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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修改) ...
澳大利亚正午的太阳是位于北方的,这让那些来自北半球的人很不习惯。
我今年二十八岁,是一位侨居在澳大利亚珀斯的作家。或者说是一个喜欢用谎言编织故事,使自己免于精神和物质匮乏的女人。
我喜欢把自己比作雕琢文字的手工匠人,喜欢简洁、纯净、优雅、有灵性的文字,就像喜欢iPod。喜欢雕琢文字的感觉。
常常浸在音乐里写作,音乐是我灵感的源泉。尼科罗-帕格尼尼和费利克斯-门德尔松刺激着我迟钝的神经,给我带来灵感。
租住的小屋位于华人聚居区。这样可以帮我躲避漂泊感的侵蚀。小屋只有一个房间,减去了很多打扫和布置的时间。抬头即可看到边际的家,省去了不必要的担心和戒备,给了我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小屋里的陈设也很简单。一张双人床、一个CD架、一张书桌,仅此而已。床除了供我睡觉外,还承担了衣橱的功能。我的行李和衣服全部堆在了上面。
CD架是白色的,呈椭圆形,中间有一个很大的圆形孔洞。光线昏暗的时候,看起来很像一只摄人心魂的眼睛。
上面摆放着我从小到现在收集的所有CD,足有两百张之多。每一张CD都见证了我人生不同的历程。比如高中时收集的The Beatles,大学时收集的朱塞佩-威尔第。
某些CD是不能轻易触动的。比如那张《Fluorescence》。里面藏着秘密,就像众神送给潘多拉的盒子。
书桌上放着笔记本电脑,我的钥匙扣和一个略显破旧的小熊□□玩偶。
今天是国内的冬至,也是澳大利亚的夏至。太阳光直射南回归线。在澳大利亚是一年之中日光最漫长的一天。
上午透明的日光倾洒在整座城市,柔软的风浮起浅淡的野花香。我去了趟弗里曼特尔小镇的集市,买回来过圣诞节需要用到的火鸡和蔬菜。
晚上八点,窗外的太阳终于疲倦了,慢慢地落向印度洋深处的地平线,在海面上洒了层淡淡的橘黄。
收到林珊邮件的时候,我正伏在阳台的栏杆上,仔细看那层橘黄在海面上慢慢褪去。海浪不断袭来,拍打着海岸,夹杂着海鸥拍打翅膀的声音卷进了我的耳朵。
落日消失于地平线时,地平线变成了浮在天际处的一条橘红色的彩带。
彩带也很快消失。那一刻,海浪越过地平线。天空和大海融为一体。从阳台看,这一幕很像克劳德-莫奈的油画。
在南半球,西澳大利亚珀斯的日光是最强烈的。在这座世界上最孤独的城市,落日总是让人十分感动。
电脑桌面右下角不断有页面弹出,提示我收到了新邮件。我以为那是出版公司发过来的工作邮件。百无聊赖地打开邮件,发现上面一如既往的简单,没有只字片语,才意识到这是消失已久的林珊发来的。
邮件里只有一个附件。解压后看到了几百张照片,内容五花八门,但都是关于巴黎的。
有埃菲尔铁塔、卢浮宫和凯旋门这些人尽皆知的地方,也有默默无闻的街头艺术家和某个僻静街角无名的咖啡馆,甚至连流落街头的流浪汉和街头小摊上的柠檬也有。
我从没有想过在经历了那些事之后,已经从我的人生和世界里消失了三年的林珊还会重新和我联络。
打开已经好久没有用过的MSN,看到了林珊的头像。我有些踟蹰。不知道该不该问候一下消失已久的她,和她寒暄一下最近的情况。
我也不知道她发给我照片的用意。不知道经历了那些事之后,她是否她还把我当做朋友。不知道她是否已经原谅了我当初的自私和脆弱。
一连串的不知道困扰着我。既然当初选择了消失,为什么又要毫无征兆的出现?我不明白。
一封普通的邮件将我们推回三年前的世界里。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会离那里越来越远,但是依然封存在我们的心里,依旧清晰可见。
