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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在江湖上待久了,年少风华时那种青山处处埋忠骨的洒脱,都换做了淡淡的疲倦。尤其是这样月华如霰的夜,心底发酵多年的思念便都冒了出来,淡淡的苦涩,淡淡的甜,既让他倍觉孤寂,又让他感到亲切。
      他是一个剑客。
      十年,做一个剑客已近十年。
      他也不过二十七岁,还很年轻,心却老了,心一老便喜欢回忆,回忆那些年少轻狂,以及那时候她仰着脸得意张狂的笑。
      她是从来不管大家闺秀那一套的,父母也由着她,她便越发骄纵,整日里带着群孩子村南村北疯了个遍,反而惹众乡亲喜欢。
      她模样生得好,村里村外差人前来提亲的人络绎不绝,家里的门槛几乎都被踏烂了。
      她总是得意的仰着小脸,笑得见牙不见眼,说道:“今天又有人来提亲了,聘礼下了好多,据说家里很有钱呢。”
      他咧嘴笑了笑,道:“这不挺好嘛,嫁过去就能天天有肉吃了,还有丫鬟婆子伺候。”
      她嗫嚅一阵,忽道:“听说人长得很俊,年少有为呢。”
      他觉得喉咙有什么东西卡着,声音却还是顺溜的吐了出来:“这样更好啊,女孩子不都喜欢长得俊的?”
      “是啊是啊。”她忽然安静下来,“你就长得够俊了。”
      他知道她喜欢自己,可是他一个村里的庄稼伙子,又没啥本事,凭什么让她喜欢?他又有什么资格去喜欢她?
      每一次得知有人去向她提亲的夜里就翻来覆去睡不好,第二天得知被她拒绝后,他又兴奋得一天都充满了干劲。
      他觉得自己真是个混蛋,明明不能给她幸福,却还偏偏霸着她。
      可是,他真的舍不得她就此嫁给别人,然后和自己走在两条永远不能相遇的路。所以他只想着,久一点,让她陪自己再久一点。
      终于,那一天她的母亲来到他面前,对他说:“城里有个员外的儿子昨日亲自来提亲了,一表人才,又礼貌周到……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若是喜欢我女儿,你就表个态,那丫头就是个死心眼,一心喜欢你,我和她爹也不是嫌贫爱富的人,这就把你们俩的婚事定下来,若你不喜欢她,就别总这么耽误她……”
      他只低着头不发一语。
      深夜的时候,他终于提了包袱离开了村子。
      他没有勇气面对她的伤心,自己没那个勇气说出不喜欢她的话,只能不告而别。
      这一别就是十年。
      尽管身客天涯,却总似故人未远。
      想得久了,身上很凉,心也很凉。
      无论怎样的一步一风景,走不出的还是头顶那轮明月,心中那份牵挂。
      他终于想到要回来看看,看她过得好不好。剑客的生命都是在刀尖上的,他怕自己有天死了,却不知道她过得如何,或者,会不会偶尔想起他……
      他怕自己死都死得不安心。
      浮世的变幻,仿佛只是时间的过往。村头的柳树下坐了几个大爷,摇着扇子喝茶,几个大妈磕着瓜子。
      村里的孩子玩着蹴鞠,跑来跑去开心不已,他许久没有表情的脸上忽然浮起一丝笑意。
      以前的屋子久无人居住,居然还没有倒塌,屋里的摆设竟也和走时没什么两样。忘相站在门口只觉眼睛有些湿润,原以为自己已经忘记的东西,到这时候才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一直都刻进了心里,没有哪一刻忽略过。
      不知道站了多久,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惊呼,他一边感慨自己的警觉性降低,一边回头,却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大妈。她指着他大叫道:“你是阿牛吧?”
      忘相有一瞬的怔忪,好一阵才想起这人是村里的王大妈,倒是没曾想,还有人认得他。
      王大妈没等他回答,叽叽喳喳叨念起来:“你还记得我不?我是村里种梨的王大妈啊,刚才在村口就看见你了,我还怕认错人,直到看见你往这边来才知道真的是你。”
      她为自己的好眼神得意了一番,哈哈笑着又道:“都有十年了吧,你一直没回来又没个消息,我可是担心了好一阵子,以为你去城里找活了,还让我家那死鬼去城里打听了好久……”
      “劳您操心了。”
      王大妈一点没觉出他的冷淡,反而觉得这个小伙子不似原来那般木讷,脸也越发英俊有味道了,再看他的穿着,黑色的绸子上好的样式做工,怎么看怎么有种贵公子的气派。原来是衣锦还乡啊!王大妈想着想着,脸上的喇叭花变作了菊花,越发开心了。
      她道:“这房子许久没打理了,去我家住吧?”
