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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汽车探照灯 ...

  •   汽车探照灯在如墨的夜空下尤为刺眼,但很快我就不受刺眼的灯光扫射了,因为挡在我身前的是一个高大的身躯。他看了看我右手里的钢刀,一瞬间有迷惑的眼神,但很快就眉开眼笑的调侃我:“原来不是捡垃圾啊,看来我误会了,可是,这是唱的哪一出呢?”
      他抬了抬眉,像是等着听我的口中蹦出些合理的字眼解释。而我在那昏暗又赤裸裸的注视下,又怎么会说出我内心的那点小奇妙呢,我低着头推开他,大步的向大门冲去,我就像一个逃犯一般,没谁理解我这时的心情,那种从心底燃起的恐慌,烧得我脚底到头顶,无一个角落不发热。
      我还没出维多利亚小区时,他就追上我了,从后面拉住我的手臂说:“问你话呢,跑什么跑,一个女孩子,这么晚了还在外面鬼鬼祟祟的,你家里人就不担心?”
      “谁鬼鬼祟祟了?啊?”这话我就不乐意听了。于是我看了看手机捏得紧紧的钢刀,又轻车熟路的撒了谎,我说:“三清街你知道吧,我想找这玩意儿去给我一姐妹儿救火,你少管闲事。”
      三清街是我们市有名的不夜街,也有个绰号叫“流氓街”,那条街是三教九流的经常武力解决问题的地方,小混混小太妹级聚集点。
      他像是听了什么好笑的事似的,忽然大声的笑起来,那声音真是太欠揍了。笑完他说:“哟,下午还看着你抱着高中课本补课,晚上就化身小太妹了,你是正业学生兼职太妹还是正业太妹兼职学生呢?”
      说这话时他眼睛亮亮的,在小区的路灯远距离的照射下,我甚至可以隐隐约约看见他长长的睫毛。他说话时一动一动的喉结。这个男人外表如此俊秀,言语却如此恶毒。他怎么能如此看待我呢,最要命的,我居然不甚生气。直觉告诉我,我被这个男人俘虏了。
      我身体里的恶劣因子被一个个激发了出来,我装作很惊讶的说:“呀,你脑袋不会有问题吧,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像学生了?下午那书是我表妹的,我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读书有什么好的,哪有在三清街的日子逍遥啊!”
      我觉得我的表情一定很到位,因为这话说出口起我自己都几乎认为自己是在三清街生活的不良少女了。
      关于三清街,其实我知之甚少,我只是听学校的有些小八卦传,某某某夜晚出现在三清街,那些乖乖女谈论起这事时的眼神儿又羡慕又厌恶。我却对那些所谓的学校毒瘤多少有些钦佩之情的。
      不受师长的约束,想做什么做什么,多自在啊!
      而此时眼前的男人望了我许多时,最后自嘲说:“罢了,本想说送你回家的,看来不需要了,就你这性儿,也没人敢打你主意。”说完男人就潇洒的向自己的汽车走去。而我却站在原地有些无所适从。
      “等等”,我大声喊着朝他车子飞快的跑去,敲了敲车窗说:“要不你载我一程?”
      我也不知道我为何先前要说那些种莫名其妙的话,也不知道我为何想要上他的车,我总感觉他会答应我的请求,而我果真得偿所愿,他用头微微的示意了下。我就飞快的绕到一边坐进了他的副驾驶座上。
      他开车开得很快,眼神悠闲的望着前路说:“你家地址?”
      我破釜沉舟的继续胡诌:“三清街啊。”说这话时,我还沉浸在上了他车的喜悦之中。
      他的眼离开反光镜摇了摇头说:“你说谎怎么眼睛都不眨一下,我最不喜欢女孩子满口谎言。”
      我哼了一声,没理睬他,谁要你喜欢啊,我心里想,但不知怎么的,心里有些怪怪的,胸也像闷得难受。像这样的男人,一定是喜欢洁白单纯的女孩,而我天生就……
      但这个男人也有幽默的潜质,他果真把我送到了三清街,这让我有点不知如何应对了。
      他明知我是说谎的,可还是这样戏弄我,存心让我难堪,实在不是好东西。他手扶着方向盘,偏着头问我说:三清街多少号,嗯?