关于那些事的残存片段也开始在心中的角落里若隐若现,准备重新拼凑起来。
我起身走到CD架旁,找到那张《Fluorescence》。摩挲着它,依然可以感受到那份刻骨铭心的冰冷和悲哀。
用手指勾起CD。在台灯的照耀下,CD被打上了点点银色的光斑,在我面前静静地闪耀着。
人生中的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结局,仿佛都是在命运中冥冥注定的。无论你怎么闪躲回避,都会在下一个路口静静地等着你,就仿佛我脱离了这条橡皮筋的一端,而你在另一端牵扯着我。无论我走到哪里,最终都会被弹回来,离得越远弹回来时就越痛。
该来的总要来,然而来的,却未必总是自己的。
再次见到吴俊成的时候,是在我们分开六年之后。六年之前,他是我的恋人。六年之后,他已是我最好朋友的恋人。
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从澳大利亚回国不久,在北京遇到了大学时认识的好友林珊。我们大学时住在同一个寝室里,关系非比寻常。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又都去了国外。在国外也时常在网络上保持着联系。
林珊那时也刚从英国回来。我在北京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合适的住处,便接受了林珊的邀请,暂住在了她那里。
起初住在一起的那段日子里,林珊整日里滔滔不绝地和我讲述她在伦敦和她那位钢琴家恋人的故事,并且说等她男朋友从欧洲巡演回来后,一定要带着我去见一见他。
林珊酷爱摄影,在大学时就常对我说,她一直有个梦想。那便是希望可以在伦敦的泰晤士河畔或者巴黎的香榭丽舍大道用镜头拍到她这一生中能够遇到的最好的男人。大学毕业之后,林珊便带着相机,带着期待和向往飞往了伦敦。
到了伦敦没多久,林珊就用E-mail发来几百张照片。照片的内容五花八门。
高达135米的伦敦眼摩天轮,大本钟和白金汉宫。特拉法加广场上的鸽子,泰晤士河畔的落日。《福尔摩斯》中频频出现的贝克街221B号和查理十字火车站。地铁站里的卖艺人和匆忙的乘客。
无论拍摄地点在哪里,拍摄了什么景致,邮件还是一如既往的简单,没有只字片语,照片上也看不到林珊自己的影子。
现在她的梦想终于变成了现实,我衷心的祝福她。
于是就这样,在分开六年之后,我和吴俊成毫无预知的在命运的作弄下又再次重逢了。
在北京三里屯一处名叫The other side僻静的咖啡馆里,我们惊慌失措地坐在了彼此的对面,场面上充满了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感知到的尴尬和诡异的气氛。
这几年在澳大利亚,时不时地会在电视和海报上看到他的照片和消息,我都有意无意地回避了。我也曾经想过,某年的某天在某个熟悉或者陌生的拐角也许会遇见他,我以为那肯定是在很多年很多年之后,久得变成了注视彼此很久之后才会想起一些片段的陌生人。从没想过是这样的场景。
我相信他一定还能认出我来。这六年来,除了珀斯的日光让我的皮肤变得有些黝黑之外,我还是原来的老样子,披肩长发、泡泡袖淑女衬衫、白色的鞋子,和永远一成不变的白色波斯米亚长裙。
对面的他则变了很多,黑色长发已经染成了黄色,鼻梁了也莫名其妙的多了副镶着金边的近视眼镜。原来总是带着阳光般灿烂微笑的英俊脸庞已变得淡然冷漠,神采奕奕的眼神也变得忧郁起来。
不知不觉六年就这样过去了。真吓人一跳!想起来马上使我连带地觉得自己老了许多。日子过得真快,不过六年的工夫,却经过那么多事情,彷佛把生老病死一切的哀乐都经历到了。
“Darling,你面前这位美女就是我的那位闺蜜。在伦敦时常和你说起的Miley。你看她怎么样?和我说的相差多少?”
