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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拖鞋爱人 ...

  •   初晴坐在餐桌前享用着她的爱心卤肉饭,而向暮坐在她对面,手里哗啦啦地翻着下午下班路上买回来的《座驾》。
      初晴在家里不爱穿拖鞋也不爱穿袜子,经常就是光着脚在木板地上欢快地跑来跑去。但她又怕冷,每当坐下来的时候,就喜欢像现在这样,把一双脚踩在向暮的脚上。
      初晴用脚摩挲着向暮拖鞋上柔软的绒毛。这双拖鞋是初晴逛街时遇到商场打折时候买的。她那一个月在给一家咖啡店画手绘墙,没有太大的技术含量,但工钱颇为丰厚。结钱的当天,她美滋滋地揣着钱打算跑去超市买吃的,结果向暮一个电话打过来,说他在附近见客户,一会儿顺道来接她。
      “晴晴你找个暖和的地方呆着先,别吹风!”
      初晴一边“嗯!”一边向着不远的星穹广场走去。一进到金碧辉煌的商场大门里,一股商场特有的暖风扑面而来,惹得初晴打了个喷嚏,震得她右脑壳微微一痛。
      初晴边逛边等着向暮。那些价格不菲的钻石和衣服在恰到好处的灯光下显得流光溢彩,在透明的玻璃罩子里好像是一双双不可一世的眼睛,放出刺痛人心的光彩。然而初晴在这种伤人的光彩中,在思考晚上是吃排骨呢,还是红烧肉。
      直到她看到了那双摆在橘黄色灯光下的……拖鞋。白色羊毛质地柔软温暖,配上精心设计的暖光灯,初晴仿若就看到了她那温柔美好的向暮正坐在货架上冲她微笑。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联想,全凭初晴对于拖鞋的特殊的执念。
      初晴十几岁上得过一场大病,手术之后她发现自己像个频死的老人一样瘫痪在床上。在痛哭了好几天好几天以后,有人沉默地扶着她起来,在她因为因为缺少活动而变得苍白瘦削的脚上套上了一双拖鞋,然后走开几步,闷闷地对她说:“试着站起来。”
      那一段时日,陪伴初晴的除去医院的消毒药水味道以外,就是一双拖鞋和一个人。她穿着拖鞋,握着那个人的手,开始像个小孩子一样学习站立,走路,奔跑。当时医院的很多医生都知道有这么的穿着拖鞋的小姑娘,天天缓慢但坚持不懈地练习走路,而那个总穿一件套头毛衣的小伙子,总在她身边几步远,从不亦步亦趋地搀扶她,但总能在她快要摔倒的时候紧紧把她搂入怀中。甚至直到现在,当时负责手术的主治大夫,每每一提到初晴,都会叹一句:“小姑娘和小伙子都挺不容易的。”
      很多年过去以后,那双拖鞋早因为家人嫌晦气而丢在了医院,而那个人却跨越了重重时光留在了初晴的身边。在初晴眼里,向暮就是她的那双承载了她第二次生命的拖鞋,教会她重新开始向着未来奔跑。以至于刚搬进新家时,向暮发现初晴居然总光着脚丫在地板上piapiapia地跑来跑去,要她穿好拖鞋,她却总一本正经地说:“我不要穿拖鞋,我一穿拖鞋就会觉得我又不会走路了。”绷得紧紧的小脸看得向暮心里一阵疼。

      眼前这双闪耀着向暮之光的拖鞋看得初晴十分可心,可价格牌上那四位数字看得初晴十分惊心。然而心思剔透的售货小姐此时凑上来亲切地道:“这一款只剩下这一双了,而且现在参加圣诞活动,是打八折的哦。”
      初晴听闻,迅速用她那有限的数学能力算了算价钱,八折怎么也能打到三位数了。于是乎一扫之前了惊心,爽朗地道:“我买了!”
      当她心满意足地拎着袋子走出星穹广场,看着穿着黑色大衣围着灰色围巾的向暮正在不远的奶茶摊买奶茶,她觉得所谓幸福二字,不过如此。

      当此时的初晴正幸福地用脚摩挲那双三位数的拖鞋时,向暮的手机响了。
      向暮瞥了一眼屏幕上未知的来电显示,眉毛不禁挑了一下。他拿起手机却没接通,而是想起身。
      初晴突然恶趣味地踩住了向暮的脚。
      “干嘛!”向暮瞪眼。
      “不干嘛,阳台太冷。”初晴低头扒米饭。
      “快!别闹!”手机欢快地响着,向暮往外抽脚,初晴踩得更狠。
      “嘤嘤嘤向大暮你够狠,还没结婚就养小的了,这让我和没出世的孩子可怎么办呦这日子没发过了……”
      向暮=。=地看了眼初晴,索性摁开了通话键。还没等向暮喂出声来,一阵喧哗的噪音就从电话彼端涌了过来。向暮下意识地把电话拿远。
      然而当对方第一句话传过来时,向暮一脸的=。=瞬间变成了( ⊙ o ⊙)
      “我靠!你小子怎么滚回来了!”
      “呦!出息了嘿!姑娘哪儿的?”
      向暮一脸的兴奋,顺势弯下腰用手肘支着膝盖,用他惯常放松的姿势和电话彼端寒暄着。然而听到了对方一句“下周五钱柜,我请了全高中的哥们姐们,你也要来啊!”向暮却怔了一下,没有回答,却先想去瞥对面的初晴。
      “去啊去啊!一定去的!”向暮瞥向初晴的同时,一把清脆的声音就在他耳边炸开了,吓得他差点翻倒。初晴不知道啥时潜到他身边。
      而电话彼端也是一愣,然后迅速地一句“那好那好呵呵呵向暮那啥我没别的事儿了我挂了啊呵呵呵呵”说罢立即收线。
      向暮瞅了一眼还趴在他脑袋旁边偷听电话的初晴,无奈地把电话举到她眼前。“都挂了,小姑奶奶……”
      初晴吐了吐舌头,溜回座位上继续扒饭,嘴里嘟嘟囔囔“我听你说姑娘,我还以为真有姑娘呢……”
      “姑娘你个头啊傻样,是人家结婚了!没有姑娘!”向暮好气又好笑。
      “呀?是谁结婚了?”初晴的好奇心天下第一。
      “我们班的徐朗,你又不记得。”向暮继续翻开杂志,淡淡地说。但不知怎样,他说完以后,心里轻轻地揪了一下。
      “哦……”初晴貌似果然不记得,低下头继续扒饭。
      向暮用余光瞅着初晴,看她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心里那个揪起来的小结慢慢舒散开来。
      然而十秒钟过后,那把清脆的声音突然炸开在那碗剩了一半,余温尚存的卤肉饭上。
      “谁说我不记得!就是他!那个比女人还八卦的徐!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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