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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獸語錄﹕“慾因情而生。他只對他的小王子傾一生的愛戀,放一世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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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懵懂的年纪,还不了解何谓情爱之时,喜欢上一个人可以维持多久十多岁的稚嫩生命,没有经历过波折的起伏,从不曾踏过黑暗,纵然不是衣来张手,但也生活无忧,那执着于一件事、一个人,能有多强烈

      在人生最纯真的岁月里,喜欢上一个人是那么自然而又美好。假装不在乎他/她,却又不由自主的留意他/她。听别人说起那个人,总是小心翼翼地竖起耳朵,面无表情而又内心紧张。与别人谈起他/她时,不经意的扯开话题,过后却满心懊恼。

      老师说,小学生不准谈恋爱,于是我们乖乖奉旨执行,于是留下青涩的回忆。没有人认为十多岁的孩子能有多浓烈的感情。小孩子谈爱情等于过家家酒。

      所以说,林森林是何等的不平凡。一眼万年啊,多浓烈的情感。

      从他第一次遇到他的小王子,他就眼前一黑,掉进了兽笼。感情来得是那么的强烈而措手不及,似是相望之时,就刻进了骨头,深入了血肉。无关年龄,无关性别,就那么倾尽一生地把他放在心尖,成就一生的温柔,一生的眷恋。

      于是,从此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再无云。鲜花,小草,树林,不过是植物罢了,有何区别,有何不同,一切都为了点缀小王子,衬托小王子而生。

      林森林,在众同学眼中就是一根不解风情的木头,要他开窍享受美人香,不如叫唐三藏左拥右抱。从这里可以看出,林森林同学究竟有多么的坐怀不乱的情操。柳下惠神马的,小意思。

      于是,B大多了一根比唐僧还和尚的木头。于是,以恋爱圣地着称的B大违反了他的自然定律,增添了不少的缺乏养分的萎靡不振的花朵。

      话说林森林同学虽然算不上帅哥,但胜在他身材健美,面容冷硬犹如刀刻。古铜色的肌肤,修长有力的双脚,肩宽臀窄,现今女人的大爱啊。再说林森林同学不搞男女关系,虽说不解风情,但找老公就要找这样的人。猪八戒为啥能荣升“老公排行榜第一位”﹖那是杜绝婚外情的不二人选啊。林森林同学不丑,但他同样可靠。与其选一个怪兽,不如择一个野兽,是吧。

      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于是,作为一个香孛孛,林森林同学照样过着和尚的生活,那是多么难能可贵的高尚情操啊。特别是在没节操的花花公子和与猪八戒一样猥琐的室友衬托下,林同学还能出淤泥而不染,实在是太高洁了。当然也不是没人怀疑过他背后有一座山,但美男计,猎艳计什么的,某人照样中通外直,不蔓不枝。真真是菊之爱,陶后多有闻。林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所以说,林木头,你就是一块茅坑里的石头,放着美味不吃,偏要过上独行僧的生活。你让我们几个情何以堪啊!”

      “哎,胖子,不要把本公子与你相提并论。你是牛粪,本公子是玉石,我们是截然不同滴。”

      “是,你林公子是情圣,你们姓林的都是情场杀手。”

      张书恒盯着计算机里的美女出浴图,羡慕嫉妒恨地咬牙切齿。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啊。美人儿,你能理解我吧。某胖子痴痴地凝望着他心中的女神——之一。多美的人儿啊,多雪白的肌肤啊,温泉水滑洗凝脂啊,始是新承恩泽时。YY无罪,意/淫有理。某胖子猥/琐地抚摸着计算机屏幕。

      林公子与方晓明嘴角抽搐地看着某团化身为猪八戒的白肉,无语地转头看向窗外。远处那对正在不停动作的狗男女,呃,看兽型,似乎是狗男男,其实也不是那么不堪。动物世界,总会发生一些季节性的事情。(众亲:想不到这个世界已经如此开放了!林公子挥扇:开放﹖不,食色相也。狗也会饥渴。众亲看出窗外:想不到真的是狗啊!)

      “木头,你想吃甚么?”作为一个正常人,方晓明觉得鸭梨很大。

      “小明,帮我打包一份鸡腿便当和一份红烧肉,谢啦!”张书恒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丝不缕的美人儿,吞了一下口水,手不自觉地往身下探去。真难为他还能听到方晓明的问话。

      “不用了,一起出去!”某和尚头眉不绉,脸色不变地合上手上的书,小心地放下枕头下。

      林公子眼神诡异地看了一眼,就算林木头时不时出现这样的动作,他依然适应不良。

      方晓明对这虽没奇怪的表现,但正往外走的脚步还是顿了一顿。作为宿舍里的唯一一个正常人,他为自己能够不在变态中变态感到安慰。这是何等强大的心理素质啊,他为自己没能选修心理学感到遗憾。

      “胖子,运动后,不宜进食。”

      随着开门的声音,隔断了那一声来不及的呼喊,还有那逐渐加重的喘息。

      林公子对着经过的灯柱,撩拨了一下层次分明的头发,松开了衬衫的第三颗纽扣。

      “木头,暑假去哪又要去打工﹖”

      “林公子,你以为每个人都是和你一样是富三代木头,七月份的同学聚会,你去不﹖”

      “一中的同学聚会啊听说你们那一届美女特别多,介绍一下呗。”

      方晓明鄙视了某公子一眼,随手抓住路过的同学,“美女,林公子邀请你烛光晚餐。”

      美女嫣然一笑,“林公子,又换‘衣服’啦。烛光晚餐就不用了,何时来我的社团玩玩。”

      某公子毛骨悚然,僵硬一笑,“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见。”

      竟然会碰到颜盈盈和黎风这两个怪胎,真是见鬼了。

      “何必急着走呢,来,陪姐姐玩玩。”黎风瘦弱白皙的手一伸,拎住某人的衣领向后拖。

      “师姐,慢走啊!”方晓明笑眯眯挥了挥手,赶上前面那根木头,然后突然回头,“林公子最近好像挺喜欢西施那种柔弱美人。”

      于是,方晓明看到某人如死尸般任由黎风拖往近几年十分流行的某社团。世界真美好!

      “去年的同学聚会搞不成,冯如说今年无论如何都要聚一聚。两年没见,也不知道其他同学变成如何﹖”

      七月份啊听说他终于回来了。他的小王子还记得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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