林珊在俊成身上轻锤了一下,凑到他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眼睛俏皮的向他眨了眨。俊成没有反应,只是用带着怨恨的眼神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的眼睛。
“她的中文名字叫张悯语,你可以像我一样叫她悯语。悯语,这位就不用多说了吧?他就是Vincent,中文名字叫吴俊成,以后叫他俊成就行。”
林珊热情地为我们做完了介绍,从自己的座位上倒入俊成的怀里,脸上洋溢着甜蜜和幸福,我们两个却不知所措地看着彼此。
“你好啊,俊成。认识一下吧!我最近可是常常听林珊提起你!”为了不使场面太过难堪,我装作和他根本不认识的样子,勉强自己笑着把手伸到他的面前,想若无其事的和他握一下手,把尴尬的气氛掩饰过去。
细想下来,人生有时候真是充满了悲哀,明明曾是最熟悉的恋人,现在却要装作萍水相逢陌生人的样子。
结果到了他那里便没有了下文,他一点也不配合我,靠在椅背上用冰冷深沉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讽刺我一样。
我的手悬在半空,处境一时窘迫狼狈到了极点。
林珊拍了他一下,责备他不识趣。“喂,人家女生先把手伸出来要和你握手,你这个大钢琴家还这么大的架子。”
我又好气又好笑,一时说不出话来。吴俊成,你不会忘了吧?当初可是你抛下我的呀!现在反倒板着脸色给我看,让我下不了台面。
我十八岁生日那天,他去给我买礼物,我一个人在约好的餐厅等着他过来。我等了很久,迟迟没有见到他,却等来了他的母亲。
“悯语,阿姨老实和你说吧!我和俊成的爸爸都打心里不喜欢你这孩子。不想看到你和俊成在一起。他今年才十八岁,还很年轻。你也知道他在钢琴方面特别有天赋,我和他爸爸商量后决定把他送到英国去,在那里会有一位很好的钢琴大师教导他。以他的资质,说不定就会成为下一个弗里德里克-肖邦。我不想因为你耽误了他。听阿姨一句话,早点离开俊成吧!如果你真心喜欢他的话,你肯定也不想拖累他的,对吧?”
在他母亲眼里,原来我只是他的累赘。那天,在他母亲面前,我感觉自己受尽了屈辱,却怯懦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一路流着眼泪奔回家,躲着被窝里哭了好久。
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夜,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照在窗台上时,我决定放手离开他,尽管心里百般不愿,可最终还是不想因为自己耽误了他。从那天起,他也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我始终都没能再见到他,直到今天在这里再次见面。
气氛沉闷煎熬得让人感觉时间已经停止了流逝。在林珊面前,我们各自喝着咖啡,当做彼此都不存在的样子。就这样僵持着,仿佛是在看谁更能折磨对方。
林珊借去洗手间的机会把我叫了出来。
“悯语,你别介意。俊成就是这样不爱说话,很不合群的一个人。对谁都是这样一副冷冰冰、爱理不理的样子。你们刚刚认识,时间久了你就发现他在心里还是很在乎别人的。我和他还有点事,要先走了。咱们晚上见。”
他们走后,我一个人靠在椅子上喝着咖啡,隔着橱窗观望外面这座城市。眼前的这座城市曾经在我心里划下一道刻骨的伤口,迫使我逃离了这里,逃到了一万五千公里之外的地方。
人生却又像圆规一样,画了一个半径一万五千公里的圆,最终还是让我回到了原点。
回国时,父母曾希望我能回广州生活,陪伴在他们身边,我倔强地选择了这里。在面试的时候,主编和HR问我:“张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北京工作?”明明已经身在这座城市,坐在他们对面,我却怔怔地看着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自己想不明白为什么会回到这里。只是有时候常常会感觉在这座被陌生的容颜包裹着的城市里,冥冥中漂浮着一段被抛弃的失落回忆。
刚回国时我总是一个人在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走来走去,躲在角落里看着陌生的人群像鱼一样在我在眼前盲目地流动。我知道,我是在寻找真心想要的东西。总是希冀在走过这座城市的某个拐角时,能够机缘巧合的在拐角另一边再次遇见它,可我却始终没有明白它到底是什么,我又把它丢落在了哪里。
事情很快就过去了,就像平静许久的一弯静水里冷不防地被人扔进一块石头一样,尽管激起了阵阵涟漪,但在繁忙噪杂的城市生活中,我无暇去考虑这些,心态也很快平静了下来。
生活又恢复了正常。我继续和林珊住在一起,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一起在我面前出现。
时间临近六点钟。即将下班的同事们也无心再继续工作,开始收拾东西,闲聊起来。
“Miley,你感觉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有什么不同啊?”坐在我右侧办公的同事何薇薇一边收拾自己桌面上的文件一边探过头来问我。
“呃。”我挠着头想了想,“国外要求编辑的个人工作能力很强,对编辑的技术要求很高,做选题时编辑们也非常注重交流,讨论一些细节问题。国外嘛?很讲究职业精神与自觉性,领导一般不会给编辑们指派硬性任务,完全靠自己要求自己。”
“那待遇肯定很高吧?”
我四处张望一下,看主编不在,压低声音说:“岂止是高,是高很多!”
何薇薇撇了撇嘴,“那你留在国外多好,干嘛回来?”
