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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

  •   ^^^^^^^^^^^^^^^^^^^^^^^^^^^^^^^^^^^^我是大糊涂线^^^^^^^^^^^^^^^^^^^^^^^^^^^^^^^^^^^^^^^^^^^^^^^^^^^^^^^^^^^^^^^^^

      “颜,我没有东西可以卖了。”我已经连对着别人笑笑都不可以了。莫烨,你看我对你多痴情啊。
      夜颜看着我,眼里满是疼惜。
      我知道他是真疼我,自小便疼我,宛如亲人,我也真当他是亲人。
      虽然说不好是叔叔还是弟弟。(夜颜今年也不过33,若是把我前30年的日子算起来的话,搞不好是他叫我叔叔了。)
      他说,“痴儿!”然后给了我一大把的银子。
      这年头的人还真好,不单笑笑就可以赚大把的银子,连走路也不仅不要赎身还有大把银子收。
      好命啊~````````````````
      哎,早知道前两年刚出道的时候就不要为了柄持着卖笑的专业精神故意学武侠小说里面的青楼女子爹来嗲去的,搞不好还会被人说是别样风情。想起那个时候的装腔作势鸡皮都起了。我夜语真是敬业啊!
      卸下繁华三千,拜别夜颜,也算是洗尽铅华的我心情爽快地就跟莫烨回家了。

      回家——一幢超级破大屋。
      真是让人郁闷的生活啊。
      不过没关系。又不是没有过过穷日子。
      想我那“前半生”不就是那么个过过来的么?
      虽然已经许久不曾烧菜作饭,但是好歹以前还是单身宿舍里厨艺最好的列小风啊。
      恩恩,小的我在人生的“前半生”正是用列小风这个名字的,比起现在夜语这个名字有气概多了。
      (无月:你放弃吧,小受是不会有威武的名字的。夜语:飞刀袭击!)
      想我列小风当初在警局里虽然不象大队长他们那么牛,但好歹也是个前途光明希望无限协助老大们破了不少案子马上就要升职的啊。谁知道就是因为那个要死不死要跳不跳的死毒犯要畏罪自杀小的我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人权万岁的理念去劝服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给咱们大队点线索,一失足成万古恨,要死的没死成,不想死的小的我却被那个死毒犯给误推下去,一掉就是掉到还不知道是哪朝哪代(俺历史没学好)。
      虽然夜语这名字娘是娘了点,但好歹是人家夜颜亲自给自家取的,不要不用也过意不去,而且听着听着也是挺顺耳的所以也就一直地用啊用啊用啊用啊,直到现在三年又过去了。

      你说这人啊,活了三四十年了,日子啊就一晃一晃的几年就过去了。
      我本也想跟我家夫君大人讨论讨论这个“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问题但是又害怕一不留神就把那个活了三四十年的问题漏了出来,虽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不过解释来也麻烦,而且一个搞不好这个“逝者”一下子又从光阴变成金子来着。
      哎,贫穷夫妻百事哀啊。
      虽然小的我菜是烧的不错,但是那缝补生火什么的可是跟白痴没啥区别。
      偶尔在洗衣服的时候照照镜子,昔日的华彩已经被消磨了大半,眉目倒还是满清秀的。
      也不是完全没有失落感,好歹这皮囊也跟了我这么多年,况且一直都美美的,弄成现在这样也确实有点对不住这皮囊先前的主子。
      不过都已经弄成这样了我也没有办法,反正再美的皮相也熬不了多少年,也没有真的很介意。
      我连男人都嫁了还有什么好介意的呢?
      关于这个嫁跟娶的事情我跟莫晔也争了好些时日,你说如果喜欢上一个女的倒是方便,如果是个男的话就多了这方面的麻烦。
      反正最后也忘记了他是用什么方法让我又糊里糊涂地答应嫁给他了。
      想当年在大队的时候对犯罪的蛛丝马迹还是顶精明的一个人怎么在这样的人生大事上就这么糊涂了呢?
      哎,算了。不嫁也嫁了,提来也没有意思。
      反正现在就是过着相安无事,平淡快乐的半隐居生活。
      东聊西扯,有空种种花草,感觉上跟退休生活差不多,穷是穷了点,不过无所谓。
      跟莫晔的感情就好象结婚十几二十年的夫妻,也有小吵小闹,但总的来说还是和和乐乐的。
      唯一与那些老夫老妻不同的是,咱和莫晔是直接升华到老夫老妻的境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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