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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付无赖的法子 ...

  •   我没有七岁前的记忆。
      从醒来的那一刻起,我就是青楼的一个雏-妓。

      她们告诉我,我是楼里一个花娘的女儿,花娘难产死掉了,只留下我这么一条血脉,鸨娘看我可怜,就好心收养了我。
      所以我要报答鸨娘的大恩,及笄以后,就要接客。

      人要懂得感激。
      说这话的是大姐儿,她告诉我,不要去抱怨命运的不公,要怨就去怨我的死鬼爹娘,为什么非要让我出生,为什么不在生下我的那刻就掐死我。

      楼里的姑娘说我七岁前很顽皮,总是给大家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楼里的姑娘们都讨厌我,恨不得我死掉。
      她们说我是被楼里一个小丫头推下假山摔坏了脑子,那个小丫头已经被乱棍打死,也算是给我报了仇,虽然她们更希望是我被乱棍打死。
      那个小丫头可比我讨人喜欢多了。

      她们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透着浓浓的厌恶和快意,这让我不得不信,以前是我真的很让人讨厌。

      最让我沮丧的是,大姐儿的眼神和她们一模一样。
      大姐儿是我的贴身婢女,长得在着姹紫嫣红的楼子里顶多算是清秀,接客的这种费时费力的活儿轮不到她,她有着比接活儿更大的本事,教我这种未□□的雏儿伺候男人,俗称“通事儿先生”,每个姑娘都有一个“通事儿先生”贴身教导,直到及笄之年。
      大姐儿是我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我对她有那种所谓的雏鸟情节。
      我很喜欢她,而她却很讨厌我。

      每每我问她,曾经我是不是捉弄过她,若是有,我向你道歉,不要再讨厌我好不好。
      大姐儿会很冷淡的看着我,然后对我说:你多想了。
      然后转身离开,留给我一个冷冰冰的背影。

      纵使她吝啬到连一个正眼都懒得给我,我依然很喜欢她。

      曾经有个人掐着我的肩膀猛烈地摇晃着我,表情愤怒言辞激烈地质问:你贱吗,你就那么喜欢拿着热脸贴着人家的冷屁股?!
      那个时候,我冷静地将她的手从我身上移开,然后平静地回答她:我愿意。

      我愿意热脸贴她的冷屁股,我愿意自甘下贱,我愿意追逐在她的身后,哪怕她对我不苟言笑,哪怕她将我当做一个可以利用的工具。
      我依然那般喜欢她。

      曾经我以为我会永远不离不弃,我会永远追逐在大姐儿身后,大姐儿是阳光,我就是那株追逐的向日葵,大姐儿是星辰,我就是照着星辰努力飞腾的孔明灯。
      可惜世事无常,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她了,不是我放弃了自己的信仰,是她丢弃了我。
      或者说,她卖了我。

      她用我一个人,换来了十万黄金和她心上人的一条命。
      交换那日,我曾问过她,心中可有一丝不舍?哪怕只有一分,我心中也是极为欢喜。
      她极为不耐烦地将我推开,看也不看我一眼,只一遍一遍问旁边的人,什么时辰,为何交换我的人迟迟未到。
      她的眼中没有我。
      那日我才明白,喜欢一个人,就注定要接受她对你施于的一切不公,包括,她不喜欢你。

      若是你深深爱的人,深深的爱着别人,这又有什么法子?

      “怎么没有法子,我先抢她的人,再抢她的心!”
      耳边响起极为得意的声音,抬头,是一张笑得比烈日骄阳更为灿烂的脸,来人弯下腰,勾起我的下巴,俯视地看着我,一双漂亮的凤眼满满地笑意。

      “这下,你是我的了!”

      这样灿烂的笑容,这样炫目的光芒,让我恍惚不已,记忆中似乎也有这样灿烂的笑,这样炫目光。
      我不禁再次询问那个被我问过无数次的问题:“你是谁?”

      你是谁?
      你到底是谁?

