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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1) 我有事需要 ...

  •   我有事需要出门去一趟江州。事实上,我的牙疼时好时坏,江州的神医陈敬许,对外科内科都十分有研究。因此做好了充分的出门准备后,我踏上了去江州的路。
      所谓“充分的准备”,即收拾屋子中好为数不多的一些杂碎,带好银两,牵上我的名叫追风,实际上连驴都追不上的“骏马”,出发了。
      这匹马是匹老马。当初买马的时候我对马没有丝毫研究,看着这马老实,个子大,不似其他马那般有些烦躁不安的,我便买下了。卖马的还一个劲地夸我眼力好,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夸得我晕晕乎乎的,然后打了个八折的伯乐优惠价卖给了我。后来我才知道,他卖给我的,是店里最老的马。
      您问我既然是外行,如何知道这马不好的的?这还用说吗?刚上马的时候,它还走得像是皇室的领班马,让我洋洋自得了一番。可后来我扬鞭鞭策它之后,它走得便像老骆驼了,让我好不着急。最后,它以一只驴的速度,把我从环江城拉到了怡城,不会无异的人跑步只需要两个时辰的路,这“追风”走了整整四个时辰,其中不包括我步行帮它提了两个半时辰的行李,因为那时我发现他拼命地喘粗气,而买它花了我半年的收入,卖掉或扔掉都不舍得。作为伯乐的我,只能试图相信它年轻的时候是“追风”的,虽然现在伤风,但作为一名有爱心的侠客,古道乐肠是我的天性。我决定惯着它,养着它,直到它死。
      可是今天我陷入了两难的局面。我的牙疼了。老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要人命,真是一点错都没有。想我赵钱孙也算是英雄坦荡地活了这大二十多年,没遭过什么灾得过什么大不了的病,只这牙疼折磨了我许久,不看是不行了,整夜整夜地失眠。但这“追风”跟随我多个月了,十分粘我,除了睡觉和上茅厕我不在它的视线范围,否则一旦不见我,它便以为我不要它了,着急得什么似的。这动物真是有灵性,于是我只能拉着它,一手提着行李,风尘仆仆地赶往江州,找那神医看牙。
      走到半路我饿了,追风也饿了,不肯走,在一棵树下停了下来。我便想,这样也好,我正好歇一歇吃点东西,再继续赶路。
      追风以极其优雅的姿态,缓缓地低下头去,轻轻地啃着树下的草。我心里叹了一口气,面上不敢露出来,怕它太敏感。伤老家伙的心是不厚道的。我想,怪不得当时看它那般的斯文,原来越年轻的便越无法斯文,因为筋骨肉都还是活的。就是这般老了的,才斯斯文文安安静静的。下回攒够买马的钱,我非得买一匹活蹦乱跳的,才算是了解了近日这桩公案。
      就在我默默感叹自认运气不好的时候,背后突然跳出人来,喝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由此过,留下买路财!嘿,你小子居然有一匹这么漂亮的马!”
      我心想,这又是一个假充的伯乐,这些抢劫的段子,流传到今天已经一千多年了,他居然还在使用,真是太没有创新意识,太不能与时具进了。相信这个段子还能再流传个一千多年。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讲,大家对这段子都如此执着,是不是因为它经典?经典的东西总是不朽的。那么,我的牙疼的那么执着,是不是因为我的牙经典?那我还拔不拔牙了……
      就在我心里由伯乐一直想到拔牙的当口,那盗匪或许以为我惊呆了,没有理我,直接动手牵马,因为我的马从来不用绑着,追风是那种赶都赶不走的老马。
      我还在思考拔牙和经典这两者之间的关联,我的手上拿着一块馒头,离我的嘴还有半寸的距离,我的牙又开始疼,就在此时我的马开始叫唤起来。
      追风一叫唤,我才回过神来,似乎有人要打劫我的马?这真是奇闻了。原来英雄所见略同,追风真是一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好马。我感激涕零地看着劫匪将追风牵在手上,等等,他向我走来是什么意思?
