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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少年游 十六七岁的 ...

  •   翠儿被带回警察厅后,宋知远给她做了简单的检查。结果显示,她身上有多处陈旧性伤痕,有些是鞭子抽的,有些是烟头烫的,还有一些是用绳子勒过后留下的痕迹。她的身体状况很差,严重的营养不良加上长期的惊吓,需要住院治疗。

      沈砚安在医院陪了她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她睡着了,才轻手轻脚地退出病房。

      走廊里,顾霆琛靠在墙上等着他。

      “问出来了。”顾霆琛说,“那个假神父叫马三,道上人称‘马老三’,是个人贩子。他利用这座废弃教堂做据点,专门诱拐流浪儿童,训练他们去偷窃、乞讨,甚至……卖到更远的地方去。”

      “刘招娣呢?”沈砚安问。

      “刘招娣不是他杀的。”顾霆琛摇了摇头,“据马老三交代,刘招娣是被他拐来的,但小姑娘性子烈,不肯听话,一直闹着要回家。马老三就把她关在地下室里,想饿她几天让她服软。结果……不小心把她饿死了。”

      “不小心。”沈砚安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声音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彻骨的凉意。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问:“孙德贵呢?他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孙德贵是马老三的同乡,也是他的下线。马老三拐来的孩子,有一部分是通过孙德贵转手卖出去的。那天孙德贵来恒丰号,本来是来找马老三拿一批‘货’的,但马老三不在,他就在后院等。结果等来的不是马老三,是另一个买家——那个跛脚黑衣人。”

      “跛脚黑衣人是谁?”

      “马老三也不清楚。他说那个人是最近才出现的,每次来都是单独交易,出手大方,但从不透露身份。孙德贵那天可能是撞见了什么不该看见的交易,所以才被灭了口。”

      沈砚安靠在医院的墙壁上,闭上眼睛。

      一切的线索都串联起来了。

      刘招娣的死,孙德贵的死,翠儿的遭遇,还有那个神秘的跛脚黑衣人……

      但这个案子,还远远没有结束。

      那个黑衣人是谁?他背后的组织是什么?他和“金”字组织有没有关系?

      这些问题,像一团乱麻,缠绕在他的脑海里。

      “顾课长。”他睁开眼睛,“那个马老三,现在关在哪里?”

      “第一课的审讯室。周明远亲自在审。”

      沈砚安站直了身体:“我要去见见他。”

      顾霆琛没有阻拦,只是说:“我陪你去。”

      审讯室的光线很暗,只有一盏吊灯悬挂在桌子正上方,灯泡昏黄的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马老三坐在椅子上,双手被铐在桌面的铁环上。他是个五十来岁的瘦削男人,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黑袍——那大概就是他冒充神父时穿的“法衣”。他的脸上有几道抓痕,大概是翠儿反抗时留下的。

      沈砚安在他对面坐下,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马老三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咧了咧嘴:“小少爷,你这么盯着我看,我怪不好意思的。”

      沈砚安没有理会他的油腔滑调,开口问道:“那个跛脚黑衣人,你最后一次见他是什么时候?”

      “前天晚上。”马老三倒是很配合,“在恒丰号后门那条巷子里。他来找我拿货,我说货还没到,他就走了。”

      “他拿什么货?”

      “小孩子。”马老三说得很坦然,“他专要六七岁的小姑娘,越大方越好,最好是长得周正的。”

      沈砚安握着笔的手紧了紧,但面上依然平静:“他要这么多小姑娘做什么?”

      “那我就不知道了。”马老三耸了耸肩,“我只管交货,不管用途。这是规矩。”

      “他每次都付现钱?”

      “对。现大洋,从不赊账。”

      “他有没有提过,这些小姑娘要被送到哪里去?”

      马老三想了想,忽然说:“有一次,他喝多了酒,说过一句话。他说,‘这些丫头命好,要去享福了’。”

      沈砚安的眉头微微皱起:“享福?”

      “对,享福。他说,有个大人物在天津开了个‘学堂’,专门收小姑娘,教她们读书认字,学琴棋书画,长大了就能嫁个好人家。”马老三嗤笑了一声,“呸,谁信呐。真要教读书认字,用得着偷偷摸摸地买孩子?”

