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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夜遇魏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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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流动着一股硫磺硝酸的气味,漫天五彩斑斓的礼花使得许梧一阵迷惶。他穿着件彩条的纯棉短袖衬衫,下身的黑色休闲裤熨得笔笔挺挺,黑色的尖头皮鞋擦得一尘不染。他总认为自己平时穿蓝色工作服,满身油渍的样子已经够狼狈了,如果在属于自己的时间段内,仍旧对自己的衣着随随便便,那完全是一种自我灵魂的亵渎。所以下铺哥们猪头皮有时周末约他喝酒,总免不了数落他几句人模狗样,完全没有一点诗人的气质。在猪头皮的印象中,诗人应该是不修边幅、不拘小节的。留长发,稀疏的胡渣子,衬衫的扣儿只系最底下的一个或两个。大口喝酒,香烟横叼,撒尿时手插裤兜。最为主要的,作为一个诗人还应该有一双足以使姑娘们为之触动的忧郁眼睛。
许梧望着路灯下自己长长的身影,想到那些不禁叹了口气。杂货店的外地大妈将零钱和两包红塔山递来,操着一口半生不熟的本地话问:“小伙子,还记得我吗?几年前我们一家子在你家租过房子的,你家屋外还有个小池塘,岸堤边种满了柳树。我记得你爸当时收我们房租是每月一百五。”
许梧思前想后足足回忆了大半分钟,愣是想不起来。事实上,许梧坚信自己患有脸盲症。他想起有回去银行取钱,身旁一个高了他足足一头的胖子拍他肩膀叫他狼兄。“狼兄”这一绰号是许梧高中时期同学们给取的,起先大伙儿称他为“色狼”,后来许梧竭力反对,总算才博得了这一雅称。那次胖子见许梧一脸的疑虑,就问他是否还记得高一那年某个冬天晨练,他们两人因为作业没写,就都赖在班级里不去出操,一同翻英语课代表吴小莉的书包。结果作业本没有找到却翻出了两大包“笑爽”卫生巾。
许梧如何也记不起来自己曾经做过那类猥琐的事情,搞得胖子很是无趣,丢下一支香烟说了句“操”便悻悻地走了。就如同那次一般,许梧终究是记不起眼前这位她口中所说“曾经的房客”。
八月的晚间异常闷热,下午的一场阵雨还没来得及带上一丝清凉,便已被掀起的热浪淹没。许梧夹着一支烟穿梭于大街小道,昏黄的路灯光线跳动着寂寞的舞步,一群细小的飞虫随着光线的游移迷住了他恍惚的双眼。城市的帷幔才刚刚遮起,属于这个城市的别样风景,对许梧来说一切都可有可无,他习惯于穿梭在每一条幽深的老巷子里。他享受那种噪杂却又不显浮华的市井气息。岁月的凝重,尽数在这个城市每一条巷子和古街上显现。单单只须走上几百米,眼前便又出现城市的主旋律。钢筋水泥的欲望丛林,若隐若现的小弄风光,这种瞬间时光交替的错觉让许梧欣喜不已。
许梧沿着小河折道而返,正准备吸上一口时。突然一个男人朝他东倒西歪地走了过来。
“魏叔叔,你怎么大晚上的在这儿?”许梧偷偷将烟藏在背后。
“许梧啊,好多年没见变帅了,都成小伙子了。哎,我也老了。几个山东的客户过来拜访我,谈一下项目的具体交接过程,弄完之后就顺带一块儿来喝点酒!”
许梧口中的这位魏叔叔是初中同学魏鹏的父亲,当时班里同许梧玩得最好的哥们便是魏鹏。魏鹏小时候还同自己是邻居,后来他父亲魏华经营建筑公司发家了,才从原先的地方搬出去的。
魏华显得很兴奋,舌头也颤颤巍巍的。他瞅了几下许梧放在身后的手臂,掏出一根“熊猫”指了指他:“都大人了,在魏叔叔跟前怕什么呢?魏鹏高三那会儿班主任找我,说他抽烟,我当时便一点也没在意。一个男人,怎么能够不抽烟喝酒?他现在在英国,铁定每天雪茄威士忌,这些都无所谓的,男人嘛!”
许梧愣愣地盯着魏华,心里猜疑是不是喝多了的缘故。许梧接过魏华的烟连声称是。
“毕业了吧?许梧。”
“魏叔叔,这个。这个…….我大二那年就退学了!”
许梧耷拉着脑袋不吭声。在他眼里,魏华毕竟是长辈,而且自己不单同他儿子是同学,自己的父亲和魏华也还是老同学。一股自卑的情绪悄然衍生,许梧最怕别人问及有关学业的问题,这令他和他的家人异常难堪、痛苦。
魏华打了个酒嗝,连连摇手:“大男人的,这么没自信吗?人家比尔盖茨还不是退学生?还有,那个那个写武侠的金庸,不也是吗?许梧你记着,学历仅仅只是求职道路上的一块敲门钻。现在都他妈什么年代了,这不等同于旧时文人考取功名。只要你能死死地抓住机会,哪怕只是一丁点儿。成败的主导因素在于个人的能力,以及人际关系。小伙子人长得这么帅气,可比我家魏鹏强多了。听叔的,自信些!”
魏华接连打了几个响嗝,搔弄着他那几近全秃的脑袋继续说:“尽快认清自己身上究竟有多少可以被挖掘的价值,这是很关键的一点。然后你便努力哪怕是挣扎去将这点扩散成线。”
他拍了下自己碘起的肚腩:“叔职业毛病了,同你自己人都有点那么官腔,别介意啊。叔只是随口说说,不要紧张。若能对你起到帮助,那是我最希望见到的。”
许梧有些感到惊讶,眼前这个脖子里挂着有如拇指般粗细的金链子,浑身俗透俨然暴发户般的男人,竟能在酒醉后还说出如此高深的话。
许梧浑身感到不自在。同长辈相处时,他通常会出现这种症状。父亲许志明曾多次教训他,说他“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
魏华掏出纸巾擦汗。年轻时一路闯荡过来白手起家的他,落下了风湿性关节炎这一病症。所以一到了夏天,就算再热再难熬他也不在自己那单人的办公室里安空调。魏华随手将纸巾丢在防护栏畔的草丛里,拉着许梧一起去撒野尿。
“感觉如何,有没有觉得这个欲望都市一切的喧嚣,都被你一泡尿冲淡了?”
许梧扯起裤带,隐然间觉得这人并不像自己父亲那般的古董。话匣子也扯开了。一泡尿竟将两人间的代沟拉至最低,这让许梧事后回忆,也觉得颇为震惊。
“魏叔叔,时间也不早了,差不多该回去了!”
魏华点燃一支,用手指着远方闪烁的霓虹,说:“有没有想过要去征服?十年前,这个城市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太过陌生,虽然我在这儿土生土长了几十年。”
许梧一刹那间感到热血翻涌,他的脑海里不断叠现一个个模糊的梦境。这些也曾是他午夜梦回时想要获取过的啊。只是经过时间这把无情刻刀的雕镌,已逐渐磨钝了所有的棱角。
“我当然想过,我现在就恨不得想去征服她。”
“哈哈很好,年轻人就是要有这股斗志。走,跟叔去溜一圈,我们好好得去欣赏下这个美丽却又丑陋的城市!”
许梧一头钻进停放在路边的黑色大奔,魏华戴上墨镜,一脚踩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