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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出门忘烧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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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遍的花开花谢
采过很多甜美或者苦涩的果实
酿过很多种类的好酒
却只遇见过一个能举樽共饮的人……”
我想,放眼天下能让我心甘情愿为之倾尽一生的人可能只有李寻欢,可他却逃离了我的世界,宁可浪迹天涯海角,走遍雪岭南疆,也不肯回到李园,回来面对他一直在逃避却始终也没能真正逃开的东西。
这是我在李园度过的第三个冬季,而今年的冬天似乎特别冷,冷到寒风割面、滴水成冰,我屋子里的炭盆已经加到再放就要一氧化碳中毒的程度,可仍然整天都得抱着手炉才能感觉到久违的温暖。就是这样的鬼天气,本姑娘要出门啊!目的地还是口外,比李园还要往北好多的地方!难道真的是全球变暖了不成?我也是东北出生长大的姑娘,二十多年都没觉得冬天有这么冷过,在李园尚且如此,等出了山海关还要不要活!
大家不要误会,我这次是出差,真的是出差。李园今年有一批货要供到口外,是给俄罗斯客商的,老毛子人傻钱多,谈定了非常高的价格,这笔生意成了能抵得上去年一季度的盈利,我对此自然势在必得。但眼看就要出货了没人掉链子那才叫不正常!店铺里唯一一个能讲俄语的伙计跑业务时因为天冷路滑马失前蹄摔坏了腿,出这么远的门肯定是不可能了,可前来收货的那个老毛子竟然不是大老板,他说了不算,大老板在关口等我们,验货之后才给付余款。结果,我这个只会讲两句三脚猫英文的人就成了临时替补,没想到坑爹的英语几百年前就是折了翼的“世界通用语言”,我恨死了我学过英语!
我一边愤愤地咬牙切齿,一边抓紧所有时间和云锦收拾置办路上要用的各色装备。不管怎么说,这是李园的生意,作为当家我责无旁贷,这笔交易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今年的总业绩、营业额和税后利润,包括各级员工分红。虽然没人会也没人敢来查我的业绩如何,但我要证明自己,我要用实力告诉整个李园的下属,我林诗音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斗得过奸商,打得过流氓,作为城里所有富家小姐的努力目标,我是她们当之无愧的偶像!
结果我的所有宣传包装都被梅二漫不经心地一句话打得粉碎:“上个月底我告诉你有人在口外见到了李寻欢,还和他聊了几句,他说会在口外呆到年关。结果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你就做好了出关的准备,你让我怎么相信你真是去做生意的?”
梅二!不揭穿我你会死么!你要是看不起我顺路去找他为什么还说陪我一起去呢?我就是去找李寻欢了,我忍不住了,我不要女孩子的矜持了,肿么的!
梅二当然不能把我怎么样,最后他还是笑嘻嘻的硬挤上了我的马车,每天陪我唇枪舌剑的斗嘴一直斗到口外。随着我们一路北上,天果然越来越冷,但我反倒觉得没有在李园那么难捱,大概是李园的日子过得太安逸,如今出门在外,又恢复了以前不畏严寒、善于爬冰卧雪的体质吧?想当年四五级的西北风零下四十几度的气温,我依然每天骑自行车上学,现在不过出一趟山海关,可以说根本不算什么。
经过二十几天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到达了跟俄罗斯商人约定好的地点,交易过程比我想象中要简单得多,没有出尔反尔也没有进一步的讨价还价,一手银子一手货,这笔生意就算成了。我付清了镖局余下的押镖费用,给随行的伙计每人都派发了赏银,安排他们跟着镖队一起返程,就带着云锦由梅二指引走了另一个方向,他跟我说他已经给李寻欢传了信,寻欢会和我们在中途的一个客栈会合。
路上又飘起了雪,直到天色已经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才赶到了梅二说的那家客栈。我在门口下了车,抬头看着招牌上的四个大字,悦来客栈。江湖传闻悦来客栈是武林中最富盛名的连锁客栈,大侠们不管走到哪里投宿的首选都是这家老字号,就跟我们出门会住如家、汉庭一样,快捷方便,价格合理。不过这一家看样子不只是老字号,恐怕还有点年久失修,院子里的马棚看起来好像立刻就要塌了一样,幸亏里面满满的塞着几辆大车,要不然我真担心下一秒它就会彻底倒下来变成一片废墟。
梅二走到我身边,低声对我道:“你看见那车上的镖旗了么?”我点点头,自然看到了,在这么荒凉破落的地方能把用纯金线绣成的镖旗随便放在外面的人,不是蠢到了一定境界,就是对自己的自信心爆了棚。梅二又道:“瞧那纹饰应该是金狮镖局的人,不知道他们交货没有,一会儿进去的时候你跟我紧一些。”
金狮镖局?我好像对这个名字有点印象,呃,如果我没记错就是他们带金丝甲进关的吧?不知道我是不是今天出门没烧香,竟然和他们撞见,看来我确实要多加小心,如果真就是眼前这些人带了金丝甲在身上,今天这客栈里面若是不出几条人命天恐怕就黑不了了……
踮起脚尖踩着梅二的脚印闪进人声鼎沸的客栈,入目所及一片烂桌子烂板凳,到处都有穿着厚羊皮袄的彪形大汉走来走去,绝大部分随身都带着兵刃,有些已经喝得脸颊通红,豪迈地拉开衣襟露出肌肉结实的胸膛。乍一看去都挺有气势,就是不知道动起真格的来功夫如何?