      “美人儿,你记性真不好,昨天刚刚回答你,今天你就忘了,本殿就勉为其难再回答一次,记住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的,鼎鼎大名的——
      昌、乐、郡、主!”

      ╭(╯3╰)╮

      我不知道她对我的热情从何而来。
      我发誓在我二十三年的记忆中从未见过她这张脸,也从未和她这么个产生过交集。

      昌乐郡主,北燕如雷贯耳。
      她是昌乐王唯一的女儿,昌乐王手握天下三分之一兵马,是北燕唯一一个异姓王,她是北燕堪比皇子公主的天之骄女,世人皆知昌乐王无子,昌乐王百年之后那广阔的土地,那数不尽的珠宝还有那让人胆战心惊的二十万矫勇善战的军队都是她的。

      传言她幼年顽劣,四岁读书,短短两年,北燕大儒被她得罪了个遍,最有名的莫过燕山书院的方义儒先生,六岁那年他为郡主做下批语“性情浮躁,不堪大用”,自此北燕竟无一师再入昌乐王府。
      又说她九岁那年昌乐王续弦再娶,继母还未登门,府上大门就被人泼上狗血,闺房蛇鼠成灾,门口的白墙上用朱砂歪歪扭扭写着“昌乐郡主到此一游”的字样,府中苦不堪言,连忙退还了聘礼,这门亲事作罢。
      常言昌乐郡主喜穿女装,更爱美色,男女不计,吃喝嫖赌无一不通,小小年纪欺男霸女,昌乐王纵之,笑称“竖子年幼,玩笑矣”,与蝗虫鼠疫,并称“昌乐三害”。

      没见到她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么荒唐的郡主,一定长得五大三粗,一副纵欲过度的衰人相,可是我错了,老天爷就是那么不公平,给了她无上的权势,还附送给她一副好皮囊,昔年我曾誉为“燕京第一花魁”,自以为自己是个绝色的,见了她才知道,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天下第一美人当之无愧”,我这个所谓的花魁娘子,连给人家提鞋也不配。
      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是昌乐郡主那样的,纵使如此,她依然是迁客骚人追捧的对象,昌乐王权倾朝野,得昌乐王青眼,平步青云,升官发财指日可待。
      爹娘都看着自己的孩子好,昌乐王最喜欢听的,就是别人吹他姑娘。

      我和她的生活毫无交集,她是万众瞩目的郡主,我是卑微不堪的妓女,她是前途无量的天之骄女,我是微不足道的沧海一粟,她是九天宫阙的黄金凤凰,我是滚滚红尘不下蛋的野鸡……
      纵使她荒唐,她无赖,她不学无术,就凭她昌乐郡主四个字,她就是我这个小老百姓仰望远目膜拜的对象。

      我说:郡主,您大人有大量,放过奴家回楼里去吧,奴家当牛做马来世结草衔环报答您的恩情。
      她眉毛一挑,粉唇勾起一个不怀好意的微笑,歪着头,摸着下巴上上下下打量我:放过你,可以,你在我府里白吃白喝了那么久,先还上银子,我立马放人。
      话落,我立马泄气。

      半年前,她派管家给我算了一笔账,连吃待住,我花了她整整二十万白银,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我至少要找两个清知府,傍三年才能还清。
      杵着比柱子还直愣的管家声音没有丝毫起伏:郡主说,小姐是她的朋友,让小人给小姐算个友情价,那些被小姐破坏的古董就不让小姐赔了。

      我彻底老实下来,安安分分住到主人赶人为止,那么多钱,就是我最红的时候也赔不起,反正虱子多了不咬人,我都想好了,若是有一天郡主管我要钱,我就告诉她,要头一颗,要命一条。
      这是我这段时间反省再反省总结下的经验,对付无赖,只能比她更无赖!

  • 作者有话要说:  丑丫那卡的销魂,决定换种风格试试,
    CP是郡主,人名暂时没有想好,第一人称最好的一点就是,不用想名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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