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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人比烟花更寂寞 ...

  •   那群人在划拳、碰杯、喊叫,喧嚣的尘世与我无关,我一个人坐在旁边静静欣赏起舞台上那个羞涩的男孩。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男孩,一直低着头,缓缓拨动琴弦,浅唱低吟。来酒吧要是不喝酒,就算有好听的歌声萦绕耳畔那滋味还是会打点折扣,所以我端起酒杯细细喝起了啤酒。

      他歌声里透出的平和冲走了我最后的不安,正当我沉浸在这个美好的氛围中时,门口出现了一群身材高大、装扮入时的年轻男人,声势浩大的走了进来,当我发现辰亦函在他们之中时急忙将脸转到侧面低下。

      “青楷。”那个声音吓得我得快从沙发上弹起来。

      “辰总!”

      我偷偷看了辰亦函一眼,发现他的目光灼热,像两把蓄势待发的火枪,瞄准的正是我。

      他最终没有扣下扳机,而转向任青楷问道:“你们也来这里玩?”

      “对,今天我生日,和几个朋友来庆祝一下。”任青楷此刻已有些神志不清,不过他倒是没忘记我,指了指我,对辰亦函说:“米苏也在这。”

      我看躲不掉了,只能主动起身,笑着与他打招呼:“辰总!”

      他没有答应,只是意味深长的看着我。

      “妹妹,你看起来挺面熟啊,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和辰亦函一起的一个男人笑着问我。

      我的心顿时一沉,揣摩着五年前的今天这个男人是不是也在这间酒吧。这个男人比辰亦函还高上半个头,五官虽不及辰亦函精致,却也算得上“有型”,穿着自然是派头十足。不过,我实在是想不起来那天他到底在不在场。毕竟我进来之后并没有注意周围的人,喝了一杯酒酒醉的不省人事,连辰亦函我都没有印象,更别提其他人了。

      辰亦函用手臂给了那个男人的小腹一下,戏谑道:“几道,看你追女孩儿那损招,都把人家吓到了。我跟你说啊,米苏是我们公司职员,是我的人,你可不许乱来啊!”

      辰亦函的话引得在场的所有人大笑,那个叫几道的男人只是笑着摇摇头,一丝一毫的尴尬都没有。倒是我,恨不得赶快穿越到别的朝代去。

      “青楷,你们好好玩,我不打扰你们了。”说罢,他们一帮人就风风火火的上了二楼。

      谢天然那个没带脑子的还开我玩笑:“米苏,瞧你那点出息,这就吓到你了!”

      我气结,却只能送他一个字:“滚!”然后端起酒杯猛灌酒。

      我们走的时候,辰亦函他们好像还没有离开。谢天然叫了一辆车,让我把任青楷送回家。这个谢天然,还真是不把我当女人啊?!其实任青楷也没有醉得很离谱,只是话比平时多了,胆也也比平时大了。倒是我后来喝得过急,头有些晕晕的,不过我还是决定先把任青楷送回家。可是任青楷醉后仍保持着他的绅士风度,坚持让的士师傅先送我回去。

      后座只有我和任青楷,按说并不挤,可是他的腿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贴上了我的腿,虽然隔着几层厚厚的布料,我还是能感觉到他身体的温度。无论是谁,总会被自己喜欢的人不自觉的吸引,所以即使有宽敞的空间,我也不愿移开我的腿。

      突然,任青楷将头靠在我的肩上,低声叫着我的名字:“米苏。”

      “嗯?”

      “米苏。”

      “嗯,我在这。”我情不自禁的抚摸了一下他顺滑的短发。

      “其实,我都知道。”他干咳了两声,接着说:“你对我的好,我都知道。”

      我很想问:你真的都知道吗?可是却如鲠在喉,什么都说不出来。

      “那个陶瓷杯是你放在我桌上的,对不对?你给我那盆仙人掌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以前就说过很多次,你喜欢看叮当猫,你还老说大雄和宜静长大后一定会结婚的。你知不知道,你说那句话的时候表情很傻?” 他顿了顿,然后说:“也很坚定。”