“好是好,不过毕竟是外国。虽然当地人对你很有礼貌,很客气,但文化差异太大,根本就融入不了本地社会。再说国外和国内的气候和生活方式也有很多的差别。”
“你举个例子。”
“嗯……”我想了想,很惭愧地说,“简单的说一个吧。那边正午时候的太阳是位于北方的,我在那边一直也没有仔细留意过。在那里生活了几年,一直找不到方向感。”
何薇薇一脸惊诧,起身看了看窗外西方的天空。夕阳正渐渐沉入远处的高楼大厦之中,北京的天际线拢上血红的轮廓。
“怎么可能在北方……”
还未等她说完,坐在我们对面的纪辰伸了个懒腰,突然插话进来。
“怎么不可能!薇薇,你以前学过地理没有?是不是把上学时学到的东西都还给老师啦?南半球国家正午时的太阳当然是在北方的天空啊!笨蛋!”
纪辰是办公室里的唯一一个男同事,平时就喜欢仗着自己经历比我们多,资历比我们老,经常摆出一副老气横秋样子,刻薄挖苦我们。思想单纯简单,性格单线条的何薇薇是我们几个女同事中受害最深的一个。
纪辰的话虽然刻薄了一些,但还是一下子点明了何薇薇。何薇薇心里明白了,嘴上却咬紧牙关不认输。
“呀!就我们纪大才子知道的多。纪辰,那你也说说你在新加坡留学时候的光荣事迹呗!” 何薇薇笑着调侃道。
纪辰在新加坡留学时认识了他现在的新加坡太太,以前常常在办公室里当着同事们的面吹嘘炫耀他自己在新加坡和他太太认识的经历,把新加坡和他的太太吹得天花乱地,很招人厌烦,让人觉得在他眼里我们就像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一样。
最近他太太怀疑他有外遇,正在和他闹离婚,纪辰为此苦不堪言,都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同事们私底下说他们早已分居。
薇薇话里藏针,故意拿这件事情刺激他,刚才还侃侃而谈,目中无人的纪辰一下子噎住了,脸色变得要多难看就有多难看。
他一脸尴尬,勉强着笑了笑。
“新加坡?没什么好说的!指甲盖大小的国家,还有那么多变态的法律。”
看着他狼狈样,我和薇薇都觉得很好笑,也着实出了一口恶气,心想“老纪呀!老纪,你也有今天!”
在办公室里一向不怎么说话的冰美人苏婧觉得我们两个有点太过分了,劝我们适可而止。
“你们两个别太过分,差不多就行了!别总想着拿这件事情和纪辰开玩笑。如果人家夫妻两个真离婚了,你们还高兴得起来吗?”
薇薇回头冲着苏婧做了一个鬼脸。“好了,好了。我不笑了,下班了,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我知道有个新开的泰国餐厅,据说那里的红咖喱虾挺不错的。”
我摇摇头,“我不去了,你们去吧。”
“喂!Miley,你就这样对待我的热情啊!”薇薇问我,“你和林珊约好饭局了?”
林珊也是她的朋友。我回国后一时也没有找到工作,之所以能来这家女性时尚文化网站,也是林珊帮忙向主编推荐了我。
“是啊!林珊一定还在家等着我呢。”
“婧婧,你去吗?”
“既然何大美女请我去,我自然要赏脸了。”苏婧拿手指姿态优雅地在何薇薇的下巴上勾了一下。
何薇薇一点也不介意,“何大美女”这个称呼让她很是受用。
我们三个和纪辰打了个招呼,安慰他别想太多,劝他多回去和他老婆沟通沟通。
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出了门刚要走进电梯,一个快递员从电梯里迎面走了出来,险些撞入我们怀里。
“对不起,借问一下,张悯语小姐是在这一层吗?”他一边向我们道歉,一边又冒冒失失地问我们。
我说:“我就是。”
快递员把一个很大的包裹交给我,“这是您的邮件,您签收一下。”
我看着这么大一个包裹,一头雾水。想不到在陌生的北京,谁会邮递这么大一包东西给我,在快递单上签了字,却没有看到邮递人和邮递地址。
我问快递员:“这是谁寄来的?”
