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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生 ...
我眨眨眼,揉揉因趴在桌上睡出来的红痕,安静地支起身子理了理翘起的发梢,顺便不留痕迹的抹了下嘴角——很好,干燥,没有口水……看样子楼家的自小教育还是不错的。
尽管出现了我这样的败类。
我盯着镜子中风神如玉的少年,有些许的愣神。
……一如我四年前,只是没有那道因他而起、令我永久心伤的狰狞疤痕,光洁如白瓷般的脸上,只有用青绫长袖压出来的痕迹……
外面小厮敲门:“二公子,老爷有请。”
细听那声音,倒是极其不屑的。
何人不知,何人不晓,楼家二公子楼准秋是个混世魔王,他拈花惹草、张扬跋扈、仗势欺人、强抢民女、腹内草莽——却偏偏倚仗自己家世显赫,硬是做了个朝上闲官。整日游手好闲,与一帮纨绔子弟游山玩水,花天酒地。
嗯,好吧。
我承认这是在说我的。
即便是想申冤昭雪,都无清官愿意理睬我——他们都恨不得我死,好能将这央央景家王朝的阴暗面洗个干净,一起高唱光风霁月,盛世王朝。
况且我也没什么冤屈。
拈花惹草,张扬跋扈,仗势欺人,强抢民女,腹内草莽……说的是我。
不过他们其实说的是同一件事情。
唉,想想也冤,那日我与那衰人微服出游,正巧碰上当地一相传貌美女子举办的花笺诗会。那衰人便上去展现他无与伦比的文采,虽然我承认他确实有些才华,不至于如世人口中的我一般,肚子里没多少墨水。
然后,问题就出来了。
他吟罢一首望江南,便该我一展身手。我若舞文弄墨,搔首弄姿,神棍些,悠哉些,再配个折扇,倒是也能与翩翩公子挂钩的。
可惜谁叫那衰人家大业大,还属于若无差错,能终身子孙受益类型的——他家是皇室。我只能咳了咳,配合那衰人,朗声道:“大明湖,明湖大。”
然后无奈地看看众人忍笑的样子,继续恬不知耻的喊道:“大明湖里有荷花,荷花上面有□□。”
这起码还压韵,虽然过于打油,不过自我感觉良好。所以我便也不顾那衰人是否蹙着眉,或是一脸不屑,继续南腔北调的说道:“一戳~一蹦跶!”
于是满腹草莽就这般定下了。
结果居然那诗会的女主人还真就相中我了,我倒不怕其他人怎样叫嚣,只是见那衰人一脸不爽,我便只好再扮演一个张扬跋扈的纨绔子弟。
所以我就对着所有叫嚣的人喊了一句:“本公子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乃楼家二少是也,有本事你们就来啊!”
多么有气势的一句话,到现在我还很满意当时的表现,不过可惜了……
张扬跋扈,仗势欺人,又落人口实了。
再之后,女主人似乎感觉我当真草莽之辈,也不便见我。这可让我松了口气,想当初老爷子一字一句地教训我——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而且我深刻地发觉,小女人更难养,因为小人+女子=小女人。
可看那衰人似乎很想一睹芳容的样子,我知道如果我不表现出点什么,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因为就是我失败了,那也算是尽力而为了。而毫不动手,那诚意往哪里摆?
再者,他家官大势力大,我家区区一个将军府,胳膊绝对扭不过大腿的。
然后我就大义凛然了,一拍桌,一跺脚,大声嚷嚷:“小爷今儿个就要好好看看风韵犹存的美娘子长个什么样,出来!否则我就端了这破地方!”
然后挥挥手,率领一帮乌合之众就作势要抓这女人,回去当作压寨夫人。
很快,这拈花惹草,强抢民女也坐实罪名了。
事情的结尾可以作为任何说书先生的必备剧情,无非就是那衰人以皇家之威,将我这小人狠狠收拾了一顿——二十大板,打的我那叫一个苦不堪言。
而且行刑的还是位看不惯我的小厮,这打得叫一个实诚,十分力都使上了!可惜我还不敢和家里人说实话,只好让他们理解为我该打……
冤!
而我自从这事后,至少三个月没敢下地走动。差些将我闷死,天知道我是个多好游玩的人。
那衰人英雄救美完毕,女主人便邀他上楼,搓了一碗饭。
之后翻云覆雨,行些云雨之事我便不必多说。反正听说他日上三竿时才整理衣襟从温柔乡里出来,一脸满足。
我在家中床上哀嚎着,暗自诅咒那女人有花柳,最好也染给他。
别怪我心思阴险,我倒真想瞧瞧这位准皇子若是得了花柳,他的那帮姬妾们还能那样争先恐后的爬上他的龙床么?
虽然那衰人长的是风华绝代,内敛成熟,几乎是无数见过他的女子,不论美丑胖瘦,年老与幼,均能青睐于他。我暗称他为勾魂少……
不过想当初他一骑白马,走马观花的绕过泸州白寺桥……此时我便止不住的想要随意吟作上一首——两岸阆苑红袖招,一江湘水青云霄。
他真不枉此诗。
景翰墨,当真不枉此诗。
我悠哉游哉地想着,扫了扫衣襟上刚刚吃剩下的坚果瓜壳,换了副轻佻的样子,起身往正堂走去。
正是七月流火,莲花并蒂开放。
我不禁放慢了脚步,停下坐在朱红色的长廊椅上——雕梁画栋的长廊,未有重生之前,我竟是从未仔细观察过。
上面栩栩如生的雕刻,是先皇策马中原、一统江山的恢宏景象。伴着周围清澈的湖水,一切宛如画卷。
想我前生所思之事,尽是勾心斗角地想要保住楼家上下近两百口人,哪会有闲心来观景赏花……
今生大不如往日,我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来做好一切准备。
这般思量着,景色愈发美好。
正堂。
老爷子正脸色喜色地端着茶杯,大哥负手而立,一身白衣静静地垂首。他见我走来,眉眼一弯,煞是好看地微笑温声道:“准秋。”
我给了他扯出一个不当不正的笑容,也不管是否老爷子脸色趋近不悦,便立刻佯装恭恭敬敬地抬手一拱,依旧玩世不恭地说道:“父亲,大哥。”
……开什么玩笑,若是因为这笑容我便就能将他当作什么良善人物,堂堂楼家二公子就白白重生了!
