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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一半蜜糖,一半砒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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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晚是平安夜,那一天是任青楷的生日。我抱着盛满五彩斑斓的星星的玻璃瓶迟疑了很久,最后还是将它放回了书桌的右上角。这个玻璃瓶里有1000颗星星,是我在过去的喜欢任青楷的200个日子里就这么每天折个几颗慢慢累积的。我以为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些送给他,可是我不是他的谁,他的身边已经有他喜欢的人了。我怕我送出了星星,却会永远失去他,所以我还是去礼品店选了一份没有感情的礼物给他。
那晚在ktv,我出去上洗手间,却正巧看到走廊尽头有一男一女在拥吻。是任青楷和夏秋冬。我像个贼一样逃离现场,在大街上奔跑,经过公交站的时候,刚好有一辆车经过,我连车号都没看就上去了。快十点了,公交车上的人少得可怜,我挑了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坐下,任我的眼泪狂飙。
哭累了,我在冰冷的车窗上猛的哈出了几口热气,然后伸出右手食指,用力的写下那三个字:任青楷。接着,用手套用力的擦掉。当车窗的玻璃再次变得明亮透澈的时候,我看到的一个灯火辉煌的世界,和我孤寂伤痛的内心却又是那么契合。我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下了车。
看到路标,我才知道,原来这里就是闻名已久的三里屯。北京十二月份的夜晚,温度已达零下。我沿着酒吧街走了有一会了,冷得直哆嗦。走到一家名为“Butterfly Kisses”的酒吧的时候,我停了下来。
美国乡村歌手鲍勃•卡莱欧曾经写过一首歌给他的女儿,作为女儿的十六岁生日礼物。这首歌就叫做“Butterfly Kisses”。那时,我爸刚去世不久,在一本外语杂志上介绍了这首歌,后来我下载下来,对着歌词听,边听边哭。
如果爸爸还活着,在这样一个伤心欲绝的夜晚,也许我不用跑这么远的路,只需要给他打一通电话,哭着向他倾吐心声:“爸,我失恋了。”
然后,老爸会安慰我说:“没事,乖女儿,前面还有更好的等着你。”
可是我已经没有了父亲,没有了慰藉,没有了勇气,也没有了力量,我只想找个地方歇一歇。歇一下就好,一下子就好。
于是,我走进了这家叫做“Butterfly Kisses”的酒吧。我第一次来这种地方,但我并不害怕,因为没有力气害怕。我坐到吧台边,酒保问我要点什么,我告诉他来一杯最烈的。
那个调酒师长得很像陈柏霖,是我喜欢的类型,任青楷也像陈柏霖,但他更像我爸。我是指性格。调酒师调好酒后递给了酒保,酒保又递给了我。那是一杯绚烂夺目的液体,果真很烈。我急切的一饮而尽,眼皮慢慢变得沉重,头也变得沉重,头重脚轻的感觉,我仿佛要栽倒了,却又没有感觉到痛,像是有人用坚韧的手臂扶住了我。
那个人问我:“你没事吧?”
