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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爱你自你离我远去,这句话也变成了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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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的那天,故乡的天空飘满了冷色调灰白的云。从出租车的车窗望出去,眼前的风景都在飞速后退,仿佛变成遥远的梦幻。那些既熟悉又陌生的一切,让我无比安静沉稳。我离开的时候还没有那些风格迥异的咖啡厅西餐厅冰淇林店,原来时光是这样无声无痕地继续着。我将额头抵在玻璃窗上,沉默地闭了眼。为什么我觉得还是盛夏的日子突然就有点萧瑟的感觉呢?我想我是疲惫了。
本科毕业的那一年我申请了赴澳留学,在同学的艳羡中被一所享誉全球的商学院录取。高额的学费和食宿费让我觉得挺悲凉的,虽然家里经济条件完全允许,但我的内心仍然狠狠地向往着国际研究奖学金。好奢侈的一个梦。
父母希望我留在那边发展,提前为我置办了住房——一幢无数少女梦寐以求的花园洋房,顺带私人停车位。与国内相比,购房投入要低得多。我这个衣食无忧的公主级人物轻松地拥有了房产和土地的永久所有权。有太多的人羡慕我,鄙视我,的确,我就是享受得令人心碎。别人眼中总有人对我有求必应,我像天生的贵族,我的人生平坦没有一丝波折。我对人冷淡缺乏表情。我是带刺的,冰冷的,伪装的,dangerous,wicked……我扯了扯嘴角,玻璃映出我此刻奇怪的表情,像是在嘲讽着自己。
车停在一个咖啡吧门前,我匆匆付了钱,拉着行李下了车。空气颤抖着灌进领口,我不禁一抖索,顾不上整理风中凌乱的发丝,先拢了拢衣领。推门进去的一刹那,来不及打量店的招牌就先看到一张久违的脸,笑容一点一点扩大,然后迎了上来。
“大小姐,你这通知给的也太及时了点,我整装待命,就差洗脸了!”
“洗不洗不过一张粗糙的皮。罢了罢了。”
他见我不屑地摆摆手,笑的更深了。
“女王陛下,看在我依旧听命于你的份上,你多少给我个笑脸吧?”
“对不起客官,我不卖笑的。”
“你就不能让我一回合么?”
我看着他假装声嘶力竭的搞笑样子,还是忍不住笑了。这种感觉真好,仿佛又回到不远不近的从前。
这就是我的无知同学蓝颜知己应志豪。不知不觉相识7年了。多么敏感的一个数字,许多人都会想到经典的“三年之痛,七年之痒”吧。其实毫无关系,我们不痛不痒地就彼此祸害了对方无数个晴天阴天雨天雪天。有时他了解我胜过我自己,有时我会成为他的救赎。在共同的朋友面前我可以毫不顾忌地告诉对方:“这是我gay蜜。”并同时承受着他电光火石般目光的扫射。我们见证了彼此疯疯癫癫的青春,这是十分有分量的存在。
“工作了?腐败了吗?”
他苦笑一声,“我的从医之路刚刚才起步。压力倒是有,腐败迹象尚且不足以萌芽啊!”
“我过了一年全封闭的留学生活真的很不适应你。”
“开始你不回我电话邮件我还真的很担心。”
我掩饰地说:“我只是想玩一下被动,哈哈。”
“没心没肺不适合你。”
“没心没肺……也比撕心裂肺好吧?”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几秒后垂下了眼帘,拿起勺子使劲搅拌着他杯里的拿铁,直到泡沫被打散。“你……还放不下他?”
我刚拿起杯子的手瞬间痉挛。我沉默了许久,然后不可思议地看着他。“为什么要放下?你何德何能叫我忘记?凭什么?你能忘了王挚吗?”
“你提她干什么?”他不甘示弱地摔了下勺子,“我和她该完的早完了。我是关心你,你别不服。我怕你一辈子逃不开他。我怕他知道了灵魂不安!我怕他地下有知埋怨我这个做兄弟的无能没照顾好你,我怕我自己看着你这朵鲜花枯萎下去内疚地活不下去!”
“谁要你照顾?谁稀罕?”我的声音一下提高,“我以为你最明白我的感受。原来你也不过是个无比自私的人。”
“李筱蜜你别太过分了。”
每当他置气的时候总会喊我的大名。我有些莫名的恼怒。
“别叫我名字,谁给你的资格!”