大哥名为楼准夜,现下年龄二十六,整整大我九岁。
他写得一手飘逸好字,世人难见千金难求;又能吹得了一管长箫,曲调悠扬余音绕梁;并且下棋博弈天下无双,执棋未落气煞他人……如果是这样,我便也不嫉妒他了。问题在于,他这般厉害,居然还是个武将!
除了前世在他临死前见过他上战场杀敌,便再未有看过世人口中“剑啸九天,气冲霄汉”的他。
我有些愣神地茫然着,那是唯一一次我看见他血衣金甲地迎向满天血光,身受重伤却依旧气势不减,冰冷地对那紧箍着我的衰人说道:
[我再信你一次,放他与你。]
还有在我耳边的那句轻喃。
[此番归来,便休要再留我一人……空牵挂。]
大哥为救楼家上下,与那衰人定下七天攻城的约定。可惜到最后都未能大败蛮族而归,终是战死沙场。老爷子恐怕会痛不欲生,毕竟他除了我这个逆子外,只剩下那么一个好的。而楼家也许自此便彻底败落了……不过我并不知道,因为当我看着蛮族为泄气而将他的尸体挂在城墙上时,只有一个念头。
真败了他的好长相与气势。
我曾夸赞过那衰人长得不愧“风华绝代,内敛成熟”,可这话后面其实还有一句忘记说。
及不上大哥一分。
他执棋凝神时温文尔雅、书生意气、淡漠如水;他驰骋沙场时睥睨众生、王者无敌、所向披靡。这般天下独一无二绝世的气势,便是景翰墨这个皇室子孙,恐怕都要自愧不如。
自他死后我便只觉身上发凉,头脑一晕就昏沉地倒下了。再醒来,就是四年前今天的上一个月。
因为那句暧昧不清的话,到最后我都不明白大哥到底是为了整个楼家,还是更多为了我。不过想想也能知道,别看大哥对谁都那般体贴温和,他心里有把尺子——在你不知不觉的时候,他已经测量出你应该和他保持的距离。
我与他,应该是天堑吧?
由于能拥有这样一个傲然天下的大哥,自从我十岁之后便取消了私塾先生,被发配给他了。然后我就身处水深火热之中……安宁不得。
小时崇拜大哥,殊不知他已烦透了伪装成花天酒地的我,自以为只有大哥一个人还会宠爱我这个伪装成纨绔的弟弟……唉,可惜我竟还恬不知耻地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撒娇打滚,徒惹人生厌……现在一回想起来都脸皮发红。
我终于知道大哥讨厌我,是十四岁那年——也就是未重生时的去年,那天楼家大宴,曲终人散之时,醉酒的我耍无赖地缠着大哥,他在人前自始至终都忍耐着。途经无人之地,他便放开一直抱着我的手,沙哑着嗓子道:
[放开。]
那声音冰冷极了,饶是我正晕晕糊糊也不由得被惊吓,迅速撤下缠着他的手。
并一脸警惕。
因为我深知,楼家人绝无心思浅薄之辈。如我这般隐忍伪装、如老爷子般老谋深算、如我大哥……深不可测。
自此,他终究在我面前剥下了温文如玉的君子面孔,大庭广众之下还是那个兄友弟恭的样子,人后便疏离我,连教书都懒得去了。这个……同时导致我只好伪装自己学业一落千丈。
“准秋,你又胡想什么!有没有听我说话!”老爷子拍了拍檀木桌子,喝道。
“回父亲,儿子不过想到初夏表妹这么快就来,有些惊讶罢了。”我连忙作出一副惶恐中夹杂不屑的样子,说道。
“初夏今日下午便来,你们二人素来交好,准秋,你也去看看她吧。”老爷子用木杖一捶地:“你切忌不可将你那些狐朋狗友带给初夏认识,不要带坏这个本来好好的姑娘!”
我再度装作敷衍的样子,随便摆了摆手低声说自己知道了。
初夏是舅父的女儿,今年芳龄十五。她本是有个小名圆圆,可因为性格随了娘亲,所以才重改名为初夏。而娘亲小字初秋,是初家的闺秀。听说为人仗义善良,可惜就是死的早,我都未能记得她的模样便仙逝了。
我的名字是为了纪念娘亲,才带了“秋”字。不过我如此放荡,也着实让老爷子几次想要将我的名字改了,莫要再玷污娘亲的名字。
初夏是唯一知道我的纨绔状态都是伪装的人,确切来说,是知道还能单独找我拆穿说出来的人。毕竟那时我装功,还未炉火纯青……这娃又口快心直,直接就将我拆穿,还教导我如何伪装。
……当时真是有惊无喜。
开新文了,大姐好歹收藏一下吧,我保证会写的不错的嘛!人家又不是第一次~了~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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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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