我的目光走马观花地环视过不大的店面,就注意到了离门最远的一个昏暗角落,那张桌子摆的位置很不好,从我这个角度看去采光被旁边的柜子遮住很多,有一个同样穿着厚厚皮袄的大汉背对着我们坐在那里,他的同伴本来就在灯影下,再被他一挡几乎就看不到了。
我和梅二对视了一眼,都是一笑,没错,那个隐在暗处的人,一定就是李寻欢。行走江湖,很多时候胜败与否拼的就是小心谨慎,他坐的位置看起来好像是最不好的一个,可要我说也是最好的一个。他来这里只是为了和我们碰面,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角落的位置不利于出手,但他在暗别人在明,凡是走进客栈大门的人都逃不过他的眼睛,而光线的明暗对比使得别人很难第一眼就看清他的脸,单论知己知彼,他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我过去在他身边坐下,三年不见,他好像更瘦了些,脸色也微微透着些许苍白,不过那双满蕴笑意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即使什么话都不说,只与他静静地两两相望,就能让人觉得无比安心。他身子似乎不大好,不过短短片刻工夫就已经咳了两三次,而且一咳起来就很难停止。那个大汉跟我说他前些日子偶感风寒,一直没有好,可我怎么看他也不像偶感风寒的样子,正要追问,却被他岔开了话题。
他咳得厉害破了嗓子,微微沙哑的声音却仍然是说不出的清雅好听:“诗音,还没有给你介绍,这位是我的好兄弟也是最好的朋友之一,铁传甲。”
老实讲,我一听李寻欢说谁是他兄弟我就忍不住的反射性头疼,而且这位铁大哥满脸络腮胡子,身材粗壮筋骨雄奇,目光中透着一股狠厉阴鸷,看上去就是不好惹的人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点头一笑,铁传甲也咧嘴露出一个笑容,出乎我意料的是,与他那凶恶悍猛的外表不同,铁传甲的笑容竟然是温和憨厚的,令人见之顿生好感。虽然在我眼里他还是很吓人,但等到慢慢熟悉之后,我们也是可以做朋友的吧?
