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土地公公也不好当 其实名字是 ...
-
自莫非被雷劈的形神俱散、性命堪忧之后,我修练天道位列仙班的想法便胎死腹中早早超生去了,做一只小小的花妖未必不是一件快乐的事,
在我五百岁,莫非三百岁的时候,我很不容易地终于修得人形,虽懵懂不知世事,但跟着莫大哥一家,我也不需要知道太多世事,直到他们一家要出去云游了,要留下我了,我才对自己的妖生堪忧起来。所幸莫大哥他们走时,唤来落云山的土地公公,让他代为照顾我,又让我以后将狐洞当做自己的家,各种吃穿用具不用客气。
我很早就知道莫大哥一家在仙界很有地位,许多天界上神对他们都礼让三分,小神对他们更是敬畏有加,逢有喜事都不忘送请帖,我为此还跟着他们一家混过不少大小宴,尤其一次,在镇西神将沈旷的婚宴上,我喝到过一种琼浆佳露,味道比以往喝过的不知道好过多少倍,贪杯不止。那时莫非说那是“醉千年”,是千种百花甘果经千年发酵、加以天宫独家配方酝酿千年的酒!如果新娘不是天帝的女儿,是喝不到这极品,,提醒我少喝点,免得醉了丢他家的人。我觉得他多虑了,一则,我对我比他大三百岁都不知道的东西他却知道表示怀疑,再则,怎么会有酒没有酒味的?再者,既然难得喝一次,不喝个痛快岂不是是脑袋有问题。所以,喝道后来我就不知道怎么跟着他们回的落云山。
我自是推辞一番,最后莫非虚弱之时仍不忘白我一眼说:“给我们看家,多大的荣耀,推辞起来真虚伪。”我早就想过,留在这里自己是占了很到的便宜的,自己已成人形,不可再日夜站在阳光雨露之下,我自己倒没什么,就是穿在身上的衣物损耗得快些,这对没有经济收入靠他人接济的我来说真是英雄气短。眼下一个得天独厚的洞府给我寄住,莫非又给好了我台阶下,我怎么好拒绝他的一番好意?于是表面上勉为其难的答应下来。最后莫非走时又给了我一个白眼,我心情大好,就没跟他见识,脸上悲伤地展现了我对离别的忧伤和从此既定的寂寞。
没有莫非和我吵嘴,可不是寂寞怎的?!
因此,在遇到张天音的前两百年,我对修行甚为马虎,有事往往几天不做功课,修为停滞不前。
那时,白天拉着落云山的土地公公去江春城晃荡,吃茶、喝酒、看戏、听曲,日子号不自在。
有段时间我迷上了在最酒楼说书的先生,他将的评书精彩生动、跌宕起伏,不论侠肝义胆笑傲江湖还是痴情柔肠神仙眷侣,无不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热脸贴他的冷屁股!彼时我不识字,见识又短浅,言谈举止野性十足,说书先生见到我,就跟莫非见到我一样冷着一把脸,我全然不在意,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我愿意接受它带来的一切,不管欣喜还是烦恼,我照常在说书开始时准时守候在场地,随时为他鼓掌喝彩。有时听着听着,我会发问,将先生打断,前几次其他听众也会对先生的回答表现兴趣,次数多了,故事被搅得断断续续,先生早隐忍着脾气未发,因为他靠说书来赚点酒钱,听众却是恼了,有一位语气颇怒地堆我说:“你这点江湖常识都没有吗?去买本《江湖入门一百问》自己先看着,广阅书行现在有售打折期间只要九文钱,姑娘快去吧!”
土地公公尴尬得不行,我名义上是他的孙女,孙女被说成无知,自是老脸无光,随即拉着我出了最酒楼,我法力低微,拽不过他,随着他走了一圈,来到广阅书行,向掌柜买了本《江湖入门一百问》。只是此书并未打折,足足花了土地公公二两银子。
回到落云山,土地公公威胁说不将此书烂熟于胸中不得下山时,我正在考虑烂熟于胸可不就是将书煮熟煮烂吃到肚子里,土地公公让我吃书做什么?!
面对这位咬牙切齿的山神,我赶紧收起嬉皮笑脸正襟危坐,端起书有模有样地看起来,自己都忘了自己原来是不认识字的。直到土地公公一脸心碎地发现我将书拿反了,我还镇定自若地盯着书本眼睛一眨不眨。
于是乎,土地公公便成了我的启蒙老师,日里教我断文识字,晚上督促我头悬梁、锥刺股,比山下那些参加科举的书生都苦读。或许他还未做过为人师表之事,开始时急于冒进,恨不能将平生所学尽授于我,终于我压力大了,爆发了一回,他才改变了教学策略,循序渐进起来。
后来很多人都说我聪明,其实我只是自己懒得深究,会把话说的含糊一点,当然,面部表情的严肃性,决定了我说什么大家都会很容易相信,这我个人深深地觉得罪恶。土地公公在教我十年后,觉得我基本的学的差不多了,除了弹琴绣花,他也没什么好教的了,以后就看我自己的造化,遂让我出师。在我郑重地教上我的最后一份作业——配制万良散之后,语重心长地堆我说:“老夫受莫仙尊所托,原是顾你护你,不料我们却结下了一段师生之缘,虽不望你大有作为,也愿你行事光明磊落无愧于心。如今你已不用再跟我学了,可自我造化,只是你如今也五百多岁,却没有个名字,甚为不妥,你今天可自行取一个,老夫为证人,从此你就不再是一只无知的山野小妖了。”
我确实还没有名字,因为我朋友不多,莫非和黄鹂都是喊我小白,小百合的简称,现在我也觉得我需要个名字来表示我是只文明的小妖,这样会让我有归属感和成就感。我知道人类的名字都是由家中的长辈取的,我看着土地公公突然就心头一热,回答道:
“书上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今有幸得土地爷爷为师,实为三生有幸,自古小辈名讳皆为长辈所取,土地爷爷教我十载,在我心中已是自己的长辈,这名字还是由您来取吧!”
看看,这话说得多么的贴切,其实名字是给别人叫的,我也懒得去想。
土地公公没料到一向不怎么正经的我居然能说出这番话,先是一疑惑,后来就缓缓地点点头,不知道他赞同的是我的一番话,还是他十年的教育成果,口中吐出两个字:朝华。
我觉得的这名字挺大气,遂决定,以后我就是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