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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2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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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公寓位于downtown,是一座12层的公寓大厦。两室一厅的布局,前房主是New York Times的作家,好像因为工作去了中东。墙上挂了好些抽象画,五颜六色看不出是什么。整个房子通透明亮,巨大的落地窗,玻璃透明的餐桌餐一,还有白色皮革的沙发。是一个非常大方时尚的装修风格。
我简单做了几个家常小菜,炖了排骨汤,炒了番茄炒蛋,煲了一锅芋头豆腐,烘焙了两块三文鱼。我的刀工很随便,我在家习惯了用一把刀解决所有切菜问题,对于相对坚硬难切的大白菜梗,我习惯用手拉扯。“反正吃进肚子都是一样的。”我常常这样安慰自己。
但是顾争不同,对于从小娇生惯养,又没有什么自己烹饪经验,宁愿吃三明治pizza度日的他来说,我切出来稀奇古怪形状的蔬菜严重影响他的食欲。所以他主动但下了切菜的工作。
我将排骨下锅,投下被顾争切得有点过细的姜丝,回头看他。他的动作很慢很小心,非常认真的对付着手里滑不溜秋逛去了皮的芋头。他的手指细而长,骨架很美,透出一股子坚韧和秀美。这似乎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但用在顾争身上却确切无比。
他回头看我,笑得现出两个可爱的酒窝。
“怎么样?我切得不错吧?”他滑稽的晃了晃手中的菜刀,我才转眼开始研究他切得芋头。一片片厚度均匀,错落有致。真是艺术品。
“不错不错。再接再厉!”
晚饭吃得相当满意,他对我的烤三文鱼尤其惊异,我是第一次大着胆子在菜肴里加入红酒调味,想不到效果非常不错。番茄炒蛋,鱼头豆腐我都习惯性的加了很多糖,他吃得津津有味。
窗外五光十色。我来美国一年多,这是第一次串门吃饭,也是第一次,站在这样的高度俯视这座城市。这里的天空是真正的黑夜,不同于上海发白的看不见星空的黑,这里的黑宁静而安详。10点过后,街上会真正沉寂下来。我看着那皎洁的月亮,回忆起高中时宿舍老虎窗那头的明月。那时很少真的看到月亮,所以每每看见,总是兴奋不已。
“呀。”脸颊突然一冰,我吓了一跳。
“来,喝酒喝酒。”顾争递过啤酒,自己咕噜咕噜喝了起来。
“你少喝点。”
“这点酒怕什么?我和老爸以前去饭局老喝。你不是也酒量不错么?”说着舒服的叹了口气,又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我那时和他一样,被父亲带着跑很多饭局。不知为何,孩子酒量好的话,被敬酒的大人们会格外开心。爸爸那时经常教我敬酒给他的兄弟,客户。我也因此跟着跑了非常多的酒店,夜总会。那时我很单纯,很天真。我知道在我敬酒之后,那些叔叔阿姨就会热情的给我红包,所以我也学会了甜甜说一些讨巧的话,来讨他们那些大人开心。印象当中我开心的生活把一个华侨老太太给哄得极为高兴,和儿子分居两地的老太太直嚷嚷着要收我为干女儿。
不过自从父母第二次离婚后,这样的饭局便也少了。特别是难得的一家三口的饭局,气氛就会很尴尬。
顾争开了电视,是fox台的House。我极为喜欢这部电视剧,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剧中的House碰到了又一个非常棘手的病例,8岁的小男孩各个器官功能正常,就是腹部时不时会非常疼痛,甚至昏厥,他的亿万富翁老爸带着他跑了很多名医,各个说法不一,无奈之下,他上门找到House,指明一定要这位古怪但技艺精湛的医生帮孩子治疗。剧中父亲安慰孩子的话我印象尤为深刻。
"I'm always right,you know."那是父亲劝闹别扭的儿子从医时的话,镜头拉近放大父子二人紧贴着的脸,儿子因为病痛折磨削去了头发,光秃的脑袋下是一张憔悴的脸,但是看着父亲的眼神却是那么的坚强而温暖,他说:”Yes, I 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