      “你知道吗?我一直喜欢你,六年前是,现在也是。我傻傻的坚定大雄和宜静会结婚的同时,也傻傻的认为你会和我在一起。可是你喜欢的是夏秋冬,即使她现在离开了你这么久,你还是没有忘记她,是不是?” 温热的酒滴滴化作咸湿的泪,滑落我的脸颊,然后沾到他的发丝上,最后蒸发到空气中。

      我没有等到他的回答,车就停下了。

      一切都是注定的吗?注定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却还是得不到一个答案,我还要继续忍受爱情的折磨,或者这本就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是我自己一直执迷不悟罢了。

      开门,下车,不再回头,给我一次机会,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吧。

      “米苏。”任青楷叫住我。

      “还有什么事?”我不敢回头,我知道我在流泪。

      “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这句话,我等了六年,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下一步,我就要放弃,可是它终究还是来了。我终于等到了。

      转身,我跑向他,与他紧紧相拥。六年的坚守,六年的等待,我用积聚了六年的巨大能量,包裹他。

      任青楷走后,从斑驳的树影里走出一个人,我被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是辰亦函!

      我捂住胸口,道:“吓死我了。”

      “就是为了他?”他没头没脑的问,昏黄的路灯下他脸上的戾气隐约可见。

      “我不懂你的意思,我要回去了。”

      我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用力将我拉入他的怀中,结实有力的双臂紧紧箍住我,狠狠吻了下去。清冽的酒香混合着淡淡的烟草味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刺激着我的味蕾、嗅觉和神经,这是我在清醒状态下第一次和一个男人离得这么近,第一次品尝男人的气息和味道。我拼尽全力捶打他的后背,他却丝毫没有松开之意。我一急,抬起脚,朝他胡乱踢了几下,他终于吃痛的放开了我。

      我借着那股酒劲儿,大着胆子狠狠甩了他一个耳光,冲他大吼:“你疯了!”

      他怔了怔,然后气恼的嚷道:“我他妈就是疯了!”

      他在我面前一直都从容不迫,我从未见过他这样失态的模样,还真的被他吓了一跳,害怕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杀人灭口”或者“□□泄愤”的事情来。

      不过,这些事都没有发生。他说完那句话之后,就快步走到路口,叫了辆车离开了。

      平安夜里我的心情难以平复。清醒,刺骨的清醒让我难以入眠。我的头脑里交替出现任青楷和辰亦函的脸庞,心里五味繁杂,既有终于等到的释然和亢奋,又有被迫受辱的憋屈和难堪。本来,我终于苦尽甘来,能够拥有一个完美的夜晚,可是最后关头辰亦函像是恶作剧一样出现了,给了我当头一棒,像是要打醒我的美梦。难道,幸福的背后总是隐藏着或深或浅恐惧和或多或少瑕疵吗?

      平安夜之后的一周时间里,我都没有在公司里碰到过辰亦函,这倒是免去了不少的尴尬。我和任青楷为了尽量保持低调,只有每天下午下班后一起吃一顿晚饭而已。任青楷是一个温柔细心的男人,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他会问我“饿不饿”或者“冷不冷”,会握住我的手后一起塞入他的大衣口袋,会在冷风中排半个小时的队为我买“福瑞林”的蛋挞和蝴蝶酥。没错,这就是我想要的单纯美好的小幸福。

      元旦到了,我和任青楷约好去什刹海滑冰。我们到了什刹海才发现冰场里人头攒动,有些人在滑冰刀,有些人在滑冰车,还有些人在打冰球。我不禁感叹:再冷的天气也挡不住冬日里人们滑冰的热情啊!

      我和任青楷观察了一会,决定先去滑冰刀再去滑冰车,冰球太过专业我们就不参与了。我们各自租了一双冰鞋,冰鞋如同两片细而长的刀片,我以前只溜过旱冰,旱冰鞋是双排轮的,与这种冰鞋大为不同。起初,我穿上它们还很不适应,也担心学不会,可是有任青楷这个滑冰高手带我,加上滑旱冰的底子也在那里,我学得还挺快。任青楷担心我会摔跤,一直拉着我的手没有放开。

      这一下运动量不小,肚子很快就饿了。肚子饿的时候鼻子会变得很灵敏,我闻到了一阵阵的红薯香,可是冰场里怎么会有红薯呢?正当我怀疑是我的错觉的时候,任青楷兴奋指着冰场的东南角对我说:“那边有卖红薯的!”

