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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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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嗤,”很明显的嘲笑,“人是会变的,欲望是永远也无法满足的。不如我们来打个赌。”莫离这样说。
这怕算是我活了二十多年,真正意义上的赌博吧,只是,没想到,仅仅只是这一次,就将我输的遍体鳞伤,永世不得,也不想再去翻身了。直到现在,早已心死如灰我的,还希望这一切不过都是一场梦,都自欺欺人的想着那笔记或许是别人模仿出来的罢……
一出洞口,我就看到举着火把的林允之。那时候林允之还不姓林,林姓是后来林瑾风登基后才封赏的。火把将林允之的脸照得入地狱的鬼神般,他甚至没有说一句话,迈着步子走到我面前,作势就要将我怀里熟睡着的小世子抢过去。我自然是死死的搂着熟睡的小世子,躲过他伸来的手,不让他抱。
就在林允之再次伸手过来时,莫离带着嘲讽的声音响了起来:“没想到我们林副官竟然有这样的闲情逸致。”
林允之上伸到半空中的手停了下来,转过头,眼里带着不屑的看着莫离。
周围的气氛一触即发,我提着的心都快到了嗓子眼,过来良久,林允之放下一直伸在半空中的手臂,一向俊冷严肃的脸上竟然荡起一层层微笑,很美,竟将身边的莫离比了下去。美是美,可那一瞬间我的头皮开始密密麻麻的发痒起来,直到我逃出了京城,那股子让人颤栗的感觉依旧回绕在心间。
火把的烛光一闪一闪的,让人看不清楚莫离的面容。现在回想起来,我只记得莫离那一双红的似乎快要滴出血来的嘴唇。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见到林允之的笑容,从十六岁起,开始生活在我的视线里的林允之,似乎从来没有笑过。
因为太过诧异,模模糊糊的竟然忘了自己究竟是怎么到的驻扎地。
下了马车后,林允之又带着我们在丛林里走了一段路程后,我终于看到了远处闪着橘黄灯光的篝火。
莫离脸色惨白,但极为的平静,优雅而从容。
莫离是第二天后被抓起来的。那时,莫离一边由着别人给他绑上绳子,一边双眼涧水的眼看着我,在我耳边小声如鬼魂催命般道:“下一个就是你……”
那刻,我的心如敲碎的核桃般,一股脑的炸开来,脸色顿时就没了血色。我极力的安抚自己,不会的,不会的,风儿不会的。他开始笑一改往日的从容,笑的癫狂,“原来,原来你早就知道,哈哈,何苦呢?我早就说了不要来……哈哈。”
以前我一直想不通,林允之那阴人的招数究竟是从哪儿学的,现在我才想通,有主必有仆,林允之尽的林瑾风的真传。
平时别看林允之一副道貌岸然,目中无人的矜贵样,骨子里实则是个十足的小人。说起来,我才是林允之的救命恩人,但那林允之就认准了林瑾风一个人,不但如此,林允之也知道怎么和我结下了深仇大恨,从来就没看我顺眼过,从小也吃不少林允之的阴损招数。
抓莫离的过程中,林允之一直都撑着手靠着门框,静静的看着莫离那一双比少女还要柔嫩的手被铐上铁链。脸上虽无表情,可眼神分明是欣喜的,所以,当莫离走过林允之身边时,我听到一小小的嗤笑声。
门帘子一搭下,林允之的眼就朝我这里看来,如往常一样的锐利和蔑视。我知道,林允之一直都看不起我。“下个就该你了。”他第二次扬起嘴角,从兜里取出一块雪白的锦帕,上面有着我熟悉不已的笔迹。
我一直以为,在林瑾风心里,我绝对是他最为可靠的人,但没想到在他心里,我竟然是连林允之也不如。假使我正的随了大皇子,可是和他在一起那么多年的感情也不是说能抹去就能抹去的。我苦笑,想必,林瑾风对我从没用过感情罢……说来也是,我这个碌碌无为的虚位,能在他身边呆着,估计也是奇迹了吧。
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一文不值。
“程景,和我赌吧。”黑暗中,莫离的眼睛闪烁着,他声音里带着笑,可听来却觉得凄凉,“程景,这场赌局,你很划算。”
在莫离和我打下那个赌后,莫离就彻底不再属于任何一方,我也是如此。
“程景,这次我们来赌命,若你赢了,我这条命自然也就死在林瑾风的刀下了,如若我赢了了,纵使我依旧会死,但有你在黄泉路上陪伴,倒也不会太寂寞。”他语句轻快,“我会沿途留下记号让大皇子过来,或许我还能捡下我这条贱命。若真这样,我也不要你那条命了,逃吧,”他说,带着些惆怅,“他们皇室的事就让他们皇室去争个你死我活吧,我再也不想趟这趟浑水了。”
