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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窈窕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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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喝醉的不止庄静好,王旬返回去找田爽的时候田爽也已经醉得什么都不知道了。两个女人是为了不同的男人喝醉,王旬并不知道。我想他一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两个美女为了他喝得烂醉,甚至差点打起来。我要是他就也去喝酒,太值得庆祝了。
从那天王旬的表现来看静好这个旧爱还是很有分量的,我预料他的新欢可能要泡汤。没想到第二天就遇到他和田爽一起去食堂吃饭,亲密一如从前。我真想不通,这个小个子的姑娘咋就有那么大的气量!肚子里跑得开航空母舰。
静好当天晚上回到宿舍就老实了,我担心她吐,一夜没睡好,她第二天,倒是没事人一样。
还问我,她有没有说错什么话,我想酒醉还有三分醒,她的酒量还是不错的,不过借酒撒疯借人撒气罢了,只管安慰她说她啥也没说。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想她都记得。那次之后,我们的关系又好了起来。静好在我眼里是同一战壕疗伤的战友,她受的是外伤,血迹斑斑,我是内伤,隐隐作痛。任非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益发高大起来,我也暂时放了心,庄静好都攻不下的山头,谁也别想拿下!
土豆走后,黄兰就搬到了下铺,她的东西多,上铺干脆都用来挂衣服了,我们宿舍一进门感觉像个小服装店。和谢朗分手没多久,黄兰就和马超群在一起了。也许忘记一段感情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感情吧。其实,马超群追黄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黄兰一直不搭理他。只是在失恋后,马超群才作为治疗失恋的药品出现在黄兰身边。这剂药的效果显然不怎么样,黄兰还是忧郁着,尽管马超群把黄兰捧成了女皇。黄兰经常当着人给马超群下不来台,马超群像个怕老婆的男人低声下气,在我看来这恋爱谈得就像受罪。马超群整个一个男保姆,给黄兰打水、打饭占座位。有一次,我甚至看见马超群在自习室里给黄兰削苹果。我们都叫他“二十四孝男朋友”。尽管马超群如此孝顺,他们的恋爱在大一快要结束的时候还是夭折了。不知道是马超群残留的尊严觉醒了还是黄兰再也忍受不了他长满青春痘的脸上呈现出的媚态,反正是分手了。两个人从此形同陌路,不再说话。
英语四级考试临近,我们都开始学习。或许有外教的功劳,我顺利过关。黄兰英语一直不错,也及格了。庄静好考了58分惨遭淘汰。最奇怪的是土豆,有了个外国男朋友,居然没及格,她说自己考了59,可是我分明在系里的成绩条上看到是39分。
四级考完接着就是期末考试,静好不敢再玩,老老实实地在宿舍里学习。那年夏天北京的气温持续保持在37摄氏度以上,每天电视里都在说预防中暑减少外出。我和静好只在清早出去买点桃子、西瓜当饭吃,一天都不出门。穿着薄薄的睡衣在宿舍和水房间游荡,隔一段时间就去打盆凉水,把脚放进去降温。尽管这样,我们仍然热得迷迷糊糊的。听说,男生那边开始集体□□,连片树叶都不用了。
欧洲文学史的老师在我们系以残酷著称,每年至少找百分之二十补考,我们班31个人,算来要有6个倒霉的。为了能逃脱老师的毒手,我们都发了疯地学习,好多名著根本没看过,也把大意、特点生生背下来。但丁、乔叟、莎士比亚成了我们的爱人,天天挂在嘴边上。我和静好背书的方式是嘟嘟囔囔地小声默念,黄兰是在纸上写下来,写得右手中指都呈紫色。背到第三天晚上,我们三个都快疯了。
套用一句红色娘子军里的台词,真逼得人没活路了!我躺在床上抱怨。
是啊,我快不行了,背的东西总串!答案背下来了,都不知道是对应哪道题的!静好也愁眉苦脸。
要是早拿出这个劲儿来学习,我肯定能考上北大!我吹牛。
我看算了,后天就考试了,咱们再这么背,到考场上就得晕倒。黄兰停下笔,看着我。
是啊,咱们出去透透风吧。外面已经凉快了。静好提议。
我们俩迅速响应,商议决定去稍远点儿的地方吃凉拌莜面。三个人穿着凉拖鞋牛仔短裤,晃晃悠悠地走着,一路上商量再点些什么菜。我们走近路,从学校后面的居民区里穿过。走着走着,看见几个人围在一栋楼前,旁边还停着辆警车,乱烘烘的。
哎,怎么了?过去看看。静好特兴奋拉着黄兰走了过去,我害怕是打架,在后面跟着。
凑过去,发现是一个老外在和警察叽里呱啦地连说话带比划,一个女的蹲在地上哭。
两个警察很年轻,显得十分不耐烦。一个和老外猜谜,另一个正在对那个哭着的女的说:你光哭没用,怎么你也得跟我们走一趟!你别哭了!赶紧上车!