“你什么态度!”
“你管我什么态度!”
“想打架吗?”
“来啊,谁怕谁!”
“今天没吃饱,明天再战!”
我看着他强忍情绪又有些怨气的脸,顿时蔫了下来。一年后的重聚,最不想这样收场的就是我。我知道,我的话伤了他,也伤了我自己。
一阵寂静。过了良久,他还是开了口,“关心则乱,我本不想以这样的方式对你开口,可是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个时候回来。”他摇了摇头,“你当我没说。”
就在这个刹那,我哭了。安静地,无声地,不知不觉就泪流满面。应志豪显然是没料到我的反应,胡乱地用纸巾擦着我的脸,惊讶的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我不知为何突然就悲伤起来,我拼命地控制着自己不去大哭。对面的那个人看着我的失控也渐渐红了眼眶。我把湿漉漉的视线投向地面,一个名字盘旋在我的脑中好像一把利刃。我突然意识到我用了多少个日日夜夜才将这个人和那些事埋藏,甚至骗过了我自己,我把那些不忍面对的都抑制到无意识中,我以为这样下去我就好了。可是我不好。我好不了。
“我很想他。你呢?”
他终于把脸埋在双手中,双肩的抖动让他看起来那么单薄。原来他和我一样,因那个人而痛苦。
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究竟是什么呢?是我在这端你在那端,我永远追不上你而又不能停留的单行道。你根本不清楚它有多远有多长。有了距离,才明白久远,因为无法逾越,才有了遗憾。
第二天清晨我带着墓位使用证和一束鲜花坐上了发往目的地的大巴。微肿的双眼在日光下还不能完全张开,我眯着眼睛低头整理了一下黑色西装上的粉尘,不知道什么发型才最适合,我几次将头发扎起又散开,最终决定轻挽发髻在脸侧。我想起了挪威人纪念去世朋友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日子,他们经常怀念死者,而不仅是某一天,这让我的心感到安全和满足。我很难描述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我矛盾着,兴奋中夹杂了不安,又期待又想退却。
好在路途不长,我还没平复的情绪被我硬逼回去,血液都好像在沸腾。胃突然有些不舒服,我弯下腰感觉鼻子和眼眶都酸的要命。终于可以来看看他了,李筱蜜你是怎么了?
我强忍着胃里不适的翻滚,一步一步向着我终究要去的地方走去。天气格外好,阳光暖暖地洒向那块安静的墓碑,我看到了他年轻的脸庞在亮晶晶的日光里微笑。好久不见,邓煊。我的手指轻轻擦过他的照片,他的名字,然后是那个令我痛心的时间。我的手难以自控地颤抖,我曲下身来,将那束被勿忘我包裹的白玫瑰轻放在他的墓前。
“16支白玫瑰加勿忘我。你,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相遇。”
我轻轻地念了这一句,接着热泪盈眶。我想起那些难以平息的思念和痛,我想起他的样子,他说话时的声音,他的笑,穿过记忆由浑浊变清晰,所有的爱,所有的恨。那些刻骨铭心的年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扩散。邓煊你终于还是在我生命中跨越了一定的长度。曾经我只是希望再拉长一些,然而现在我是如此不情愿承认我失去了你。什么都晚了。
我蹲在那里从微微抽泣到泣不成声。今天是邓煊离开我们一周年的日子,我一直不相信的事实其实也就是这样。我总以为无数次的再见也不过是年少轻狂的玩笑,我们总会见面的,还有许多情节要发展。可是当我亲眼目睹那冰冷的墓碑和黑白照,我才觉得自己的逃避有多可笑。
我哭了很久,哭到实在没力气继续的程度。我扶着墓碑站起身来,下半身已经没知觉了。我用冰凉的手指抽出一张面纸拭干了眼泪,像是突然有了灵感,我翻出随身带的签字笔,将擦过泪水的纸巾平铺,歪歪扭扭地写下“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煊蜜未了情”。然后掏出打火机点燃一角,火苗窜起纸巾消失得很快,灰烬轻飘飘地落在墓碑正下方的小香炉里。
以前我就总是期盼我们用一样的口头禅,说一些只有我们两人才听得懂的笑话。我想那句小诗也只有他才看得懂。
我,永远爱你。
我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脚步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