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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二十一章 归处 《敛锋》 ...

  •   《敛锋》
      第二十一章归处
      四月,雪原开化。天狼旗下,十八部的骑兵从四面八方汇向王庭旧址。
      有些走了三天,有些走了十天。斡剌部来了,白狼部来了,连二十年来与旧王庭有仇隙的黑水部,也派了族老带着全族的青壮来了。雪原上帐篷连着帐篷,马嘶声连绵,篝火从夜里烧到天明,像一条烧进春天里的河。
      他们都在等一个人。
      各部来的首领们在王庭的废墟前列队。那一片焦土二十年来无人敢靠近,哈斯尔带人清扫瓦砾,勉强清理出一方祭坛的基座。斡剌部的老首领站在队首——当年退兵的斡剌人,如今见了定北王府的旗帜,躬身比谁都低。
      四月十六日,祭天岭下,号角三次响起。
      九命从队伍里走了出来。
      这一回,她没有骑马,也没有被人簇拥着。她穿了一身北境的旧式王袍——那是哈斯尔翻遍了王庭的遗存,连夜改出来的,玄色的底,银线绣着一匹仰天长啸的天狼。她一个人,一步一步,走上祭天岭最后的那段雪坡。
      容珩站在坡下,仰着头看她。
      这段路,哈斯尔原想铺毡,被她拒绝了。她说,最后一段,要自己走。
      于是全雪原的人都看着她走:她走得不快,每一步却都踩得极稳;风把她的王袍吹得猎猎作响,那道玄色的身影一步一步,走进二十年前的那个雪夜里去,又一步一步,从那个雪夜里走出来。
      走到岭顶,她转过身。十八部,足有数万人,他们跪成一片白茫茫的汪洋。
      她站在岭顶,往下看。看见数以万计的人,看见王庭的方向,看见很远很远的雪山。雪山的后面是什么,她不知道;但雪山的这一边,从今天起,是她的。
      “狼王——”有人先喊。随即喊声连成了潮水,“狼王!狼王!狼王!”
      哈斯尔捧着一只长匣,一步一步登上岭顶,单膝跪在她面前。老将军的独眼里全是泪,匣子打开,里面是一柄金刀。
      “王庭金刀。”老将军双手高举过顶,“先王佩刀,刀在,王在。请狼王——接刀。”
      九命看着那柄刀。
      金刀出鞘半尺,雪光落在刃上,也落在她的眼睛里。她想起二十年前那个雪夜,想起那枚不值钱的狼牙,想起十几年刀口舔血的日子。命运的账,收来收去,原来收在了这里。
      她伸出手,握住了刀柄。
      “我接了。”她说。声音不大,可祭天岭上下,数万人听得清清楚楚。
      “但有三件事,今日当众说清。”
      跪着的万军抬起头来。
      “第一,我名阿九。王庭的谱牒上若非要写,就写这个。这是我自己的名字,我用惯了,不换。”
      “第二,北境与中原,自此互通互市,永不兴兵。先王的仇,到雪谷那三百条人命为止,往后不再往下传。”
      跪在最前面的几个老首领抬起头,面面相觑。黑水部的族老颤巍巍地开口:“狼王,仇……真的不报了?”
      “仇记着。”九命说,“血债用血还过了——杀人的裴照,已经问斩。剩下的,是让活着的人活下去。这是命令。”
      “第三——”
      她顿了顿,转过身,看向雪坡下那个人。
      容珩还站在原地上,他仰着头,银甲未着,一身簇新的玄色礼服,被北境的风吹得有点狼狈,他此时笑得有点傻。
      “第三,”狼王的声音响彻雪原,“我要嫁人了。嫁一个中原人。”
      满场寂静。
      然后她补了一句,一字一顿,清清楚楚:
      “狼王配狐狸,天经地义。”
      “好——!!!”
