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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年后的沈欢 我把脸埋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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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车站接到沈欢,已经是凌晨3点了。
      她努力抬起疲倦的眼皮,想对我挤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我把一只手覆在她眼睛上:“你睡一会儿吧。”另一只手穿过她的腋下扛起她的肩,如同扶一个醉汉般把她拖到我车上。
      我所在的城市并不算大,凌晨3点的马路只有偶尔呼啸而过的的士,私家车很罕见,因此道路并不是十分拥挤,甚至可谓空旷。我租住的公寓离车站并不远,可是难得道路通畅,于是我也乐得悠哉游哉地慢慢开着车往家挪,另外也是出于私心,好让沈欢多睡会儿。
      说是悠哉游哉,其实也并不尽然。我心胸中关于沈欢那股郁然之气并不散得十分干净,因此有一种夏日雷阵雨将至不至的憋闷。沈欢浑然不知,在车后座睡得像只初生的小猪,还微微地打着鼾。我苦笑,拈出一根薄荷Sobranie,打火机啪嚓一声,车内便升起袅袅烟雾。摁下车窗,车外寒风猎猎涌入车内,温度骤降。我从后视镜上看到沈欢把身体缩成小小一团,仿佛很怕冷的样子,便把没抽几口的烟捻熄,放进车载烟灰缸,又把车窗关好。
      其实这一切完全没必要。那烟本来就是为沈欢准备的,她喜欢那种味道,而我并没有烟瘾。但是在这逼仄的空间内单独面对沈欢,我还是需要一些令人镇静下来的道具。2年修行啊,我在心里默默地想,好像还是不太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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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开车一边想着沈欢的事,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小区大门口。我把车停好,沈欢也在这时从后座爬起来,但是仍然瘫坐着,一边揉揉惺忪睡眼,一边问我:“到了?”
      “嗯。”我把车窗都按到底锁好,打开车门:“下车吧。”
      沈欢睡了一会儿,似乎恢复了一点精神,可以不用我扶着就跟着我慢慢地走。我放慢步速,却并不伸手牵她。现在不比在车站那时,我没有充分的理由,不敢轻易碰她。
      她就这样慢慢跟着我走,在狭窄而陡的楼道里,突然抓住我的羽绒服的衣袖:“你慢点…”她似乎还是没睡醒,细声细气的声音从后方的黑暗传来。我被她抓住的右前臂麻痹了一瞬间,便马上恢复自然,放平声调回了声嗯。
      打开防盗门,拿出备用的棉绒小拖鞋给沈欢,自己套上有点脏兮兮的家居靴。沈欢一进房门,连拖鞋都顾不得穿好,就欢呼一声直奔卧室。我套好毛线靴的时候,她已经把身上的衣服脱得七零八落地扔在地板上,钻进被窝里了。
      我把她拖出来,剥出一支新牙刷,敦促她去刷牙洗脸。沈欢困得不行,十分不情愿地握住牙刷去卫生间刷牙。刷完牙连脸都不洗,就一头栽倒在床上。
      我绞了把热毛巾,仔仔细细地帮她把脸上的油光和灰尘抹掉,又一件件地从地上把她的衣服拾起叠好,放在床头柜上。家里唯一一张床现在被她四仰八叉地躺着,我叹了口气,从衣柜里抱出棉被在客厅安了个窝。
      沙发虽窄,所幸我睡相还算不错,就当回忆一下大学宿舍生活。半夜这么一折腾,我也累得不行,所以心思虽重,还是很快睡着了。
      3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沈欢还在卧室呼呼大睡。我一看表,才七点半。今天不用上班,但生物钟却准得很。我打了个哈欠,准备睡个回笼觉。这一觉却不知不觉睡到了中午十一点。
      醒来的时候家里一片寂静,卧室门开着,沈欢不在。我仅存的一丝困意顿时一扫而光,“沈欢?”我试着叫了一声。
      “啊?”沈欢穿着我的格子围裙,从厨房探出头来。“我在看你冰箱里有什么吃的。”
      我放下心。“不过好像什么都没有哎~”她又把头缩回厨房。我回:“有泡面,吃么?”
