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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 七叔的客人 ...

  •   清城是Q市市郊的一座小城,从城市地图来看,清城还是占有不小的面积,毕竟这里集中了Q市许多耕地,但要是放到全国地图,清城便杳不见踪影了。其实不过是个小地方,只因为Q市发展的不错,清城便沾了些金光,农田变楼房,俨然一座城外城。
      白天车水马龙,晚上灯红酒绿。林欢的公司在清城最繁华街上的写字楼里,这一切刚好可以尽收眼底。清城的路正南正北,房子四四方方,并没有什么特色,只占了个临海的便宜,空气湿润澄澈,让整个城市看上去干净不少,而且尚未繁华到拥挤的程度,住起来倒是舒服。林欢的家就在这里,她打心底喜欢这个既可以闻到麦田的清新,又可以闻到面包的香甜的小城,所以一毕业,她便回到这里。
      四月,清城不冷不热,一周之内总有那么一两天,阳光特别明媚,空气特别温暖,心情也就跟着特别得好。周五就是这样一天,林欢特意穿得美美的来配合这美好的天气。早晨出门时,明明要迟到了,她却执意要化个淡妆,好像这是极为盛大的一天。可是细想,这一天除了天气好点,还真没有什么不同。
      日光过午,斜照入窗,暖洋洋的温度让林欢昏昏欲睡,她眯着眼睛,随意翻着网页。办公桌右上角的电话突然想起,把几欲神游的林欢吓了一跳,她赶紧接起电话,是七叔打过来的。像她所在的这种本土小公司,总是得有那么一两个混黑的角色压阵,七叔就是这么一个角色。据说年轻时候也是这一带响当当的狠角色,后来出了事,进去吃了几年皇粮,再出来,为了妻儿改走正道,便跟了现在公司的老板,道上的事不再过问,身上的那股霸气却还在,很能压得住场。
      林欢和他的接触并不多,顶多就是见面的时候恭恭敬敬地问上一句“七叔好。”七叔有客人来的时候,偶尔会叫林欢过去端茶倒水,林欢也就乖乖地过去端茶倒水,虽然不是分内的事,但七叔的面子总得给。
      林欢长得白白净净,虽不是上乘大气的美女,可是看着舒服,浑身透着一股乖巧劲,七叔阅人无数,尤其喜欢这种女生,有客人来,让她来端茶倒水,总觉得格外合适。不过他也只是把林欢当个孩子,毕竟林欢比自己的孩子大不了几岁。
      大概被阳光照了太久,林欢的思绪有些飘渺,反应便慢了半拍,进了七叔的办公室,还处于半神游状态。七叔办公室靠窗的位置是一个大发财树,枝叶繁茂,此时,刚好把西来的日光遮掩了一番,办公室里便多几分朦胧,这让林欢更加迷糊,倒水时,手一抖,水就洒在了地上。
      七叔看到,笑说:“怎么见到陆总,激动地连壶都拿不动了?”
      林欢抬头尴尬地笑笑。这才扫了一遍客人,与七叔坐在正中央的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身材魁梧,剑眉星目,线条硬朗。林欢乍一看就觉得他长得很凶,可他偏偏朝着林欢笑了笑。这让林欢觉得这个人不仅凶而且傲,笑起来春光灿烂,可是却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感觉。坐在侧坐上的是一男一女,女的年纪看上去还要大一些,面容姣好,只是面无表情,透着一股清冷,而男的则年轻一些,长得圆圆的,带着几分憨气。林欢看他一眼就想起电影里头脑简单,却极服从命令,并且能打的角色。
      七叔的客人背景总有几分复杂,林欢并不多探究,可是知道察言观色,也知道他们这些人尤其讲究身份辈分。今天,七叔对陆总的态度多几分恭敬,林欢知道这个人一定不简单。
      七叔玩笑说:“小欢,今晚去唱歌,你得陪着啊。”
      林欢想都不想就说:“我不去。”
      七叔说:“不去这个月可不发你工资。”
      “不发就不发,我去你家吃饭。”和七叔处的久了,说话也便随便了一些。
      坐在七叔旁边的陆总,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豪迈,让林欢不好意思,于是低着头专心倒茶,却听见陆总说道:“今晚我带你去香格里拉玩吧?”声音低沉,语速不快,透着沉稳与暗哑,一听就是烟酒熏出来的嗓子,不清澈,略显沧桑。
      林欢反应了几秒才明白,他说的是Q市的香格里拉酒店。那么贵的地方,从来都不在林欢的考虑范围内,她抬头冲着陆总微笑着说:“我不去。”
      陆总看着林欢,剑眉一挑,目光沉静地问道:“你不去?”