      沈砚安没有接话。

      他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学堂。天津。小姑娘。

      慎源商行。

      又是那条线。

      “那个黑衣人,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他问。

      “不知道。他从不说名字。”马老三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有一次,我听见他打电话,叫对方‘赵先生’。”

      赵先生。

      沈砚安把这个名字记在了心里。

      从审讯室出来,沈砚安站在警察厅门口的台阶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三月的夜风还有些凉,吹在脸上,让他混乱的思绪稍微清晰了一些。

      “赵先生。”他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赵贵。”顾霆琛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接任第四课第一天,来报丢失货单的那个天津人,就叫赵贵。”

      沈砚安转过身看着他:“你怀疑是同一个人?”

      “不确定。但太巧了。”顾霆琛走到他身边,和他并肩站着,“慎源商行、赵贵、跛脚黑衣人、天津的学堂……这些东西,像一串珠子,就差一根线把它们穿起来了。”

      沈砚安没有说话,只是望着远处漆黑的夜空。

      他忽然想起了石头——那个想学认字的少年。

      “顾课长。”

      “嗯。”

      “我想收个徒弟。”

      顾霆琛愣了一下:“什么?”

      “石头。那个在恒丰号门口捡到铜扣子的少年。”沈砚安转过头,嘴角浮起一丝浅浅的笑意,“他让我教他认字。我想收他当个小帮手。”

      顾霆琛看了他几秒钟,最终无奈地摇了摇头:“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还想带徒弟?”

      “所以我需要你帮忙啊。”沈砚安眨了眨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顾课长,你不会见死不救吧?”

      顾霆琛别过头去,假装没听见。

      但他嘴角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出卖了他。

      第二天,石头被阿福带到了沈宅。

      少年换了一身干净衣裳——是阿福的旧衣服改的,虽然大了些,但总算不像昨天那样狼狈了。他站在沈砚安面前,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

      “石头,从今天起,你就跟着我。”沈砚安坐在书桌前,手里拿着一本《千字文》,“我先教你认字。认完了这本书,你就可以自己看书了。”

      石头用力地点了点头,眼睛里闪着光。

      “但是。”沈砚安的语气严肃了几分,“跟着我,不只是认字。我还要教你一些别的东西。比如怎么看人,怎么看事,怎么在这个世道里活下去。这些东西,书本上学不到。”

      石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沈砚安翻开《千字文》的第一页,指着第一个字:“天地玄黄。来,跟我念。”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宇宙洪荒。”

      少年的声音清澈而响亮,在沈宅的书房里回荡。

      沈太太端着一盘刚蒸好的桂花糕走进来,看见这一幕,不由得笑了:“哟,我们砚安也会当先生了。”

      沈砚安抬起头,朝母亲笑了笑:“娘,您别笑话我。”

      “不笑话。”沈太太把桂花糕放在桌上,摸了摸石头的脑袋,“这孩子看着就机灵。好好学,将来一定有出息。”

      石头被夸得脸都红了,低着头,小声说:“谢谢太太。”

      沈太太笑着走了出去。

      沈砚安看着母亲的背影,忽然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想,如果日子能一直这样平静就好了。

      但他知道,这只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

      下一个案子,已经在路上了。

      三天后,石头学会了三百多个字。

      沈砚安给他布置了功课,让他把学会的字每个抄写十遍。石头趴在书桌前,一笔一划地写着,写得认真极了。

      沈砚安坐在窗边,手里端着一盏茶,看着石头写字的样子,忽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他也是这样,趴在书桌前,一笔一划地学写字。母亲坐在旁边,手里做着针线活,偶尔抬头看他一眼,笑一笑。

      那时候的日子,真是好啊。

      “少爷。”阿福从外面走进来,脸色有些古怪,“顾课长来了。他说,又出案子了。”

      沈砚安放下茶盏,站起身来。

      他走到石头身边,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石头,你继续写。我出去一趟。”

      石头抬起头,看着他:“少爷,我能跟您一起去吗?”

      沈砚安犹豫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好。但你记住,到了现场,不许乱跑,不许乱碰东西,跟在我后面。”

      石头用力地点了点头,眼睛里满是兴奋。

      沈砚安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少年身上有一种他很熟悉的东西。

      那是一种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和一种不怕事的勇敢。

      像当年的自己。

      (第六十三章完)

      章末语:少年人的眼睛是亮的,哪怕走在最黑的夜里,也能看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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