聊了两句闲话,外面的天就彻底黑了下来,李寻欢跟我说他已经定下了楼上南边的三间上房,吃过饭就可以去休息。我有一肚子的问题想要问他,他却笑着让我先点菜,填饱肚子再慢慢聊。无奈之下我只好伸手去招呼小二,谁知手刚举到半空,就听到“嘭”的一声门响,寒风卷地而过,从客栈外漫天风雪里刮进两个人来,一看到那两个人,整个客栈瞬间安静下来,我暗叹一口气不着痕迹的放下手,看来这饭是不用想了。
闯进客栈的是一对黑衣男子,一样相貌一样高矮胖瘦,后面都披着暗红色的披风,连手里拿的剑都是一模一样,若不是一个的脸白的像石灰一个的脸黑得像锅底,估计我会以为他们是用电脑复制粘贴出来的。这俩货叫什么来着?古龙大人说叫“碧血双蛇”是吧?看他们那湿乎乎、滑腻腻的样子倒是真跟蛇有几分相像,我嫌恶的瞄了他们一眼,就觉得胃里一阵排山倒海,坐了一天的马车想要安生吃顿饭都不行,这是造的哪门子孽哟,额的神啊,您快下来收了这俩妖精吧,阿门……
不过上帝大人似乎没有听到我的祷告,那两条蛇已经找到了这次押镖的镖头“急风剑”诸葛雷,态度强硬的朝他索要一个包裹。边上有个镖师硬着头皮替他遮掩了两句,就见一道慑人的寒光冲天而起,白蛇的剑已经缠在了那个镖师的脖子上,手腕轻动鲜血喷溅,客栈的地上眨眼间就多了一具尸首。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死在我面前,心下的惊骇悲愤自不用多说,只想赶紧转过头去避开这一幕,可努力了几次我的目光都仿佛被钉住似的怎么也拉不开,一直看着那个镖师抽搐了几下,最后就不动了。
那浓浓的混合着铁锈气息的腥,就是血的味道吧?我想吐,胃里却是空的,酸水涌到嘴巴里,说不出的难受。穿越到这里三年的时间,我一直都像蜗牛一样躲在李园,过着锦衣玉食、深居简出的生活。有时我也会想象江湖是什么样子,想象电视剧里大侠们纵横天下、快意恩仇的生活,可直到此刻我才明白,电视剧毕竟只是电视剧,无论现代还是古代,社会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弱肉强食,区别仅仅在于我面前的这两个恶徒杀人用的是刀剑,而现代社会里我们则文明许多,我们利用手段和人心。
我极力地想要镇定下来,不停地告诉自己不要怕,总有一天我会慢慢习惯这样的场面,而手还是止不住地在抖。忽然旁边有一只手伸了过来,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感受着那修长有力的手指和他掌心传来的似暖还凉的体温,我深呼吸了几次,躁动的心情终于开始平静下来,渐渐恢复了一贯的坚强和勇气。我知道,那是李寻欢,只要有他在我身边,我还有什么需要怕的呢?
重新抬起头,站在碧血双蛇面前的诸葛雷此刻已经是面如土色,他的手也在剧烈的颤抖,抖得剑几乎都要掉在了地上。梅二见我已经没事,朝诸葛雷的方向使了个眼色,冷冷道:“刚才跟人家比试剑法来着,结果输得很惨,就这样的武功和胆色,也能闯出‘急风剑’的名头,看来这江湖上的名号真是越来越不值钱了。”
话音未落,诸葛雷的剑就真的掉到了地上,而更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竟然直直朝我们这边冲来,一边狂奔一边从怀里拽出一个不大的包裹扔在我们的桌上,他的人则一矮身从我和铁传甲之间钻进了桌底,缩成一团死也不肯出来了。我们几个看看桌上的金丝甲,对视一眼都不由得苦笑了一声,唯独李寻欢没有笑,扬手不知从哪里摸出了一个酒囊,灌下一口,长叹道:“你说的没错,现在江湖中的名号,确实越来越不值钱了。”
李寻欢的声音并不大,但碧血双蛇的眼睛都已经瞪了过来,他却似乎没有看见,彻底无视那两双毒蛇一样的眼睛里充斥着的冷冽杀气。白蛇阴恻恻一笑,道:“原来此地竟还有高人,我们兄弟倒险些看走眼了。”
黑蛇狞笑着接道:“这包裹现在已经被拿着的人丢了,变成了无主的东西,只要有人的剑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情愿将这包裹双手奉上。”
白蛇的手一抖,掌中的剑再次出鞘,如虹的剑光幻化摇曳,清影万千,虽然刚取了一条人命,剑锋上却是看不到丝毫血色。他迎风亮剑,傲然道:“只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剑,别说这个包裹,连我们兄弟的脑袋都一起送给他!”
切!放出这等狂言来,是对自己太有自信,还是真的不知天高地厚呢?别说李寻欢的必杀技命中是百分之百,就算不用,单我们四人组个队刷你们俩,你们俩哪怕都是BOSS级的怪又能坚持几个回合?我们队近距离攻击有铁传甲,远距离攻击有李寻欢,梅二是医生,我……好吧,我就是那个带练拣经验的废柴小号……可我拣经验又怎么样?都不用我出手,一回合下来你们俩就等着掉宝物爆装备吧!
不过说实在的,要是全职业组队,我们貌似还缺个刺客……
正当我处于大脑脱线、胡思乱想状态的时候,门口突然就响起了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那好,这个包裹我要了!”
是……是他吗?我没有猜错吧?老天爷你真是给面子,说曹操曹操到啊,我们队的刺客,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