍得最多他就和谁玩,最后他真的陪着赢了的小女生荡了三个月的秋千;读小学的时候,小女生之间的拔河比赛成了新的选拨标准,结果就是他帮那个小女生带三个月的早餐;读初中的时候,他不想抄笔记,帮他抄笔记并且写得又快又好的女生就可以得到他三个月的骑士守护;读高中的时候,我以为这次不一样,但我没想到他们的恋情竟然只维持到高考前一个月,还是没有逃脱三个月的魔咒。
      这次,他依然什么也没有说,看起来还是像以往一样,可是我看得出来,他已经不一样了。我经常问自己,我了解他吗?也许不。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身在局中的我们,总以为我们很了解对方,但这世间,最了解大抵也是最不了解。
      听说向洁去法国读书还兼职模特,他也上了巴黎的学校学习建筑学和商学,这很巧吗?一点都不。我读高三的时候,居然碰到了留级的崔轩,崔轩的家世很好,脑子也好,只要稍加努力,出国深造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知道为什么还要再读一年?而我也忙着准备考试出国的事情,只是从这一次开始,我没有跟随他的脚步。
      等我拿到英国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家里人和霍家人都有些大吃一惊。我暗自好笑,我们不一样,不是很正常来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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