我拼命睁大眼睛,盯着那个扶住我的人,他长得好像任青楷。不对,好像就是任青楷。
我立即对他又捶又打,又哭又喊:“为什么还要来找我?为什么你要亲她?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我的喉咙干涩,他的嘴唇红润,鬼使神差的我就亲了他一口。我听到周围爆出男男女女的叫好声,好吵,而我的头又好痛。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来到酒店房间的,也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只知道第二天一早醒来,我□□的睡在酒店的大床上,床头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不好意思,我要赶飞机,所以先走了,我的电话号码是……
看到这张字条的一刹那,我傻掉了,这字迹很陌生,并非任青楷的。也就是说,头一晚我昏昏噩噩的和一个陌生男人上了床,我迅速床上衣服仓皇而逃,并没有带走那张字条,更没有去记下他留下的邮箱地址。这是我不想让旁人知道的一页,我也不想见到那个留下字条的男人。是的,我不想。
天知道,我有多努力的忘记这一切,我有多努力的生活得像个正常人。可是,这个男人就这样未经我允许的再次出现,是企图搅乱我好不容易回到正轨的生活吗?我不会让他得逞。
我冷冷的说:“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
“为什么不找我?”他眼神灼灼。
“辰总,我该回去工作了。”我躲开他的眼神,也不管他同不同意,就快步远离了这层另外窒息的空气。
我躲到洗手间里,坐在马桶上,捂着嘴痛哭了起来。一直以来,我都自以为是的认为我给自己筑起了一面名为坚强的高墙,可今天我算彻底明白原来这面高墙是这么经不起风吹雨打,这么受不了日晒雨淋。那个人只是出现了,什么都还没有做,我就这么一副死样子,令我自己都厌恶。
擦干眼泪,醒醒鼻涕,带上面具,我又重新面对这个世界。经过任青楷办公室的时候,他不在位置上。如果这里没有任青楷,我恨不得头也不回的离开。可是一想到任青楷,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就会生发一种难以割舍的不忍,那是一张密集的情网,而我是一只被困在网中的孱弱的小虫,逃不掉,走不了。
“米苏。”熟悉的声音响起,这声音对我而言既是婉转的天籁,也是撩人的魔咒。
任青楷穿的是一件红色的格纹衬衫,带着黑框眼镜,头发微微有些凌乱,他的手上拿着的正是我买给他的陶瓷杯,杯子上印着是宜静和大雄。五月天有一首歌的歌词写道:“如果说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一生相信的执着,一秒就崩落。”
一个大男人端着一个卡通陶瓷杯的形象是既可爱又温馨的,还有几分滑稽,这使我面对他不至于表情那么僵硬和严肃了。
我微笑着喊他:“学长。”
“真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里?”
“嗯,我在这里上班。”
“那我们现在是同事了啊。”他欣喜的说:“下午下班之后有空没?请你吃饭。”
“好。”
回到办公室后,姑娘们纷纷想我打探:“Boss叫你去干嘛?”
我只说上次弄坏了他的车,又刚好没带钱,今天让我赔钱给他。她们开始还很怀疑,怀疑有没有这么巧,怀疑Boss有没有这么小气,可是我一副正儿八经的样子,她们后来似乎也就信了,没再追问下去。
我和任青楷约好下班后在公司楼下碰面,我下去的时候任青楷已经站着柱子旁边等我了。我兴匆匆的跑过去之后,才发现他旁边还有一个人,正好被柱子挡住,那个人竟是我们的Boss。我正想躲闪,可是已来不及,他们都看到了我。我只能硬着头皮走过去。
“辰总,她就是我学妹,现在也在这里工作。”不明情况的任青楷还在这里忙着介绍,我却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我心里很害怕,很害怕从那个人戳穿我们的关系,很害怕从他的嘴里蹦出那些话。
他却只是看了看我,很自然的说:“你好,正式认识一下。我叫辰亦函,我和青楷是加州理工大学的校友。”
“辰总您好,我叫米苏。”
“哦,那你一定爱吃提拉米苏咯?”他调侃道。
我故作羞涩的一笑,并不答话,心里却在说:要你管。
任青楷真是给我帮倒忙,他对辰亦函说:“您猜对了。”
辰亦函意味深长的目光在我和任青楷之间来回游移了两遍之后,才说:“你们好好聚聚,我就不打搅了。”
辰亦函走后,我问任青楷:“学长,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任青楷说:“嗯,我三年前刚去美国那会,他在杜克大学读MBA。当时他开发了一款石油软件,Logmod。他来母校加州理工参加捐赠仪式的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他。”
我震惊了,不敢相信广受业内好评的软件Logmod竟是辰亦函开发的。Logmod。罗格莫德。我终于明白他的公司为什么叫这个名字了,罗格莫德是Logmod是音译,而Logmod对他而言是有着重大意义的。可是,他学的是工商管理,怎么会去开发石油软件呢?
