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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谁在主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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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叶笙思索,树林后的女子终于婀娜走出来。
女子似乎是苗疆女子,穿着皆有银饰品。只是她可没有苗族女子的清灵,黑红色的服饰处处显露着邪魅,妖冶。
“哎呀小弟弟,你可真是糊涂了,到现在才明白,让奴家好生辛苦。”
这酥酥麻麻的糯语搁平时,饶是女人的叶笙也会软掉;只是,面前的女人可是随时有可能杀自己灭口的。再美丽的毒花,那也有毒。
叶笙咬着牙,声音有些颤抖:“蛇是你放的?快赶走!”
女子莞尔一笑,四周的红衣侍婢吹起悠扬的音乐,这些蛇就自己撤退了。一向本事大的姜沅这时抿唇不语。
“你想干什么!”叶笙几乎是吼着说这句话的。
女子玩弄着手上的花蛇:“娇奴平日在树林里无聊,捉两只人陪娇奴玩玩可好?”
捉两只人……!大姐我可不想当你手下的冤魂,谁知道你怎么玩!
“你是蜀军?”叶笙低着嗓子。
“蜀军?呵呵,娇奴就算再恨那章峙瞑,也不用再投奔蜀军了。娇奴孑然一身,无党无派。咦,那边的俏哥哥,方才娇奴的游戏你都胜了,怎么这会儿不说话?莫不是见了娇奴害羞?”
她说那些陷阱是游戏?叶笙倒吸了一口气,牙关咯咯响。
口胡她如果先走进那些“游戏”现在都可以在孟婆那打麻将了!
等等,她认识章峙瞑?
那些红衣侍婢由吹奏了一曲,好听是好听,只是凄凉悲怆,叶笙只觉得心头一紧,便昏昏欲睡了。
娇奴拍起掌,仿佛银铃般清脆:“俏哥哥你好生厉害,听了我的噬心曲还安然无恙。”
姜沅拍拍身上的灰尘,起身直视娇奴:“大战在即,你一届女流还是早些远离战事的好。届时血流成河,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完,一手抱起一个,叶笙、叮当被扛在肩上,像是要走。
娇奴笑了,笑的那么迷人,让人心动:“你我曾经也算吃一碗饭的。不过现在我不干了。可你真以为我身手不如从前了?你以为你想走就走了?”
“那时你我各为其主,如今见你也是可怜,才不杀你。劝你识相,别步汝儿后尘。”
娇奴又笑了,只是这次笑得心碎:“是么,我以为我和章峙瞑那点破事早被人忘了,没想到还有人记得。”她说完顿了顿,目光流转,“我也算助你。我报我的杀子之仇,你为你的主公。你走吧。”
姜沅闻言,自然动身。
可娇奴见状又道:“慢。你走可以,这两人留下。”娇奴一手指着叶笙,“我可不是什么大男人,没有什么不杀女子之说;另外的小孩也属章峙瞑部下,算我半个仇家。”
娇奴言辞说的有理有据、有腔有调,姜沅却径自向前走,不管不顾。
“他们算是你的敌人,你也要救?”
姜沅闻言突然笑得大声:“救?我这是自救。你相好见只有我一人归,作何想?”
娇奴不言了。此刻的姜沅便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姐姐。”娇奴近旁的侍婢凑近。
娇奴手一抬,示意侍婢不用再说:“你当我真那么容易放过他们?去准备准备罢。”
巫溪坡蜀军营地。
孟曜抱臂踱步。
蜀军元帅孟曜只身处于军帐,思索着什么。
此战的胜利本应唾手可得,不知为何他孟曜长胜元帅的心有些不安。
——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军师总是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胸有成竹地摇着羽扇、摆弄着茶水。孟曜要问,军师却道:“章峙瞑血统不纯,不得重用。马洪这元帅也是迟早要被拉下的。”
孟曜不是会轻易不安的人,军师也清楚,这个不过二十几岁的男人已有他五十的修为,不,孟曜比他还要厉害。他一个糟老头子,时日不多,孟曜可有的是日子拼搏。
此番战役,尽管蜀军处不利地形,然而楚军昏庸,毫无胜算。他在担心什么?
——上次孟曜稍感不安,已是十年前新皇登基的事了。
莫非这次,又有天降之星?
孟曜不信这些牛鬼蛇神之说,他只相信血、兵器、战争。
他可以冷血、麻木,但他唯独不能心软。
——他此生仅有的一次心软,就足以让他一败涂地了。
为保万一,孟曜还是找到了老军师。孟曜禀明来意,开门见山,直接请军师占卜。
军师见一向不信鬼神之说的孟曜都前来卜卦,心底既是高兴,又是担心。
“灾祸主东南。”军师拂了拂长袖,一脸镇静。
孟曜舒了口气,可又想:东南?他们下一步的计划有变?
想到这里,一百零八铁骑的身影在脑海一闪而过。孟曜又追问:“何解?”
军师了然一笑:“灾祸乃天意。近日我连占三卦,皆是‘天降鏖星’。”
军师显然不想把话一口气说完,孟曜挑了挑眉,配合地继续问:“鏖星?是敌是友?”
“战事本无敌友之说,看似最亲近的人,反而更有可能至你于死地;你若真是小心谨慎,或说,你真的未雨绸缪,未必是好事。冥冥中自有天意,本来一场祸事,你此刻躲过了,又怎知他下一刻不会横生变故?不过……你若想要寻出那鏖星倒也不难。”
孟曜用食指摩挲下颔:“那‘鏖星’有无特征?”
军师朗声一笑:“鏖星多骁勇,而这此副又属阴……呵呵,天下又有的忙了……”
楚军伙帐中一片宁静。
明日即是与蜀军大战的日子了。这边塞十几万口人的身家性命,都压在了这帮将士的身上。
元帅马洪是皇亲国戚,为人虽不慷慨,却也不迂腐,此时捋着山羊胡子,举起酒碗:“来,将士们,为我们明日一战的胜利做好预先的庆祝!”
杯碗稀稀拉拉地举起,将士们皆是若有所思。明日一战就是生死诀别。饶是平时嘻嘻哈哈的叶笙,也是低着头不说话。
楚军这浩浩荡荡的一票人,老的,身上早留着十几道伤疤了;新兵如叶笙,心中翻滚着层层热浪,似要把人吞噬。
战争,难□□血。不,它以是搭上性命而活存在的。
不!这不是叶笙的初衷!当初,辛辛苦苦她扮作叶万才来参军,就是不愿屈身这小小的漠北村庄。她不甘,她要活命,她要活得漂亮!凭什么她就该等着别人来安排她的命运?怎么活是她自己选择的!只是转念又想,这是男尊女卑的古代,哪有女子出头之日?
尽管现实很残酷,但叶笙紧紧握住了自己的拳头,告诫自己:你要活下去,就要拼命!于是叶笙端起酒碗,大喝一声:
“胜利——!”
马洪、章峙瞑等人间餐桌的末端响起澎湃的一声大喝,急忙撇头去看,之间那人眼中闪烁奕奕神采,似乎充满了力量。
身边的士兵见叶笙拼了,也纷纷效仿。一时,楚军阵地的顶棚快要被掀翻了。
我命由我,不由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