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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骨中骨 人死了,骨 ...

  •   这一次的案发现场,在城南的一座废弃戏园子里。

      戏园子叫“荣华班”,曾经是北平城里数一数二的戏班子,后来因为班主欠了赌债,戏班子散了,园子也就荒废了。如今只剩下一个空壳子,舞台上的红漆已经斑驳脱落,观众席的长椅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蜘蛛网挂得到处都是。

      尸体是在后台的化妆间里发现的。

      死者是一个年轻男子,大约二十出头,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长衫,仰面倒在地上。他的胸口有一道深深的刀伤,血迹已经干涸成了暗褐色。他的眼睛睁得很大,嘴巴微张,像是在死前想要喊什么,却没有喊出来。

      沈砚安蹲在尸体旁边,仔细观察着死者的衣着和伤口。

      “死亡时间大约在昨天晚上十点到十二点之间。”宋知远已经先到了一步,正在做初步检查,“一刀毙命,凶器是一把窄刃匕首,刀刃宽度大约两厘米,从左侧肋骨间隙刺入,直中心脏。”

      沈砚安的目光落在死者的手上。那是一双保养得很好的手,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没有老茧,没有伤痕。

      这不是一双干体力活的手。

      “他是做什么的?”他问。

      戏园子的看门人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弓着背,哆哆嗦嗦地回答:“他……他是唱戏的。以前是荣华班的学徒,后来戏班子散了,他就留在北平,偶尔在一些小茶馆里唱几段糊口。”

      “他叫什么名字?”

      “叫……叫小鹤。艺名叫‘小鹤’。”

      沈砚安的手微微一顿。

      小鹤。

      他想起自己家里那个整天嘻嘻哈哈、练功偷懒、被他罚抄戏词的小鹤。

      同名不同人。

      但这个名字,让他心里莫名地不舒服。

      “他最近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顾霆琛问。

      看门人想了想,说:“前几天,他跟人吵过一架。那个人也是唱戏的,好像是嫉妒小鹤的嗓子好,抢了他的生意。”

      “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叫……叫‘小雀’。”

      沈砚安的心猛地一沉。

      小雀。

      他家里那个小雀。

      他站起身来,声音有些发紧:“那个小雀,长什么样?”

      “二十来岁,瘦瘦的,下巴有一颗痣。”

      沈砚安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是小雀。

      他家的小雀。

      顾霆琛察觉到了他的异常,低声问:“怎么了?”

      “小雀……”沈砚安睁开眼睛,声音有些涩,“是我家的。”

      顾霆琛的眉头皱了起来:“你确定?”

      “下巴有痣,二十来岁,瘦。”沈砚安一字一句地说,“对得上。”

      空气凝固了几秒钟。

      顾霆琛转身对手下的警员说:“去沈宅,把那个叫小雀的人带回来问话。”

      “等一下。”沈砚安拦住他,“让我先回去问他。”

      顾霆琛看着他,沉默了片刻,最终点了点头:“好。但我的人要跟着。”

      沈砚安没有反对。

      他转身走出戏园子,脚步比来时快了很多。

      石头跟在他身后,小声问:“少爷,那个小雀……是您认识的人吗?”

      “是。”沈砚安的声音很轻,“是我家的人。”

      石头不再问了。

      他看得出来,少爷现在的心情很不好。

      回到沈宅的时候,小雀正在院子里练功。

      他穿着一件白色的练功服,正在走台步,嘴里哼着一段《霸王别姬》的唱词。看见沈砚安带着一群警察走进来,他愣了一下,停下了脚步。

      “少爷?您怎么带这么多……”

      “小雀。”沈砚安打断了他,声音很平静,但那种平静里藏着一种让人不安的东西,“昨天晚上十点左右,你在哪里?”

      小雀的脸色变了。

      他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最终只是低下了头。

      “我在荣华班。”他说。

      “去那里做什么?”

      “去找一个人。”小雀的声音很低,“一个叫小鹤的唱戏的。”

      “找他做什么?”