围观的几个人,有帮忙翻译的,有和那女的说话的。一个穿着大背心的老头说:姑娘别哭了,有话好好说啊。
那女的慢慢抬起头来,我们三个同时叫出来:土豆!
李佳当时的眼神看起来就像受伤的小动物,像小时候我养的兔子被吊起来,临死前的眼神。看见我们,她哇地一声扑过来,抱住了黄兰的脖子。
我和静好傻在那里,警察走了过来,你们认识的?
是。我说。这个警察年纪不大,但是挺厉害的。
你们是学生?哪个学校的?又问。
我老老实实地全交代了,一点儿没用严刑拷打。静好在我旁边拼命使眼色,也没止住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土豆还只管趴在黄兰肩头拼命地哭。
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警察继续问我。
男女朋友啊。他们怎么了?我问。
这样吧,你们这个同学也说不清楚,那外国人说话我们也不明白,你们三个跟我们走一趟吧。用不了多久,就把你们送回来。警察拉开车门,我们只好鱼贯而入。
警察让那老外坐前面,我们坐后面。长这么大,第一次上警车,我很紧张。有了我们,土豆似乎得到了心理安慰,上车后就不哭了,告诉了我们事情经过。那西班牙人平时就经常打她,今天因为土豆的菜没做好,又动手了。而且,打得非常厉害,把土豆的头往马桶里塞。土豆想跑却跑不了,那变态把门给锁了。土豆觉得快被他打死了,就想办法打电话报了警。警察来,才打开门。那个变态却说土豆是妓女,偷他的钱,他才打人的。土豆怕警察把事情告诉学校,所以死活不肯上车。土豆说完这番话后的表情像要死了一样,满眼的绝望。想到是我把土豆的身份给暴露了,我后悔得想撞死。
会怎么处理呢?我不敢想象。
那变态黄色的后脑勺近在咫尺,如果不是警察坐在身边,我真想把鞋脱下来,砸上去!
我们在派出所分别做了笔录,那个变态被带到另外一个房间被一个英文好的警察讯问。土豆做完笔录就躺在椅子上,枕着我的腿。她是太累了,头发乱糟糟的,只穿着淡黄色的纯棉睡衣,胳膊上、腿上都是兰色或紫色的淤青,哭累了就闭着眼,我知道她没有睡着。我们三个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安慰她不会有什么大事的,我自己也知道这安慰是多么无用。
没想到半夜的派出所如此热闹,各色奇怪的人频繁进出,一个男人站在我身边,边说话边用毛巾缠手,那毛巾不一会儿就渗出鲜血,我看着直替他疼。在别人眼里,我们几个应该也不是什么好人,三个女孩都穿着牛仔短裤,静好还穿着吊带背心,一定被当成特种职业者了。
等了一个小时还没人管我们,静好站起来去找刚才带我们来的警官说话。过了一会儿,静好回来。
人家说如果是男女朋友打架人家不管,也就是让那变态写个保证书,以后不打了就完了。就看那家伙怎么说了,要是坚持说是偷了东西就完了。静好除了探听消息还给我们一人弄了一瓶水。
我们只能等待了,土豆的脸色很不好,目光呆滞地盯着东西看,有时候是墙角有时候是自己的鞋。去上厕所的时候我对黄兰说:她不会想不开自杀吧?
