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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因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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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韶光,依依不绝。我轻摇羽扇,视线自堂下美人的身上轻轻滑过,重又对上钱家大少奶奶的视线。
“段姑娘可也喜欢妹妹的这件衣裳?”
我但笑不语,饶有兴致的等她说下去。
“这件衣裳可是外子在巴州游历时特意为妹妹寻的上等蜀锦,又命府内一等一的绣工精心裁制而成。平日里,妹妹总当宝贝似的藏着,今日倒是舍得穿在身上了。还好这几日外子出门远游,不然见了妹妹这幅天仙似的模样,恐怕以后再也不肯看上奴家一眼了。”
堂下的美人神色微顿,片刻后方才轻启朱唇,缓缓说道:“倒让姐姐见笑了,不过是昨日偶然想起这件衣裳许久未曾穿过罢了。再说这蜀锦,哪里比得上姐姐身上一寸一金的如意罗。”
一旁的钱柳氏冷笑一声,道:“妹妹认得我这身上的物件,却不知段姑娘身上穿的却是有市无价的宝贝。这人啊,和东西一样,就怕比较。就说这蜀锦再好也是凡品,又怎能和传说中的北冥冰蚕丝相提并论。”
此言一出,我不由得对这个钱柳氏刮目相看。这件衣裳是我从端木狐狸那里要来的,我还记得当时他说过,这件衣裳冰滑丝润,虽是极品,但是世间能认得出它的人,却是寥寥无几。
堂下的美人神情恍惚的看了我良久,方才说道:“姐姐说的是,妹妹又岂敢同段姑娘相提并论。”
钱柳氏似是不屑的轻哼一声,转头对我说道:“段姑娘的东西自然是极好的,可偏是这样,总难保被人惦记。段姑娘可千万小心。”
我自然明白她是何意,两世为人,我若是还看不出那美人的心思,就真是白活了。
又说了会话,钱柳氏便要告辞,那美人见他不到,难免神色落寞。我唤常乐出来送客,钱柳氏蓦然停下脚步,看了常乐好几眼,踌躇半天,方才对我说道:“段姑娘,恕我多言。您初到武邑,恐怕有些事还不太清楚。”
“钱夫人的意思我明白。”说着,我扬手抚在常乐半垂的脑袋上,道:“常乐同别的孩子没什么不同。”
钱柳氏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常乐,好半天方才说道:“段姑娘莫要嫌我多事,您正值妙龄,又尚未出阁,这孩子看起来也有十一、二岁的模样……”
我神色不变,静待着她把话说完,她倒也是个惯会看人脸色的主儿,不多会儿便停了下来,重又换回一张和气笑脸。
“瞧我,到底还是小家子气了。”
“无妨,倒是劳烦钱夫人挂心了。待林夕痊愈了,定当亲自去府上谢过。”
“段姑娘何必如此客气。”
我心道这几日你们来的如此殷勤,不就是等我这句话吗。那钱柳氏倒也会拿捏分寸,虽是客气了几番,到底也没有推拒。
送走钱家众人,我便唤住常乐。这孩子前两天才搬过来,如今与我仍是有些生分,只是神色间不如刚来时那般抗拒了。
听常乐的奶娘说,这孩子是个遗腹子,还未出生就已被家中老人视为灾星,其生母在怀胎时便被赶出家门,常乐刚出世不久,他母亲便也去了,自此,常乐更是被人们视为不幸的始作俑者。常乐的奶娘是在他母亲当年的陪嫁嬷嬷,若非有她照看着,常乐早已不在人世。前些日子,常乐的奶娘病的厉害,家中早已没有存粮,周围的人家怕被常乐染上晦气,眼看着老人病入膏肓,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伸出援手。常乐急得没有办法,这才会到山林里想要给老人家打些猎物,为老人家做炖肉吃,补补身子。莫离说这孩子与我有缘分,偌大的林子,怎么他偏就看上了阿宝。我虽不信这缘分一说,却在看到这孩子的眼神时,心生恻隐。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他的眼神。那双眼睛恍若深不见底的黑水,看不到一丝光亮。他明明还是个孩子,却仿佛已经对这个世界毫无眷恋。这眼神,我并不陌生。在吴妈刚去的那段日子,镜子里的我比那孩子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我才决意要将这孩子留在身边。
长乐,长乐,我要许你一世长乐。是缘分也好,是虚妄也罢,就当我这活了两辈子的老女人突然母性爆发吧。
“常乐。”
他仍是低着头,瘦小的身量才刚刚到我的胸前。若不是前日莫离把他奶娘身上的顽疾治好时,他喊了一声奶娘,我还以为这孩子是个哑儿。不过,这孩子受了那么多苦,会这样倒也不出奇。
我扬手抚在他的额顶,道:“记住,你不是什么灾星。我要你好好活着,照顾好奶娘,让他们知道,你不是怪物,你和他们一样。”
他依然低头沉默,只是身子微微发颤。
我知道这件事急不得,便也不再逼他。
孤云来的时候,我正在给常乐量尺寸。这孩子没有几件完好的衣服,我想着在家闲着也是无聊,不如给他做几件夏天的短衫,也好打发时间。抬头一看,那呆子已经十分熟稔的抱起阿宝,神色却有些不高兴。记下尺寸,我让常乐先下去。那呆子径直走到我身旁坐下,也不说话,反常的紧。
这倒奇了,我放下手中的东西,问道:“怎么,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他不答,似是置气一般,只低头看着我手中的软尺。
我有些明白他为何如此,不由觉得有些好笑,这个呆子竟然是为这个吃醋了。这倒好,我还没吃他的醋,他倒先吃上了。当下,我便也敛了眉眼,假意委屈道:“莫不是今日没有看到那位似曾相识的美人,才这样不高兴?”
