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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家小姐眨眼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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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锦云:二十一世纪家养大小姐一枚,属性不明,性别忽男忽女,不男不女。眨眼穿人士。去往中国汉代平行世界。穿越身份:村姑。
综上所述,此乃杜锦云童鞋的设定。夕有“当美女变成了丑女”,今有“当大小姐变成了村姑”,也值得有一番期待。(看热闹吧~~~)
只是——女主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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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说只要穿越时间过一个小时,不管你身在大沙漠,还是被虎鲸围困的太平洋,总能见到一只鲜活美男?”
“本小姐穿越了一个多月,连个男人都没见到!(不要用这么饥渴的语气说话,男人都是被你吓跑的吧,口胡!)不信?你数数看吗!老爸老哥不算,卖菜大叔不算,这些人要不太老,要不有近亲血缘关系。城中收地皮的耿老二太瘦太老不算,卖糖葫芦的小哥有妻子不算,张家的大少爷是断袖不算,二少爷,六少爷太留恋于青楼不算,三少爷是张大人嫡出,早被大家小姐抢走了,四少爷,五少爷呀……那长相也敢出来见人?那长相也敢算男人?”
"世界上男人都死哪里去了?(孩子你是有多饥渴?这么大逆不道的话都可以说出来?还有,女主角的世界观是有多扭曲?果然这个文章有带坏小孩的可能。)"
再转回重点:不久前在田间劳作并发出阵阵恶骂的家伙正是本小姐。细细看一下我那深皱的眉头,你也能理解我的心了吧?而我也只是皱皱眉头,脸上没有对这农民生活的厌恶,也实属家教不错。(好自恋——杜锦云对男人的饥渴除外。)
我不是随遇而安的人,穿越穿到村姑身上虽甚不得吾心,但我也能自我安慰的寻个乐作罢。然而不能像以往穿越人士那般有着美好机遇与愈发有钱的生活,却让我伤透了心。相信我,钱什么的绝对是万能的!
因为有了以上品德,我这些天里一心想做些现代玩意儿,只奈何心灵手巧却难为无米之炊,我只能写了页小小纸条记录了自己的想法就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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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自然的将二十一世纪生活称为上辈子,这里的生活称为这辈子。之所以用“上辈子”这个充满过去感的词,我只是觉得自己好似再回不去了。
穿越一个半星期时,这里的老父亲叫我代生病的他去放羊。后山有只野猪兴许是见羊都比我机灵,单单追着我跑。我累的跑不动了,野猪自然也就追了上来。快死前都有了回光返照现象,我却又灵异的活过来。当时我神志不清,眯着曾是近视的眼睛瞧了半天,一边发觉自己眼睛不大好,一边后知后觉的看身上的伤在快速回复,就连衣服都以生长般的方式修补完。
我变得不一样了。
的确,这是大白话。
将突然不乖的羊重新赶回家已是天彻底黑屏。哥哥和父亲变得经常欲言又止,每每这时总是对我歉然一笑。纵然变化的只有哥和父母三人,但时间巧到让我不免怀疑到我的死而复生。
我可以因为眨眼而穿越过来,殊不知我这辈子眨了多少次眼都没有穿回上辈子。我有些自命不凡的想到,我是不是要在这里活好“传奇而英雄”的一生了。
我突然在想想路尽头的家,突然觉得这么平凡的种田生活好像也不错。
习惯性地向右转头,却发现在这里没有一个人会拉着我的右手,走在我的右边。纵然他和我都是右撇子。
站在这里,远目一望,在草地上生生踩出的那条小径如往日一样是细细长条,让我联想起上辈子爬上山看到的黄河。黄河尽头,枯草与木板夹杂着一大片足以当做背景的血红。有个家伙特淡定的扶着“一‘扇’墙”(我家墙,我家房都残破了……),笑嘻嘻的看着我,在血红中打开他的折扇轻摇。
后来,我知道他的出现是我一生的冤祸,足以让我躲着他整个三千公里。
那家伙依然神清气朗地摇扇子。
有些血红的东西也慢慢染上黄河,晕出一块不大不小的痕迹,顺着半湿不干的土地流下。像一双邀请我的手,自他缓缓伸下。
“怎样?”那家伙合上扇子问。显然他也只是个装绅士的人,他的扇子经挤压后显得忒壮烈,他单用一只手都拿不稳。
我知道这满地的鲜红意味着什么,这种东西在上辈子我见得太多,武侠文里都有它,泛着一股铁锈味,让人见了它害怕。
我突然记起——有个人就在这血红中间,向我吼着“别过来”,
突然地记起。
他好像对我面上的冷静也不怎么惊讶,但依然定定看着我,两手玩着扇子。
这家伙是要比“谁瞪眼更久而且还不眨眼”吗?