快递员估计还有很多邮件要送,急着要走,有些不耐烦地说:“我只负责派件,其他的我不知道。”
林珊租的房子在东三环。精致的房子。三室两厅。每月的租金极其昂贵。
乘电梯到十二层,输入密码,打开电子密码门锁。地上铺着高光泰柚地板,脚感舒适,冬暖夏凉,非常适合北京的气候。
整个居室被装饰成白色加蓝色的纯净地中海风格。客厅的天花板上挂着一盏意大利风格的蕾丝水晶吊灯。
白色蕾丝窗帘是林珊亲手挑选的。拉开后可以看到北京最绚丽的夜景。
林珊酷爱摄影,在英国时也进修摄影。在家里到处都可以看到林珊收藏的各种款式的相机。各种名牌的单反自然不必说,还有各种堆满了书架和写字台35mm的古典旁轴相机。
林珊回国之后在一家旅行社做导游。她是一个不安分的人。一有空闲,便会端着相机到处跑。希望可以踏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一副恨不得把全世界的风景拍个遍的样子。
回国之后做了导游,这也和她活泼好动的性格很相宜。每次带团,总是拿着相机拍个没完,比游客还积极。经常撇下游客自己去拍照,所以常常被人投诉。
这段时间林珊正好休假,所以一个人天天呆在家里过着散漫的生活。
我回去的时候,林珊穿着家居服正蹲在电视机旁边翻看我收集的那些CD。那些CD就像我的回忆一样,被我从广州带到了北京,又从北京带到了国外,又从国外带了回来,收集了那么多年,现在已经将近两百张之多了。我和林珊的家里没有CD架摆放这些CD,就暂时先码放在了电视机旁。
林珊从CD堆里找到一张The Beatles的一张单曲《Yesterday》,最早在The Beatles1965的专辑《Help》中出现。她像一个从玩具堆里淘到快乐的孩子一样举起那张CD,向我炫耀。
“悯语,看我找到了什么!”
她把CD放进CD机里,放给我听,“今天凌晨,俊成给我发了封邮件,附件是一首歌,他推荐给我,要让我听听。”
言语流泻而下,象无尽的雨丝飘入纸杯;悄然滑落的印迹,如穿过这个静寂的宇宙。她点开来听。那是一首很有沧桑感的歌,节奏被拉得很长,低沉的男声不疾不徐,像夕阳西沉时的列车,景物缓缓掠过,窗外渐渐暗下去。
Yesterday, all my troubles seemed so far away
Now it looks as though they're here to stay
Oh, I believe in yesterday
Suddenly, I'm not half the man I used to be
There's a shadow hanging over me
Oh,yesterday came suddenly
Why she had to go I don't know she wouldn't say
I said something wrong, now I long for yesterday
我拿起CD的包装盒看了一下,“这是由保罗-麦卡特尼谱曲、作词,最早在The Beatles1965的专辑《Help》中出现的一首歌。”
“这张CD是你什么时候收集到的?”林珊问我。
“上高中时候吧……”
她伸出手摇晃我的胳膊:“悯语,你给我普及一下音乐方面的东西呗。”
“你干嘛呀?怎么突然对音乐这么感兴趣了?”对于一向只对摄影感兴趣的林珊突然产生这样的想法,我觉得很奇怪。
“如果我对音乐了解得多一点的话,那样我和俊成在一起时不就有新的共同语言了嘛!”
我哭笑不得,“你和他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难道你们还没有培养出共同语言来?”
林珊的神色一下子黯淡下来,声音渐渐弱下去。“前几天,我带你去见他的时候,你也见到他了。其实他和我平时在一起的时候,也是常常半天一句话都不和我说。”
那天我确实看到他们两个人之间缺少感情的交流,我以为是我在场的缘故。现在林珊这样说,让我吃惊不小。自从那天见到吴俊成之后,我心中始终有个谜团困扰着我,虽然拼命地抑制自己,可还是忍不住想知道。
“林珊,你当初在伦敦是这么认识俊成的?”我最终还是问了出来。
“偶然吧!偶然认识的。我在伦敦不停用镜头拍。他偶然闯入了我的镜头。”
“那……那可真凑巧啊!”我讪讪地说。
“当时我在伦敦刚认识他的时候,他比现在还要消沉。他在国内时原本有女朋友的,那个女孩是他的初恋。他一直很爱她,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女孩在自己生日那天突然抛弃他了。”
我向来缺乏辨别真伪的能力,听得浑浑噩噩,林珊以为我不明白,接着给我解释。
“那个女孩那天过生日,俊成去为她买完礼物,在约好的地方却没有见到她。后来他找了她很久,可那个女孩却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那个女孩也真是无情无义狼心狗肺的。她根本不知道俊成有多爱她。我知道他一直没能忘记她,在他的心里一定还念及着她。”
我在心里冷笑着,根本不愿相信林珊说得话。
“那你觉得他爱你吗?” 我接着问了林珊一个大胆的问题。
