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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夜雾 ...


  •   “不是跟女友回老家了吗?我还以为这么晚了你会在外面住。”
      ……太可怕了,顾惜朝想。
      “明天要去工地。老六那出了点儿岔子,需要改图纸。”戚少商俯下身换鞋,他似乎很疲惫,眼眶下有淡淡的阴影。
      不,不是什么“信任错付”、“所托非人”之类的担心,那太孩子气了。他能从那些可以将人挫骨扬灰或百炼成钢的经历中幸存至今,还不至于连这点后果都承担不了。
      “对了,”戚少商看看表,直起身走到客厅中央,用力挽出一抹笑容,“变个魔术给你看。”
      不是那种层面的担心,而是……
      真正让他觉得脊背发冷,胃部一阵阵收缩的是……
      “呐,现在开始倒计时——三、二……”
      他,顾惜朝,告诉戚少商的一切,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一!”戚少商话音刚落,空荡荡的地面凭空“长”出一张羊毛地毯,淡淡的青色在流转的灯影中瞬间铺开,仿佛一整个春天从土壤中升起。
      “方夏国特产!卷哥出国时托他带的,这个颜色很难找。”戚少商献宝似的说完,才发现顾惜朝定定地看着他,眼神沉沉的,不知在想什么。
      “怎么?不喜欢?”戚少商故作轻松的笑意僵在脸上,“还是……有心事?”
      “戚少商,讲讲你的事吧。”顾惜朝突然开口道。
      “嗯?我的什么事?”
      “所有。比如你的老胡同,小雷山,怎么当上建筑师,怎么来到这里,虎溪郡和你的兄弟。”
      戚少商愣了一下:“怎么突然对这个感兴趣?那可……说来话长……”
      “不方便就算了。”顾惜朝站起身,转头看了看窗外。
      黑夜粘在整扇玻璃窗后,像一只吞食情绪的怪兽长开大口。他的影像投射其中,仿佛和眉头一起皱缩着,而戚少商的脸在怪口的更深处,边廓被黑暗销蚀,呈现出一种奇异的苍白。
      “不!没什么不方便的……”回答来得出乎意料地快,一无所有的黑暗巨口中,戚少商的身影奋力向顾惜朝迈近了一步,脱口道:“我现在就讲给你听。”