“嘶——”“咔!”在我幸灾乐祸的目光中,他的扇子左右开成两半,也适时缓解了他双眼的压力。
“焦姿你这家伙,怎么……算了算了,跟我回去吧。”那家伙在一片寂静中忍不住先说,我委实没有想到他有这么惊天地,却不怎么泣鬼神的做法——他一个大男人像兄弟般的拍了我的肩。
“把我肩膀上的手拿开,给你三秒。”好吧,我错了。在古代是不会有秒这个单位的。为了有更好的作用,我还是换种说法,“我数三下,放开你的手——哦不,是狗爪子。”
那家伙泪眼汪汪的,像是我不小心伤了放在他左侧胸部下面的那个部件。恍然听了我骂他的手为狗爪子,反倒是怕了我一般,乖乖放下手。
就当我正在冥思苦想,这家伙是不是说我是所谓饺子的时候,而他是不是我上辈子的仇家,他居然还不嫌乱的又说一句:“好啊!姓刘的,你他妈又唬我,你不知道我找焦姿找的特辛苦,居然扮焦姿玩我!”
天哪,这位你光说我是饺子不饺子,我已经很困惑了,这回又出来一个姓刘的————户籍警也没有我这么忙呀。
话说,这家伙也不问问我的意见?被人认成他的死去的未婚妻很不美好的!(江湖不像话:谁,谁叫我?)
我总算是明白这家伙的意图——自他乖乖的松手起就是个阴谋——他只是为了空出手来拿匕首。他一手一只的匕首晃得我的狗眼一阵眩晕——那是镜子吧?还是一个发光体?
见他从身后拿起两把匕首,我这才明白:今个儿我的运气真他妈的泣鬼神,也惊天地。
还等什么,撒丫子就跑呀。
“姓刘的那家伙,我和你什么关系也没有啊!再来,对面这家伙,我更不是什么饺子不饺子的,我姓杜,叫杜锦云啊!你,你别乱来呀!”眼看那家伙有杀红眼的嫌疑,我索性再不打算劝他,向我刚走来的方向狂奔。还突突想起我那还算不错的八百米成绩。
为了保险起见再转眼一看,我却连走的心思都没有了。
自我家房子向我这儿,身着不同衣服的人们提着与他们身份不符的武器一步步地走来。但不说胸前围了两层护衣的厨子拿了峨嵋刺,甚至还有一个婢女面带轻松的拎着我家最大的那个水缸,只说晃晃从我跑路到这会儿,不过一盏茶时间这一堆人从哪儿来的就够神奇了。
我愣了好一会儿,见着一堆堆的人没动,那个拎着水缸的婢女将水缸正在两手中交换,轮流从不同的口袋找零食吃,想起自己是个有礼貌的孩子,特淡定无畏的说:“大哥大娘,你们好呀!”她被我一声大娘叫的哽了瓜子皮进嗓子,她不知道是被噎到了,还是生气涨红了脸,迅速把水缸向我扔来报以“大娘”之仇。
我滴个妈妈咪呀,从近处一看这才发现,我家水缸缺了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