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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舞月光 ...

  •   我对LEE的这场爱恋,除了当事的少数几人,至始至终,应该没有旁人知道。
      是在他拒绝我的那个晚上达成的默契。或者说是他的要求。
      “我们以后就彼此心照不喧,恩?”他说。
      我点了头,当时我打定主意要配合他。

      结果是我后来无比的痛恨“心照不喧”这句话。
      因为那就是让人永远在身体里暗藏一个巨大又隐秘的伤口生活,我常常觉得自己画皮底下已经千疮百孔。

      据说要摆脱失恋的最好方法是再恋爱一次。
      我真想换个人来谈恋爱。要不,干脆让LEE来爱上我。反正我和他都在失恋。呵呵。

      要接近LEE不容易。
      他还在负伤阶段。目光仿佛要择人而噬。人见人怕。
      然而全部同学都已经接受班里这一对分手的事实,不再有人广泛持续的一直同情他。
      男人大多讲究“成王败寇”。
      ALICE对他大力追求的时候,曾为他博得不少男生的艳慕。
      但是现在,ALICE的新男友也是北京的,和我们同专业,又高我们一届,且和班上的男生住同一层楼,让他相当的没面子。
      他留了满腮的胡子。阴郁。身体轮廓开始虚胖。穿不适合他的黑色衣服。

      曾照耀我的阳光已经不再。我却仍然入魔般的被他吸引。爱情能让我们所爱的人背后出现光圈,我仍视他如同一个神祇。

      要怎么才能接近他?
      样子不能太轻松。万万不能活泼调皮。也不能过分关怀他,他恐怕会当我嘲笑他。
      好难好难。学校真应该教教这个。

      向他表示的机会来的有点仓促。
      诺大的教学楼里有那么多教室都可以在晚上去上自习,彼此没有事先约定就能在同一教室里遇上的次数真的不会太多。
      但是我在想他的时候看见了他。
      黑鸦鸦的发,乌青的鬓,苍白的脸,有火光的眼睛。注视他的时候要控制住自己是多么艰辛。幻想能和他在一起,爱他,安慰他,让他娇宠我,我们一起甜美的笑。

      我写了字条给他。
      “伤口要想完全痊愈是很困难的,所有的人都认为你应该雨过天晴了,依然会有火焰在你心底燃烧。我也明白这一点。如果你想要说什么,那么我有一双会得倾听的好耳朵。”
      大致就是如此。第101招还是回到了写情书的老路上呢。MMD没新意,没创意。
      我结束自习,提前离开,在经过他座位的时候把字条轻轻的放在他桌子上。然后控制住心跳和上涌的热血,在他诧异的抬头时温婉的朝他微笑。

      我是抱了希望的。
      在已经上床的时候在寝室等到他的电话。他说:“谢谢你。”再没有别的了。

      那时我和LEE都是社团的成员。
      我在文学社里升到副社长。他是班里一男生主创的音乐社的骨干。
      我们的大学不是允许社团或学生组织力量强大的那种学校。据说以前放的太开曾出过学校不喜欢的事,那后来就一直卡的死死的。
      经费通常只给一点点。还要繁琐的写计划交上团委等待批复。从社员那里又很难收到多少钱。所有的社团活动都要很仔细的核算成本,记录开支。
      所以办社团或者参加社团,真的纯粹只为兴趣。即使身为某社社长,也没什么好神气。好比很多国家里只要一块钱就可以登记一个公司,成为公司的所有人。同时要想办法弄钱,出点子搞活动,承担比社员更多的工作和义务。
      我升成副社长,就是大二开学第一个例会因为偷懒没有参加而招致的缺席判决。
      不过也正因为没有什么功利性,所以大多数社团的内部气氛都很好。大家苦哈哈的过着没什么钱的小日子。自由随心,纵情肆意。

      现在想想,那是我在大学四年里的黄金年代。

      我喝酒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大学的业余生活除了学习也没什么好干的。我又比较得天独厚的不用为学习操心。社团活动到了最后,往往是来个聚餐,挑个便宜的小馆子,要几个普通菜,然后就上酒。
      喝酒其实没有什么学不学的,估计所谓的学习也只是在培养自己的忍耐力而已。
      人对酒精的耐受程度基本是天生的。所以有半杯啤酒就胡话连篇的,也有能一气干半斤白酒没反应的。出身南方或北方好象也没有太大关系。班里的山东小伙就不会喝酒,而一个娇怯的上海女孩连最牛的男生也不敢和她叫板。
      我还比较能喝。那时也有点喜欢喝。有喝吐过,是喝混酒闹的,却从来没有真正喝醉过。

      喝酒也喝出自己的一套心得。
      除了自虐自杀性喝法,所有的酒都要胃里垫了东西才能开始喝。
      尽量少喝白酒,要喝也要一口一口抿。白酒太伤胃,也容易上头。
      喝啤酒比较傻,酒量好的要七八瓶以上才开始见高下,不撑死也会累死,还有频繁上洗手间的麻烦。
      米酒也不能小看,喝到一半酒的劲头上来了,通常已经过了安全的量。
      女生最好选葡萄酒。稍许的一杯红酒是能美容活血的。此外饭桌上男生挑这个的比较少,不同品种就不太存在对喝的可能和可比性。通常喝红酒的女生男生也不怎么敢招惹。红酒喝起来姿势优雅,选择也比较多。优劣不在于价格和品牌,好的葡萄酒应该是有葡萄的清香而没有浓重的酒精味道。
      等等等等。

      我感觉喝了酒以后,对于生活比较容易产生勇气。
      酒精容易让我梦见他。醒来还依稀能感觉到梦里的甜美。有几回梦见他温柔的吻我面颊,仍然是阳光般的笑容。

      当时,为了表示学校非常支持学生的社团活动,学校有关方面在教学楼划了一个空教室,作为所有社团的活动用地。
      在学校平均分配以后,每个社团都有幸拥有了大小足以能放下一张办公桌的合法空间。

      适用于所有社团的时间表和值班表就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
      条款约定了各个社团都必须轮流使用和清扫那个大家的办公室。急事时共用。
      所以即使不属于同一社团,我也经常能在社团办公室看见LEE。我们有很多事务性的和非事务性的接触。
      这些频繁接触让LEE对我开始有所熟悉和了解。
      他知道了我在有人做卫生时决不会动手,但是没人做时我会做的又快又好。知道我画海报时动作潇洒,模样十分大牌。颜色用的又鲜又辣。知道我会烧桂花酒酿小圆子给大家当夜宵。知道我会写也能糊弄糊弄人的现代和古代的诗歌。知道我能喝酒。喝酒时态度从不挑衅,但是该我时决不推委。
      在我暗恋,表白,被拒绝,都完成了以后他才开始了解我。

      已经不能记忆那段时光里我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他。去跟随他。
      也许不是充满感情,而只是满满的迷茫。
      这样的一段感情:
      迷途。黑暗的雪夜。没有光线。没有声音。曾经的阳光男孩连他自己都不再被阳光照耀。
      渴。饿。忧郁。不被拯救。不能满足。无法停顿。身不由已。
      踏进名为“暗恋”的红色舞鞋,跳一场绝望的舞蹈。已经有火在烧我了。我躲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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