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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死光至世 在拿到我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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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拿到我第三个目标——也就是最后一个目标的资料时。我的震惊不亚于我当初看到我第二个目标资料时的震惊。
克里斯•怀特,24岁。
克里斯?!不不,这一定是个和他同名同姓同龄的人,克里斯•怀特这个名字很平常,在整个拉斯维加斯里肯定有很多个克里斯•怀特,这一定不是我认识的那个。
但当我看到文件上所附的照片时,我绝望了。
照片上的男青年一头灿烂的金发,眼睛像蓝宝石般闪亮,笑着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这是他最常露出的那种笑容,我感觉那个笑是温暖的,即使我从未感觉过什么是温暖。
我不明白为什么约翰要杀他,克里斯是他的侄子啊。可正是因为克里斯是他的侄子,约翰要杀他必有更隐秘、特殊的原因,我不能直接去问约翰。
但让我像杀掉詹姆斯•格林一样杀掉克里斯是不可能的。我需要一个理由,就像杀掉维克多一样,我可以说我是被他惹怒了失去理智了,但我需要怎么样的理由去杀克里斯呢?就算有了理由,我真的下得了手吗?
我一整天在房间的床上辗转反侧到了第二天,直到我有些饿了。
对了,饥饿!我饥饿难耐才冲动地咬断了他的脖子,这对我来说是个合适的理由,能给我一点安慰。但,刻意地使自己饥饿,再把克里斯当晚餐,我总觉得很勉强。
这时,从手机里传来一阵清脆的鸟叫声——是一条短信。本来想看都不看就删掉,但看到发件人的姓名后让我打开了这条短信。
一起去米高梅历险游乐园吧!下午1点米高梅大酒店门口等你哦。
克里斯
我掀开窗帘的一角,天空乌云密布,没有给阳光一丝放肆的机会。看样子快下雨了,克里斯约我干什么?但如果不是这样的天气我白天也出不去,于是我合上手机盖,深吸一口气——克里斯,这是你自找的,不要怪我。
我穿得比较时尚,黑色T-shirt外面套一件棕色小马甲,下身穿牛仔热裤和棕色长靴。为了不让我这张脸太引人注目,我斜戴了一顶比较大的牛仔帽,遮住了四分之一的脸。
即使没有阳光,克里斯的金发依然耀眼,他仍旧是一身白色。白色的短袖外套没有系上扣子,露出里面的金黄色T-shirt,白色的休闲裤和白色的休闲鞋。
我喜欢他这个样子,很干净,一尘不染。
与我这个堕落的魔鬼完全是两个世界。
我不知道我这一下午在游乐园里玩了什么,我一直注视着克里斯的脸,每当我这样看着他,目光再也舍不得离开。因为,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是阳光,是温暖——我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
可是,我又是多么的渴望着阳光。我多想拥有它,即便是一秒钟、一瞬间,代价就算是让我化为灰烬我也永不后悔。
傍晚,我和克里斯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他欣赏风景,我欣赏他。他的金发又让我想到了阳光,我情不自禁地闭上双眼,用嘴唇抚摸他的金发,仿佛这样,我就接触到了阳光。
克里斯突然拥抱我,在他的怀里好温暖。就这样,我不愿意离开,就这样,我才感觉我拥有了阳光。
一个念头突然从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可以让他成为我的同类。
在这个念头还没消失的时候,我就给予了否定的答案。
因为,我是黑暗的囚徒,难道我要让克里斯失去他本该有的温暖,和我一起被黑暗禁锢吗?他是那么的阳光,我不能把他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不对,行尸走肉。
所以,就算在阳光下融化,我也绝不完成这次的任务!
夜晚的拉斯维加斯,繁华依旧,明亮依旧。
克里斯和我在街道旁边散步,我们俩谁都没说一句话,只是一直这样很默契地走着。
他突然长舒了一口气:“那么,我的死法是什么呢?”
