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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把一件件的衣服收拾整齐,放进旅行箱,环视房间,看看还有什么要带走的。明天,我即将离开这个城市,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这个城市我生活了二十多年,本以为这一生就会如此,守着一地过完一辈子。虽然对于外面世界的幻想和渴望从没有停止过,但是安于现状的个性,让我不想离开。可是,或许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吧,有没有太多非走不可的理由已经不重要了。

      既然决定了,那便去做吧,我一直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其实,我对自己的城市有着一种近乎痴迷的喜欢,喜欢那些街边参天的梧桐,喜欢那些爬满了青藤的小洋房。无所事事的时候,经常会在一条条小路上,不知劳累的走下去。午后的阳光撒满了一身,那样的场景,是不是小说里常有的,然后会有一次美丽的邂逅,有一个优秀的男主人公。呵,朋友笑我太不实际,老是做这些白日梦,但又有谁说过,梦,就一定实现不了呢?

      明天就要走了,舍不得的情绪慢慢的涌了上来。摇摇头,想赶走扰人的感觉,伸手将书架上的书拿下来打包。一片树叶从书中飘了出来,掉在地上,我弯腰拾起,放到眼前。这片树叶是红色的,是枫树叶,薄薄一片,阳光径直透过它,投下长长的影子……

      去年的秋天,树叶似乎黄的特别快,十月刚到,有些便已经摇摇欲坠了。双休日时,我如往常一般,漫无目的地在常去的小路上悠闲的走着。这条路两旁种的是枫树,在这个城市是比较少见的。正因为如此,入秋后的马路更添了一种少有的风情。

      抬头突然见到,一幢小洋楼花园外的矮墙上趴着一只通体黑色的小猫。它的毛色鲜亮,显然经过精心的护理,该是哪个爱猫之人的心头爱,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只猫似乎也知道有人注视着它,眯起眼睛,喵——叫了一声。这时我才发现它的右后腿好像受了伤,无法动弹,左看右看,却不见它的主人。

      或许它的主人就在附近,马上会找到它的,我边想着,就走开了。才走出没几步,又听见几声猫叫,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总觉得它是在叫我帮它。我虽然不怎么喜欢小动物,但是谁没有点恻隐之心。我停住脚步,回头望它。

      哎,好啦,我帮你去找主人吧。

      幸亏那堵墙并不算高,即使像我这样运动神经不发达的人,也可以勉强爬上去。还好,像是这种小路,只要不是上下班高峰不会有太多人经过。不然的话,我这个样子不被当作是小偷才怪。废了一番功夫,总算是爬上了矮墙。

      我刚一坐到墙头,伸手去抱那只猫,它一下子就坐进了我的怀里,还仿佛十分满足的叫了声。我挠挠它的耳朵,轻轻嘀咕:“小东西,你到是挺机灵的嘛,你主人呢,他怎么不管你了啊?还好你碰上我,我带你去找他吧。”

      可是,我马上就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这墙我上的去,不过下来就有点困难了。更何况,我现在手上还抱着一只猫。这僻静的小路上也没有人可以求助,否则就不用我爬上去救猫了。我有点心慌,总不能就这样一直待到有人经过啊。

      我狠下心,闭上了眼睛,猛一咬牙,就那样跳了下来。双脚接触到了大地,刚想得意,就重心不稳,一屁股坐在里地上。我今天真是倒霉,都怪这只猫,我为它摔得疼死,它躺在我怀里却舒服自在。

      “扑哧!”我背后传来笑声,我回过头去,想要看清楚是谁那么不礼貌地嘲笑别人。

      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我身后,脸上挂着还没有褪去的笑意。他棱角分明的脸庞,明亮而又深邃的眼眸,正用一种饶有趣味的眼神打量着我。

      风一吹,那些在枝头摇晃的树叶飘下来。

      那个时候,我就好像找到了小说里的优秀男主角一样。这个场景真的是太梦幻了,即使曾经多次幻想,但现在发生了,仍然让我有些措手不及。如果不是头上晃晃的日光告诉我这是大白天,我想我一定是在做梦。或许,这本来就是我的一个白日梦。

