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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记忆的颜色(上) 所谓遗忘, ...

  •   馨仪赶到医院门口,一眼就望见了顾朗所说的那两台汽车。这么笃定,不仅仅是因为那样的车子,等闲是见不到的,恐怕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那是因为记忆,无论她愿不愿意,总有些东西在那儿。如同那一丝不苟的西服与衬衫,淡淡的伦敦腔,漆黑如墨的沉静双眸,永远都没有变,从头至尾都在那儿。
      医院大门口前小小的露天泊车坪总是难有空闲,那一台劳斯莱斯与宾利停在旁边银行大厦的广场前,不是不招人的,虽然旁边站有保安,与那时候一样,来来去去的人还是会多看几眼。
      馨仪不由得加快脚步走了过去。
      顾朗大约是早就看见她了,已经走近几步,笑着向她招手。司机下车开启了乘客舱的车门。里头已经坐了一个人,淡淡朝外望了一眼,视线又调回到了正在翻阅的文件上。
      馨仪忽然手足发麻,顿了顿,才垂着头坐进去。汽车很快就启动了,她不知道是要去哪里,不免有点担心还在医院的粟晓,于是鼓起勇气低声说:“唐先生,就在附近随便找个谈话的地方吧,我不会占用您太多时间的。”
      半晌后,他仍旧不作声,只有纸张偶尔翻动的沙沙声。
      她摸不透他的心思,亦是从来就没有了解过他的,在少之又少的印象中,只大约记得,他的话好像很少,亦或是他其实不想浪费时间同她说话,大多数时候都是拿那一双漆黑如墨的双眸淡淡瞥一眼,仿佛暗夜中沉静冰凉的海水,只是波澜不惊。
      其实,她一直都对他的长相很是模糊,或许是因为从来就没有看清楚过,可是却总是记得那双眼睛,也只有那双眼睛,这么久了还一直都记得,如何也忘不了。
      因为是那么相像,想忘也忘不掉。
      车窗外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汽车蜿蜒在车河中,两岸灯火阑珊,摇曳繁华,一个又一个的光点投射到玻璃窗上,一闪一闪的,大大的,圆圆的,像嵌在镜框里的一颗又一颗明亮的眼珠子。
      那是粟晓的眼睛。
      馨仪伸出手抚摸着车窗玻璃,沿着那亮晶晶的圆点细细勾画,眼眸,眉毛,鼻子,嘴巴,下颌,再添上脸部线条,一张卡通画就出现了。那画中的人在对她笑,眨着眼睛,双眼皮的折痕深得像一弯新月,黑眸亮晶晶的,宛如黑色的宝石一样闪闪发光。
      那是她的珍宝,最最珍贵的宝贝。

      汽车最终停了下来,是一家酒店,已经有门僮小跑步过来扶着车门。
      他收拾好那个黑色的软皮文件夹自顾下车。馨仪楞了一会儿,最后看了眼她勾画过的那一扇车窗玻璃,又对着那个年轻的门童抱歉一笑,紧跟着下了车。
      顾朗从后面那台车上走下来,仍旧对她笑了笑,说:“粟小姐,你们好好谈,医院那边我会过去安排的,不用担心晓晓。”
      馨仪顿时呆若木鸡。
      顾朗脸上挂着笑,非常和气:“也不知道这孩子好不好对付,到时候他要是怀疑我是坏人,还得给你打电话。”
      他重又上车,汽车缓缓开走了,越来越远,带着那车窗上一颗又一颗明亮的眼珠,终于消失看不见。
      馨仪突然被一股重大的恐惧感攫住,几乎喘不过气来,吓得猛然大喊一声:“唐淙沛!”