“若是我输了,你大可告诉他们我沿途一直给大皇子做记号,想必现在大皇子应该带着数万人马在这附近找林瑾风的老巢吧。”
我是输了,当我看到那熟悉的笔迹,几个字就将我的生死决定后,我知道,我建造起来的假象在今天,终于崩塌了。
我趁着交接换班之际将莫离给放了出来。既然林瑾风他以为我是大皇子的人,那就这样吧,至少,我终于了解到了在他眼里的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举足轻重?我讪笑,犹言在耳。
在我为莫离解锁铐时,我以为这一切都会做的很好,我会和莫离一起逃离那个你争我斗的地方。可没想到,才刚刚走到营地外围,就看到了外面的刀光剑影。
如果不是那刺耳的哭声,莫离应该是不会死的。我也不记得当时究竟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去抱住小兔崽子的,按道理来说,那时的恨不得想要将他老|子千刀万剐,可我却在听到那哭声时,心如少了些什么惆怅恍然间,就朝小兔崽子发出哭声的地方看过去。
我虽然不清明,但经过林允之的一翻提点,我也知道,林瑾风之所以会让我从王府里跑出来,将我接应到这里,完全是为了他这个宝贝儿子。为了他这个宝贝儿子,他不惜让他的原配妻子以身试险,放过我。为了他这个宝贝儿子……
莫离本是不会死的。
当我抱着小兔崽子回身的那一刻,我看到一条闪着光的刀向我这里刺来。我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可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那刀子落在自己身上。再睁开眼一看,只见莫离手中拿着一把刀,手上早已鲜血淋淋,墨红的血一滴滴的朝地下滴着。
那时候的我更本就没有发现莫离伤势的眼中,只是单纯的以为只有手掌受伤。
那时候我一边忙着加快脚步,一边忙着躲掉追兵。直到确认跑出势力范围内后,我才看到莫离那件精致绣花的蓝色的衫子上布满了深红色的血迹。
那本不是多大的伤口,但由于运动,导致伤口裂开病情加大。也就是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色依旧明亮了,火红的太阳也高挂在头顶上。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家路边茶摊上停了一辆马车,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莫离一抬上马车,鞭子一抽就跑了起来。好在的是那喝茶的人一时半会竟然没有反应过来,等跑了一会儿,才听到后面传来的怒骂声。
那时候身上还好背着一带行李。想来也怪,当我姐满身是血带着小世子跑到我家时,我还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只知道局势不稳定,可是谁又会想到皇上驾崩。
那时候亏了我还有一颗闲心让奴婢什么的给我多带些芝麻糕,好到时候跑路时吃,以为不过是大皇子找麻烦,要到城外庄园里避几天。现在想来不觉好笑,我竟然还让他们给我带了不少银子。
我驾车带着莫离时,经过一村庄,让村里的大夫包扎一遍后,又在当地人家里买了几身衣服,又开始了马不停蹄。那时候最怕的就是小兔崽子的哭声,所以就找大夫要了几味药,让小兔崽子多睡会儿。后来小兔崽子长大,脑子不如他爹聪明,我就常想是不是那时候喂他吃药给吃坏的。
有几次,看到莫离那一张惨白的脸,我几乎要忍不住的脱口而出。林瑾风要杀的,不是他莫离,而是我。死的应该是我,真正被软禁的是他莫离才对。想想也对,林瑾风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终有一天那个地方会被大皇子找出来,与其让莫离呆在营地的帐子里,还不如将莫离关在远离营地的山洞里,至少等大皇子一干人来时,不至于束手就擒,至少还有逃跑的时间……
莫离已经不行了,看着他越来越惨白的脸色,我知道莫离已经不行了。
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告诉莫离。虽然我从小没做过坏事,但没想到我一旦做起来竟然是这样的十恶不赦。当莫离的眼终于闭上,白嫩的几乎透明的手无力的垂下时,我终于忍不住内疚的哭起来,这是我自王府逃出来后第一次哭泣。
我按照莫离的遗愿,将他火化,将骨灰扔进了河里。
我抱着小兔崽子站在河边,看着那条流动的河水,突然感到一阵悲哀。莫离撑了这么久,不过是为了能够逃出京城,而今这条河水却是向京城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