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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第五十一章 ...

  •   郑飞蓬拿验伤报告来要钱的事,元宝考虑再三,还是在当天就跟春朝和秋霖说了。
      从答应和爷爷一起跟春朝秋霖来省城那一刻起,元宝就从心里把他俩当成了自己的亲兄弟,和亲兄弟又有什么可隐瞒的呢,即使这事说出来只会让他们仨更烦恼。
      然而若是不说,那就是对家人的不信任,以后要是被他们知道,元宝反而会被骂的更惨。
      秋霖听他说完来龙去脉,第一反应就是冷笑,“你让他告,元宝哥,咱不怕他告。”
      春朝显然不如秋霖想得多,“可是秋秋,他要是真的告了元宝,元宝怎么办?他们学校会不会……”
      “他们绝对不会,大学的老师又不是没脑子,”秋霖看着沉默的元宝,板着脸说道:“郑飞蓬一走就是十三年,丢下重病的妻子、年迈的父亲,还有嗷嗷待哺的幼子——他要是敢告元宝哥,他自己就得先进去!”
      而罪名,就是遗弃罪。

      春朝意外却并不惊讶,“秋秋,你查过了?”然后回头看元宝,发现他也是一脸的平静,“元宝也早就知道?”
      元宝轻轻点头,“我之前跟秋霖研究过这个问题,秋霖还特意去查了相关的法律资料,我也问过我学校法律系的老师,我爸的行为已经构成遗弃罪了。”
      “你们俩还瞒得真严实,”春朝皱皱鼻子,“连我都不告诉。”
      元宝短促的一笑,“我跟秋霖也是昨天才把一切都弄清楚,之前我们自己都没把握,跟你说了不就是让你跟着担心么。”
      春朝跟元宝、秋霖不同,后者一个是心宽到有事也能拎得清轻重缓急,一个是胸有成竹把握十足,而春朝遇事偏爱多想多虑,好事能让他连着好几天想起来都喜笑颜开,坏事却能让他想起来就皱眉叹气睡不着觉。
      所以家里有事,不到最后关头,秋霖和元宝都会默契的不跟春朝说。
      非得要说,则尽可能的报喜不报忧。

      春朝也了解自己心事重的毛病,所以倒没过多纠结这些事,只一言指出元宝避而不谈的关键,“元宝,你会起诉你爸吗?”
      元宝木着脸,“我也不知道,这几天我一想到这些事就烦躁……我恨他,真恨他,我那天在书城后门,有一个瞬间我差点想就那么直接揍死他算了!可是想起我爷爷还在医院躺着,想起他也是我爷爷把屎把尿的拉拔大的,我……我就下不去手……”
      春朝拍拍元宝死死抠着自个膝盖的手,“别太难过。”
      元宝紧抿着嘴唇,唇瓣都被抿得发白了,“我不难过,我只是为我爷爷不值,他那么好的人,怎么会养了这么些白眼狼。”那些爷爷辛苦养大的养子,没有一个孝顺的。
      “不是还有你吗,”秋霖的声音很平淡,没什么情绪,却无比的坚定有力,“不是还有我和朝朝吗。”
      所以郑爷爷,其实很幸运,他有三个最好最孝顺的孙子。

      一周时间很快过去,隔一周的双休日,元宝中午从书城出来去吃饭的时候,在“南湖家里”门口见到了平原。
      平原很正式的穿了一身黑色的小西装加皮鞋,一身的黑,严肃又板正。
      小孩背靠着南湖家里特色砖墙,擦得锃亮的皮鞋一下一下无聊的戳着脚底的苔泥,垂着头也不知是在想什么,朦朦胧胧的目光远远看过去居然还有点超龄的成熟质感。
      元宝看得一愣,想了想,还是走过去叫他一声,“小原,你在等朋友?”
      平原倏地抬起头,脸色倒还好,耳朵尖却唰地红透了,笑容殷切又激动,“元宝哥——!”最后一个“哥”字出口,尖锐的尾音差点破掉。
      元宝皱眉,心说怎么几天没见,小孩儿这么兴奋,嘴上又重复道:“小原,你在等你朋友?”
      “不是,”平原仰着脸看元宝,黑玉似的眼睛眨都不眨的望着他,“我等你!”

