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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鲜花满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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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来客栈”,客似云来。
今天晚上的云来客栈,似乎特别的热闹,昏暗的烛光下,但见客栈内外人来人往,三教九流,喧嚣纷杂。
西门惑与唐玉踱步刚入客栈,一个矮胖福态的中年掌柜已搓着双手迎上前,一脸抱歉地赔笑道:“二位客官来晚了一步。小店刚刚住满了。”
唐玉缓缓从荷包里取出一锭金元宝置于掌中,缓缓伸到掌柜面前,缓缓问道:“天字号客房一间,现在——有了么?”
有钱能使鬼推磨,金元宝掏出来,还说客房没有的掌柜,通常都是不会做生意的掌柜。
掌柜看着唐玉手中的金元宝,两眼虽然在放着亮光,喉咙底却还是咽下了一口唾沫继续一脸歉意道:“非是小的贪财不肯腾出房间,实在是……实在是没有了。”
唐玉不再理他,冷笑着向客栈内的众人一一望去,冷笑着问:“我这里有一锭金元宝,谁若愿意让出一间客房,这锭金元宝就是他的。”
客栈角落里立刻有个满脸虬髯的醉汉走出来,摇摇晃晃地走到唐玉面前,舔着一嘴口水,笑眯眯地问:“我住的就是天字号客房,倒是可以让出来,不过却要你——陪我一起睡觉!”
醉汉斜眼瞟着唐玉,心想这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少年,该不会是个女扮男装的小妞吧!一想到今天晚上可能会有的艳遇,他已迫不及待地伸手去解唐玉的衣襟。
唐玉用一只细白的右手轻轻掂住醉汉的手腕,温柔地问道:“你是不是要我陪你睡觉?”
醉汉双眼迷离,已红了头脸,嘻嘻笑道:“瞧你这一身细皮白肉的,大爷就好你这一口!”
“是么?”唐玉温柔的眼底轻轻露出一股尖针般的寒芒,他轻轻收拢右手,轻轻叹道,“可惜,真是可惜。”
醉汉不解:“可惜什么?”
“可惜——我却嫌你皮太厚肉太糙了。”
话音落下,唐玉已放开醉汉的手腕,拉着西门惑滑步向后退开了半尺。
只见醉汉被唐玉右手掂过的手腕上,蓦然起了一阵黑烟。众人惊呼声中,这黑烟转眼间就已浸染了醉汉整个上身。
来势汹汹,如同被谁泼翻了一斗墨汁。
满座骇然,每个人都看见,刚才唐玉只不过是轻轻掂了掂这个醉汉的手腕而已,但只一瞬间,醉汉连脸色都已是死黑一片了。
变化太快,快到醉汉竟然都没有发现自己身上已经起了一种变化。一种可怕的变化。
他还在笑,笑声却突然停顿。他抬起双手,不可置信地望着满手满身的黑烟。黑烟里仿佛还在冒着气泡,每一个气泡里,都有皮肤在燃烧。
一种灼热滚烫的痛感蓦地袭来。袭遍全身。
醉汉一声心胆俱裂的狂吼,奋力扑向唐玉,人在半途,声音却突然如被割喉般戛然而止,随后硕大一个身躯竟慢慢俯倒在了地板上,轰然扬起一阵浮尘。
顷刻间,他——已死了。
唐玉弯下腰,不动声色地将一锭金元宝放在醉汉的背脊上,微微笑道:“金元宝你拿着,客房我住了。多谢多谢。”
说完,拉起西门惑的手,已缓缓踱步向二楼的天字号客房而去。
留下客栈内一众三教九流相顾失色,惊愕悚然。
“他们是……”有人悄声在问。
“黑袍的不认识。白袍的这个,似乎是——”有人不敢说。
“是谁?”
“唐家堡的三公子,唐玉。”
听见了“唐玉”这两个字,已没有人敢再多说一句话。每个人都在心底低声叹了一口气,庆幸自己刚才没有造次。
没有人再向地上的醉汉多看一眼,所有人都觉得他死得并不冤枉。因为无论是谁,只要得罪了唐玉,他都已只有“死”这一条路可走了。
*
鲜花满楼。水仙清雅,腊梅高洁。
花满楼对鲜花总是有着一种强烈的热爱,正如他热爱所有的生命一样。
这也许是因为,他看不见,所以更加喜欢用听,用闻,用触,用说,来感受生命,感受生活,感受人世间的美好与欢乐。
此刻,他正坐在天字第三号客房中,噙着笑意喝着手中的一杯热茶。
虽是一间客栈的客房,却依然满室芬香,鲜花似锦。不管在哪里,花满楼都是一个自信安静,热爱生命,喜欢享受的人。
而享受之一,便是喝着一杯热茶,闻着满室花香,心中想着人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
“咚咚,咚咚。”有人在敲门。
花满楼放下茶杯,轻轻说道:“请进。”他的声音也如同他的人,温润清雅,知书达理。
一个老者推开屋门,站在门外,大声道:“在下漠北宋业胜,携犬子宋之臣拜会花公子!”
