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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2 上 回忆 ...


  •   I was eleven, then I was sixteen.
      Though no honors came my way, those were the lovelyyears.

      -- Bernard Mannes Bar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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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留美完全出乎自己的预料。那时成绩优异的我高考落榜了。这个给了希望我留学的母亲一次机会。母亲一直关心我的教育,鼓励我留学。而我那时一心只读圣贤书,根本不曾想过自己会出国。

      匆忙中考了TOFEL,SAT,选了所不错的学校,凭借令人刮目相看的GPA,我顺利出国了。

      同路的还有父亲老板的儿子,顾争。

      我还是在初中的时候见过他,那时他又小又黑,非常调皮,喜欢打人。那时父母都忙,便把他寄放在我这里。不知为何,他蛮听我的话,虽然也会调皮打我,但更多时候非常粘。记得父亲另一个大老板有个更小一点的儿子,出去旅行他们两为了争我老打架。我那时候也许是喜欢小孩子的吧,会骑自行车带着顾争兜风,后来发现后座的螺丝掉了,他那时候狠狠地摔在地上,我急坏了,第一担心的就是他告到他爸爸那里我爸爸会丢了饭碗,所以拼命哄他。

      我多数时候是非常严厉的吧,因为都是独生子女,我切身的理解作为家中唯一一个孩子的孤独,但是更多的,我明白我们是被宠坏的一代。所以我经常会批评他,毫不留情面。因为我知道自己讲的有道理,所以这个时候我往往不会顾及。这也许也是为什么顾争一直很听我的话,对我也有所畏惧吧。

      大二的时候,我选择了转学。我从一个极冷的城市前往了我向往的曼哈顿,开始了我真正的留学。体面的成绩和出彩的人际交往能力很快帮助我觅得一份大投行的实习。我欣喜若狂,却转眼又伤心起来。在这个大世界,我孤独行走,除了母亲,我竟然没有什么可以分享这个好消息。我努力读书,努力找工作,我认识很多投行的人才,却鲜有交心的朋友。没有时间,没有心力,缺乏信任,再加上我的特立独行,我成了一个独自快乐的人。

      我不断地自我安慰,告诉自己长大就要学会一个人面对。但时不时的,特别是伤心找不到人倾诉的时候,仍然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可以安慰我,鼓励我。

      顾争的出现好像我黑暗世界的一道光,将我的心都照亮,填满。

      他欣喜的告诉我他考取了纽约的一所不错的高中,离我的学校很近。他还告诉我他父亲帮他买了一个公寓,就在他学校附近。我那时为了节省开支住在Queens,每天都要赶地铁坐上一小时才能到学校。我很羡慕他能够住在学校附近,交通那么方便的对方,也很高兴他在学习了一年的语言后取得了那么好的成绩。于是我提议做饭庆祝,他也一脸兴奋地邀请我去他的新公寓。

      那时,我的厨艺小有进步,会做一些基础的西餐中餐,他之前在洛杉矶读语言学校,寄宿在亲戚家,经常抱怨伙食难吃。因为那家亲戚喜欢吃辣,而他和我一样喜欢吃甜,所以他很长时间都以三明治,pizza度日。

      我们专门跑了趟唐人街,买了好些中国特产的蔬菜水果,还买了些容易烹调的三文鱼和排骨。他拉着我去买啤酒,我那时候刚刚满21岁,看他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便也同意买一瓶,他撅撅嘴说不够,一口气买了一捆。我本来想以拎不动为由拒绝,但是看他一只手轻轻松松,才注意到这个小时候一直追着我跑的小男孩已经长得都比我高一个脑袋,力气也比我大,有着一副迷倒众生的英俊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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