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明代司礼监设掌印太监一员,秉笔、随堂太监八员,或四五员……司礼监提督一员
明朝明宣宗时期,明宣宗为了压制内阁的权势,将国家决策分为“票拟”“批红”两个部分,票拟是内阁阁员拟定对事情的处理意见,以蓝笔书写。呈上后请皇帝审批,由于皇帝审批用红笔,所以叫“批红”,然而明朝中后期的皇帝大都懒于政事,于是“批红”的权力落到了太监手里。
司礼监秉笔太监,负责用红笔批示处理意见是否可以执行。然而秉笔太监却不是说了算的,因为司礼监掌印太监要再次审核一次,如果认为可以,就盖上公章。如果认为不好,有权打回去重新批红。所以司礼监掌印太监是太监中的一号人物,如果大臣要反对也没办法,因为他们送上去的奏章都要经过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审核,他们告的人偏偏就是审核的人,所以当然必输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