他嘴上虽然说着拜会,浑身上下却并没有一点拜会的意思。
花满楼只是淡淡笑道:“幸会幸会。”
宋业胜冷眼看向屋内的花满楼,似乎不相信花满楼真的是一个瞎子。
他伸手入怀,却并不急着伸出来,似在掏着什么东西,嘴上说道:“素闻花公子与西门庄主交好,可知道近日江湖中盛传的有关西门庄主之事么?”
“听说了一些。”
“所以花公子此行也是去万梅山庄?”
“不错。”
宋业胜的手已经从怀中掏出来了,却是一柄刀锋铮亮的匕首,他一步一步缓缓走近花满楼:“花公子,一直听说你双眼虽盲,却心如明镜。老朽不才,却想试一试。”
花满楼依旧恬淡地微笑着:“你想怎么试?”
宋业胜手起刀落,匕首已霍然斩向花满楼放在圆桌上的双手,大声道:“就这么试!”
花满楼没有动,脸上依然带着一种闲散平静的微笑,仿佛对于眼前的危险,浑然不觉。
宋业胜的脸已狞笑起来,他本来以为花满楼并不好对付,如今看来,却是他低估了自己。一个瞎子,就算他功夫再好,总还是一个瞎子。
就在宋业胜的匕首距离花满楼的双手已只有半寸之时,花满楼于微笑中蓦然伸出两根手指,竟迅捷无比地夹住了宋业胜手中的匕首。
这个双眼瞎得像蝙蝠一般的盲人,竟快若流星般分毫不差的只用两根纤细的手指,就夹住了宋业胜这柄削铁如泥已苦练了四十年的匕首。
宋业胜拔刀,却拔不动。匕首就仿佛是被夹在了两道铁箍中,坚若磐石,稳如泰山,纹丝不动。
额头冷汗已滴落,他想不通,这个瞎子是怎么能看见匕首的。
“陆小凤的灵犀指?”宋业胜惶恐道。
“只是学了他一点皮毛。”花满楼微笑。
宋业胜不再说话,他已无话可说。
一点皮毛,就已将他苦练四十年的近身搏斗术攻破,而对方居然还是一个双眼俱盲的瞎子。原来他不仅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花满楼。
宋业胜的儿子宋之臣本来站在门外准备接应父亲的,此刻看见父亲的匕首已被花满楼两根手指夹住,立刻冲入屋内,举起手中软鞭大声叫道:“爹!快放了匕首!”
他不懂父亲为什么还握着这柄匕首不肯松开。父亲的样子狼狈而且尴尬。
宋业胜比他更急:“我……我放不开!被这个瞎子吸住了!”
他早就想放开匕首了,无奈右手却仿佛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吸住了一般,竟牢牢粘在了刀柄上,脱手不得。
花满楼淡淡道:“阁下方才说,想试一试在下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瞎子,现在呢?”
宋业胜咬牙道:“之臣,别管我!用鞭!”
宋之臣犹豫了。软鞭很长,一鞭抽下,难免便会伤及父亲。
“不用管我!”宋业胜大吼,“你忘了你大伯父一家是怎么惨死的么?”
宋之臣瞳孔收缩,眼底闪过一丝痛色:“是!”话音刚落,软鞭已向花满楼头顶抽落。
匕首极短,软鞭极长。匕首近攻,软鞭远攻。这对父子二人的兵器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所以漠北之内,竟无人是他们的对手,江湖人称“漠北双煞”。
软鞭一出,满室生风。
花满楼一只手支在圆桌上,两根手指夹住宋业胜的匕首,连带吸住了他的内力,另一只手随意地化解开宋之臣挥舞而来的软鞭,姿势如行云流水,好整以暇。
这个瞎子的功夫,实在要比宋业胜父子二人高出了太多太多。宋业胜一阵沮丧,没想到四十年的功夫,在这个瞎子面前,竟变得像是儿戏一般可笑。
他向宋之臣冷冷使了一个眼色,宋之臣点了点头,软鞭突然挥舞得更加用力了,口中更是呼喝连连,将一室鲜花抽打得漫天飞舞。
也在这时,宋业胜将左手伸入自己的衣襟,以极其缓慢的速度从怀中抽出了另一柄匕首。身在江湖,防身利器总是要多留一手的,果真今晚便有了用处。
瞎子都是听声辩器的,花满楼之所以双目失明却依然能够心如明镜,正是因为他的听觉。
匕首的破空声,软鞭的抽打声,甚至是花瓣的飘落声,只要有声,他都能听见。
所以,宋业胜的眼底露出一股凶芒,若想制服他,唯一的办法就是不要发出任何的声音。
一个瞎子,如果听不到任何声音的话,那么他无疑,已只剩下了等死这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