      我一看还真有一个老太太在烤红薯。

      “你站在这别动,我去买红薯!”说完,他一溜烟就朝红薯摊边滑去。

      任青楷买了两个大个儿的红薯,将其中一个的皮儿剥开一半后递给我。红薯鲜嫩、酥脆的口感在嘴里回味无穷,进入肠胃中后又觉得暖和、舒心。幸福真的很简单,吃红薯也可以很幸福,尤其适合自己爱的人一起吃红薯。

      吃完红薯后,我们还了冰鞋,又租了一辆双人冰车。任青楷在前面坐着,我坐在后面。冰车如船,双腿如桨。我兴致大发,开始唱起“让我们荡起双桨”,任青楷也跟着我唱了起来。如果谁想找回童年的感觉,冰场绝对是不二选择。

      忽然,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从我腿边擦过,吓得我惊叫出声。仔细一看,原来是一条白色的小狗,他的主人是一个老外。

      “这狗长得好像狐狸啊!”我对任青楷说。

      “嗯,”他笑了,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的确很像。”

      “这是什么狗?”我问。

      “你等等。”他离开冰车,走到那个老外身边,攀谈了两句。

      他回来之后,告诉我:“它属于德国的玩赏犬。你别看它体型小,人家可是出色的警戒犬。”

      “这么厉害?!”我故作惊叹状,继而又露出促狭的笑容:“不过我觉得你和它很像。”

      任青楷扑过来,装作要掐我脖子的样子,说:“好啊你,竟敢把我比做狗!”

      我从冰车上跳起来,后退了两步,说:“我可不是这个意思哦,我是说你和它一样可爱。”

      “这还差不多,”他满意的笑了,说:“虽说是狡辩,不过我还是原谅你了。”

      “青楷。”我现在已经改口叫他“青楷”了。

      “嗯?”

      “大家都说秋天来什刹海品茗、荡舟、游王府、逛胡同,别有一番风味,我们明年秋天也来吧?”我心怀无限的憧憬。

      任青楷却没有爽快的回答我,脸上的神采也黯淡下来。过了一会,他才说:“天色晚了,我们走吧。”

      离开冰场后,任青楷低着头闷闷不乐的走在前面,我的心情也随着他低落起来,默默的走在他后面,与他隔着几步的距离,像个可怜的小跟班。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黑暗吞没着这座城市,也啃噬着我的心。秋天的什刹海,可能留下过任青楷和夏秋冬的深刻印记吧,我取代不了,也触碰不得。

      “想吃双皮奶吗?”

      我抬头,任青楷正微笑地看着我。

      我用力收住即将夺眶而出眼泪,笑着说:“想。”

      我们在南锣鼓巷的“文宇奶酪店”吃了燕麦双皮奶和原味奶酪之后,就去了“聚德华天烤肉季”吃晚餐。我们两个吃货点了一大桌子菜:烤肉、羊排、小牛排、鸭翅、清炒穿心莲、拌黄瓜,并且一扫而空。

      从餐厅出来后,我们去后海散步。夜晚的后海很美,时不时都有人放烟花。烟花虽然绚烂,生命却太过短暂,它始终是寂寞的,我不禁扼腕叹息。

      良辰美景也许真的能催发人的某种情愫,当美丽的烟火坠落大地的时候任青楷吻了我,我们的第一次亲吻。他温柔谨慎、小心翼翼,与辰亦函的霸道野性、一往无前截然不同。

      我很愧疚,因为在任青楷吻我的时候我想起了辰亦函,他给我带来的冲击太大,好像脑海里一个做不完的噩梦。接着,我又变得很失落,我自作聪明的认为任青楷在吻我的时候说不定也想起了夏秋冬。所以说女人要傻一点才会幸福,有时候女人的“聪明”只不过是为难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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