不知道。我真害怕会。我想那家伙不会那么绝,硬说土豆是妓女的。但是,捅到学校肯定要记过,或许还要开除的。黄兰说。
那怎么办呢?土豆在北京也没什么亲戚。我们两个皱着眉头发愁。
到了后半夜2点,先头带我们来的警官出来了,看见我们先叹了口气。
那混蛋非说你们同学偷了他钱,2千美金。你们几个可以回去了,这个同学得留下调查。
土豆一下子歪倒在我身上。
他胡说!土豆很本就没偷他钱!静好急了。
我知道没偷,但他那么说,我们就得调查。除非你们能想办法让他改主意。你们这些学生啊,怎么就看着老外好啊!有什么好啊!这回亏大了吧!这个警察开始教训起我们来。黄兰白了那警察一眼,起身出去了。
你干什么去?我问。
打个电话,你们在这里等我。黄兰几乎是跑出去的。没一会儿,一个女警察出来,把土豆带走了。我和静好坐在椅子上等黄兰,觉得这一切都像一场噩梦,真希望有人能告诉我这一切都是假的。
快3点的时候,黄兰回来了,跟在一个男人后面。那个男人冲我们点点头就进了里面的办公室。
你干什么去了?急死我们了。深更半夜的。我拉住黄兰。
那个人是我一个叔叔,我爸爸的好朋友。开学来北京的时候请我们一家吃过饭,爸爸说有事就找他。他很有办法。我刚才给他打电话去了,他正在附近陪客户,就赶过来了。他跟我说他和派出所的人很熟,这事交给他办就行了。黄兰说完坐在椅子上猛喝水。
你真是天使!黄兰!我很激动,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
还不知道行不行呢。接着等吧。黄兰说完歪在椅子上,我们三个没吃晚饭现在都又累又饿。
他是做什么的?静好问。
他以前是法制日报的记者,做到副主编。现在,自己开了家公司,具体做什么的我也不记得了。我没想到会找他办事,他电话都是刚才打回家,爸爸告诉我的。吓得我爸爸以为我出事了,问了我半天。没想到平时那么冷漠的黄兰也有仗义的时候,我顿时对她刮目相看。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土豆和那个男的一起出来了。
没事了!你们都赶紧回学校吧,我送你们。那个男人说。
常叔叔,怎么解决的?警察怎么说?会找我们学校吗?黄兰问。
不会的。没事了,你们放心吧。以后啊,你们交朋友都小心点。他微微一笑。我发现他长得很好,不是标准的五官,但是说不出来地好看。穿着白衬衫卡其色的裤子,偏瘦,不像个商人。我从来没见过这个年纪这么好看的男人,黄兰叫他叔叔,他多大?我看不出来。
走到派出所门口,他说:你们都饿了吧?我先带你们吃东西去吧。
不用了,已经很麻烦你了,常叔叔。黄兰说。
别客气了,你们这时候能进得去学校吗?他问。我们这才想起来,宿舍门早就关了,只能流落街头了。
我先带你们去吃点东西,然后找个地方睡觉。他的口气真像个叔叔,我们在他眼里可能就是几个小孩,他的语气不容质疑。
上了他黑色的车子,他带着我们在学院路附近转悠找开着的饭店。汽车我只认识3个牌子、桑塔纳、红旗和奥迪。他的车刚好在我的认知范畴,是奥迪。转了一会儿,找到一家24小时开业的永和豆浆。他点了一桌子吃的,看着我们吃。
我感觉像劫后余生,努力用食物给自己压惊。她们几个也不含糊,除了土豆没吃什么,其他两位和我一样狼吞虎咽。桌上各种名目的包子在没辩别出内涵的时候就纷纷落进了我们的胃。那个常叔叔在一旁笑看着我们,掏出根烟来,刚点上就被睡眼惺忪的服务员发现了。大叫一声:不许抽烟!吓了我们几个一跳,一起笑起来。这是今天晚上第一次笑,笑的感觉真好!常叔叔有点尴尬,把烟收起来。
怎么样,吃饱了吗?还要点吗?他问。像个慈祥的爸爸,虽然我觉得他做叔叔都勉强。
吃饱了,很饱。我说。抹着嘴。
你们都是一个班的?他问黄兰。
是,我们四个还是一个宿舍的呢。她叫韩平平,她叫庄静好,她是李佳。黄兰给我们做介绍。
他说了三声“哦”,点了三次头,从包里拿出名片,一本正经地发给我们。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人发名片给我,如果小广告不算的话。我觉得自己很受尊重,也伸出双手去接,看见上面写:常谷。哦,他叫常谷,读起来像一种乐器的名字,我微笑。
既然都吃饱了,我送你们找个地方去睡觉吧。他站起来,我们跟着他走。外面已经亮了,其实我们可以再等一会儿,就能进宿舍了,但我们都太累了,实在没有勇气在学校外面流浪。在车上,我们就睡着了。他把我们安置在一个很好的酒店里,我看见服务台后面挂着四颗星星。我和静好一间房,黄兰和土豆一间。
进了房间,我直扑到床上,很快就不省人事。一觉醒来看看表已经是中午。静好还睡着,这丫头睡觉不老实,一条大腿露在外面。我去洗了个澡,很舒服,简直再世为人。出来的时候看见静好半倚在床上,在研究饭店的服务卡。
你也去洗个澡吧!可舒服了!我又钻回毛毯下面。
我昨天晚上洗了,谁像你!不讲卫生,小脏孩!静好冲我禁鼻子。
这房间可真舒服!不知道一晚上要多少钱!我边挨个试床头的电灯开关边说。
我昨天干了件丢人的事情,我跟你说了,你可别说出去啊!静好笑着说。
说吧!你放心!你那么多丢人的事情我都替你保密着呢!