      小雀沉默了很久,才抬起头来。他的眼眶有些红:“少爷,我……我是去跟他理论的。他抢了我的活儿,我在天桥那边的茶馆唱了三个月,本来好好的,他来了,把我的活儿抢了。我去找他理论,吵了几句……但我没有杀他!”

      “你几点离开的?”

      “大约……大约九点半。我跟他吵完就走了。”

      “有人能证明吗?”

      小雀张了张嘴,最终摇了摇头:“没有。我一个人去的,一个人回来的。”

      沈砚安看着他,很久没有说话。

      他了解小雀。这孩子虽然嘴碎,爱偷懒,但心眼不坏。他不相信小雀会杀人。

      但证据不会撒谎。

      “把他带走。”顾霆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先带回厅里问话。”

      两个警员走上前,一左一右架住了小雀的胳膊。

      小雀没有挣扎,只是看着沈砚安,眼睛里满是哀求:“少爷,真的不是我……您相信我……”

      沈砚安没有回答。

      他站在那里,看着小雀被带走,双手在袖中攥成了拳头。

      石头走到他身边,小心翼翼地问:“少爷……您相信他吗?”

      沈砚安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相信。”

      “那您为什么不拦着他们?”

      “因为我相信没用。”沈砚安的声音有些沙哑,“要让证据相信才行。”

      他转身走回书房,关上了门。

      那天晚上,沈砚安没有吃饭。

      他坐在书桌前,面前摊着小雀的练功记录——那是他亲手给小雀制定的训练计划,每一天都记得清清楚楚。昨天晚上的记录是空白的小雀没有完成当天的练习,因为他去了荣华班。

      沈砚安用手指轻轻摩挲着那页空白的纸,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

      他想起小雀第一天来沈宅时的样子。

      那是个冬天,小雀穿着一件破棉袄,冻得鼻涕直流,站在门口怯生生地看着他。沈砚安问他会不会唱戏,他点了点头,张口就来了一段《空城计》,嗓子清亮得像山泉水。

      沈砚安留下了他。

      从那以后,小雀就成了沈宅的一员。他跟着沈砚安学戏,跟着阿福学干活,跟着小鹤学做人。他虽然爱偷懒,嘴又碎,但每次沈砚安心情不好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发现,变着法子逗他开心。

      这样一个孩子,怎么会杀人?

      可是,如果他没杀人,那真正的凶手是谁?

      沈砚安闭上眼睛,把今天在案发现场看到的每一个细节,在脑海中重新过了一遍。

      死者的手。干净,没有老茧。

      伤口。一刀毙命,干净利落。

      化妆间。没有打斗痕迹。

      这说明什么?

      说明凶手要么是死者认识的人,要么是一个职业杀手。

      小雀认识死者,这一点对得上。但小雀不是一个会杀人的人。他连杀鸡都不敢看。

      那如果不是小雀,会是谁?

      沈砚安睁开眼睛,目光落在桌上的那枚铜扣子上。

      铜扣子。苏州瑞宝斋。跛脚黑衣人。赵贵。慎源商行。天津的“学堂”。

      这些线索,像一颗颗散落的珠子,正在慢慢地被一根线穿起来。

      他拿起那枚铜扣子,在灯光下端详了很久。

      然后他忽然想到了一种可能性。

      如果小鹤的死,不是因为私人恩怨,而是因为他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呢?

      如果凶手杀他,不是为了抢生意,而是为了灭口呢?

      沈砚安猛地站了起来。

      他拿起外套,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石头正趴在院子里的石桌上抄写《千字文》,看见他出来,连忙站起来:“少爷,您去哪儿?”

      “警察厅。”沈砚安头也不回地说,“我要去见小雀。”

      夜风很凉,吹得他衣袂猎猎作响。

      他的脚步很快,快到石头几乎跟不上。

      他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小雀不能有事。

      他一定要赶在真正的凶手灭口之前,把小雀救出来。

      (第六十四章完)

      章末语:骨头不会说谎,但人会。有时候,最难的,不是找出真相,而是接受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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