任青楷似乎看出了我的惊讶与疑惑,他接着说:“他本科毕业于加州理工的地球物理学和地震学专业,专业知识相当过硬。15岁的时候,他就获得过世界青少年编程大赛冠军,计算机编程技术也是一流中的一流,所以说他能开发出一个软件一点也不稀奇。”任青楷的眼睛里折射出一种东西,那种东西叫做欣赏,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纯粹的欣赏。
看来,我对辰亦函的看法是有些偏激了,他并非只是一个只懂得吃喝玩乐的花花公子。可是,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五年前的错误已经覆水难收。现在的我,必须面对他,面对任青楷,还要面对我自己。
这都21世纪了,难道我还应该像古代的烈女一般失了身就寻死觅活了吗?那是最自私、最懦弱的处理方式。伤心难过后,我们还是应该学会坚强,轻轻的放下过去,紧紧的抓住未来。
我和任青楷去了母校外面那家我们常去那家“成都小吃”。刚来北京的第一天,坐在公交车上的我就发现北京遍地都是“成都小吃”。后来读研去不同的地方出差,又发现全国范围内遍地也都是“成都小吃”。看来啊,这成都人是真会做菜,也真会享受生活。
我们两人吃了两斤麻辣烤鱼,一盘麻婆豆腐和一盘蒜蓉油麦菜,还喝了点小酒。酒足饭饱之后,我的肚子整个都圆鼓鼓的。
晚饭过后,我们去了校园了散步消食。吃饭的时候,任青楷还很兴奋的和我聊起以前的老师、同学还有广播台的趣闻趣事。比如,以前大学的时候教物理的那个姜老师平时虽然很严肃,但其实很随和,愚人节去教室上课,一推门就被泼了一脸的面粉引得哄堂大笑,却没有生气。再比如,以前广播台里的主持体育节目的那个胡小迪大学最后一年玩火玩出了一个孩子,所以在毕业前夕就领证结婚了。
我们聊到的许多人也许早就淡出了我们的生活,但是这些人和那些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却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回忆,芬芳而绮丽,平和而安宁。
可是,当我们并肩走在校园的小径上的时候,我觉得他离我好远,他好陌生。他没有讲话,放佛心甘情愿的进入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迷宫,还不肯出来。是啊,这里不仅有我和任青楷的回忆,更有任青楷和夏秋冬的回忆。
自习室、图书馆、网球场和游泳馆,每个角落一定都留下过他们俩的身影,而那些只属于他们的记忆也悄无声息的印在了他的心上,旁人无法取代。但是,我更愿意相信:那些过去的终将过去,没有人逃避得了未来。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只想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
任青楷很坚持要送我回去,他送我到宿舍楼下后,我让他等等我。我飞快的跑回宿舍,拿了一个仙人球的盆栽给他。仙人球很乖很小,不会占用太大的面积,最重要的是很好养活。装仙人球的花盆其实是我有一次去“798艺术区”淘的一个陶瓷杯,上面印有叮当猫多来A梦的图案。我最初准备买回去是准备喝水用的,可能是在回来的公交车上不小心碰到了,回家后倒了水进去后才发现杯子的侧面裂开了一道不明显的裂缝。于是,可怜的杯子从此只能盛土,不能盛水了。
“这个放到办公室的电脑旁边,可以防辐射的。”我将盆栽小心翼翼的递给他。
他看到盆栽的时候,先是怔了一下,然后微笑着说:“谢谢。”
回到宿舍后,孙碧落就一直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孙碧落是我高中同学,那时我们并不熟络,后来她去武汉读大学,我来了北京。大学四年,我们没什么联系。两年前,在所里再次见面的时候,才知道我们又成了同学,亲切感油然而生。后来,我们还愣是换宿舍换到了一起。现在的孙碧落俨然已是我的闺中密友。我暗恋任青楷长达数年之久的事,她非常的清楚。我决定为了任青楷去罗格莫德的事,她也是第一个知道的。但是,实际上,她并不支持我对任青楷的死心塌地,她常常教育我说:“敢不敢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她刚刚一定是看到我和任青楷了。孙碧落没有见过任青楷,但是这妞儿聪明得很,一下子便猜中了。她问我:“他就是任青楷?”
我点头。
“瞧瞧你那劲儿,跑上跑下激动的,没见过你对哪个男的这么上过心,怎么就唯独对他?虽说他看上去倒是人模狗样的吧……”
我打断她:“行了行了,你又开始了。”我拿起毛巾和盆准备洗漱。
“米苏,你又逃跑。我说你倒是真爱他还是不甘心啊?”孙碧落言语犀利。
我的心微微一震,却只扔下一句话:“不说了,洗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