我昨天晚上洗澡的时候觉得特别舒服,我好多年没洗过澡盆了,家里是淋浴、学校也是,昨天就泡了个澡,真舒服啊,结果就睡着了!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还梦见在大海里游泳呢,正游着淹了口水,把我给呛醒了,才发觉是在浴缸里!静好边说边笑,我笑得肚子直疼。
咱俩还真是够土的啊!静好说。
你土!你才土!我又没做梦游泳!怎么没淹死你!我继续拿她取笑。
你住过这么好的地方吗?静好来了劲儿。
没有。我以前没住过酒店,小时候去过长春,住的地方好像60块钱一天,那我已经觉得很好了。我老实承认。
没关系,以后我们会住的。以后我们一定会特别有钱!静好也钻进被窝,躺在那里想象她有钱的样子。
对!特别有钱!等你有钱了,你雇我帮你数钱,从40岁数到60岁,一辈子就做这一件事!直接退休了!我看着静好笑。
为什么从40岁开始?静好问。
你从40岁开始暴富,还不行?我穿上拖鞋,给静好和自己倒了两杯水。
不行!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我可等不到40岁!我要早点享受生活。我回头看着静好娇好的脸,想她从现在就立志赚钱,一定是能实现的。
那天我们都赖在酒店里,直到饿得必须起床,才回学校。第二天就考试了,我们又熬了一个通宵。年轻真好,那时候我们的精力似乎是用不完的。
临近暑假的那段日子,是我们四个感情最好的时候。经历了那件事情,我们都有了点共过患难的意思。四个人天天同吃同睡同考试。李佳留在那个老外家里的东西自然是不要了,我们帮她重新安置。笔记、课本也都紧着她用。李佳不像以前那么爱说话了,除了我们几个她躲着班里的所有人。有同学问我,她为什么搬回来了,我就说,你为什么不学新闻?这么多问题!
黄兰的常叔叔是怎么搭救的土豆,一直是个谜。
暑假到了,李佳在放假的第一天就回了家,她太需要疗伤了。静好决定留在北京,立志要利用假期赚钱买新衣服。从外教那里每月赚来的1千多块钱成了我留在北京的一个理由,另一个理由是我听说任非假期也不回去,这1千多块钱足够我在这里等候我的爱情。黄兰暑假去上新东方学习托福,她想出国,学中文的出国?不知道她怎么想的。托福暑假寄宿班在北京郊区的一个山上,所以虽然她留在北京,却不和我们住在一起。宿舍里只剩下我和静好,但我很少能看见她。一个著名的化妆品品牌来学校为新产品招兼职导购,他们要找形象清新亮丽、充满朝气的女大学生站在柜台前,好像她就是用了这个牌子才这么好看的。静好在100多个女生中脱颖而出,每天化了妆站在商场专柜前微笑。到了晚上就对我抱着脚苦笑,每天100元不是那么好赚的。
学校的大食堂和图书馆都关门了,只开着一个小食堂。我每天在食堂里磨磨蹭蹭地吃饭,希望能遇见任非,可就是不见他的踪迹。我每天下午才有课,其他时间闷得发慌,在宿舍里看遍了能找到的小说。一天下午,正看斯蒂芬金的《恶梦工厂》吓得头皮发凉,电话响起来,我飞身下床扑向电话:你好。
请问,黄兰在吗?那边问。
不在,她现在不住在学校。您找她有什么事情吗?她打电话回来,我可以转告。我说。
那么你是谁?那边继续问。
我是她同学。您要留言吗?我觉得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我知道你是她同学,你叫什么名字?我听出他是谁了!
您是常叔叔吧?我问。
对,我是。那边好像在笑。
她去读新东方了。住宿班。您找她有事?我可以告诉您她那边的电话。我说。我当他是大恩人!
不用了,我就是正好在你们学校附近,没什么事,想顺便请她吃饭。他说。
哦,您这个叔叔真好。我是发自内心地感叹。
哈哈,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我叫韩平平。您记得吗?我想他大概对不上号。
我记得啊,你是短头发大眼睛的那个。
是,我们宿舍就我是短头发。他记得我,让我很高兴。
你别叫我叔叔了,黄兰从他爸爸那边算叫我叔叔,你们就不用叫了。他声音里带着笑。
哦,那好吧。我想,除了叔叔我叫他什么呢?