我大惊,不能发出声音,只是睁大眼睛显出震惊和疑惑。
他轻笑:“你这个样子真可爱。”然后双眼望着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不用在我面前继续装下去了,我知道你的一切。”
我感觉我开始出冷汗——比我体温还冷的冷汗。他知道一切?这“一切”是……
“给约翰叔叔写信告诉他你的情况、让他帮助你的人就是我,我就是C。”
这么说,克里斯是什么都知道了。一切:我的任务,我的身份,我的性别……让克里斯知道这些我黑暗的秘密,我突然感到羞耻,不再敢面对他。我低下头,他却用手抬起了我的下巴,让我看着他,可是我办不到,目光到处移动。但我清楚地感觉到他坚定地注视着我。
“听我说,在中国我第一次注意到你并不是因为你容貌的绝美,而是因为你容貌给我的感觉总是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去世的母亲——你们长得并不像,但是同样有着高傲的感觉。即使当时你是个卑微的乞丐,我还是被你吸引。
“我想要改善你的生活,于是联系了一些公司包装你成为演员、歌手、模特,可是都被你拒绝了。我观察了你很多天,我发现你一直不吃饭,而且对周围的饭店完全不敢兴趣。不过你注视着过往行人的眼神引起了我的思考,你望着人类所露出的一丝丝、一点点贪婪我都尽收眼底。还有你那到夜晚就会微微泛红的双眸……
“你的身份让我一时有点无法接受,可我还是以‘C’的身份写信给约翰叔叔,并附上了一张金额不小的支票。
“那晚你就来了约翰在郊外的住处,那时我也住在那里。我假装外出,其实一直都在附近的地方。我还偷听了你和叔叔的谈话,得知了…...你的性别。”
“你失望了吗?”我冷冷地问,但声音里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哽咽。克里斯也会和维克多一样因为我的性别而嫌弃、讨厌、抛弃我吗?
“没有,我仍然喜欢你,喜欢对你的感觉,就像母亲没有去世,仍旧在我身边一样。”
这样,我也该知足了吧。他没有离开我,没有将我抛弃,即使他喜欢我的原因是我和他母亲的感觉很像,即使他对我的喜欢和我对他的喜欢不一样,我也该知足了。我本身就不配得到这些幸福。
“你知道约翰为什么要杀你吗?”我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这个问题很简单啊。我的父亲身患重病,随时可能离世。他离世后剩下的就是遗产继承问题,约翰早就对我父亲的财产觊觎已久,可我才是第一继承人,母亲也已逝世。所以,只要我不在,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继承我父亲的财产。”
什么?!约翰原来是这种为了利益而要杀掉自己亲人的人!
“请你,杀了我吧。”
请你,杀了我吧。这句话把我的思绪拉到了差不多一个月前,我杀了维克多后,去了伊莲的家,在我打算离开时伊莲拉住我,对我说:
求求你,杀了我吧。
为什么世上有那么多想求死的人。我愿意放弃一切只求像普通人类那样感受一下阳光,可他们却一只脚沐浴在阳光下,一只脚准备迈进黑暗地求我杀了他们。
我理解,人类在意的是得不到的东西,人类珍惜的是失去的东西。
可是,死亡这种东西到底有什么魅力!
或许,把“在意的是得不到的东西”和“珍惜的是失去的东西”这两点结合起来看会好一些:
活着的人类得不到死亡,当他们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下后,就觉得死亡是一切痛苦、烦恼的终点,他们就会想死。当然得到死亡的时候,相对的就是失去生命。失去生命后便不会再有感觉和感情,他们就不会对失去的生命抱有珍惜之情。
所以,死亡让人类得到了他们所“在意的得不到的东西”,却又不会对失去的东西——生命感到惋惜,更不会去珍惜。
这就是他们的认识,一句话:死亡,可以结束一切。
可是,有人考虑到例外了吗?就是我,这个行尸走肉。
我已经死了,可我却还活着。
这当然不是指我有多么的伟大,只是说明了我是多么的无奈,一个不该在人世的人(还是鬼)存在于这个世界,死后没有死,说活不算活。我差不多就是个怪物,一个停止了心跳、没有了呼吸,却还能走能说,要依靠别人鲜血存活——不,不是存活——存在的怪物。
我的痛苦,谁又清楚;我的无奈,谁又明白。
克里斯见我没有反应,转过身朝着马路中央走去想要死于汽车的轮子下。我忙回过神,拉住他,他转过身的同时,我甩了他一巴掌。
行人纷纷转头来看,有些则是停在了那里等着看热闹。而我只是拉着克里斯,到了一个人流较少的地方,对他吼:“你明明知道我的身份!你明明知道我没有生命!你为什么还要在我的眼前践踏生命!”