      燕满第一个蹦起来,扯着嗓子嚎得破了音。数万人的欢呼声浪冲上云霄,惊得岭上的雪簌簌地落。哈斯尔跪在地上,一边笑一边抹眼泪。容珩站在欢呼声的正中央,仰头看着岭顶那个执刀而立的身影,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所有的藏拙、所有的憋屈、所有扮猪吃虎的年月,全都值了。
      他冲着岭顶张开手臂,用口型说了两个字。
      岭顶的人看懂了。他说的是——
      “成交。”
      那天夜里,哈斯尔拉着容珩问了半宿的婚期、聘礼、章程,问到最后,老将军一拍大腿:“按北境的规矩,娶狼王,聘礼得十八部一样一样地过。世子,你可有的忙了。”
      容珩望了一眼毡帐的方向,笑了:“慢慢备。反正我这个人,有的是钱。”
      ————————
      大婚定在五月,地点在白狼城。
      定北王府起初有些意见——世子大婚,理应回京都办。不过,容厉一句话就把所有人都顶了回去:“狼王的婚事,当然在狼王的地盘上办。谁有意见,先问过老夫的刀。”
      于是婚礼办了两场。白狼城办正宴,京都同日设流水席,皇帝亲笔题了匾:“秦晋同好”,随匾送来的还有一道圣旨,一串贺礼,和一句口谕——“告诉那小子,马蜂窝的人情还清了,往后成亲过日子,别再惦记朕的好了。”
      五月十六日,白狼城张灯结彩。
      铁骨的贺礼是一对刀鞘。老头话不多,把刀鞘往九命手里一塞:“你那双刀,跟了你那么久了,是该换个新家了。”鞘是用白狼城的雪木打的,内衬软银,开合无声。燕满凑过来看了一眼,酸溜溜地说铁叔偏心,结果被老头一锤子撵出了门。
      这座一年前差点就没了的城,如今城墙新砌,街市喧腾。铁骨带着全城铁匠打了三个月的喜饼模子,给家家户户发;孙大夫被尊为座上宾,老头逢人便捋胡子;周野带着巡防营维持秩序,可维持着维持着,自己就红了眼眶。
      婚礼的正堂设在将军府。容厉坐主位,一身簇新的服装,从开席起酒就没离过手,喝得脸红得像庙里的关二爷,见人就拉着说话——
      “这是我孙媳妇。”
      “知道知道,老王爷,您说了八遍了。”
      “我孙媳妇是狼王!”老人把桌子拍得山响,“狼王!北境十八部,数万人跪她!你们谁家的孙媳妇有这个排面?!”
      满座哄笑。九命坐在新娘的位置上,穿着一身北境式样的婚服——这一回,层层叠叠的衣服她没嫌麻烦,因为容珩提前一个月前就求过她:“这回忍一忍,就这一天,让我看看你穿红的。”
      她穿了。红得像雪原上的落日。
      拜堂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小的岔子。
      司仪高唱“一拜天地”,容珩转身要拜,结果发现身边的人没动。九命直挺挺地站着,目视前方,一脸严肃。
      “怎么了?”容珩小声地问。
      “我在想一件事。”九命也小声地说。
      “是什么事?”
      “按北境的规矩,”她说,“夫妻对拜之前,得先打一架。打赢的那个,往后说了算。”
      容珩:“……”
      满座的宾客大气都不敢出。老王爷在座位上直起了身子,眼睛锃亮,一脸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兴奋。
      容珩深吸了一口气,他转过身,面对着她,认认真真地摆了个起手式——然后一揖到地。
      “我认输。”他说,“往后就是你说了算。粥你做主放几碗水,钱你做主怎么花,家里的刀摆在哪面墙上,都你说了算。”
      “我只有一个条件。”
      九命挑了挑眉。
      “往后吵架,”他直起身,笑得眉眼弯弯,“你不许动刀。动刀也行,别出鞘。”
      九命看着他,看了足足有三息。
      “准了。”她说。
      哈斯尔在席间起身,捧杯,老将军的独眼亮得惊人:“老臣敬狼王,敬世子!北境十八部,从此与中原是一家!”
      满座举杯。老王爷喝得直拍桌子,非要跟哈斯尔结拜,被孙大夫按着灌了一碗醒酒汤。
      “礼成——!”司仪的调子都喊劈了。满堂喝彩声里,燕满端着一大盘羊杂从后厨冲出来,一边跑一边往嘴里塞,最后被周野拎着后领子清了出去。这已经是他偷吃的第四碗了。
      宴席上,白狼城来的旧部们排着队给新人敬酒。窦校尉喝高了,抱着酒坛子大哭,说世子大婚,他高兴;哭着哭着又笑了,说当年演武场上那一枪杆,挨得真值。
      九命不会喝酒,容珩代饮。代到第七杯,新娘子看不过眼,伸手把酒碗拿了过来,面不改色地干了。
      满座倒吸凉气。九命放下碗,对容珩说:“你的酒,以后我分一半。”
      “为什么?”
      “护卫的本分。”她面无表情,“你的命我看护,你的肝,我也看护。”
      角落里,西市的老贾也来了。代写书信的老头如今不摆摊了,坐在宾客席里,笑眯眯地捋着胡子,贺礼是一方端砚,底下压着一张字条。九命后来拆开看,上面是老头亲笔写的四个字:
      “字已学成。”
      落款还有一行小字:无常楼的旧账已清,楼已散,往后都是新日子。
      洞房花烛夜,九命喝了酒,脸红扑扑的,被容珩按在桌前练字。
      “今日必须写。”他态度坚决,“练了一个月了,今日验收。”
      九命认命般地提起笔。如今的九命,认字已有小成,写字尚显生硬,但有一个词,她练得最熟,练了千百遍,笔笔都稳。
      她铺纸,研墨,然后握着他的手,两个人一起,一笔一画地写——
      容珩。
      写完,她端详了一会儿,觉得满意,又铺了一张。
      “再写一个。”
      “写什么?”