      喵——怀里的猫唤了一声,让我一下子回过了神。那个人已走到了我跟前,蹲下身子,看着我说:“小姐,谢谢你照顾我的猫。”说完,他接过我手中的猫,然后对我伸出手。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又笑了:“小姐,你不是想一直保持着这个姿势吧?”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还极不雅观的坐在地上呢。我微微有些脸红,伸出手握住他。他的手暖暖的,软软的,还很有力,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站起来之后,我发现自己算是高佻的身材,却只到他的肩膀。我有些手足无措的掸了掸身上的灰尘,低声的道谢。

      他低头摸了摸猫,满脸的宠溺,再抬头看我。“应该是我谢你才对,回去后我会帮它处理伤的。”他说着探手拿起一片落在我肩上的枫叶,“那这个就算是我用来谢谢你的礼物吧。”那只猫又再一次叫了,应和它的主人。说完,他转身进了那幢小洋楼的门。

      原来,这就是他的家,难怪那只猫会趴在这矮墙上。我看了看手里拿着的枫树叶,火红的颜色,轻盈而薄,特别的漂亮。将叶子放进了口袋了,踩过一地的落叶,我继续往前走。

      回到家后,把那人给我的叶子随手塞进了一本书里,这一天的事情也被我逐渐淡忘。

      十一月初的时候,死党楚凡打电话约我出去玩,说是去见见她一个高中同学的朋友。听说是个海归的高材生,人长得帅,家里还很有钱,总之什么都好。她在电话里用极其夸张的口气,不停地向我推销。其实说穿了,也就是想我陪她去见识一下,好男人嘛,她总是不想错过的。可是,她高中同学的朋友,离我还真远。

      相约出来的那天,楚凡特地早早得拖着我一起去做头发,我在一边不停地打着哈欠,勉强撑着眼皮。她用了整整三个小时,才把自己从头到尾打理好。

      “纪笑宇,你也真是的,明知道今天要出来,昨天晚上就不要上网上到那么晚啦,黑眼圈都出来了。要不要也像我一样做个面膜?”楚凡满意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不忘批评我。

      我伸伸懒腰,从沙发里站起来。“我什么样子不要紧,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好了。我难看些,不正好可以衬托出你的美丽嘛,哈。”

      “你敢笑我,看我怎么收拾你!”我们两个笑笑闹闹到了约定的那家星巴克。

      推门进去的时候,我还在和身后的楚凡说笑,一回头,冷不防撞到了人,把我的眼睛都给撞歪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

      “没关系的,是我不小心。”

      我揉着被撞疼了的额头,发现说话的声音好熟悉,好像在哪听过,可一下子又想不起来。扶正了眼镜,仔细一看,也觉得眼前的人应该在哪里见过。“你是?……”

      “原来是你啊!” 他似乎也认得我,“你还记得那只黑色的猫吗?”

      “哦,我想起来了,你是那天那只猫的主人。”被他一提,我总算记得了,送我一片叶子,报救猫之恩的人。

      “怎么,你们本来就是认识的吗?”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旁边还有一个人,我认得是楚凡的高中同学。那也就是说,我撞到的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人。“我们正想出去看看你们有没有来,这么巧,你们就到了,先进去坐下来再说吧。”

      然后,我们四个人在星巴克里坐着聊天,我很少说话,一直都是楚凡在讲。她从看到这个人开始就两眼放光,也不知道收敛一下,真是的。我从他们的对话里知道,那个人叫陆磊,英文名字是KEN。在国外读的是金融,但回国之后却在为一家知名的旅游杂志做摄影。

      真是个普通的名字,也没有怎么样嘛,我在心里暗暗的想。

      “纪小姐似乎不喜欢说话,是不是对我们的话题不感兴趣,那么我们换一个怎么样?”他似乎看出我的不以为然。其实,不得不承认,他长得的确很帅,脸上总是挂着人畜无伤的微笑,动作还优雅到不行。

      “你们不用迁就我,我听你们说也是一样的。”我淡淡地回答,他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又回复到了先前的状态。

      一直坐到很晚,楚凡的同学才说还有事要先走,我顺水推周的表示也要早些回去。如此一来,便就散了,陆磊发扬他的绅士精神,说是载我和楚凡一程。送完楚凡后,车里一下变得安静了,我头抵着玻璃窗,看车外披上夜色的上海。

      高架上的车很少,沿途看见一个又一个的轻轨站,透明的站台,亮着明黄色的灯。那些夜归人的身影,看起来是那样的模糊,在灯光下甚至透着落寞。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一个人审视这个城市的时候,身体里有一种叫做忧郁的思绪就会爬出来。很难用言语去表达我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只是,我爱极了它的迷离,它的沉醉,无论是否它也会有华灯褪去后的苍凉,我只是如此的不可自拔。

      “你是真的不喜欢说话吧?”