你们宿舍就你一个人在?他继续问。
是,放假了,有的回家了有的打工去。我老实回答。
你怎么没回家,你家是哪里的?我发现他的声音居然很好听,上次没发现。
我留在学校有事,我家是吉林的。
那我今天就请你吃饭吧!反正我都到你们学校附近了。咱俩何必对着电话聊呢,你要是没事就出来吧。
好啊!您在哪个门?我正闷得发慌,被斯蒂芬金吓得要死,巴不得出去玩呢。
我在东门,你不用着急,我等你。
挂了电话,我找出我最喜欢的裙子,一条兰色纯麻长裙直到脚踝,上身是件白色棉上衣。虽然是淑女装扮,我几乎是蹦着出了楼门。走出几步,才想起来还没通知石头同志,赶紧又回去打电话。以前都是这老外放我鸽子,今天我能要求罢课,觉得十分痛快。
才下午三点多,太阳正毒辣着,知了玩命地唱歌,校园里异常寂静。我一路寻找树荫,蹦达着跑出了校门。那个场景,至今,历历在目。
他的车停在树荫下,我拉开车门,跳上去。车门隔绝了外面的燥热,我有点局促。
常叔叔好。我不知道说什么,就这样打招呼。
他看着我嘿嘿嘿地笑起来。我更加手足无措。
你真有意思,你别再叫我叔叔了。我有那么老吗?他看着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叔叔是用来表示尊敬的,我不知道该叫您什么。您多大了?我觉得自己有点笨。
你看呢?他说。他今天穿着白色T恤、深兰色短裤,看起来更年轻些,我猜不出来。
你30?我故意往小里说,让他高兴高兴。
他果然很高兴。
我有那么年轻吗?我都5年没三十岁过了。他说。
35岁?比我大15岁,那我叫叔叔也没什么不对的啊。我小声说。
你才20岁!还真是小,真是太小了。他摇摇头。现在还早,我先带你去喝咖啡怎么样?
我说好。
我们去了一家星巴克。
我要了一杯卡布基诺,歌里不是唱爱情像卡布基诺吗?
他告诉我他本来今天要和朋友去体育大学打网球,朋友临时爽约,他就想起了黄兰,没想到却遇到了我。
你呢?原本在做什么?他问。
我原本在吓唬自己,我在看斯蒂芬金的小说,把自己吓个半死,你搭救了我。我说。同时发现咖啡的泡沫很好玩。
那我还帮了你忙了。是吗?他笑。
是啊,而且还好人做到底请我喝咖啡请我吃大餐。我说。
我没说请你吃大餐啊?他笑着皱起眉头。
哦,没关系,你请我吃麻辣烫我也一样感激你,或者我请你吃麻辣烫都没问题。我大方地回答。
哈哈,你这个小孩,还挺有意思。看来找你聊天是找对了。他笑起来满脸菊花,说好听些是很灿烂。
我就是职业聊天的,和我聊天是要付费的。我发现和他说话,我一点儿不紧张。
你!陪聊?他不置信地看着我,显然是误会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在教一个老外中文。我连忙解释。
你也教?小心那些外国人。他严肃起来。我知道他想到了什么。
不是的!他是我们学校的外教,人品没问题,而且我和他是清白的!我急忙说。
又把他给逗笑了。我没说你不清白啊,你都教他什么?
那家伙中文实在是太厉害了,一般的东西根本唬不住他,我为了让他觉得花钱花得值,都开始给他讲古诗词了!而且专挑有些生僻的,我可以蒙住他,他也能蒙住他的朋友。多好啊!常叔叔笑着说,你还真有点鬼心眼。那你现在教他什么呢?
清朝李密庵的《半半歌》。我被他说得有些得意。
《半半歌》?别说老外,我都没听说过。是首诗吗?
你等一下啊。我找服务员借了支笔,在柔软的餐巾纸上费劲地写着。
看破浮生过半,半边受用无边。
半中岁月尽幽闲;半里乾坤宽展。
半郭半乡村舍,半山半水田园。
半耕半读半经尘,半士半姻民眷。
半雅半粗器具,半华半实庭轩;
衾裳半素半轻鲜,肴馔半丰半俭。
童仆半能半拙,妻儿半朴半贤。
心情半佛半神仙;姓字半藏半显。
一半还之天地,让将一半人间。
半思后代与沧田,半想阎罗怎见。
饮酒半酣正好;花开半时偏妍。
半帆张扇免翻颜,马放半缰稳便。
半少却饶滋味,半多反厌纠缠。
百年苦乐半相参,会占便宜只半。
只28行诗,我歪歪扭扭地写了两张纸。我边写,他边看,还边赞。
这首诗真好!把中国人的中庸思想都写透了!可是外国人怎么能懂呢?他把诗拿过去看。
就是不懂啊,不懂才好呢!这一首诗我都讲了两天了,他还没明白呢!
你这样欺负外国友人不好吧?他问。
我是帮他了解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打算下次上课告诉他,这首诗就是要半懂不懂才好呢!省得他一个劲问我为什么只要占半个便宜!
