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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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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起身关掉电视,习惯性地从厨房端来一碗炖品给我,“还没回来。”
我松了一口气,心里却又涌上来一股淡淡的失落感。没接那碗炖品,说喝不下。
“那要不要先吃饭?”
其实中午只吃了一个鸡腿堡,我早就饿了。可是我却突然没了胃口,含糊地说自己已经在外面吃过了,现在还不饿。等孟先生回来了再一起吃。
李妈走后,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有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在网上搜索了两集最近热播的穿越剧来看,明明拍得很好,情节安排得也还算精妙,可我却怎么都安不下心。只好关掉电脑躺在沙发上装尸体。
我想我是完了。
照这个路子发展下去,我估计我会时时记挂着孟浩谦那个没操行的混蛋,茶不思,饭不想,活活把自己给折腾死。
明明知道这个家伙是世界上最危险的炸弹,我还逞英雄,一步步地靠近他,看吧,看吧,我现在就徘徊在危险的边缘了。保不住哪一秒我就会一步踏错,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到那时,丫别说为我悲痛欲绝了,连落滴眼泪都是奢侈吧。而且最大的一种可能性就是丫完全忘记了我路颜尧是哪根葱,还一时沉醉于某女女的温柔乡里风流快活。
就这样想着,我突然觉得委屈。委屈到死。于是我疯狂地冲到餐桌面前,吃李妈做的饭菜,打算把自己的悲伤溺死在食物中。菜已经完全冷了,油都腻腻的凝住了,可是我还是在吃,一个劲儿不停地吃,直到自己撑得想吐了,我才停止。
然后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
可我竟然还极度没出息地想着孟浩谦的脸。冷酷的。让人迷恋的。
妈妈个呸,我估计我是被他下了迷药,毒害不浅了。
我要镇定,要极度的镇定。
第二天一睁开眼,我就看见李妈那张肌肉已经微微松弛的脸。她的一只手搁在我的额头上,表情有些严肃。
“路小姐,你发烧了。”她的声音有些忧心。
我点头“哦”了一声,才觉得嗓子干得冒了烟。忙让她递了杯水给我喝,“咕咚咕咚”灌下去满满一大杯后,我环顾了一下四周,问:“孟先生呢?”
“我早晨来的时候他就不在。”
我心一冷,原来他昨晚上根本就没回来。也对,人家昨天去公司的时候也没说自己会回来,就是我一厢情愿地以为,距离产生美。这么久没见,他应该对我有所想念。
李妈把冰毛巾敷在我的额头上,“要不要我去请医生来?”
我摇摇头,反正前儿淋那么大的雨也没见我出啥问题,现在怎么能败在几盘冷菜上。
强撑着滚烫的身子坐在孟浩谦给我留来备用的雪佛兰上,我从后视镜里看见自己。眼睛憔悴无神,眼圈又浓又黑,苍白的脸颊带着病态的红润,嘴唇干裂,头发枯黄。现在的我很丑,丑得几乎像个女鬼。
于此,我开始想孟浩谦究竟是怎么样看上我的。因为就我近些年的观察,丫的眼光一向是又高又准。
我记得,他看见我的那一刻我正蹲在某个医院门口的草坪里。
我身后有一个大大的喷泉,是西式化那种,貌似圣母玛利亚的圣女托着一颗星星,仰起头,虔诚地站在池子中央。那天的太阳很大,阳光传透过薄薄的水幕折射出一道绚烂的彩虹来。很美,美得让人心醉。可是我都没有心情欣赏。
我旁边是一大片松柏,因为都长成了参天大树,所以显得格外昂贵珍稀。我躲在树木的阴影下面,逗一只小小的长毛白狗。毛色很纯,眼睛漆黑,看起来很名贵的样子。
其实,我并不喜欢宠物。很多时候,我觉得它们都是有钱人的玩物,住在精致漂亮的房子里,被骄养和溺爱着。它们什么都不用做,充其量也就是摇摇尾巴,装装可爱,却过着非比寻常的奢华生活。而现实里有很多人很顶着骄阳雨雪辛苦地工作,却依然衣衫褴褛,贫困交加。
