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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上午最后 ...

  •   上午最后一堂为语文。
      何姓女老师,从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还未满一年。二十五六岁,深亚麻色长卷发,头顶处新长出了黑。皮肤偏白,面容普通,但胜在身段窈窕,衣着光鲜有品味。夏天穿着薄衬衫讲课,不经意地一俯身,坐前排的同学能看见大开的领口中,浑圆细嫩的胸部弧线,包裹在粉色蓝边,黑色蕾丝,或桃色绣花的奶罩内。而浑然不觉,带着涉世未深的未婚女性的天真,面对学生们地怪笑,以及肮脏的挤眉弄眼。
      这堂课讲写作,抽象理论枯燥无聊。何老师索性将他们全带到校图书馆,各自找偏好的书看,写一篇读后感。全然年轻老师不拘泥传统教学方式的做派。

      她挑了个靠墙角落坐下,无聊地翻动手中的电影周刊,去年十月出版。
      翻动地太随意了,黑色字体,彩色海报,和俊男靓女像道光影掠过视网膜。
      毫无意义。

      前天下午下课期间。
      她往厕所走。
      一楼的回廊式布局如同一个口字,厕所位于口字形的东北角,与高二五班斜线相对。
      她穿梭于来往打闹的学生中。
      突然看见莎莎和赵莉出现在前方。靠墙站立,亲密交谈。
      莎莎双手插校服裤兜里,嘴里叼了颗棒棒糖。
      身边的赵莉的右手捏了颗剥去糖纸的棒棒糖,粉白色相间。
      她觉得自己的眼睛从未这般尖利。
      莎莎看见了迎面走来的她,与她打招呼,笑着从兜里摸出颗棒棒糖,递了过来。
      “给”。
      咖啡色包装,莎莎最爱的阿尔卑斯原味。
      心底的野兽骚动起来。
      她看了眼一旁的赵莉,并未接过糖果。而是抬手,将莎莎嘴里的棒棒糖拔了出来。
      莎莎愣住了。任由了她无礼的行为。她顾不上去看赵莉的表情。她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想这么做,便做了。
      拔出来后,她随手将棒棒糖丢在地上。这种明显的侮辱令莎莎的表情一下子变古怪了。但她顾不得了。心底的野兽凶猛地令她浑身颤抖。
      没有解释,没有理由。一语不发。
      从莎莎身边走开。
      背后传来赵莉的疑问:“张玉怎么了?”
      对啊。她怎么了。
      她没有听见莎莎的回答。赵莉的这个问题更近于无法置信的惊叹。飘飘渺渺地幽浮在空气中,渐渐蒸腾。

      她在日记中写:“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她发现自己的视线在周刊中的某一页停地太久了。翻过一页。她比烟花寂寞,六个字就这么闯入视觉。
      一部电影。又名狂恋大提琴。
      一个女人,坐在凳子上,微仰起脸,闭眼陶醉在怀中的大提琴里。黑色布幕环绕在女人四周,仅有一束光从头顶上方打下来。女人的头发由于自上而下的光束而变得很浅,沉醉的表情像身处母体的子宫,整个上半身都沐浴在撕破了黑暗的暖色调里。但身后不依不饶的黑色,浓烈地似乎一旦光弱下来,就会猛扑上去,将女人吞噬。
      她比烟花寂寞。名字由谁翻译的呢。仅这六字都能勾动人观影的欲望,并预先知道这部电影的主色调。狂恋必感寂寞。甚至胜于烟火。烟花是开在暗夜的精魄魂灵,带着对繁世的记忆,让我再看一眼,最后一眼,迸溅出极致的光,然后消失。比它还寂寞呢。无法再形容下去了。这六个字就足够了。

      但她明白,自己不是提琴女子,想要顾影自怜都没有资格。不是所有人的寂寞都美。就算自以为是,也不会被人认同,便丧失价值。寂寞的姿态要包装在风华绝代的肢体中才好看。比如花样年华里张曼玉指尖的香烟氲成的一道道光圈,或是东邪西毒里黄药师回忆那个叫桃花的女子时的眼神。你我之辈的寂寞是粗糙的,不仅不适合,甚至娇柔造作。悲,愁,凄,苦都能用于形容平凡人,但不包括寂寞。

