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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寂寞之夜 ...

  •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这一辈子都这么孤单,
      我想我会一直孤单,
      这样孤单一辈子。
      天空越蔚蓝,越怕抬头看,
      电影越圆满,就越觉得伤感。
      有越多的时间,就越觉得不安,
      因为我总是孤单,过着孤单的日子。
      喜欢的人不出现,
      出现的人不喜欢,
      有的爱犹豫不决,
      还在想他就离开,
      想过要将就一点,
      却发现将就更难,
      于是我学着乐观,
      过着孤单的日子。
      当孤单已经变成一种习惯,
      习惯到我已经不再去想该怎么办,
      就算心烦意乱就算没有人作伴。
      自由和落寞之间怎么换算,
      我独自走在街上看着天空找不到答案,
      我没有答案。
      ……
      一个人坐在清冷的房间里,端着酒杯,窝在沙发上。
      电视机正在唱歌,是刘若英的那首《一辈子的孤单》。歌词不错,她喜欢。曲子也不错,很配合她的心情。
      酒杯里紫红色的液体,醇厚得如同绸子一般,在淡蓝色的灯光下,透过晶莹剔透的酒杯,正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幽光。眼睛,迷迷蒙蒙地望着电视。说是看电视,不如说是发呆,电视上的画面一幅接一幅地闪过,而她的眼睛,却始终没有眨一下,倒是手里的酒杯,已经快要见底了。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了,离离便常常在黑夜里握着酒杯对着电视发呆,其实她并不是想对着电视发呆,她只不过想利用电视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罢了,不过这似乎并没什么用。电视机正极尽所能地发挥着自己的闹功,而她的心,却也毫无影响地飞到天外去了。至于到底在想什么,离离自己也不知道。
      常常认为自己是那种表面上看起来温驯,骨子里却极叛逆的女孩。就像杯子里的酒一样,表面上看起来香醇诱人,喝进胃里却会觉得刺激和翻腾,但是离离喜欢的,偏偏就是那种让人翻腾的感觉。谁会想到一个外表看起来如此娴静的女子,会在黑夜里,把喝酒当成一种习惯?
      一曲播完,电视开始转换画面了,一群年轻活泼的女孩,正在山林溪涧互相追逐嘻闹着,向人展示着她们无与伦比的青春。清亮的笑声洒满了画面上的整个山林,也溢满了整个清冷的房间。被那笑声吸引,离离不自觉的瞥过去一眼,仿佛有那么一两秒钟,灯光曾经暗了暗,脑中一阵恍惚,不知为何。
      清醒下来,她不禁为自己片刻的失神扬起了嘴角,于是耸耸肩,放下手里的酒杯,走过去关了电视,也顺便关了灯。房间一下子暗下来,窗外有月光透过未拉窗帘的窗子溜进来,给这幽深的房间更添了几许清冷,在离离眼里,这种清冷有如鬼魅一般,矛盾而又和谐。
      重又窝回沙发里,抱着双膝斜靠在沙发背上,眯上了眼睛。
      室内,有空气流动的声音,如水一般,潺潺涓涓。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突兀地在耳边响起,离离受惊地从沙发上弹跳起来,她猛地睁开眼睛,黑暗清冷的房间里,那铃声显得尤为尖锐,如催魂一般,又仿佛是魔鬼的符咒,循着铃声,只见离离那黑色的小手机正在沙发嗡嗡嗡地转来转去,绿色的提示灯一闪一闪,像幽灵的眼睛。
      “叮铃铃……叮铃铃……”铃声依旧不屈不挠地响着,离离盯着那绿色的小灯,愣愣地一动不动。好半晌,眼见手机振动得快要移到沙发边上去了,她才迟疑地接起了电话,
      “喂——”
      “小姐!你在搞什么?考验我的耐心吗?又让你得逞了,终于成功听到我的抓狂的声音了!该偷笑了吧?啊?修养和风度迟早有一天会让你破坏殆尽!”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狂怒的声音,嗓门大得几乎要把离离的耳膜震破。她下意识地把手机从耳边拿开,直到感觉对方已经安静了,才悠悠然地再度把耳朵凑回去。
      “阿景!你还有风度吗?我以为在我面前,你从来不知道风度二字怎么写的!”离离扬起嘴角,似笑非笑,电话那头的阿景虽看不见,却也似乎有所感觉。他哼哼一声,“在干什么?老半天不接我电话?跟哪位帅哥幽会呢?”