      我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后,愤愤的说:“我不住三清街的。”
      他爽朗的笑了起来,一边笑一边说,这才对嘛,小P孩,居然撒谎。
      此刻我无比确定这死男人是闲得没事做了,才和我玩这种无聊的游戏。我有种被戏弄过后的羞耻感,从头到脚无一地方舒服。但是我又很跳跃的想到,这样一个深夜与我周旋的男人,这样一个貌美的男人。这时的家中难道没有佳人痴痴的等待吗?想到这里我嫉妒之心油然而生。二十四小时不到,我从对他的人的好奇辗转到对他家的好奇,换句话说,我对他的一切,都好奇!
      “你这么晚还在外面游荡,你老婆不担心你?”,我装着随口问道,其实心里的小心肝都在颤抖。
      他听我这样说,忽然就变了脸色,眯着眼睛看了我几秒,忽然发动汽车说:“我有点事不能送你回家了,你下车自己打车回去吧。”
      这样当然不能把我打发了,于是我坐着不动,他有些不耐烦的说:“下车啊.”
      先前还好好地,一提老婆就翻脸,原来是个妻管严,越想越觉得窝火,我大晚上的跑出来,就为了这人的一把钢刀,本来有点小放纵自己难得的春心萌动,现在看来是名草有主的。我怎么这么背时啊!
      我这人吧有个坏毛病,越得不到的就越觉得稀罕,所以这人下逐客令之后我觉得他更加吸引我了。他怎么就不流氓一下,对我这个陌生娇弱的女子尽尽非礼之能事呢?
      记得小时候我还没搬家,住在郊外时,我的邻居是一个比我大的男孩,我老是和他抢东西,我总觉得他手里的就是最好的,尽管我俩手里的一摸一样。而且他被我抢了东西后,总是望着我傻笑。像个白痴一样。我之所以敢明目张胆,一次又一次的抢他的东西,是因为他一个人住在偌大的乡间别墅里,只有一个40多岁的佣人太太料理他的生活,不知道他父母是谁,至他从那里搬走也没有出现过。没父母撑腰的孩子我当然就不怎么放在眼里了。我其实天生就有恶魔的劣根性。
      他搬走的原因是因为那个佣人被人杀死了,被扔进臭水沟里。我还记得那天是星期三,他来敲我家的门,我还在被窝里未起床,文太太大声喊:“小新小新,有人找你哦。”
      文太太喜欢叫我小新,而不叫我文新芮,也不叫我小芮,据说是因为当时蜡笔小新在中国正火。
      我揉着眼睛出门就看见那个老是被我抢东西的人抱着一大罐糖果,怯怯的说:“你不用抢我的了,全都给你。”
      本来我是很不愿意起床的,更不待见扰人清梦的人,可是看见他手里玻璃罐子里五颜六色的糖,我瞬间睡意全无。再听他这么一说,我就觉得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果然没错。我当时三步并着两步走,就去把罐子抢到自己手里,他照例笑了。可是只笑了一下,就收了嘴巴。他离开我们家时,还低低的说:“小新,我要走了哦。”
      我当时已经沉浸在获得糖果的喜悦中了,那还顾得上他啊,只说:“你走呗。”
      后来我才知晓,他说的走是真的离开,从此在我的生命中撤离。那时我五岁,他大约八九岁。之所以说是大约,是因为那时我只关心他手里我能占为己有的东西,从不关心他姓甚名谁。我听我妈说过,他姓易。
      忽然就想起小时候那人了,时间过得真快,我望着眼前这个突然按汽车喇叭的人,忽然有种阔别了的占为己有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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