      声音尖锐,近乎于惊叫,酒店门口往来的行人无不好奇地投过来一瞥。那唐淙沛只是顿了顿,从容不迫地继续朝前走。
      她踉跄着上前几步,紧紧揪住他的手臂,慌张地说:“唐淙沛,你不能……你不能带走孩子,你不能带走晓晓。”
      他仿佛有点意外,然而酒店门口人来人往,到底阻止了他试图甩开她的动作,只低声说:“放手。”
      “你不能带走晓晓。”
      她从来都没有直视过那一双眼睛,这一刻却盯住那两潭暗夜中冰凉的海水,一字一顿重重地说:“你不能带走晓晓。你答应我,我才放手。”
      那双手在他的手臂上越收越紧,纤细的手指因为用力而骨骼凸起,手背上的青筋细细地蜿蜒而出,仿佛无形的藤蔓。他掉转视线淡淡望了眼那一张脸,淡眉细目,什么都是淡的,几乎淡到没有轮廓,像是水墨画上的空白,模糊的淡白色——
      那是记忆的颜色。
      “唐?”
      唐淙沛茫然了几秒,忽然反应过来了,以眼神示意身边的助理Daniel退开,低下头,终于用力地一根一根地掰开她的手指。她却又固执地重新抓住,最后他只能抓住她的手腕,勉强忍耐提醒:“放手,不要在酒店门口丢人现眼。”
      她的眼神黯淡了下去,终于松开手,低下头。
      他率先转身离开,却听到了Daniel在后面急急地叫:“粟小姐,粟小姐,……”回头就望见她往酒店广场那边跑去。
      他走过去时,Daniel已经拉住了她。
      “粟小姐,你要去哪里?唐还在等着你。”Daniel是英国人,能够听懂中文,但是说得很是生硬吃力,带有浓重的伦敦腔。
      她并没有马上答话,表情呆滞。
      他说:“Daniel,你以后可以直接同她讲英文,她听得懂。”
      Daniel回头看到他,顿时松了手,退开到一边。
      她依然默不作声,只那一双眼睛却固执地看着他,遇到他的眼神亦不躲闪,眸子里面毫无畏惧。
      也许时间改变了她,从前她是很胆怯腼腆的,在他面前总是温顺地低着头,乌黑柔软的头发,令他想起从小有过的一只小兔。那只兔子也是黑色的,一身浓密柔软的毛发,他喂它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垂着头,一对长耳朵扑簌簌抖动着,用小爪子挠他的手。后来不晓得怎么就不见了,过了很久再想起来,也只记得它挠在他手心时那一点一点的瘙痒。
      似乎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亦是这样。
      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那时她坐在宿舍的书桌前,静静地看书,眉目浅淡,仿佛是一幅稀稀疏疏的画,只偶尔有淡细的笔墨。他还记得,她也是低着头,桌子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的台灯,铜质底座,绿色的玻璃罩子,那灯光却是透明的白色,照在她的脖子上,却是肤若凝脂,如同汝窑细瓷,光华潋滟,有一种浸染了岁月的古旧华丽。
      而她仿佛只沉浸在了自己的小小世界里,那一方天地里,只有灯光,书,和她,周围的一切都被摒弃在外。过了半天,她才晓得有人进来,既慌乱又笨拙,一双眼睛怯怯的都不敢看人。
      他当时只觉得还是个孩子,跟唐唐一样,才这么小一点点。后来才知道她总是这样,怯怯的,习惯性低着头,偶尔来不及闪躲,眼神相撞时,起初总是仓皇无助的样子,眼睛睁得大大的,那眸子里仿佛有一条小溪,涓涓流着溪水,渐渐地那水静止不动了,一双眸子黯淡下去,又黑又白,像茂盛森林里幽静的湖水。
      过了这么久倒还记得。
      却也不止这一点点,他大约还记得她亦是很容易脸红,说话从来都是轻声细语的,连生气都听不出来过大的情绪起伏,仿佛是一个木头娃娃。
      那一点瘙痒亦是厌烦的瘙痒,总归是厌烦,只觉得厌烦。
      他从小到大在西方世界见惯各种英姿妩媚,自由洒脱,强势主动的女子,其中不乏谈吐得体,大方怡然的世家千金,亦有活泼天真,娇蛮任性的姑娘小姐,但像她这样胆怯腼腆得仿佛是从前连自家花园都不能去,终日枯守闺房的旧世女子,还真真的是少见。可是,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苍白憔悴的女人,不仅声音固执,眼神更是执拗,定定地看着他。
      他要想想,才能把记忆里那个低着头的女人与面前这个直视他的女人重叠在一起。
      可是,过了这么久,也还是一样,总是直教人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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