可怜的常叔叔正喝咖啡,笑得呛到,趴在桌子上边咳边笑。
对不起,害你咳嗽。我说。
我真的不是故意逗他!他又开始大笑,笑得众人侧目!我觉得很尴尬,我又没点他笑穴。
行了,行了,你太逗了!这首诗送我好不好?他好不容易不笑了。
半买半送吧!要符合〈半半歌〉的精神。我说。
好,你开价吧。他看着我,嘴没有笑,但眼睛里都是笑。
我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起来。
把诗往他的方向一推,说:算了。我这人半精半傻的,现在傻一回,送你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的话说得特别多。从咖啡馆一直说到饭店。他还是请我吃了大餐,那是我第一次吃日本料理。我们的话题没有重点,从武侠小说到世界杯,再从金蛇郎君到林青霞。杂七杂八的内容,聊得十分开心。代沟是有的,他最喜欢的电影是《教父》,我喜欢的《飞一般的爱情小说》,他连听都没听说过。他听披头士,我听R&B。在他眼里,我是小孩。在我眼里,他有点老,老得恰到好处。他懂得的我不懂,让我添了几许崇拜,我知道的,他不知道,可是那有什么关系!我知道的这些因为他不知道而变得不值一提。他显然很会照顾女性,当我是成年女性一样照顾。甚至帮我拉椅子,这只在电影上见过的欧美作风让我想笑。
吃生鱼片的时候,我总是蘸多了芥末,强忍着还是哭出来。他笑着帮我蘸好再放到盘子里。
那真是一个愉快的晚上。
时间过得很快,送我回学校的路上,灯火通明,双安商场附近一贯地人声鼎沸,好像有什么电影在首映。我们一路沉默着,整个晚上一直不停地说话,突然安静了,气氛立刻就不对了。
窗外人声喧哗、窗内寂静无声,我偷偷地看着他的侧脸,没有表情,看不出什么。他在想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麻裙子皱了,像块抹布,我偷偷地用手拽着。
东门,车停了。
再见,常叔叔。我不看他,低着头说。
再见,好姑娘。这次,他没有笑。我推开车门,快步走向校门。他叫我好姑娘!是的,不是小姑娘,是好姑娘!
宿舍里,静好正在切黄瓜,把薄薄的黄瓜片一片一片地粘在脸上。我觉得自己揣了个天大的秘密,不知道该不该告诉静好。和他去吃了顿饭,应该没什么吧?可是,我怎么觉得有什么呢?或者,我希望有什么?可是,能有什么呢?他那么老了!35岁,对于20岁的我,实在是太老了。我满怀心事地去水房洗脸,对着镜子傻笑,看来我是真的傻的,吃一顿饭而已,我怎么就这么高兴呢?我压抑不住我的快乐,回宿舍就对静好和盘托出。
静好,我有件事要告诉你。我坐到她的床上,看着她。
什么事啊,说吧。她仰着头,不让黄瓜掉下来。
我今天和常叔叔出去吃饭了,他还请我喝了咖啡。说完,我咬着嘴唇等她的回答。
常叔叔?哪个常叔叔?黄兰的常叔叔?她惊讶地看着我,一片黄瓜落在我的腿上。
是啊。我拣起黄瓜。好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他怎么会请你吃饭的!静好凑近我,完全不理会黄瓜了。
我把事情的经过给她做了细致描述,包括我们都说什么了还加上我的注解,我发现自己记忆力真不错。
看你眼带桃花的,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静好问我。
我不知道。我老实回答,托着下巴,完全像个白痴。
我看你是喜欢上他了,我从来没见你这么兴奋过,而且没有批评地评价一个男人。你看你,简直把他说成完人。你发现他有什么缺点吗?静好开始帮我分析。
没有。我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摇头。
那你是喜欢上他了,我看。他太老了吧?静好一边说,一边找出瓶指甲油。
是,这是他唯一的缺点。他太老了。要是25岁就好了。我看着静好把指甲涂成灰色,这不是灰指甲了吗?
他结婚了吧?他那么大岁数不可能没结婚吧?静好想到了个关键问题。
我没问!我也不知道他结没结婚。他也没说啊。我担心起来。
你看见他手上有戒指吗?
没有。我肯定没有。他的手很好看,他开车的时候我注意到,很大,但是修长。我眯起眼睛,笑着看静好。
看你那花痴样!静好笑起来。反正啊,你这个才刚刚开始,我劝你小心。
什么啊,还没开始呢。我只是作为替补白吃了一顿,也许永远没有下一顿了。我在心里默默叹息。
静好把脚趾甲也涂成灰色。边吹气,边说:那么,你是希望有下一顿呢,还是希望没有?