“当然!虽然他神情淡漠,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但是被他拥抱时却能感觉到他内心潮水的暗涌。某些时候,他的爱如暖阳般让人迷醉,让人窒息。”
她并没有再说话,只是按下了CD机的Replay键,伸出手让我看了看戴在她左手中指上的戒指。缓慢的音乐和沧桑感十足的嗓音一次又一次在房间里回旋。
林珊没有做饭,本以为回来之后就可以吃她已经做好的,谁料我还得自己下厨。
吃完晚饭,林珊仍然一个人蹲在电视机旁翻看那些CD。回到自己房间后,我打开了包裹,里面有一个小熊□□玩偶和一张照片。我一下子明白了这个包裹是谁寄来的。
那个小熊□□玩偶原本是属于我的。
十四岁那年我随父母从广州来到陌生的北京。初来北京时周围一个人都不认识,只会说一口广东话的我一个朋友也没有。寒暑假父母也常常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那时的生活很孤独乏味,却经常听到隔壁邻居家里有钢琴声传来。
有一次,我实在按耐不住好奇心,抱着我的小熊□□玩偶推开了邻居家门,看到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孩坐着打开着的窗口,浸在阳光里弹着钢琴。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俊成时的摸样。
那时的他还是一个开朗阳光、略显羞涩的少年,和现在是完全不同的。我记得当时他看到我这个陌生人闯入他的家后,不仅没有一点惊讶的意思,反而笑着对我说了第一句话。
“□□啊!你想听我弹奏钢琴吗?”
我傻傻地站在原地,笑着点了点头。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俊成总是喜欢用□□来称呼我,他曾经问我:“□□啊!如果有天你不在我身边了,我想你的时候该怎么办呢?”
我说,“那我把□□留在你的身边吧。想我的时候,你就抱抱它,看到了它就等于看到了我。”
那个小熊□□玩偶就这样一直留在了俊成的身边,直到今天他又把它送了回来。
想到以前的那些时光,我不由得弯起嘴角,笑了出来,可一看到那张相片,笑容又止在了脸上。
那张照片的相框有被人松动过的痕迹,里面的照片被人取出来过。照片上原本是两个人的,可是现在已经有一个人被剪掉了,只剩下我自己。
照片应该是我们后来一起去游乐场玩耍时拍下的。那时我刚上高中,脸上还带着青涩,还是把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的样子。照片中的我傻呵呵的笑着,他突然从背后抱住了我,一丝绯红迅速爬上了我的脸颊。
为什么要剪掉照片中的自己呢?是因为恨我吗?还是选择了了断呢?
看着我的小熊□□玩偶和只剩下我一个人的照片,我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
这也许就是结果了吧!
我把笔记本电脑打开,连接上网络。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吴俊成。
在一个网站,我看到下面这些文字。
关于Vincent Woo先生。
Vincent Woo,中文名吴俊成。英籍华人。世界著名钢琴作曲家及演奏家。现代浪漫主义音乐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新世纪十大音乐大师之一。拥有卓越的感性和才能,在英国及海外备受瞩目。
Vincent Woo先生出生于中国北京。父母均为大学教授。Vincent Woo先生的父亲是一位业余音乐家,受父亲影响,从5岁起便开始弹奏钢琴。18岁移民英国,在伦敦师从著名钢琴教育家费伦茨-弗朗索瓦,成为首屈一指的钢琴大师。
他的作品融合了东方的唯美与西方的典雅细致,琴音中流露着端庄和哀伤,透着似曾相识的情怀,有种无奈的宿命感。
演奏时,冰冷的面容和精致的演奏技巧给人一种超凡离俗的印象。
代表作有The Fate Of Melody《命运的旋律》、Airy Voices《空灵之音》、The Love Scene《爱情的一幕》、Overture Of Autumn《秋天的序曲》、Remedies For Love《爱的救济》、Listen To Rain《听雨的歌》、Me《我》、Crime And Punishment《罪与罚》、A Letter From Paris《来自巴黎的信》、A Story《一个故事》、He And She《他和她》、Stay In The Corner《停留在拐角》等。
Vincent Woo先生为人低调,私生活不为外界所知。情感方面,据说已有女友,情况不详。
文字下方配着一张照片。照片应该是在不经意间被某个记者和狂热的粉丝拍下的。照片中的俊成在不经意间被人拍照时还是一副冰冷恬静的面容。他身旁的女孩在被拍下的一刻,灵巧地用双手遮住了自己的脸。
那双精致灵巧的手,我知道是属于林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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