      这一顿由沈欢下厨。一人一碗泡面,碗底卧了个荷包蛋,面上是我放了一个礼拜的都有些蔫了吧唧的青菜。我怀疑地看看面又看看她,印象里她的厨艺不敢怎么恭维,即使是泡面也不可大意。
      “你试试看嘛!”沈欢似乎对我的眼神有些不满,说完就埋下头吃面不再理我。
      我挑起面上软趴趴的青菜,放入口中咀嚼片刻。熟是熟了,味道也不太淡或者太咸。我放下心来,也和她一样呼噜噜吃起面来。
      心里突然一动。这是我心中曾经梦想多年的画面。我和沈欢两个人,面对面坐在餐桌两边,隔着可口食物的腾腾热气,埋头苦吃。它来得如此突然,我甚至都没有做好美梦成真的准备。多年来,我所能做的只有从美梦中醒来努力面对现实。
      太幸福了。幸福得以至于我都忘了沈欢是为什么来投奔我。我把脸埋在白白的热气里,不敢让沈欢看到我此刻的表情——那肯定是在极致甜蜜的微笑里搅进无限悲苦的扭曲面容。
      4
      沈欢来的时候身上除了一张车票和一些零钱别无他物。我不知她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才抛弃一切赶来投奔我,因此颇感到有些莫名的压力。虽说是有压力,但是内心并不感到沉重,反而非常充实。我知道的,那是因为沈欢依靠我。被人依赖的感觉能让人变得坚强。
      正在想着这些毫无边际的事,家里门铃就响了。我透过猫眼向外看,外面站着一个快递员。我问:“找谁?”外面扯着嗓子喊:“沈欢在不在?出来收快递!”沈欢从窝着的沙发上蹦起,把书随便一放就直奔玄关。
      她从厨房拿出剪刀,利落地划开包裹上面的胶带。里面除了一些衣物,还有一些零碎的小玩意。原来她也并不是抛弃了所有来找我的,我真是自作多情。
      沈欢盘腿坐在地上整理衣物,我去收拾衣柜,好空出一半的空间给她放衣服。我们颇为默契地各自发出沙沙的声响,仿佛两只筑巢的鸟。不同的是,沈欢貌似一只鸠占鹊巢的杜鹃,而我是一只为她辛辛苦苦挪窝的随便什么鸟。
      我突然觉得很好笑。我又不欠她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论人情还是她欠我的比较多。可为什么我在做这些事的时候,除了心甘情愿,还有一点点淡淡的甜蜜呢?我觉得除了犯贱两个字外再没有别的更加贴切的词语可以形容我了。
      可我是个多么快乐又心酸的贱人啊。
      收拾完,已是暮色四合。我和沈欢轮流洗了个热水澡,顿觉通体舒畅。可是家里还是没有吃的。总不能连着两顿都吃泡面,我是无所谓,沈欢的胃可娇贵。我套上厚棉袄,打算去超市买点菜。沈欢表示要同去,我知道她这个人,一逛超市就没个完,无论是只要买瓶水还是要置办年货,她都能像大扫除一样把整个超市扫荡一遍,不放过任何边边角角,最后拿一大堆新鲜有趣却不见得有用的东西,费时费钱。基于这个考虑,我严词拒绝了她。
      超市不算远。我慢慢地在路上走着,冬日的寒风把我身上最后一丝热气也带走。我又开始思考有关沈欢的一切,不着边际地,漫无目的地,专专心心地想着她。以至于到了超市仍旧心不在焉。随便挑了棵大白菜,拿了盒猪里脊。猛然想到家里多了个人,于是又多拿了盒鸡蛋,挑了几个番茄。结账前,犹豫了下,又给沈欢带了盒她喜欢吃的椰蓉球。
      回到家,沈欢仍窝在沙发上看那本《芥川龙之介短篇小说集》。我进厨房把里脊和白菜炒了,番茄西红柿做汤,盛好端桌,呼唤沈欢吃饭。沈欢嘴里应着,身体却不动,我叫了几次无果,便随她去。一个人咀嚼着米饭,就像两年来的每一天一样。不同的是现在客厅里坐着沈欢,一个人吃饭,便也不那么寂寞。