我不知道。说完,站起来爬上床去,满脑子都是他的样子。他微笑,他大笑,他笑得咳起来。我真的那么好笑吗?我有没有什么地方说错话?他会不会有一点儿喜欢我?辗转反侧,天发亮了才睡着。醒来静好已经走了。我翻出常谷的名片,默默地记下他的手机号码。我不会给他打电话的,我找不到理由打给他。但是,这个号码我要记得,也许哪一天我会打给他的。
我对《恶梦工厂》失去了兴趣,去北京图书馆办了张卡,我发现图书馆的冷气充足,比宿舍舒服多了。天气不那么热的时候,看书看累了还可以到外面走走,有草坪、树荫和凉亭,盒饭也不难吃。不知道为什么到处都是情侣,根本躲不开、避不掉。图书馆走廊的拐角、草坪上、凉亭里到处是拥抱在一起的人,只有我是孤单的。爱一个人的时候,是可以不在意周遭的环境的吧,那么急切地要表达出来。只是,有些情侣看着好看,有些却只觉得恶心。我多了一项乐趣,给他们打分。看到男的明显配不上女的,就替人家不值。玩起这种游戏来,我想我是太寂寞了。孤独的人是可耻的?静好早出晚归 ,除了那老外,我根本没有人可以对话。死老外近来常放我鸽子,他交了个女朋友没空上课了,那女孩是俄罗斯人,真不明白,他们不是传统敌对国家吗?他们两个谁是间谍?或者两个都是?可惜男的不像邦德,女的也不像喀秋莎。
我越来越像个二流子,晚上吃完饭就在校园里游荡。一天晚上,我走到东门去买雪糕,看见一辆车停了下来。静好从里面出来,还向车内挥了挥手,姿态婀娜,我看不见表情但是可以想象是在笑的。看着车子离去,我追上去拍她。
谁!那人是谁!我一把抓住她,吓了她一跳,回头见是我,笑了起来。
死疯子!你吓死我了!你干什么啊!走路没声音的!
先别废话!老实交代,刚才送你回来的是谁?我问。她看我一眼,露出两颗虎牙。
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我原来还没把握。她满脸幸福地冲我笑。
你谈恋爱了!那人谁啊?我急切地问。我寂寞的生活多么需要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啊。
他叫林法伟。静好慢慢地说,眼前的庄静好真好看,满脸残妆,盖不住喜悦。
是我现在工作的那个化妆品公司的公关部经理。他很少亲自去商场的,大前天去检查工作,就遇到了我。
静好眼里放光,忘记了回宿舍,就站在校门口的路灯下给我讲起她的爱情。这个叫林法伟的男人,不知道用什么招数抓住了庄静好到处乱飞的心。
据静好讲事情是这样的,林法伟当天去商场专柜,一看见静好就愣住了。不是因为她美丽的脸,而是静好灰色的手指甲。他们公司的新产品倡导的是青春、活泼、健康,决不允许是个灰指甲患者,何况那灰指甲上的银粉还闪着亮光。他当即当着众人就批评了静好,静好委屈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这家伙生起了怜香惜玉的心,天知道是不是还存着歹意。反正是安慰了静好几句,没想到静好哭得更厉害了。他就小声道歉,最后干脆亲自带着静好去楼上的美甲店给静好洗了指甲。洗完了还带着静好去吃了顿午饭。接下来的几天就每天出现在静好下班的时候,陪静好吃完饭,再送回学校。我说,怎么这几天她回来得这么晚,我连面都没见着呢!
呵,堂堂庄静好的一世英明就毁在自己的手指甲上了!我笑。
去你的,我真是挺喜欢他的。他的声音特别好听!静好说
知道你喜欢他!那你知不知道这里蚊子特别多?赶紧回宿舍吧。我拉走沉浸在爱情里的庄静好。
回到宿舍,静好仍然是三句话不离林法伟。看来,丘比特那个光屁股的小男孩这回瞄得挺准,把庄静好给射中了。
林法伟、林法伟、那个林法伟的名字真拗口,我决定以后叫他大伟,要不干脆叫大尾巴好了!大尾巴多大岁数?我躺在床上问。
你才大尾巴呢!他33.有点大,是吧?静好趴在我床边问。我心想,比常叔叔还小2岁呢!
还行。看你能不能接受了。生命不能承受之大!我开她玩笑。
可是,我就喜欢年龄大的。我其实特别瞧不起咱班那些男生,一个比一个幼稚。任非也好不到哪儿去!静好提到任非,我心中一动,据说他没回家啊,暑假过了一多半,怎么还没遇见他?