好一个似曾相识,前日,那位姨奶奶在我这见到呆子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好半天,方才支支吾吾的说了句,似曾相识。那晚呆子告诉我,他与这位钱大公子的姨奶奶在三年前确有一面之缘。当时他正在滁州游历,偶有一日,在茶楼中遇到几个纨绔子弟正在欺侮一个卖艺女子,便出手相助,却不想三年后,两人能在此重逢。英雄救美,多么狗血的剧情。想来,那女子应是爱慕呆子的,只可惜,这份爱慕到了如今,已经不可能再有任何结果。
“林夕欺负我。”他终于沉不住气,一脸无辜的看着我。我忍不住笑出声来,道:“呦,我还敢欺负你,倒不怕那位姨奶奶把我这门槛都踩破了。”
眼见他真要着急,我便扬手覆在他的手背上,道:“好了,不拿你打趣就是。我哪里知道玉笔玄机原来只有这点度量。”
“林夕要补偿我。”
“补偿?”我看着眼前这个耍赖的英俊男子,实在难以将他和那个一板一眼的玉笔玄机联系在一起。
“我的衣服也旧了,没得穿了。”
我看着他身上上好的云锦深衣,心说这呆子撒起谎来还真是不会脸红。
这时,院中突然传来一阵笑声,呆子一听整张脸便红了起来,反手将我的手握得更紧。
“林夕,你什么时候养了个小护卫,倒还挺凶的吗。”
“常乐,放他们进来吧。”
不一会儿,白袭和赵岚镜便走了进来。赵岚镜的近卫没跟着,想来应该是在院外守着。
“丫头,几日不见,你似乎丰腴不少。”
我心下不爽,却也不得不承认,呆子的手艺真的很不错,每次我和阿宝都吃的很多。吃完了就去打盹,结果自然就是胖了不少。
我挑眉瞪向罪魁祸首,谁想那呆子竟然对着我说道:“林夕什么样子都好看。”这呆子,越来越油嘴滑舌了。
“白老爷子,我没听错吧,刚刚那句话当真是出自孤云之口?”
白老头捋了捋自己的花白胡须,笑得两只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云儿开窍了,不易,不易啊。”
“你们两个要是没事,我就送客了。”
“丫头害羞了。罢了,老夫还是说正事吧。“说吧,白袭看了呆子一眼,方才继续说道:“丫头,我赞成你上次说的那个计划。”
我心下微讶,不由正了神色。
“若真能如你所说,切断对方的钱粮供给,我们便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高贼打得没有还手之力。”赵岚镜接过白袭的话说道。
“高贼虽然已经控制了朝堂,但经过连年征战,国库早已是个空壳子。这些年高贼东征西讨,搜刮了不少金银珠宝,一部分充作军饷,一部分用来维持朝堂供给,还有一部分则交给北方最大的宏远商会来赚取钱财。”呆子恢复了往常的认真,分析道:“如果林夕的计划成功,到那时,北方各州的百姓必然暴乱,高贼一方面要维持各州的安定,一方面又要同我们对抗,再加上钱粮供给被砍断,必然坚持不了多久。”
“孤云说的是,到时候我们不仅能打败高贼,还能掌控北方最大的商会,一举两得。”虽是如此说,赵岚镜依然神色如常,似乎这些都不足以引起他的兴趣。
我环视众人,最终将视线落在白袭身上,道:“这么说,所有的后果你们都想好了。既然如此,你们有什么安排直说便是。”
白袭笑了笑,双眼微眯,看着我道:“这件事一直是你在策划,如今便全部交由你来做。若有什么需要的,开口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