      元宝的心唿地揪起来,又慢吞吞落回原地,直觉有危险的他声音很不自在,“你,你等我怎么不直接去书城?”
      这时的元宝,还猜测不到接下来他要经历什么,却本能的觉得平原很不对劲。
      平原笑眯眯,“我不想耽误你工作。”伸手捉住元宝的手腕,“哥,咱先去吃饭,吃完饭我给你讲个故事,好不好?”
      说完话,他也不等元宝反应,拽着他就往马家面馆走去。

      这顿饭元宝吃得稀里糊涂没滋大味,平原坐在他对面呼噜呼噜的风卷残云,吃完了抽出心相印擦擦沾着油光汤水的嘴巴,两眼亮晶晶的瞅着元宝,活像前几天电视上播的那个口袋怪兽皮卡丘。
      元宝被平原看得食不下咽,破天荒的剩了半碗拉面,筷子一下一下的拨拉着碗里渐冷的深色骨汤,“……小原,你刚才说的那个故事,你要在这儿说,还是出去另外找个地方?”
      小面馆里正是热闹的饭点儿,人来人往非常热闹,元宝莫名的觉得这里似乎不是个说话的地方。
      平原好像没发现元宝心情的波动,笑容持续灿烂,“哥,你吃好了?”
      元宝看着他,“有话就说。”

      平原的耳朵尖又红了,还神经质的抖了抖,憋气似的咬着下唇想了很久,他终于开口说道:“……有一个傻孩子,他家条件挺好,爷爷是将军,爸爸是商人,奶奶是书香门第,妈妈是大家闺秀……他长到十几岁,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小少爷,但是却没人知道,爷爷对他太严厉,爸爸对他太淡薄,妈妈又对他太极端,唯一对他好的奶奶,又老是当他长不大一样的疼着宠着……”
      元宝看着平原,已经猜到他要说什么,心跳越来越急促越来越响亮。
      “直到有一天,这傻孩子在一座叫做‘九螭岭’的山里,捡到了一颗大元宝,这颗元宝不但闪闪发光的很漂亮,还能变成人给他做好吃的山菜团子。小孩儿一开始还跟大元宝不对付,老觉得他管自己这嫌自己那,老对他板着个脸跟个小老头儿似的……后来他却发现,元宝都是为他好才那么做。”
      说到这儿,平原很不好意思的对元宝笑了笑,“……现在吧,那个傻小孩觉得,有了大元宝,他就有了幸福,因为大元宝真的关心他,也疼他,小孩儿喜欢他。”
      元宝的嘴唇动了动,说不出话来。
      平原随后又勇敢的补上一句,“那个傻小孩,就是我,我喜欢的那颗‘大元宝’——就是你——哥,我喜欢你。”

      元宝听完平原的话,露出一个温柔到显得虚幻的笑容,伸手越过餐桌呼噜一把平原的头发,他沉声应道:“我也喜欢你。”
      平原扬眉瞠目,正欣喜于自己的告白得到了回应,却忽然意识到什么似的皱紧了眉,“元宝哥……你真的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是‘喜欢你’,‘喜欢’的意思是……”
      “‘喜欢’的意思,就是你把我当你的哥哥,”元宝表情不变,依旧温和的看着平原,桌下的另一手却蓦地攥紧,连手背都凸暴起淡青的血管,“我也一直都把你当我的弟弟喜欢着,都是一样的心情,我懂。”
      就像那天在学校食堂、跟秋霖说话时,喧闹声突然就从耳边退去似的,平原的耳朵里霎时又嗡嗡轻响着听不见面馆里其他的人声。
      他的眼前明明就坐着元宝,明明能看到他的嘴唇开开合合,却什么都听不见了……

      之后,元宝平静的送平原去坐公交车,看汽车拐过街角消失了踪影,他才面无表情的回书城继续上班。
      这个下午元宝把他负责那层楼的地板擦得跟镜子似的,人走上去都能映出影儿来,甚至连衣服裤子的颜色都纤毫毕现。
      张大叔心细,看出元宝情绪不对,拽住他不让他再打扫,“小郑,你脸色挺难看的,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舒服就先回去吧,这都快三点半了,也不差这点时间。”
      “张叔,我没事,”元宝微一用力挣开对方的手,笑得短促,“我真没事,您让我继续打扫吧。真有事我会跟您说的。”
      说完话,元宝从张大叔身边擦肩而过,继续埋头打扫。

      元宝心脏的位置针扎似的疼。
      他知道午饭时平原的那句“喜欢”是指的什么,却故意扭曲了他的意思,看小孩儿失魂落魄摇摇欲坠的模样,早就对平原动心动情的他,又能好过到哪里去?
      然而平原终究不是他,他俩之间横隔着太多的问题,无法退避,更无法解决。
      所以他必须拒绝他,也必须对他残忍,他不能用暧昧去欺骗这个傻孩子。
      他只能明确的告诉他,他俩最多只能是朋友、兄弟,再多就绝对不可能。
      元宝也知道是谁给平原出了这个馊主意,但秋霖也是出于好意,秋霖的用意他也明白,但现在说这些……都太晚了。
      如果平原家没有那么可怕的背景,如果他没有那么一个不要脸的爹,也许……
      元宝摇摇头,甩去自己脑子里那不断冒出来的“也许”,继续努力的扫地擦地,用忙碌替换烦乱的心思。
      累极了,就不会胡思乱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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