      忘相依旧不冷不热,应了声:“不用了。”
      王大妈脸上笑容有点僵:“也是,阿牛现在出息了,哪里还能住我们家那样的破地方……”
      “我想去看看我爹,失陪。”忘相在外面的习惯一时改不过来,很文雅地拱了拱手,绕过她往村北的坟地去了。
      王大妈有些失望,可人家多年没去看过他爹,如今好不容易回来要去,她也不好拦着。想到自家这个村子终于出了个有钱人,又兴奋得闲不下来,忘相刚出了门,她就嚷嚷得全村的人都知道了。
      十年前那个阿牛回来了,还穿着绫罗绸缎,好不体面呢。
      村里的人渐渐聚在一起,王大妈又嚷了句:“十年前那个阿牛回来了,还穿着绫罗绸缎,好不体面呢。”
      平时唠叨的话题太少,现如今好不容易出了见新鲜事,村里的人都跟火炉上烧滚了的开水一样沸腾。有人不信:“哟,是吗?我记得那小子木头一样,逢人只会傻呵呵的笑,哪会有什么大的出息?别是你认错人了吧。”
      居然敢怀疑她的眼神儿?王大妈有些愤怒:“他自己都承认了,再说他不是阿牛会去阿牛他家?这些年除了村里的傻云雀儿,谁会去那个破屋?”
      这一说,大家都想起个人,云雀儿。
      云雀儿刚听说阿牛回来了,就扔下手里头的水桶往阿牛家跑,可惜连个鬼影子都没瞧见,她只道自己果然还是做了白日梦么?
      想着想着眼泪就掉下来,云雀儿慢慢蹲到地上,捂住脸。
      忘相一回来就看见一个女子蹲着自家门前,依稀就是十年来自己梦中的那个人。他忽然想就此转身逃跑,他不知道,不知道怎么面对她。
      “阿牛哥?”
      刚转身就传来了记忆中的声音,那刻进了心里面的声音似乎有些不一样了,没了那时的明媚,反多了沧桑……
      毕竟过了十年。
      很多东西都已经变了。
      他转过来,面无表情地道:“我已改了名字,叫忘相。”
      云雀儿愣了愣,站起来死死盯住他,两只眼睛红红的含着泪,咬着贝齿不说话。
      他变了,变得高大挺拔、俊美非凡,同时也变得,冷漠疏离。
      她也变了,变得温婉、娴静,似乎还憔悴了,廋了。她的神情有些怪异,似惊愕,似欢喜,似怨恨,似入骨的相思化成了入喉的酒,温润绵长,耐人寻味。
      他正暗自打量,云雀儿忽然扑过来,抱住了他。柔柔的声音带着哭腔:“阿牛哥……”
      “云儿。”忘相抬起手,半响只轻轻地落到她发顶,揉了揉。
      云雀儿流着眼泪,被他用手在头顶这么一揉,所有的怨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全化作了委屈:“阿牛哥,为什么你要离家出走?为什么要丢下我?”
      沉默许久,他都没说一句话,云雀儿抬头看他,泪眼汪汪的楚楚可怜。
      忘相蓦地转过身,朝屋里走了两步,停下来冷冷道:“你回去吧,以后还劳烦云姑娘唤我一声‘忘相’。”
      不知道什么时候太阳已经藏了半个在山后头,一点点余晖映得整个村子昏黄一片,他的背影在夕阳下恍如幻梦。
      云雀儿只觉他又会消失无踪,不剩半点影子,忙不迭追过来抓住了他的胳膊,她不懂,刚才还那么温柔地抚摸自己的发顶,那么温柔地唤着自己的名字,怎么转眼就这么无情?
      “阿牛哥,为什么?什么云姑娘,我是云儿啊,明明刚才,明明刚才你还喊我云儿,怎么现在又说什么云姑娘这么见外的话?”
      “你念着的是阿牛哥,我只是忘相。”忘相拂开她紧紧抓着的手,“请回吧。”
      云雀儿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王大妈带了几个乡亲过来,老远就听见她的声音在喊:“阿牛啊,大家都准备给你接风洗尘呢,村长摆宴,大家正好一起热闹热闹……哟,云雀儿也在呀。”
      本不喜欢热闹的忘相只觉遇着了救命的稻草,几乎是立刻迎了上去:“有酒么?”
      “当然,自家酿的酒可比街上那些兑了水的强上百倍。”王大妈就是个话唠。
      “好,那我们走吧。”说着就往前走,踏着大步子直像在逃避什么。
      云雀儿手无力地垂着,望着他急去的背影,似乎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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