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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Diamond ...

  •   11. diamond
      ……我从床上爬起来,从枕头下面摸出我的怀表,看了看时间。我从床上再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Mycroft从白厅一下班就赶回来看望我,并且给我带了巧克力和蛋糕。我们可以坐在靠近飘窗的茶室里,看看报纸,喝着下午茶吃些点心。到了晚上,Mycroft会带我去餐厅吃饭,在那里我遇到了《晚邮报》的记者,我告诉他我已经从贝克街搬出来,并且恐怕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再回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了。接着Mycroft带着我去看戏,他为我订了伦敦剧院的头等包厢。在那里我遇到了更多的熟人,他们都——或者至少表面上是——对发生在我那位前室友身上的惨剧表示了悲痛。他将永远是伦敦城最值得怀念的、最好的私人侦探。
      实际上,Mycroft跟他弟弟一样,对舞台上的演出兴趣不大,但他至少会陪着我讨论一会儿戏剧的艺术语言。至于我记忆里的Sherlock,他不是靠在我的肩膀上呼呼大睡,就是不安分地坐在椅子上挪来挪去,不停看表。当戏剧散场了之后,Mycroft甚至提出我可以独自去参加个舞会之类的,他那里总是堆积着很多例行社交的邀请函。我拒绝了,在这种境况之下,我可一丁点儿跳舞的兴致也没有了。我决定和Mycroft一齐乘马车回蓓尔美尔大街,社交季节的街道上车水马龙,人人盛装出行,涌向这里或者那里的舞会,整个伦敦注定彻夜不眠。我甚至忍不住猜测这其中会不会存在着某个宴会,人人高举着酒杯,喜气洋洋地庆贺伦敦城少了一位碍手碍脚的侦探?
      我看了一眼街道上提着马灯吆喝着注意扒手和火灾的巡警,放下了马车的窗帘。
      我得说,我留在蓓尔美尔大街寓所里的生活非常平静。我可以睡到任何我喜欢的钟点起床,钟点女佣会把报纸、茶跟餐点在桌上为我保留一份。作为住在Mycroft寓所的报酬,Mycroft只是让我帮他整理藏书室并且列出一份清单来。大部分时候Mycroft会在餐厅里订好座位,带我出去吃饭。我们每天都会去不同的餐馆,我已经惊奇地发现,Mycroft跟他那位弟弟一样,在美食上相当有造诣。接着我会被带去看看歌剧或者戏剧,偶然他也会带我去弟欧根尼俱乐部,静静坐在角落里翻翻杂志。
      我有时候都觉得Sherlock Holmes像是从我的生命中彻底消失了一般,他像是阿拉伯神灯里的一阵青烟,从我的眼前浮掠而过,接着灯罩又被紧紧关上了。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四五天,直到今天。
      我起床的时候非常早,甚至早得还不到凌晨一点。Mycroft被我起身时的动静惊醒了,黑暗里他转过脸来,问我:
      “你又要出门吗?”

      我点点头,告诉他。
      “Sherlock又叫我了。”
      我扯掉我身上的睡衣,随手扔到一边。黑暗当中我光着身子盘腿坐在床上,仔细思考了几分钟。接着我跳下床,飞快地换上衬衣和大衣。我掌起一枝蜡烛,弯腰从床底下拖出我带来的行李箱,从衣物里面翻出一枝长柄猎枪来。借着灯光我仔细地检查了枪管和枪膛,并且上好特制的子弹。我将猎枪藏进我的大衣里,这样从外表看我依旧是一位合法而体面的绅士。

      Mycroft一言不发地看着我做一切,在蜡烛微弱灯光的照映下,他的灰色眼珠看起来非常温柔。我俯身吹熄了蜡烛,告诉他我会在早餐之前赶回来。接着我拿起我的帽子,趁着茫茫的夜色从后门离开了寓所。
      这个时候伦敦西区的街道上当然几乎是没有人的,薄雾升起来了,在我脚下聚集成浑浊的一团。借着雾色的掩盖,我走得非常快。莫尔赛花园街距离蓓尔美尔街有三个街区,我抵达目的地的时候还不过凌晨一点半。我站在莫尔赛花园街136号门口,这是一座由灰色岩石和砖块砌成的方方正正的宅邸,并且按照当今的时髦将自己伪装成亨利八世时的风格。门前圆形装饰柱上钉着刻有“西尔维亚斯伯爵”的铜制铭牌。我绕着这幢建筑走了一圈,确定它每一个窗户都是黑洞洞的。院子里面没有养狗,这样我能够轻松地翻过栅栏,从口袋里掏出□□,对准宅邸大门的锁孔。
      而这个时候,我的手腕突然被抓住了。我回头一看,一个戴着硬边帽子,留着络腮胡子的街道巡警抓住了我。他的另一只手提着马灯,说话时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
      “你在干什么,先生?”