你不是挺喜欢他的吗?还给人家写情书,哭得死去活来的。我揭她疮疤。
沉浸在快乐中的庄静好根本不在乎,说:不是,我想明白了,其实我就是赌气,我受不了我喜欢他,他却不喜欢我!你知道吗?有时候我觉得对于那些男生,他们就像孙悟空,我是如来佛,我即使不喜欢也不愿意他们飞出我的手掌心。
如来佛,拜托你回自己床上去,我要放蚊帐了!我笑着拿开她的手。
熄了灯,我以为她睡了,却听见她说:但是,我觉得他是我把握不住的,他不在我手心里飞。
我没接茬。我在心里想,任非和常叔叔,他们哪个会在我手掌里呢?
次日,是个难得的阴天,虽然闷热,毕竟太阳没有那么霸道了。我在图书馆看《丁丁历险记》看得脖子疼,这么年轻就颈椎不好,可是危险的。我决定下楼去转转,然后就回学校教石头去了。刚走进小花园就听见哭声,像小孩子的,反正不是花神或者仙女。我循声找过去,看见一个小姑娘正哭着,眼泪大颗大颗、成双成对地掉下来。她旁边站着的,竟然是任非!我简直不敢相信!踏破铁鞋无觅处,他在花园打小孩!我赶忙走过去。
小朋友,你怎么了?我蹲下。
我————我找不到——我找不到我妈妈了。小姑娘边抽鼻子边说。
你妈妈在哪儿啊?这孩子哭得真让人心疼,我都顾不上与任非相认了。
在——在——图书馆里面。她哭得小衣服上都是眼泪。我找出纸巾给她擦。
别哭了啊,你好好跟姐姐说是怎么回事?费了半天劲,我才听出来,原来是她妈妈来还书,管理员不让带孩子进。她妈妈就让她在大厅等,她望见有个花园就跑出来玩。结果不知道怎么出去了!
好,那姐姐带你去找妈妈,好吗?我拉起她的小手,回图书馆。
韩平平,真巧,遇上你。任非在后面说。
是啊,你怎么在这儿?我问。
我天天在这儿看书。刚才出来透透气,遇见这个小孩,怎么也和她说不清楚。还是你们女生有办法。他说。我注意到他刚才皱着眉头的样子,挺好玩的。他天天来?我怎么没遇见过?
你在几楼啊?我也是天天来的。我问。
正说着,看见楼门口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正焦急地东张西望。没等我反应过来,小姑娘就松开我的手,跑过去,抱着妈妈的脖子开始新一轮大哭。我和任非完成了交接,她妈妈千恩万谢。我十分有成就感。
来,小姑娘,跟姐姐再见!我说。
快,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她妈妈也说。
叔叔、阿姨再见。小姑娘和她妈妈走了。剩下我们站在那里。
你想让人家叫姐姐,结果人家叫阿姨,你郁闷了吧?任非笑着对我说。
我从来没想过任非会和我开玩笑!我甚至没想过他和我说话。我不知道怎样对答,张爱玲说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然后在尘埃里开出一朵花来。我不会回答,只有低头。
你还上去看书吗?任非问我。
不,我要回学校了。我老实回答。
我也要回学校,一起走吧。
说着,他就走到了我前头。终于让我遇见他了,那小姑娘是微型红娘?我心中窃喜。他穿着学校发的白色大T恤,兰色大短裤,光脚穿着沙滩凉鞋,斜挎着黑色大书包,和学院路上成千上万的大学生没有两样,但是他是不同的。他那么酷,走在前面,头也不回一下。根本不是在和我一起走。我有一点生气,他怎么可以完全不理我呢?走到公车站,他终于停下来。
你平时在几楼看书啊?我鼓足勇气问。
三楼,你呢?在几楼?他说。
二楼。我回答。然后就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天阴得更厉害了,密密的黑云似乎要掉下来,真怕车还没来就下起雨来。好在,944路破车还是来了,我们前后上车,车上人不多,还有空位,我坐在中间的座位上,他坐到后面去。我侧脸看着窗外,这样万一他在看我,会比较好看,总好过看一个黑黑的大头吧。窗外开始刮起大风,看来这雨不会小了。人们在风里显得很狼狈,甚至有女孩的裙子被掀起来,不得不捂着裙子背着风走。任非在想什么呢?难得看见他笑,他笑起来挺好看的,似乎右边还有个大酒窝。我没有看清,一会儿下车要好好看看。一会儿下车,该说些什么呢?最好能约他一起来看书,怎么说呢?
我正想着,车就到站了。
任非站在车门口,等我下了车,跟在后面。他走在后面,我更紧张,加快脚步。雨还是在我们临近校门的时候下了起来。
快走吧,下雨了。任非走上来说。我们一路急行,我低头看长裙的裙摆很快染成灰色。雨突然大了起来,到宿舍门口,我已经快湿透了,很尴尬。任非说了声再见,就走了。
我回到宿舍,换下湿衣服去水房洗头。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万分沮丧。韩平平,你怎么就这么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