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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像我爱你一样。
——普希金《我曾经爱过你》
陈奕今年三十有二,离婚五年,与十二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虽说女人三十是馥郁的玫瑰,然而眼角的细纹可以用精致的妆容掩饰,而心底的满目苍痍却在每个寂寞的夜里叫嚣。于是,当热心的同事再一次神神秘秘地将她约去吃饭时,她亦盛装打扮安然赴约了。
毫无意外在座的总有一个据说是碰巧遇到就拼个桌叙个旧交个朋友的陌生男人。
这次的男人浓眉大眼身板挺括,既没有刻意地布菜搭讪献殷勤,也没有显得过于冷漠,谈笑风生间既活跃了饭桌上的气氛,也增加了两人间的交流——情场老手。
她细细打量着这个据说年过四十的男人,鬓角没有半根白发,脊背挺直,连眼角的笑纹都张扬着活力。
她在心底微微叹息,这样的男人。似心死,又似心安。
宁昌平,某银行主任,前妻吴娇云在一年前去世了,留下一双儿女;儿子宁晓宝十六岁正是青春期,颇难管教;女儿才十岁不到,聪明伶俐——那个热心的红娘同事打听得一清二楚,还嘻嘻哈哈在办公室里大肆宣扬,同事们都吃惊万分,埋怨她怎么结婚这么大的事也不说一声,又嚷嚷着要她请客,讨要喜糖。
这让陈奕尴尬万分,结婚的事是与宁昌平商量过的,两人都觉得既是二婚就没必要办得轰轰烈烈,只请了几桌本家亲戚宣布下就完事的。没想到这个多舌的同事会把事情闹得满城皆知,倒显得自己有些偷偷摸摸、名不正言不顺了。
正杵在人群中间憋得满脸通红,忽有一人自身后揽了她的腰,爽朗的声音在喧闹的办公室里恍如天籁,我也想热热闹闹办一场,总不能委屈了小奕——偏巧巧勤俭持家又喜清静,不爱那些铺张浪费的场面!又对那位红娘拱拱手,诚恳道,宁某在此向你致谢,若非你牵桥搭线,我也不会娶到这么贤惠的夫人。这媒人酒是定不会少的!又对众人允诺以后一定会补上喜酒,才得以恩恩爱爱地携美而去。
回到宁家,偌大的屋子里悄无声息。
陈奕也不自觉地放轻了脚步声,小心谨慎的进了厨房做晚饭。忙碌了一个多小时才做出了勉强入目的四菜一汤。打电话给宁昌平,嘈杂的背景,他拔高了嗓子说在外应酬不能回来,不等她说话就匆匆挂了电话。陈奕无奈,只得放了电话去唤两个孩子吃饭。
宁晓宝的房间照例是紧锁的,敲了半天没有反应,反而招了隔壁房间的女孩轻轻开了门。宁吴慢慢说道,同学约宁晓宝出去玩了,晚上不回来吃饭。顿了会儿又说,你不要跟爸爸说。
陈奕莫名有点心酸。在宁家呆了这么些天,也察觉到宁昌平对这一儿一女的差别待遇。在宁家,如果说宁昌平是决断一切的头脑。那宁晓宝就是支配这头脑的脖子,是名副其实的宝贝。而宁吴,这个不满十岁的小女儿则是低到尘埃里的“死丫头”,即使她成绩优异,温顺乖觉,也难得宁昌平的半点亲昵与欢颜。一开始陈奕不解也不满宁昌平这样的不公平,以为他是重男轻女封建思想,后来责问得多了,宁昌平就不耐烦地把真相告诉了她。
原来,宁吴根本就不是宁昌平的亲生女儿,而是前妻吴娇云在楼底下捡回来的弃婴。捡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吴娇云刚刚流掉了自己六个多月、已经成型的女儿。悲痛中的宁昌平对这个弃婴抱有莫名的愤怒,无论如何都不肯收养她。反是吴娇云对这个在大年初一被丢弃在自家门口的尚未足月的婴孩怜惜万分,衣不解带地日夜照料着,又给她取名“宁吴”,将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教养。近二十年的夫妻生活里,唯唯诺诺的吴娇云偏在这一件事上忤逆了他,所以对宁吴他向来是冷漠、无视甚至厌恶的。
可怜!陈奕轻叹了声,牵了宁吴的小手带她走向餐厅。宁吴亦乖巧地任她牵着,随着她的步子稳稳走着。
吴娇云将宁吴教养的很好。除了说话总是慢慢吞吞,时不时还顿一顿显得有些稚气,举止动静都像个十多岁的大姑娘。可孩子愈是早熟懂事,愈是让人心疼不已。
这厢陈奕望着宁吴又在心里将她的身世可怜了千番万遍,那边宁吴对她怜悯的目光恍若觉,只安安静静地捧着小碗吃饭,偶尔也给她夹几根青菜,轻声细语地请她多吃点。这样的窝心更是让陈奕母爱沸腾,暗暗发誓以后也要将她当做亲生女儿一样疼爱。
第一次写文,很期待有人可以看到,也感谢每个能够投以目光的人。写的很生涩,希望各位能以宽容的眼光看待这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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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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