我想我一定是太难过了。难过到自己的动作已经不受大脑支配了,所以,我才蹲下来逗它,尽管我并不喜欢它。
它开始舔我的手指头,用一双含满水光的大眼睛看着我“呜呜”地叫。我想它是看出来了我此刻无法抑制的悲伤。所以它是在安慰我。它是个善解人意懂得心疼人的孩子。
忽然,我觉得它其实也并不那么讨厌。于是,我用手开始轻轻抚摸它柔顺水亮的长毛。就像是很多个日子里母亲在我床前轻轻抚摸我的头发,哄我入睡一样。
我的眼泪没有征兆地大颗大颗地落下来。晶莹剔透宛若珍珠。因为我的母亲正躺在医院里,也许不久,她就要死了。
“依依!”一声沉着微冷的呼唤后,小狗不舍地看了我一眼,摇着屁股乐颠颠地往草坪外边跑去。于是,我抬头,看见他。
远远地,觉得他像是个仙人一般。身材修长伟岸,眉峰高挑,眼神犀利。唇角噙着抹淡笑。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一副衣冠楚楚,绝妙世无双的样子。
他抱起狗,走了两步,蓦地回头,看了我两眼,眼里像是有微微的惊异。
“叫什么名字?”他的口吻不冷不淡,却有一种利气,让我不敢忽视。
“路颜尧。”我拉了拉白色的棉布裙角,站起来看他。尽量显得不卑不亢。
“哦。”他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也没再说什么话,转身走掉了。
以后的好多个月,我把自己封闭在狭小的世界里背水一战准备考研。
我不喜欢财经系的,然而我实在太累,我没有心力去踏入社会,应对各种勾心斗角,心机叵测,利欲熏心。所以除了读书,一直读下去,继续给自己做个壳,把自己藏起来,我别无它选。
然而我的成绩并不好,所以我只能抱着破釜沉舟的心态,念想着,今年不行就下一年再接再厉。反正我才19岁,大好的青春尚在,不着急。
直到我考完试的第三天。我手机里窜出一条陌生的号码。接起来,我还没出声,就听见那端有冷漠沉着的声音传过来,不过寥寥三字,“操场见。”
我茫了一下,趿拉着棉布拖鞋,往楼下跑。
正是二月份的深冬天气。刚刚下过一场雪,校园里一片银装素裹。而孟浩谦就站在某颗叶子已经全部凋零的梧桐树下静静地看向我。记忆里,那日他穿着黑色的风衣,长而柔软的灰色围巾随意地系着,皮鞋埋在厚厚的雪地里。鼻尖因为呼吸冷空气而有些微微的发红。可依然是很帅。让很多花样少女癫狂的帅。
他不看我,仰起头,看着头顶一方灰蓝阴暗的天空,语气淡淡的,“我可以把你妈妈安排进国内外你任何可以想得到的最好的医院。当然,我也可以让你考上任何一所国内外你可以想象的最好的研究生院。”
三言两语,直截了当。这个人自我认识好像一直都是那么果断睿智。且在各种谈判会上只戳人肋骨。永远地一针见血,惜字如金。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我大约已经揣摩到他的意图,却又明知故问,“条件是?”
“在我身边呆下去,直到我厌倦。”他这才埋头看向我,冷峻的目光有说不出的气场。
几乎是没有一秒钟的迟疑,我点头微笑说:“好。”
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又迅速恢复平静,冷冷地道:“你不用这么快答复我。”
我莞尔一笑,“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三贞九烈,清纯惹人疼。在利益面前,我选择理智。而且明明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还要扭扭捏捏、半推半就,我做不到。因为我不是戏子,也没那个演绎的天分。”
他满意地笑了笑,然而眼光却又瞬间沉了下去,仿佛有些失望。扔给我一份合约后,就一深一浅地踩着雪,往操持外面走去。
我狼狈地捡起雪地里的合约,因为刚刚出门忘记戴手套,现在手指上又沾了雪花,只觉皮肤有些紧绷,接着便是一阵冰冷的刺痛。看着他已经走远,我才像是记起什么一样,朝着他高大修长的背影喊:“为什么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