      “……小雷山在清宋国的最东边,那里山很高,起风的时候,沙尘大得可以把人活埋,可是等风停了,天空万里无云,蓝得像是你朝着它一伸手,手都会被染成天的颜色。”
      “……我家住在山谷里,绕过山坳有一条小河,河水很清。夏天的时候,卷哥总是带着我和别的男孩子一起到河里游泳。有一天下午,我们正在河里摸虾,突然就地震了,河水像开了锅一样翻腾起来,河岸裂开一条条大缝……我们拼命爬上岸,趴在地上不敢动弹。我趴下去的时候,脸冲着家的方向,眼睁睁看着前面的山岩崩裂,半个山头连着黄土一起垮下来……冲进了谷里……我们拼命跑,可是终于跑回去的时候……家已经找不到了……全家……只剩下我一个人。”
      “……为了生计,我们一帮男孩子流浪到别的地方给人做小工,最大的卷哥只有十六岁。奔波了几年,渐渐只剩下我和卷哥还在一起。他说咱们兄弟不能一辈子当小工,大胆你从小功课好,荒废可惜了。两个人的活他常常自己干一大半,挤出时间让我学习。我想来想去,觉得在工地上干活,只有学建筑来的最快,就省吃俭用买了好多书自己看,仗着有点画画的功底,人缘也还不错,每天歇工的时候就在工地上转悠,到处去偷师。”
      “……有一年夏天特别热,工头又抠门,发的口罩根本换不过来。卷哥在工地呆太久,被吸进去的粉尘伤了肺,落下了病根子。一次他咳得厉害,手里的水杯没端住,打湿了工程师的图纸,那人不干不净地骂个没完,我听不下去,一拳打歪了那家伙的鼻子,说‘你这张破玩意儿有什么了不起,我会画得比你好一百倍!’结果我俩让揍了一顿,饭碗也砸了,卷哥却夸了我一通,说工作可以再找,志气要是丢了,就什么都没了。’
      “……没想到辗转学了两三年,还真给我考到了从业资格证。后来就是一个接一个地接工程,认识了老八和红袍他们,考一级建筑师……对了,给碎云城州立大学建图书馆的时候,还认识了在那儿读书的红泪……”
      “……再后来就有了这栋房子……”
      “好像……终于又有了家……我现在……好踏实。”
      戚少商越说越含混,终于头一歪睡了过去。他今天是真的累了,坐飞机回到虎溪郡时已经入夜,本来息红泪要留他在市区住一晚,可他心里有事,还是连夜开车回到了远郊的别墅。
      碎云州毁诺城和小雷山自治政府,听起来是两个地方,实际上一道碎云渊将它们隔开,无非是隔河相望的两个邻居。戚少商初次来息红泪的老家,以前并不知道这一点。
      因此,当他骤然看到河对岸雷霆山脉那蜿蜒得刻骨铭心的曲线时,整个人几乎失去控制。
      不用任何人提醒或指点,他也能认出小雷山那缺了一半的山头,残损的岩石狰狞地裸露着,仿佛心上永不愈合的伤口。
      那年卷哥十六他十一,走到哪里就说自己是哪里人,再没回来过,甚至不跟人提起,那个叫“故乡”的地方。
      其实小雷山不是戚爸爸出生的地方。只是在往后十四年的漂泊浪荡中,戚少商怎么也想不起来当年老家的父亲所说的老家,到底是哪里。
      但跟随着息红泪的脚步,有些什么在一点一点变得清晰——那是很小的时候,爷爷哄着虎头虎脑的小孙子,说当年啊,我抱着你爸爸,涉过凉凉的河水,爬过两座大山……老爷子瞪着眼睛扮演山林里的熊,他被逗得咯咯笑。
      后来小孙子长大了一点儿,不再稀罕爷爷的故事。自以为是英雄坯子天狼星下凡,成天和邻居的男孩儿们一起疯跑。
      如果早知道……自己会不会愿意多听几遍爷爷的故事?
      原来这也是爷爷和爸爸的……故乡么?
      原来……原来故乡真的是个永远回不去的地方。
      因为,能告诉你要回到哪里去的人,已经不在了。
      戚少商没想到好好的一趟旅行会变成这样,一路上的温馨快乐烟消云散,在碎云城找回的青春悸动也变得苦涩不堪……他原以为这么多年过去,就算不能坦然,至少也已经有那么点麻木,息红泪问过他的父母,他也给顾惜朝讲过胡同和小雷山,没觉得多么天塌地陷了不起……那一刀扎在身上剜得再深再疼,只要没死,人总得慢慢扛过来,慢慢习惯,难道不是么?
      然而他在毁诺城的大街上一步步走着,看着,觉得自己在一寸一寸地崩塌,瓦解。
      可是他强撑着不肯表现出来。红泪是个强势的女孩子,巾帼不让须眉,他是她的男人,不能在自己的女人面前犯怂,不能让她可怜,让她看不起。
      戚少商拼命回想跟顾惜朝一起看的那部电影。大概就是在这里……不,一定是在这里。在另一个世界中,这里是那什么……哦对了,“阿尔卑斯山”脚下,没有残缺的岩石,没有回不去的故乡,只有巍峨的雪峰伫立在蔚蓝的天空下,风吹过苍翠的森林,传来簌簌的落雪声……你看,红泪,我们是在另一个世界里旅行,想象一下,是不是很美?
      他突然很想,很想看他一眼。
      于是他没有追问顾惜朝为什么要听他的过去。
      也许他只是突然想听,就像自己在被问到的那一刻突然就想讲,想把一个背了很多年的包袱,在另一个同样坚实的肩膀上稍微放一放,只一晚就好。
      ……此刻,他已讲完了自己一生的故事,在冥冥黑暗中,靠着知音温热的身体,对在听或不在听的,永眠于黄土下的那些人,唠叨完了所有家长里短,终于放心沉入疲惫而哀矜的睡梦中。

      顾惜朝看着靠在自己肩头睡得天塌不惊的男人,轻轻呼出一口气。
      夜,已经太深太静了。
      静得让人产生了错觉,仿佛在这深如宇宙尽头的暗夜里,连造物主都困倦地阖上了双眼。于是属于戚少商世界的那朵量子云,竟终于潜越了看不见又无所不在的屏障,弥漫至顾惜朝的耳边。
      带着淡淡的暖,又无端令人感到悲凉。
      他轻轻扶住戚少商的肩膀,将他的身体在沙发上放平,又回卧室取了条被子盖上。
      男人的睡颜出乎意料的孩子气,懵懂无辜又似哀伤。散乱的黑发擦过顾惜朝的手背,软软的,有一点痒。
      顾惜朝定定看着那些发丝,属于这个名叫戚少商的男人的,它们一无所知地披散着,触手可及。
      一些陈旧的记忆从脑海深处泛起,在遥不可及的家乡,老人们喜欢操着浓重的口音,说“人不亏心好困觉。”
      顾惜朝的手指无法自控地抽搐了一下,旋即苦笑。
      一点银亮的光滑过,几茎断发轻轻飘落掌心,被灵巧的手指妥帖封入一只迷你塑胶袋中。
      他最后看了一眼戚少商,起身离开客厅。

      清澈的阳光从地平线蜂拥而至。乳白色的雾潮水般退下阳台,只在藤椅和几乎见底的酒瓶上留下潮湿的足印。顾惜朝轻轻放下手里的高脚杯,起身整了整衬衫领子和西装裤脚。
      兜里传来电话的震动,他掏出来扫一眼,皱起了眉头。
      ——那是个陌生的号码,来自熟悉的名字。
      陌生,是因为今天之前这个号码从不曾打来过;熟悉,是因为每回跟女友约会时,顾惜朝至少会想起一次。
      ——傅宗书。傅氏企业董事长。晚晴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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