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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照片上的人是我。”姓穆勒的年轻人说。“很久以前的一张证件照,大概是我十五岁的时候照的。但是您在火车站遇到的那个人肯定不是我。我……”
他停了下来,现出犹豫的神色,似乎往下有些难以措辞。
弗朗茨突兀地说:“对不起,能让我看看那张照片吗?”
他说的是德文。梅拉转过头来,惊讶看着他。那个年轻人默默地把手里的红色小皮夹递了过去。
弗朗茨注视着那个内页里夹着的照片,一个有着柔软褐发和琥珀色眼睛的男孩子在透明页后面向他露出羞涩的微笑。他感到心跳得更加快了,喉咙里像是吞进了一大团沙子,又干又涩。
“……那是我。”他说。
“在火车站睡觉的那个男孩……那个钱包的主人,是我。”
他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那个褐发的年轻男人。
“我的名字是弗朗茨•穆勒。”他的声音有点儿发颤。
“——而那也是你的名字,不是吗?”
4
“我十五岁那年跟父母一起搬到了瓦埃勒。一个陌生的国家,周围都是些陌生的人。我的丹麦语很糟糕,在学校里交不到朋友。我的同学们在我看来都是些很奇怪的人,他们遇到事情的反应跟我从小到大认识的人完全不一样。
“第一个学期结束后,我苦闷极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看起来唯一的希望是中学毕业后回德国去上大学,但是当下的日子遥遥望不见尽头:三年的时光对于一个十五岁的男孩来说像是有一个世纪那么久。
“那恐怕是我所经历过的,最漫长无趣的一个冬天。我每天在家里无所事事,雪下得很厚,不能出门,也没有人给我打电话。唯一可做的事情是电脑游戏,再不就是给我在德国的朋友们写信。我写得多,他们回得很少。我猜想他们有了新的朋友,和比给一个远在外国的人写信更加有趣的消遣。
“二月里的一天,我忽然收到了一封德国邮政(Deutsche Post)从旧地址转来的信。发信人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国外的地址,然而我还是迫不及待地拆开了它。
“那是一张祝福卡片,上面只有寥寥的几行英文:‘亲爱的弗朗茨:在这个时候,我们格外想念身在国外的你。德国现在一定很冷吧?杰克叔叔和萨莉婶婶一起祝你十五岁生日快乐,圣诞和新年快乐。’
“我合上卡片,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我的生日早过去了大半年,而我也不认识什么杰克叔叔和萨莉婶婶。然后我仔细地看了一下信封上的地址,发现了问题所在:它不是写给我的:虽然信封上写着我的名字,但是地址是韦伯广场,而不是韦伯大街15号。——我有一个最最常用的姓氏和毫不出奇的名字,毫无疑问,这封信是写给我那成百上千个同名者中的一个的。
“弄明白这一点以后,我把那张卡片又翻来覆去地看了几遍。我得承认我这么做纯粹出于无聊:外面堆了几尺深的雪,我有好几天没有出门了。我想象我是一个侦探,像夏洛克•福尔摩斯一样,看着一顶帽子就能够说出帽主人的为人:
“弗朗茨•穆勒,十五岁,来自美国。现在作为一个外国人住在德国的杜塞尔多夫,并且显然还要在这里住很久——因为那张卡片里并没有‘期待不久后再见’或者‘你什么时候回来’之类的话。他的生日在圣诞节前后。写信的人是他的叔叔婶婶,但他们在写那张兼送圣诞祝福的卡片里并没提到他的父母,‘顺致问候’什么的。这说明他很可能是一个人在那里。
“在作完了这番令我自己颇为自得的推理之后,我开始不由自主地想象那个跟我同名和同龄的——也许也跟我一样孤独的——男孩子这会儿在他杜塞尔多夫韦伯广场的公寓里干什么:他也许像我一样无聊地看着窗外的落雪,听到邮差经过的声音就暗自激动,希望下一刻就有一封来自远方故乡的来信落入信箱。
“那天晚上,我把那张祝福卡片装进了一个新的信封,写上弗朗茨•穆勒在韦伯广场的地址。然后我又多做了一件事儿:我给那个男孩写了一封信。
“事到如今,我完全不记得那封信里写了什么了。我只记得我前前后后起了不下二十遍稿子,一直写到凌晨……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来了,穿上雪靴,走了一个多钟头来到邮局,把那封信用挂号寄了出去。”
电梯里寂静无声。梅拉迟疑地说:“所以,和你通信的那个人,就是他吗?”
她向站在电梯角落里的另一个弗朗茨•穆勒看去;后者似乎不情愿和她目光接触:他那浅褐色的眼睛垂落,看着电梯地板。
弗朗茨说:“是的。”
他看着手中钱夹里的那张照片。
“这张照片,是他寄给我的,在我们互相交换了将近一年的信,电邮和电话之后。”他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那层薄薄的透明页,轻轻地爱抚那个少年苍白俊秀的脸颊,一如在很多年前他所做的那样。“在照片的背后,我写下了他的中间名:多米尼克。我一直用这个名字称呼他。——而他叫我费伊,只有我父母才那么叫我。”
梅拉说:“所以我偷走的……是你的钱。”
弗朗茨微笑了一下。“是的。”他的笑容里透出苦涩的意味。
梅拉窘迫地说:“我希望……我没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那一千马克有什么特别的用途吗?”
弗朗茨摇了摇头。
“也不算吧。”他慢慢地说。
“我带上了那一千马克,是因为我没有别的钱。我父母没有给我很多零用钱,买一张从瓦埃勒到杜塞尔多夫的来回票就所剩无几了。那张格林兄弟的纸币是我祖父给我的坚信礼礼物,所以一直没有兑换掉。”
“你到杜塞尔多夫去……”梅拉说;她似乎有点明白,又不明白。
“为了见他。”弗朗茨说。
“在通信了一年半后,我提出要见一面,多米尼克同意了。我们约定在杜塞尔多夫火车站见面。我太兴奋了,在出发前几乎彻夜都不能合眼,所以那天下午,在弗伦斯堡等转车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
“对不起。”梅拉说。她的蓝眼睛快要淌下水了。
“那后来……你怎么办?”
“我在火车上发现钱包不见了,就赶在检票员到来之前,在一个小站仓皇下了车。”弗朗茨说。他的嘴角露出了自嘲的笑容。
“换作是现在的我,就知道在那种情况下,向人求助并不可耻,反而是最明智、最可行的出路。但是当时我才十六岁,在那个时候,那点不可理喻的骄傲和自尊心似乎比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更重要。
“直到晚上,我才用手机给多米尼克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发生了点事儿,我不能去看他了。我不愿意向他承认我有多么愚蠢,居然被人在火车站偷走了全部的钱,落得一文不名……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点奇怪,好像很失望,又好像并不在意。我很想跟他多说几句话,但是我只有一个充值的手机,跨国电话没打几分钟就没钱了。
“我在加油站遇到了一个好心的货车司机,搭顺风车回到了家。”
梅拉怯生生地说:“那后来……你们两个还是见到了面,对吗?”
弗朗茨深吸了口气。
“不,我们没有见面。在那天以后,我就完全失去了他的联系。他不再接我的电话,我写给他的信都被退了回来。”
他向前走了一步,正对着那个年轻人。“我一直不明白,” 他的胸脯起伏,蓝眼睛里闪着激动的光。“我们曾经是那么要好的朋友,即使我那一次失约,没有去看你,这也不是你和我断交的理由。
“——现在告诉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