      “少多管闲事。”
      我甩开他的桎梏,咕哝了一句,猛然抬手对着他的红鼻头给了一拳。

      他慌忙低下头,避开了我的攻击。他喉咙里传来一句小声地抱怨。
      “袭警是不好的,宝贝。”
      当他再抬起头来时,他那通红的蒜头鼻子和浓密的络腮胡子不见了,脸上的高原红消失了,苏格兰口音特有的r尾音也从他的语调当中离开了。他又变成了我所熟悉的那位前室友的样子,他抬脚拨熄了马灯的灯光,即使是在这浓雾和黑暗之中,他的深色眼珠看起来依旧是又大又亮,而说话的方式仍然那么欠揍。
      “宝贝,我真怀疑Mycroft每天喂你吃了什么?你五天就重了两磅,他以为他是在填一只圣诞节烤鹅吗?”

      我亲爱的读者们,如果你们需要的话,我不介意从开头来给你们讲这个故事。我从哪里开始比较好呢,Holloway的监狱里,当然。奥克肖特爵士为我那位室友开具了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死亡证明,此举令我甚感欣慰。这证明了布莱克伍德勋爵当年所提炼的杜鹃花碱确实相当有效,使得世界上分辨不出生死的医生名单又多了一位。布莱克伍德勋爵若在九泉之下得知,也会含笑的。你瞧,一个科学家的价值就在于,就算他的□□消亡了,他所留下的艺术品会继续为人们所用。
      Mycroft驾着马车赶来,我和狱警一齐把Sherlock Holmes直挺挺的尸体抬上车。Mycroft径直将马车赶到了殡仪馆,在那里,紧急预定的棺材已经准备好了。我们上车的时候,是将我那位倒霉的室友扔到了马车的前部。可是在殡仪馆门前,我跟Mycroft却是从马车后部搬了一件尸体下来,小心翼翼地放进了棺材里。那是一具栩栩如生的复制蜡像,跟我那位室友看起来简直一模一样。并且它还被装上了漂亮的长睫毛和一头凌乱的假发。这件道具在贝克街的壁橱里被肢解成一块一块地,跟着我们杂物一起呆了三年,如今终于又有机会重见天日。用一个蜡像来伪装活人未免太容易被人识破,可是把它装在棺材里,那确实是有点儿妙。你丝毫不用担心它的面无血色和它的冰冷僵硬会泄漏它无机质的秘密。况且,人类对于尸体或多或少存在点儿敬畏之心。就算你忍不住拿个手杖去戳戳它,它表现出的触感能跟一具尸体一样棒。
      我看着殡仪馆的工人叼着烟斗,将钉子一根根钉进棺材里。我得不失时宜地将这个悲痛的消息透露给记者,以便他们飞速地把这个消息像病菌一样传播遍伦敦的大街小巷。我还得负责告诉他们,我从贝克街221号B搬出来了,那里的一切摆设都照旧。
      我在漆黑冰冷的棺材旁坐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清晨我们将它下葬。但是把它埋起来还是远远不够的。Sherlock Holmes想得一点儿也没有错,他那些散落在伦敦城的对手们,才不会轻易相信他这个爱装死的大侦探这次忍不住大发善心给他们来场真的。他们一定会派人来挖坟掘墓,来亲眼看一看这个爱给他们惹麻烦的侦探的最后下场。
      Sherlock Holmes本来不打算让我那天晚上再去墓地的,因为以在墓园里的阴暗光线,只要保持六到七英尺的距离,那些家伙们仅凭着撬开的棺材的一角,是很难辨别一具蜡像和一具尸体的区别的。他会伪装成一位巡夜的巡警,带着守墓人及时赶到,阻止他们更进一步的探究。
      但事实证明,他总是少不了我的。
      我还记得当我匆匆赶到时,棺木已经被莫兰上校带来的人粗暴地撬开了。我站在墓穴旁,往下看。夜里的晚风从竖立的十字架间穿梭而过,发出呜呜怪叫时,有那么几秒钟我简直冷得浑身发抖了。我跪下来,弯腰探进坑底的棺材里,吻了吻那具蜡像坚硬冰冷的额头。
      我当然得这么做,那具蜡像上额头有个洞,那可是神枪手莫兰上校当年在空屋里留下的杰作。临到末了,我们才发现忘了把这个弹孔给补好。我真害怕夜里的晚风卷起了它的额发,或者莫兰上校一时兴起拿手杖拨了拨,那我们可全完了。
      唉,光用牙齿想想就能猜到了,要是自诩为智囊的莫兰上校知道我们用同样的道具玩弄了他的感情两次,并且Sherlock Holmes就当着他的面伪装成巡夜的巡警,对他做着例行的盘问,他一定会暴跳如雷,拿起他那柄著名的□□,把我跟我的室友的脑袋都轰掉一半,然后抓起来扔进棺材里。
      至于在这之后,每次Mycroft和我看完戏散场准备离开时,总会有同样一位提着马灯的巡警敲敲我们的车窗,告诉我们要小心街道上的扒手以及预防火灾。我关上车窗后,我的手上总会多一张纸条,Sherlock Holmes会简短地通知我还需要我做些什么。