他愣了:“我只是想到,母亲已不在人世,父亲将离开人世,那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我又甩了他一巴掌:“你个笨蛋!你到底是不是你自己啊!你的命是谁的?别人活别人的,别人死别人的,关你什么事?就算是再亲近的人,也不能因为他们的生命逝去而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每个人的人生不同,为什么别人死,你就要死?!你是他们的奴隶吗?或是说你就是个懦夫,没有了他们你就活不下去?你仔细、冷静地想想啊!父母死后你跟着死,那你的父母创造你是为了什么?他们是要你活出自己的人生,人人难逃一死(我本身就是死过了的),你还当你是失去父母的第一人吗?!而且现在何况你的父亲还在世,你作为儿子该做什么你不知道吗?!”
不知何时克里斯已跪在了我的面前,他双手掩面,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哭泣。
“约翰那边我会处理的,你离开维加斯去你父亲那边吧。”
我转身离开,留下的是夜晚的灯光在地面勾勒出的我的影子,它越拉越长,直到在拐角处消失不见。
天空突然下雨了,越下越大,我停了下来,让我的泪水成为雨水,伪装哭泣。
约翰见我独自回到酒店,以为我已完成了任务,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个老家伙,脑中是在想象自己捧着大把大把钞票的图像吧。为了那对于他来说多余的金钱,牺牲掉他的侄子,真是肮脏!想到这点我都不想再喝他的血了,我不想让这个人肮脏的血液在我体内流淌……
他比我还要黑暗,我现在都感觉我跟他比较我就是个善良纯洁的天使,我替天行道杀了他反而会玷污我的武器。
可是,我要杀他。就在今晚。
当他知道克里斯没死的时候,一定会派别的杀手去的杀他的。所以,我要在克里斯有危险之前杀掉他!
“你做得很好。”他拍拍我的肩膀。他平时总是会和我保持一定的距离,现在竟然主动上前拍我的肩,看来他是对我有一定的信任了。
我要好好利用他给我的信任。
“主人,我永远效忠于您。”我单膝下跪,我托起他的手,他有一丝犹豫,可我只是用嘴唇轻触了下他的戒指表达我的忠心。
他放松了。
就是这个时候!我立刻紧抓他的手腕送进我的口中,我的牙齿直直扎入他的动脉。
他反抗的力气越来越小,慢慢的整个人都不再动弹。我松了口,尽量吐出能吐出的鲜血。我刷了几遍牙,终于勉强除去他的鲜血在我口中留下的味道。
最后,我悄无声息地走了。
丢下一切一切,走了。
后来酒店的服务生报了警,医生到场时约翰已经没救,并对于他手腕上的两个小伤口表示不解。警察带走了克里斯,但酒店的服务生以及他在拉斯维加斯碰到的朋友都为他做了不在场证明。
……
最后,警方确认凶手是阿芙洛狄忒——我。
我成了通缉犯,到处都贴有通缉令。但只要我不想被发现,我就不会被发现。没有人会找到我。我就是一具永远不会腐烂的尸体,静悄悄地藏在墓地的最深处。
我罪孽深重,应该被世界上最残忍的刑罚处死——对,我现在想死,想消失。这不是悲观的想法,若我还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我也许还会做出比杀人更加可恶的事情,也许我会创造出我的同类,建成一座吸血鬼城,每年逼迫人类提供足够的食物——那当然就是人类最美味的人血。所以,为了人类的安全,我应该消失。
我本想就这样饿着然后成为一具真正的尸体,但是我又想到了阳光,我爱的阳光。
于是,我有了新的决定。
无数个夜晚,我在黑暗中偷偷注视着克里斯,注视着我生命中出现的最近、最触手可及的阳光。