      我还以为我早就习惯了的。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没有沈欢的每一天,习惯了孤独寂寞,习惯了回到家黑漆漆的屋子和冷冰冰的空气。但是两年来的习惯面对一日里有了沈欢的温暖,便立刻如同丢进热水里的冰块,瞬间就溶得不成形。
      沈欢好像是终于看完了那一篇,默默走过来坐在对面端起碗开始吃饭。她吃得不快,就像以前上学的时候一样,老要人等。但不是让人等到耐心尽失的地步。她在分寸之内总有小小的任性,让人觉得可爱,而非厌烦。
      我离开餐桌,坐到沙发上去。吃饱了窝进柔软的沙发里真是一大享受。我拿起沈欢反扣在茶几上的书,她正好把那篇《山药粥》看完。
      我还能稍稍回忆起是个什么样的故事。有一个武士很穷,毕生的夙愿就是敞开肚皮喝一顿山药粥,而后终于有一天他的夙愿得偿,代价则是任人戏弄一番。
      花费些代价令夙愿得偿和把夙愿独自珍藏在心里,究竟哪个比较幸福呢?我不知道。两者都是令人疼痛的。代价是剔骨尖刀,分离意志与惰性,因此是种锐痛。而夙愿是块有棱角的石头,怀抱着它就像蚌用柔软的身体包裹着砂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慢慢打磨着,因而是种漫长的钝痛。
      沈欢就是我的夙愿。她是裹在我内心一粒尖锐的砂子。我不敢用尖刀把她剔除,就唯有把她珍藏在心里。
      5
      饭毕,沈欢乖巧地在厨房洗碗。并没有听到瓷盘摔碎的声音,我心真是老怀安慰。但是又马上陷入到一种失落中。沈欢还是那个沈欢,但又不是那个沈欢。2年前的沈欢别说洗碗,连自己的书桌都懒得收拾,更别说为别人洗手作羹汤了。炒个鸡蛋都能炒成黑炭状,真是令人折服。是什么改变了她呢?答案肯定不是我傅佳。因为这2年来,我几乎都失去了与她的联系。
      洗好了碗,沈欢坐到我旁边。我把椰蓉球拿出来扔给她,她高兴地接了。原来她还是有没变的地方。原来我还是有那么一点了解她的。
      我把电视随便调到哪个肥皂剧频道,就又陷入到自己的小世界中。沈欢在旁边专心致志地一边看着肥皂剧一边啃椰蓉球。两个人都不动声色地沉默着,小心翼翼地维持着某种微妙的平衡,好让双方都不感到尴尬。
      到了大约十点半,肥皂剧早已放完,而我和沈欢似乎都未觉察。两个人维持着刚坐下时的姿势一动不动地定了三个钟头,连我都开始有点佩服自己。
      又到了睡觉这个尴尬的时刻。昨天在混乱中并没怎么仔细考虑这件事,今天大家都清醒着,所以感到分外尴尬。等我洗漱完毕,沈欢早已在被窝里自动空出一半,掀开被角邀我同睡。我关掉落地灯,心情复杂地钻进被窝,转过身去背对着她。
      黑暗里,两个人静静地呼吸着。不一会儿,沈欢已经发出了细小的均匀的鼾声。我暗笑,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向来都是一沾枕头就立刻能睡得安稳,而且对睡眠有种莫名的执着。而我满腹心事,没有人可以诉说,只有自我消化。
      我闭上眼睛,仿佛又回到了初识沈欢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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