      他举刀向我走来,我一颗感激的心本是火热热地,顿时凉了下来。你丫的抢马便抢马,抢钱算什么一回事?老子赚这点钱,又要纳税东西又贵,还时不时买到追风这种货色,好容易积攒点要修牙,你居然想打劫我?
      我给了他一刀,送他去了阎王爷那。看来不管什么单位,员工正式上岗还是先试用一段。人家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看来当小鬼是一种福分。这么说总比山贼好,所以他还得谢我。
      反正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我不杀他就被他杀,他这样的人渣多他不多少他不少,给他匹好马他还不知足,这样的人不适合这个世界,早死早超生。
      花了一个多时辰埋好这个山贼,我拉着抖抖索索眼泪婆娑的追风,继续上路。人没见过世面也就罢了,这马怎么活到快入土为安了,也这般没见过世面呢?不就是个山贼吗?不就是个山贼吗?
      不要觉得我狠心要和我碎碎念说人家也是被逼上梁山万一我错杀无辜如何如何等等省略一千字。我本就是个杀手,我比任何人都知道什么人可杀什么人不可杀,那本就是我的职业。平时我伪装成一个先生,在乡下给孩子上上课教教字,讲一讲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什么的,然后在必要的时候收一些单子,杀一些不相干的人,得到一些额外的收入——其实我的大部分收入都来源于此。没有办法,在这个年代,我没有足够的能力考取足以谋生的功名——即便考上了又如何?当官讲究裙带关系,我一无钱二无权,这个朝代的俸禄又低,若是当个清官考上了一样被饿死。
      说起来讽刺,我是个杀手,却伪装成了一个满嘴仁义礼智信的教师。有时我觉得事实应该颠倒过来才比较对劲,我是个教师,然后干些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勾当,在这个乱世里出淤泥而不染。但我不想把自己标榜得那么高尚,那么多人等着看米下锅,为了这个理由去杀一些本来可以活得更长一些的人,这违反了一个很著名的悖论,叫什么名字来着……我忘了。反正是一个伟大的智者提出的,说若是你在路上骑着马,突然路中间出现一群小孩在那儿玩,你的马快要刹不住的时候,你只能扭转马头,让它往路边跑去。问题是路边也有一个小孩,跑过去会踢死那个小孩。那么请问,你该依然在路中间横冲直闯干掉一拨小孩呢,还是该往路边走,干掉那个无辜的小孩呢……那一群不守规矩在路中间玩的小孩比较无辜呢,还是那一个守了规矩在路边玩的小孩比较无辜呢?
      这个故事很深刻,它除了告诉我们我和骑马的过路人都是无辜的,谁挂了都是个莫大的悲剧,大家都很无辜,不存在谁对谁错,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骑马是很危险的,骑这种速度很快的马,更危险,只会害人害己……
      这个故事是教我剑技的师父告诉我的,每每想到它,每次下手的时候我都会轻一些,让部分人直接死了,让部分的人半死不会,将他们的死活决定权交给上天。但没过多久,一直于心不忍的我又得到了一个称号,叫:“虐人狂杀手”,因为那些半死不活的最后还是死了,上天还是决定收走他们。残忍的明明是上天,我却背了骂名。
      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是个天生杀手,伪装成了一个满嘴仁义礼智信的正人君子。
      杀人不眨眼地干掉了那个山贼,我带着追风继续出发,到县城修理我的牙。一路上风景还算秀丽,难得休息一番,我也多少带着一点游山玩水的心情,如果不是我的牙三五不时地提醒我它很疼导致大煞风景。
      在往前走了六里路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座巍峨的高山,我只能从两山之间越过去,别无选择。根据我当杀手多年的经验,我觉得,这两座山应该是很有内容的,刚才那个山贼说不定也来源于此。但没办法,为了我的牙,我只有假装大无畏地冒险一把,若是那些山贼是些个打家劫舍的家伙,我也就顺便替天行道了。
      于是我整了整要带,束了束头巾,抖了抖腰间的剑,扯了扯包裹,拉好追风,做好了打不过就逃的准备,开始大步地向山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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