      “你以为我像你吗?除了交女朋友就没有其它事可做了!”离离重新躺回沙发上,漫不经心地一边说话一边用手拨弄额前垂下来的一绺头发。慵懒的声音,慵懒的动作,她像一只倦怠的小野猫。
      另一头阿景的呼吸有似乎半刻停顿。
      “那你干嘛不接电话?”片刻过后,紧接着又是一声暴喝。
      “你深更半夜打电话来,我以为午夜凶铃呢!”离离巧笑。
      “切!午夜凶铃,我还半夜鸡叫呢!”阿景气极,口不择言地掷出一句话,说完了又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言,不由又气又窘。电话这头的离离,咯咯笑得差点从沙发上摔下来。
      “笑什么笑!到底在干嘛?小姐你最近架子是越来越大了喔!接个电话还要三催五请!再请你出来吃顿饭是不是还要抬轿子去接啊?”
      “没干嘛,在发呆!”离离忍住笑意,然后咳嗽了两声。
      “除了发呆呢?”
      “听音乐!”
      “除了听音乐呢?”
      “喝酒”
      “除了喝酒呢?”
      “发呆!”
      “嘭!”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阵沉重的撞击声。接着是几声轻微的呻吟,再接着便是一连串低声的咒骂。离离诧异,“怎么了阿景?”
      “没怎么,凳子摔跤了!”阿景颇不耐烦,语气里面似乎还带着股微微的火药味儿。
      “喔,那它摔疼了吗?”离离极力忍住笑。
      “快摔成两半了你说疼不疼啊?”阿景大吼。
      “喔,那你给它擦点跌打酒它就不疼了!”
      “要命!”阿景又开始咒骂。
      “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说吧,找我到底有什么事?”离离从沙发上坐起来,收起笑容开始一本正经,顺便伸出手拿起茶几上的酒瓶往杯子里面倒了半杯酒。
      “明天有时间吗?中午出来吃饭?介绍个女孩给你认识!”阿景收起脾气,开始笑嘻嘻。
      “你的第十八任女朋友?”离离拾起酒杯小啜一口,挑眉一笑。
      “嘿嘿,你来不来?”阿景并不回答,故作神秘。可他的故作神秘对于离离来说,不过是此地无银。
      “我要说不去,下次见到我你还不把我撕了?”离离轻笑,阿景的脾气,她比谁都清楚。
      两人曾是大学校友,相识没有丝毫的戏剧化,甚至有点老得掉牙。阿景是离离的学长,大她三岁。离离初入校时正好由他负责接待新生,刚好两人是同乡,于是就那么认识了。阿景长得帅,篮球打得一级棒,成绩也是顶呱呱,或者太优秀了,所以有些恃才傲物,脾气特糟。尽管如此,仍然有一大堆女生喜欢。离离是个特别的女孩子,在别人面前阿景永远威风,在她面前阿景却永远失重。失重是什么意思?就是失去重心,不是晕倒就是摔倒。对他,离离既不盲目的祟拜,也不刻意的疏远,阿景欣赏她,将她当作自己的红颜知已,但更多时候,他总是被这个所谓的“知已”搅得气质全无,恨不得一把捏死她。
      “你知道就好!”阿景得意地一笑,以为自己终于扳回一局。
      “我能不知道吗?有关你终身幸福的事情,阿景你哪次不是先要问过我?我要不去,你就总怪我害你错失良机,其实是你自己拿不定主意,你也不小了,这样的事情不能总让——”
      “宋——离——离——”离离话未说话,那边又已经传来了歇斯底里的暴喝,阿景这样一字一句地喊出她的名字,代表即将发飚,离离不用想也能知道他此时正手握成拳头顶冒烟啮牙咧嘴的鬼模样是多么的难看。她耸耸肩,无谓地一笑,然后施施然将手机放到一边的沙发上,开始悠哉悠哉地喝酒。
      一分钟后,离离再度拿起电话。“气出够了?那我明天准时到,还是老地方是吧?行,知道了,拜拜!”离离说完,不待阿景作出任何反应,就啪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室内又恢复了安静,但手机的背景灯仍然亮着,离离正想将手机扔向一边,却一眼瞥到上面的“您有六个未接电话”的提示语,翻开一看,全是阿景的。离离有些愣了,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未接阿景的电话。努力在脑海中搜索一遍,大概是刚才听音乐时,喝酒发呆没听见吧。“六个?呵呵!”离离笑了,她终于明白,阿景刚才那么大的火气从何而来了。
      放下已见底的酒杯,睡意终于姗姗来迟地进驻她的脑袋。她将眼睛半眯,身子一缩就歪在了沙发上。窗外,月华如酒,透过窗纱缓缓倾泻在她长长的睫毛和微红的脸颊上。凌乱的发丝间,她迷离的双眼似乎看到月宫中那个寂寞的嫦娥,她在对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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