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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零点零一秒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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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电梯间门口,我说“谢谢你。”
他看住我,眉眼上挑,带着几分笑意,“那么,你要怎么报答我?”“啊,”我怔住,通常人对于客套话的反应不是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么?
“我……”我把头垂下去,面对困局只有束手无策,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我没有多少钱,学长,要是你方便,要是你愿意的话,可不可以请你吃一顿饭……当……当作报答?”
一声轻笑在我头顶上发出来,我抬头望过去,发现这高我一头的男人站在那里看着我,不住摇着头,笑不可仰,末了,他说,“好,算你欠我一顿饭。可是,我另有打算。”
“怎么?”我有点慌张。
“推掉今天晚上的约会,上楼去练歌。”他如是对我说。我松了一口气,没有告诉他,我并没有约会。反正,孙叙阳约我吃饭,原本也可去可不去,正好我有了合适的借口。我把这个借口顺理成章地发给了孙叙阳。
他走在我前面,路灯拖长了他的背影。
我想起常敏上午与我的闲谈,在去往教室的路上碰见她,常敏在人潮川流不息的走廊上对我说,“沈希培,你有对象没有?”我摇摇头,脸上发热。常敏却笑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很好找的,我看看认不认识合适的。”我拒绝了她的好意,我并不急着找男朋友,但是我认真思索了她的问题,然后对她说,“我喜欢的人,要有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可以紧紧拥我在怀中,他抱着我的时候,我可以听见他胸腔里的心跳……”
我望着路灯下的那个背影……高大,结实,这样的人,应该会有宽阔得令人安心的怀抱吧?我太过出神,不曾料到那背影早停下来等我。
一只手轻轻抚在我头顶,他向我笑问,“傻孩子,你在发什么呆?”
我不惯与男生有肢体接触,换作从前,如果有相识不到半天的男生做如此举动,我会认定他轻浮。但是这一刻,我竟不觉得反感,我为自己惊骇。
怔怔忡忡抬起头,路灯打在他脸上,我才发现他长得很漂亮。他长得高,结实健美,而不会给人肌肉男那种过于强壮的反感。皮肤白皙,一张有棱角的脸,五官好似混血儿,他有闪亮湿润的眼睛,看人的时候也许会给人深情注视的错觉,纤长的睫毛,中和了他高大的身材,添了白面书生似的气质。
我发现我凝视他的时间太久,这好像花痴女生一样。我暗暗羞愧。
等抬起头来的时候,我想到办法为自己解围,“我觉得,我好像见过你。”他看上去好像毫不吃惊,莞尔微笑,“是吗。”他大概当成了那句最经典的搭讪。
但这是真的,我觉得他的感觉很熟悉,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是……我在哪里见过他?
林远远忽然跑出来,见到我们先惊后喜,看住我身边人惊喜地说,“社长!”
原来他是吉他社社长。难怪,难怪他知道我是吉他社成员,难怪他叫我留下来练歌,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
“我叫杜绍安,在化院读大三,该算是你的学长吧。”杜绍安朝我伸出手,笑容随和友好。
我伸出手,回应他说,“学长好。我叫沈希培,是中文系大一新生。”他点头笑道,“我知道。”我也不及深想,他怎么会知道?
杜绍安穿一件休闲装,闲闲散散抱着吉他坐下来,低下头去,手指随意地吉他弦上弹拨。转轴拨弦,曲调已成。他和着音乐唱了一首我从未听过的歌,他的声音低沉有力,我如入梦境。
“我站在秋风里为你唱这首歌,
请多年后仍记得秋风萧瑟。
我记得初见你时,见你身影在阳光间穿梭,
为你清湖水般目光心折;
我追寻你的影子,在风中低头,颈项温柔,
我在喷泉池边看见你微笑的模样,
我听见你轻唱一首歌……
多年后,愿你记得,秋风中曾邂逅。”
宽大透明的落地窗外,夜幕低垂,星子闪烁。
我在玻璃窗的倒影里,看见杜绍安低头弹拨着吉他唱歌的样子,他是个有气质的男人,令我想起不甚合适的古文当中的句子——未成曲调先有情,呼吸都好像是一种负罪。
我痴痴呆呆望着他,过了一瞬间竟觉得头晕目眩,我像从梦中醒来,看着他由衷赞美,“我从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歌!”