      “我表演得好吗?”
      我挑起眉头,弯腰问Sherlock,而后者正蹲在莫尔赛花园街136号门口,拿□□撬锁。

      “你的表演太成功了,宝贝,我简直觉得你不去维也纳城堡剧院当个男演员真是浪费了你的才华。Mycroft告诉我,你把他吓到了,他十分担心你。我得说,你也完全把我给吓到了。你知道吗?当我作为巡路夜警提着马灯,和守墓人站在一起,看着你跟莫兰上校发生争吵时,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已经死了。”
      Sherlock Holmes摇摇头,换了一把钥匙。
      “你表演得太好,我甚至觉得如果我真的死了,你就会这样做。”

      “都怪你这个混蛋,尽出些馊主意!”

      “得了吧,我亲爱的华生,我一跟你讲我这些馊主意,你兴奋得连下面都硬了。”

      “不许这样叫我,混蛋!”
      我抬手打了一下Sherlock Holmes的头,他头上还缠着绑带,他的伤还没有完全痊愈,好在巡警每天都会戴着硬边帽子。我承认我是有点儿兴奋,但是可没有到那种粗俗的地步(我可是个不折不扣受过良好教育的绅士)!当Sherlock Holmes把他那所谓的“计划”告诉我时,我感觉到多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我又重新充满了干劲。是啊,我们为什么要躲在屋子里等着那些袭击者上门呢?一想到我们可以叫那些伦敦的渣滓们再度大吃一惊(并且继续对我们恨之入骨),我就兴奋得浑身发抖了。

      这时候门锁传来咔哒一声轻响,门开了。
      我问:
      “你确定西尔维亚斯伯爵和他的手下都不在家吗?”

      “Hudson太太带着Gladstone回乡下休养了,现在贝克街221号B是一座空城,我那些不利于他的犯罪记录都放在原来的位置,”我的室友耸耸肩,径直踏进了这座阴森的府邸里,“今天晚上很适合闯空门,不是吗?考虑到我对绅士也绅士不到那里去,那末我对付起无赖来,就只能比他更无赖。”

      “你都不担心这屋子里还有人吗?”
      我跟着我的室友进了这座陌生的屋子,迎面我看到一座稍嫌破旧的壁炉,两把剑交叉着摆在墙壁上,一个作为装饰的干瘪的公鹿头睁着眼睛望着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

      “没有人,”我的室友小心将门关上,重新拧亮马灯,“西尔维亚斯伯爵不是一个善待下人的好主子,晚上的时候厨娘和女佣们总是离开这里。”

      “他难道就不担心有像你这样的臭虫来抄家吗?”

      “他倒是不担心这个,”Sherlock Holmes说,“因为他雇了个大家伙来看家,一个抵得上十个棒小伙。”

      “是吗?”

      “我还以为你已经看过他那本描写非洲冒险的小册子,看来是我高估你了,宝贝,”我的室友不以为然地说,“他豢养了一头阿尔及尔的狮子,那颗皇冠宝石就藏在狮子脖子上。”

      我想我不用听他解释了,我听到一声狮吼,在墙壁和天花板之间回荡不停,震得整座屋子都随之颤抖,玻璃窗一齐咯吱咯吱战栗起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Diam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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