      “你最喜欢的城市是哪里?”我并没有回答他,而是问了他一个不相关的问题。

      “啊?”他微微有些错愕,大概是没有想到我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我没有特别喜欢哪个地方,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想去走走。你呢,你又比较喜欢哪里?”

      “我没有去过很多地方,所以我还是最喜欢这里。但是我也很想去看看,世界的其他地方。”

      许久,两个人又不再对话,直至车开到了我家门前。我刚要向他道谢准备下车,他回过身对我说:“你还不急着回去吧,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我不知道如何拒绝,车就又开出了我家的小区。我不知道陆磊想要带我去哪里,又要去看些什么。但,我还是跟着去了,没有异议。

      车子在市中心的小路中穿梭,终于停在了一条僻静的路上。

      “到了,就是这里,下车吧。”他下车替我开了门,我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借着昏暗的路灯,我发现自己是站在了一片石库门外。这里该和上次我遇到陆磊的地方仅隔着两条街,一样的是我喜欢的那种风格。

      我跟着陆磊身后,在弄堂里曲折前行,最后来到了一户人家门口。他掏出钥匙,打开门进去。

      “欢迎来到我的工作室。”他开了灯,用欣喜的声音说。我这才看清楚,这并不是普通的住所。奶黄色的墙上挂满了不同的照片,桃木的地板反射着明亮的灯光。屋子的中央是一台电脑,还有一个大大的白色沙发。

      他走到墙角的唱机前,换上了唱片,悠悠的爵士乐想了起来。“这是我的工作室,所有拍回来的照片我都是自己冲洗的。对了,你要喝些什么吗?”

      我愣愣的看着墙上一幅幅照片,巴黎圣母院,威尼斯叹息桥,西藏布达拉宫……一个一个都是我梦想中的地方,我曾经千百次的抱着印有这些地方的照片入睡,想在梦里神游一回。

      “这些都是你拍的吗?你去过那么多地方?”我紧紧的盯着照片看,一张都不想错过。

      “是啊,我一直都喜欢到处去旅游,又喜欢摄影,所以每到一个地方,我都要把那里的一切用相机记录下来。来,我想咖啡比较适合你。”他把手里的一杯咖啡递给我,自己捧着另一杯坐到了沙发上,“我回国以后一直都在帮杂志拍照,也就能两件事都不耽误。”

      难怪,读了那么好的专业,却又不做相关的职业,还真是有钱人会做的事。边想,我边低头抿了一口咖啡。

      “哇,好苦哦,你没在咖啡里放糖吗?苦死我了。”我才喝了一小口,就已经觉得难以下咽了。

      “不会啊,我已经帮你放了糖的。”他显然是被我吓了一跳,“大概是我平时喝惯了黑咖啡,放糖的时候没有掌握好,对不起。”

      “黑咖啡很苦的,我一点都喝不惯,而且还很伤胃,你的习惯还真是奇怪。”他笑笑,不置可否。我放下了咖啡,坐到沙发的另一边,环视整间屋子。“你去过那么多地方,真是幸福。我也想去看看埃及的金字塔,或者是纳斯卡地画,不知道是不是外星人的杰作。还有尼加拉瓜大瀑布,一定都漂亮到不行。还有我看书上说,澳洲的袋鼠都很可爱的,还有……”

      他的轻笑声打断了的话,我望着他,一脸疑惑。

      “其实,你并不是不喜欢说话啊。”他的眼睛里似乎闪着一种光芒,让我不自觉的脸红了起来。

      我不再说话,又拿起咖啡,猛喝了两口,这一次好像这咖啡真的没有那么苦了。空气里也弥漫着一种不知名的气氛,仿佛我的白日梦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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