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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程斯捧着一 ...

  •   程斯捧着一束大得夸张的玫瑰出现在蓝宇面前的时候,蓝宇吓得差点从宿舍的窗户直接爬出去。
      那天蓝宇的宿舍只剩下他一个人躺在床上看书,自从那次和林凯在游乐场分别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找过林凯,林凯也像消失了一样没有一丝动静。
      失落像失了控一样地钻进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吸干了蓝宇所有的笑容。他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嘴角上扬的动作早已僵硬不堪。
      听到敲门声的时候蓝宇动作迟缓地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门边,打开门,满满的大片红色就那么突然地填满了他的整个视野。
      “我想,这样大概能显得正式一点。”
      蓝宇当然知道程斯指的是什么。他心里明明很清楚自己不应该接过这束花,如果接过了,就代表他对程斯的一个应允一个承诺。他是一个对待任何事情都很认真的人,特别是在这种重要的时刻,他向来是会在深思熟虑好一番后才会作出相应的回应,可是当他再一次回过神来的时候,那捧花,却已经那么真真切切地躺在了他的怀里。
      “晚上我已经预定好饭店了,过会我会过来接你去吃饭。”
      “不用……”蓝宇忍住想把花递回去的冲动,那样看起来一定会很蠢。
      “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你要是身体不舒服的话就再休息会吧,到时我会打你电话叫你下楼的。”程斯像是没听到那两个字,平静地从蓝宇手里接过花,放在桌子上,再把他带到床边让他躺好,给他盖好被子,“天开始冷了,小心着凉。”程斯俯下身想给蓝宇一个吻,却在蓝宇突然闭上眼睛的那一秒停住了。
      程斯离开后,蓝宇睁开眼偏过头呆呆望着桌上的那一大捧玫瑰。
      他还是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玫瑰,尤其是,这玫瑰还是一个男生送给他的。他实在不知道接下他该怎么和程斯相处,除了名字,长相,他几乎可以说是对程斯一无所知。可是现在如果要让他去向林凯解释这一切,他是绝对再没有那个勇气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昏昏沉沉间感觉自己身下有一个东西震动得厉害,勉强撑起身体拿出一看原来是自己的手机在响。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但是从前几位数字可以看出是和自己一个学院的学生。
      “喂。”
      “小宇你起来了吗?”是一个很温柔的声音。
      “嗯……”显然是仍旧处于昏沉状态的回答。
      “起来换衣服吧,我在你楼下等你。”话筒另一边的声音顿了顿,“还是,要我来帮你换衣服?”
      蓝宇一下就被这几个字震醒了,慌乱找衣服间无意瞟到桌上那红艳的大束玫瑰才想起来今晚自己是有约会的人。
      “我,我马上就下来。”胡乱往身上套了件白色的T—shirt,还来不及把桌上的玫瑰收起来就慌慌张张地跑下了楼。
      站到程斯身边的时候,蓝宇的头发还有几根翘在了空中。程斯伸手帮他把头发理好,太过近距离的接触让蓝宇敏感地缩了一下。程斯像是故意忽略他的小动作,不顾他轻微地挣扎,牵起他的手就往校门口走去。
      一路上并没有太多的目光停留在他们身上,这让蓝宇稍稍放心了些,紧绷的身体也放松了许多。从学校到饭店的路上程斯一直牵着蓝宇的手,感受到蓝宇有稍许退缩的动作就会握得更紧一点。到最后,蓝宇反倒是不敢再妄图挣脱了。
      程斯选的地方蓝宇也知道,毕竟他从小就在这个城市生活,但是他从来都只是从这家店门前走过略略瞟一眼,没有和任何人进去坐过。看外面的装潢就知道,这家店的价格是绝对不会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的。
      可是程斯却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大方地牵着蓝宇的手进了饭店,服务员带着他们进了一个包间。明明只有两个人,却奢侈地包下了整个包间。或者可以说是有些夸张。
      程斯把菜单递给蓝宇让他点菜,蓝宇看着菜单上一个个看似平凡的阿拉伯数字,怎么都不敢相信这里的一盘菜竟然可以抵他一个月的生活费。蓝宇盯着菜单发呆了半天,身边的服务员却始终面带微笑地站在他身边耐心得等着。
      “我来帮你点吧。”从蓝宇手里把菜单接过,程斯随口点了几个菜就把菜单递还给了服务员。
      不用看,光听名字就知道这几个菜一定是那个菜单上比较昂贵的那几个。
      蓝宇显得更加局促了,他很想现在就离开,可是程斯显然没有要放他走的意思。
      “其,其实没有必要来这种地方吃饭的……”
      “你不喜欢这样的菜吗?”程斯换到蓝宇身边坐下。
      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让蓝宇的脸更红了。
      “我们都还只是大学生,没有必要这么奢侈的。学校外面的那家小饭馆其实就很好,里面的菜都不贵,味道也挺好,下次吃饭,还是去那里吧,也更近一些。”
      “都听你的。”
      程斯的每句话好像都那么不瘟不火,没有太大的情感起伏,这种温柔蓝宇却有些不适应,说不上哪里,就是有些不舒服。他还是更喜欢和林凯在一起时候的那种感觉,很自在,即使林凯只把他当学弟,或者说是好兄弟看待。
      吃完饭程斯准备送蓝宇回校,被蓝宇拒绝了。
      “今天我要回家,不回校了。”给林凯每天送便当的那段日子蓝宇每天都是回家住的,每天早晨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把林凯的便当做好,带到学校,到吃饭的时候再去食堂用微波炉热一下给林凯送去,那天之后,却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
      一回到家蓝宇就被父亲拉住问怎么这么久都没有回家,蓝宇随便编了一个理由说是学校最近每天晚上都在排练大合唱所以就没有回来,蓝父也就不再多问了。
      一进房间,蓝宇就走到自己的床边,打开床头柜子的第一个抽屉,里面的那本书,是他给林凯读的第一个故事。书页里夹了一张淡紫色的书签,是那天林凯给他的,说是买CD的时候附送的,他觉得太女气了就一直没用。
      现在看着这张书签,上面隐约还有一个油印,那是林凯刚啃完鸡腿后的手印。
      书还在,故事也没有变,那个听故事的人却不见了。
      蓝宇把书签从书里抽出来,放在抽屉里的另一个盒子里,那个盒子是专门用来装一些回忆的,现在对蓝宇来说,林凯,只能成为一个回忆了。再见面,他们就只是很普通的学长和学弟的关系了,蓝宇不该再对他抱有任何幻想。
      只是真的可以吗?可以不多一丝额外的感情。
      书签被装进了盒子,书却被放进了书包。
      手机,突然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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