杜绍安朝我微笑道,“是我自己作曲填词。”他一瞬不瞬看住我,那双眼睛有天生的湿润闪亮的光彩,仿佛深情凝望一般,但那不过是他生来相貌造成的错觉,“我为一个女孩子所写,有一天见到她站在路灯底下的喷泉池边唱歌,有了这首歌的灵感。”他说。
“哦,那她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子。”
我羡慕杜绍安口中的这个女孩子,有人因为倾慕她、而专门为她写一支歌的女孩子。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人。
杜绍安不置可否,放下吉他,款款站起来,他走到我面前,“我送你下楼去。”
5.
杜绍安一直送我到宿舍楼底下,一路并不多说话,寒风的呼啸吹刮在耳边。
宿舍楼已经近在眼前,“那么,就送到这里吧。”杜绍安同我告别。我专心看住脚下路灯拖长的影子,我说,“路上当心。”“早一点休息。”我回答他,“好。”
隔了一两秒,他仍站在原地。我从他眼睛的倒影里看见我自己,他对我道,“晚安。”然后转身离去,越走越远了,直到在路尽头消失成很远很远的一点。我在寒风中目送他离开,回想起刚才他瞳孔中的自己,那个一直微笑着的沈希培,始终快乐得像一只小鸟一样的沈希培。
我一路哼着歌,兴冲冲地上楼去。
“你见到孙叙阳没有?”室友对我说。
“没有啊。”
她一提起孙叙阳,我才想起来,我原本答应他吃夜宵,后来临时改变似乎是有些愧对他,虽然的的确确是事出有因的。
室友惊奇道,“刚才在楼下碰到他,他还说要等你呢。”
我无心他想,“也许等不及先走了吧。”
那一晚我在床上辗转反侧,像有一件极重要的悬而未决的事牵扯着我的睡眠神经,令我久久无法入睡。我听着闹钟的指针吧嗒吧嗒一秒秒走过去的声音,神思反而越来越清晰。
那个影子也同样越来越清晰。
窗外有无数璀璨星河,窗边人垂目信手弹拨。同样黑色的幕布下,那男人怀抱着吉他,显得清高落寞……
原来是他!两点二十分十三秒,我霍然从床上几乎一跃而起。
我蹑手蹑脚走到宿舍外面的长廊,拨通丽萃的电话,兴奋地指尖发抖,电话在“嘟嘟”两秒之后接通,丽萃的声音睡意朦胧,“喂……”我不等她说完便兴冲冲一股脑告诉她,“丽萃,我终于发现了!你猜吉他社的宣传画册的男人是谁?原来那是杜绍安!我说为什么我总觉得好像见过他,原来真的是见过的!”
“等,等等……”丽萃的声音清晰起来,“你说清楚一点,什么宣传画册上的男人?什么杜绍安?杜绍安是谁?”
我语塞,猛然记起还没有告诉她杜绍安其人。我原原本本告诉她今天晚上的事,然后对她说,“你忘了么?吉他社的宣传画,黑色的背景里面有一个很清冷的背影……”
“记起来了,你说很有气质的那个。”丽萃在那头笑。
“是啊,虽然那张画上看不清楚脸,可我认得他的气质,那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我思索良久,才想到怎么样去形容。杜绍安坐在那里,垂下头,弹拨琴弦的样子,和别人不同,再没有别人模仿得出那份感觉。
丽萃似乎哭笑不得,“你夜半三更打电话给我,只为了对我说这件事?”
“是……是、是啊,”我语气衰败下去,清醒起来的脑子也在质问自己:半夜两点打电话给丽萃,只是为了告诉她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男人就是那张宣传画上的男人吗?这有什么重要?重要到我会为此失眠到半夜两点,并在得出结论后兴奋地吵醒好朋友的睡眠吗?
“对不起……”我语带愧疚。“不要紧啊,反正我都已经醒了。”丽萃说,顿了一顿,她问我,“那个杜绍安,长得很帅?”
“长得高大,皮肤很白,大眼睛高鼻梁,有很长的睫毛……我不知道该不该用帅形容,但他很特别。如果他站在人堆里,我会一眼认出来。”
“我相信。”丽萃哧哧地笑,“希培,你完了,你爱上他了。”
“怎么可能?我才认识他一个晚上,我只是客观评价,可没有夸大其词啊。”
“你没有听说过,爱上一个人,只需要零点零一秒吗?一个晚上有多少个零点零一秒。希培,你没有发现你向我形容他用得最多的词是‘特别’?一个人无论多优秀多出色,也只有在情人的眼里,才是独一无二的。”丽萃言之凿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