      林欢使劲点点头说:“不去。”说完便帮他们添水。
      七叔忙笑着圆场:“那里离清城太远,不如在清城找个地方玩。”
      陆总笑笑,也不多说什么。七叔又把话题岔开,扯到了千里之外,林欢觉得完全与自己无关了,便安心地默默地倒着水,这几个人一坐便是一下午的光景。
      等送走了客人,也是下班的时间了,林欢匆匆把七叔办公室收拾了一下,就回自己办公室,拿着包向外走。走到楼下,刚好碰见七叔。
      七叔说:“小欢,你来的正好,带你一起去吃饭。”
      林欢瞪着大眼睛,微笑着说:“不去。”
      “嘿,七叔的面子也不给啊。有我在,谁还能吃了你?”
      “不是,我有事。”林欢随口扯了个谎。
      “明天不是周末嘛,明天再办。你是不是信不过七叔。”
      “没有啦。”林欢性格本来就软一些,听七叔这么说,又觉得不好驳了他的面子,即使心里不愿意,可还是应下了。跟着七叔上了车,去的是清城最好的酒店。
      进了酒店房间,林欢才知道,原来一起吃饭的正是下午的那三个人。林欢跟在七叔后面,微笑着一一打过招呼,刚要入座,七叔说:“小欢,你去点菜。”
      “我?”林欢一听觉得头大,点菜可是个技术活,她哪里知道要点什么。
      七叔点点头。林欢没说什么,便跟着服务员去了点菜间,问了下特色菜,然后让服务员推荐了几个菜,最后又瞅着贵的点了两个,这才搞定。等回到房间,只剩下陆总旁边的位置空着了。林欢一愣,立在原地,倒是陆总大大方方的邀请林欢过去坐,于是林欢便坐了过去,刚一坐定,便觉得有一股压迫感,于是坐得端端正正,腰背挺直,样子有几分拘谨。
      陆总看了,笑说:“别紧张呀,我就那么吓人。”
      林欢摇摇头,可就是放松不下来。等上了菜,陆总第一筷子便夹给了林欢,动作自然,像是关照自家的小妹妹一般,林欢吃着吃着就放松下来。
      七叔说:“小欢,别光顾着吃,敬陆总杯酒。”
      林欢赶紧咽下口中的食物,端起装着果汁的酒杯,对陆总说:“陆总,我敬你一杯。祝你一切顺利,财源滚滚。”林欢说得认真,像小学生念书一样。
      陆总却不端酒杯,林欢有些搞不清楚状况,傻愣愣的端着酒杯,也不知道放下好,还是喝掉好。七叔圆场:“小欢,哪有用果汁敬酒的,换酒去。”
      “我不会喝酒。”
      “不会喝也得喝一杯,得给陆总面子,不是?”说着示意服务员给林欢换了一杯酒。
      林欢勉为其难,端着酒杯,对陆总说:“我敬你。”说完一仰头就把酒给喝了,喝完立马变为红彤彤。她是喝酒极易脸红的人。
      陆总看了,好似满意了,微笑着把酒给喝了。
      七叔看林欢一脸窘迫,笑着说:“喝酒脸红的人好啊,脸皮薄,好相处,来,七叔给你夹块肉。”
      林欢的脸,火辣辣的热。她低头吃肉,不再说什么,七叔也没再强要她喝酒,陆总一边和七叔闲聊,一边给林欢夹菜,最后还把自己那份木瓜雪蛤让给了林欢。“这东西对女孩子好。”林欢于是尽数全收,全部都给吃了,毕竟这也是给面子的表现。

      吃过饭,七叔又张罗着去唱歌,陆总三人中的那个女人说:“不早了,我得回去。”
      “别呀,何姐,一起去玩吧。”七叔让了让。何姐坚持,七叔也没强留。
      陆总说:“姐,让方子送你回去吧。”
      “不用,让他跟你去。”
      陆总没说什么,只对方子说:“送姐回去,路上小心点。”
      方子应了一声,便和何姐一起走了。
      林欢心里也盘算着回家,凑到七叔面前,刚要开口。七叔就说:“再玩一会儿,我一会儿派人送你回家。”
      “我想回家。”林欢嘟哝着。
      七叔吸了一大口烟,喷了出来,夜色缭绕下,烟慢慢地散开,清凉的夜风,将它们一一吹散。这一条街上,灯光汇成一片,明亮闪耀,比白昼还要精彩。
      七叔说:“先上车。一会儿再说,七叔不会你弄丢的。”
      林欢被夜色迷了心,也不再倔强,上了车。两边的街景一一从车窗前划过,街灯,店铺,霓虹灯,大楼广厦,一条路,许多路口,左拐右拐,白天熟悉的城市,一入夜,全然另一番模样,千分姿态,万分妖娆,引逗着人们心头藏着的小火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chapter1 七叔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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