      前天的那件事情发生过后,她与莎莎进入了微妙的冷战。
      就算是前后桌的关系,要是愿意,还是可以做到视若无睹。跟没有这个人存在似地。她不若平时,下课后会转过去跟莎莎说话,一起上食堂吃饭,日记本躺在书桌里发冷。莎莎亦是。其实两人这样子反常的沉默更显地醒目。晚自习结束后,她早早的收拾好东西离开了教室。躺寝室床上的时候,莎莎也没来找她。她没有去天台。这两天来她始终是一个人。

      她知道自己做了错事。
      但也对沉默的莎莎怀有怨恨。
      抹不开面子求和,说不出对不起。她甚至想,要是两人一直冷战,那也就这么算了吧。
      她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对莎莎抱有什么样的心思。要是关系止于这一步。说不定还是好事情。也许当时做出那样的行为,潜意识里是想惹人讨厌。察觉到了危险,主动将关系停止。就像是被蛇逮住的壁虎为了逃命咬断自己的尾巴。
      莎莎是无辜的。她明白。但为了自保。她觉得,别无他法。

      人有时候会对自己做下的错事,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似乎这样做,错事便不再是错事。甚至变为好事。

      她想起了母亲。
      小学五年级的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叔叔,是父亲的好友。那晚父亲不在家,母亲出面招待叔叔。到了睡觉时间,她回到卧室乖乖换睡衣,母亲推门走了进来。
      “今晚妈妈和你睡。”
      她明白母亲是为了避嫌。
      但半夜,她突然醒来,却发现母亲并未躺在身边。
      母亲去了哪里?
      她光脚踩在地板上。瓷砖面的冷自脚底渗透进了心。她悄无声息地走到叔叔睡觉的客房门口,轻拧开锁,推开一个缝,往里窥。没有灯光的房间昏暗得很,窗外的月色将绿色的窗帘照地白惨惨的,照出房内隐约的轮廓。衣柜,藤椅,书桌上的什物,像是被铅笔涂成了素色。她瞪大了眼睛往床上看,用力地,恶狠狠地。棉被下的隆起物庞大得不像是仅一人的□□能够制造得出,随着呼吸微微地起伏。看地够了,她关上门。门锁发出的咔嚓声音,在夜的寂静里显得异常清晰。
      她重新回到床上。
      过了一会儿,她听见客房的门锁发出了声响,然后响起了脚步声,轻地似乎是鬼魅,脚尖点地,从一个房间飘到另一个房间。鬼魅往卧室飘来,推开门,上了床。
      她一动不动。
      “玉玉。”
      母亲唤她。
      她装出被人自深睡中吵醒的样子,拿捏出睡意朦胧的语调,嗯了一声。
      “我刚刚听到楼上有脚步声,怕是顶楼来了小偷,所以上去看了看。”
      母亲向她解释。
      为什么解释呢。是因为听到了门锁的咔嚓声。想到了女儿可能会半夜醒来,但找不到妈妈。所以解释为什么没在。可是为什么特意叫醒她,只为个解释,完全可以明天再说,或是眼看女儿睡着了,压根不说,反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觉得正是这特意,以及自己对特意的回应,暴露了一切。母亲知道她看见了。母亲也知道,她了解了母亲的知道。这变成了心照不宣,藏在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下。这个理由由母亲提供,由她默认。就像是俩人交换了一张契约,按下手指印。
      母亲干什么去了?找小偷去了哦。
      她渐渐地睡着了。
      后来,她无数次的回忆那个场景。不停地怀疑自己:其实那晚自己看到的是假的,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其实母亲真的是去查看了顶楼。就快成功说服自己的时候,棉被下的庞然大物就跳了出来。随着呼吸在微弱起伏,笼罩在雾气一般的朦胧的白光里,好似有了生命。
      她一度以为母亲会与父亲离婚,渐渐才明白自己的幼稚与天真。明白的那一刻,也就失去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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