他的叔叔去世,他的父亲病逝。他继承了家族的企业,每天晚上越来越晚回家,我偷偷注视着他的时间也越来越少。
每个夜晚我都在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个注视他的夜晚。
可我总下不了决心,我离开不了他。
直到——他在一个周末带了一个女孩子回家。这时我终于清楚地知道我该走了,永远地走了,再也不能回来了。
我又杀了一个人:我把他烧成一堆灰丢进了垃圾桶——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杀人了。本来我想让我上一顿晚餐成为我杀的最后一个人,可看到这个人时,我的决定改变了——这个人才是我要杀的最后一个人。他是我原来在中国还是个乞丐的时候,羞辱我的那个人。
我不明白这个时候我为什么那么在乎我本来就不曾有过的尊严,但我决定不去想它。一生中,何必把一切弄得清清楚楚呢?毕竟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我偷了那个人的护照、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轻松地易容成他的样子,乘飞机回到了中国——我一切罪孽的起源之地,但我把我罪孽最深的一部分永远封印在了拉斯维加斯。
中国,某山区。
我靠坐在小山洞里的角落,看着洞外洒满一切的阳光——即使是寒冷的冬天里的阳光,对我来说也是温暖的——却是致命的。我用手扶着岩石壁支撑着身体站了起来,一步一步靠近我向往的阳光。
一,二,三……近了,我离阳光更近了。可是几天不吃食物的我还没走出洞口就已跌倒在地,我一点一点爬向外面,一分米,两分米……
当我整个身子沐浴在阳光下的时候,我抬起头仰望我头顶的太阳,我张大着嘴巴,想要呼喊我此刻多么幸福。可我立即感到喉咙一阵被火焚烧的痛苦,开始呻吟了起来。随后这种痛苦侵蚀了我整个身子,我双手紧紧抓着土地上生长的杂草。
在阳光下,我回忆着维加斯的过往,流着悔恨的眼泪,任凭阳光灼烧我的身体……
几天后——
我的身体不停地发抖,早已蜷缩成一团。
我慢慢地睁开眼睛,模糊的白色世界映入我的眼帘——天空的白色,光秃秃的树枝上落满的白色,大地的白色。我还看到空中漂浮着的小花的白色……那是,雪吗?
我用双臂支撑起上半身,坐了起来。一阵寒意突然袭击我的身体,我抱起膝盖蜷缩起来,好冷!
等等!我感觉到了什么,寒冷?!
我立即把我的双手放进衣服的口袋里,冻僵的手恢复了一点点知觉,感到了些许温暖。
温暖?!我居然感觉到了温暖!
又经过一系列的确认,我终于认定我成了人类!变回了人类!
怪不得当初维克多也成了人类,他曾经一定做了和我同样的事!
是阳光,净化了我体内的黑暗,让我重新拥有了生命,拥有了温暖。我想高呼,却忽然发现几天前嗓子已被阳光灼伤——我成了一个真正的哑巴。真好笑,在维加斯我装哑巴,没想到有一天我真成了哑巴。不过没关系,阳光给予了我更美好的东西,所以拿走一些我本来的东西是公平的。
我双臂摊开,平躺在雪地上,身下传来的寒冷深入骨髓,我一阵又一阵发抖,却感觉一阵又一阵幸福。
我轻轻地呼吸,伴随着胸口起伏的节奏的,是一颗重新跳动的心。
雪花落满了我的身上,好冷。
我是个活着的没有温度的尸体,怎么会感觉雪是冷的呢?
哦,我忘了,我重新活了过来。
雪,确实是冷的。
我真切地感觉到了。
能感到雪的寒冷,真是件幸福的事。
我在雪地上慢慢睡去。
冬日的阳光为我盖上金色的被子。
我贪恋着这种温暖,久久不愿醒来。
后记:
阳光,是圣洁之光。
它不是要消灭黑暗。
而是要驱走黑暗,带来光明与温暖。
全文•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