      “写我的。”她把笔塞进他的手里,眼睛亮得像淬了火的刀,“这次,写阿九。”
      写完了“阿九”两个字,九命忽然想起了什么。她从衣领里拉出那根磨得发黑的皮绳,解下那枚狼牙,拉过容珩的手,把皮绳一圈一圈缠在他的腕上。
      “这是以后的工钱。”她说,“预付。”
      容珩怔怔地看着腕间那枚温润的狼牙。二十年前一个雪夜,有人把它挂上她的脖颈;二十年后,她把它系在了他的脉搏上。
      “阿九,”他喉咙发紧,“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
      “拒收,”九命收拾着笔墨,头也不抬,“就退婚。”
      容珩立刻把手腕藏进袖子里,护得严严实实的。
      ————————
      多年后,北境,王城。
      王城新开了一家茶楼,生意极好。茶客里既有中原来的行商,也有各部来赶集的牧民,最抢手的座,永远是靠窗那一桌——据说老板特意留下的,谁来都不卖。
      这日午后,茶楼里座无虚席。白胡子说书人一拍醒木,满堂安静下来。
      “列位看官,”说书人清了清嗓子,“今日不讲定北王雪夜破狼庭——那段都听出茧子了。今日讲一段新编的,名叫——《狐狸与狼》。”
      醒木又是一响。
      “话说多年前,中原有一只狐狸,哦,是个小王爷,生得一双上挑的眼,笑起来能把人魂勾走。这位小王爷去了北边的白狼城,遇上了一头狼。”
      “这头狼可了不得,杀人不眨眼,洗三遍手,一遍不多一遍不少。狐狸说:跟我走吧。狼说:你开多少工钱?狐狸说:管饭。狼想了想,觉得亏,可还是跟了。列位,这就是缘分——”
      茶客们哄笑起来。角落里有人轻轻“哼”了一声。
      靠窗那桌坐着一对夫妻。男子生得极好,眼尾微微上挑,岁月没在他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只添了几分沉静的贵气;女子的眉心处有一点极淡的红痕,不细看几乎瞧不出来。两人面前摆着两碗酪浆,听得甚是认真。
      “……后来啊,狐狸给狼熬了一锅粥。”说书人抑扬顿挫,“熬糊了!黑得像锅底灰!狼呢,一勺一勺,全吃了。狐狸问:难吃吗?狼说:难吃。狐狸说:你就不能骗骗我?狼说——但我吃完了。”
      “有客官问了,狼为什么跟狐狸走?”说书人把扇子一收,“话说那狐狸别的不行,笑起来是真好看,上挑的眼,像月牙儿钩着人。狼一生杀人无数,就没见过笑得这么好看的。狼心里想:这个人,我护了。工钱?好说,管饭。”
      “打那天起,狐狸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栽了。”
      这时,靠窗的女子端起酪浆喝了一口,遮住嘴角一点极淡的弧度。男子托着腮,听得津津有味,仿佛故事里那个狐狸不是他。
      “再后来,狼发了高热,要吃雪山上一种草。狐狸一个人进了雪山,三天三夜,把祖传的狐裘都撕了拧成绳,指甲抠进悬崖缝里,草是采回来了,人也差点交代在山上——”
      “说到这,列位看官可知那狐狸图什么?”说书人环视满堂,把醒木一按,“他不图狼报恩,不图狼的利。他就图每天早上醒来,那头狼还在。”
      “故事的最后,狐狸对狼说:我要你一句话。狼说:什么话?狐狸说:你要一直要我,我就一直活着。”
      “狼说——好。”
      满堂寂静,随即掌声雷动。有茶客抹着眼睛叫好,有人追问后来呢。
      “先生!”有年轻茶客不甘心地喊,“那狼还会杀人吗?”
      “杀。”说书人把醒木一敲,“怎么不杀?该杀的人,一个不少。只是如今狼洗手的水,是热水了——狐狸给烧的,一天三顿地烧,惯的。”
      “后来?”说书人笑眯眯地捋胡子,“后来啊,狼王归了位,狐狸当了压寨相公,两口子把日子过得——”
      “讲错了。”
      一个声音从靠窗那桌传来,清清淡淡的,不大,可满堂都听见了。
      茶客们齐刷刷地回头。只见那个眉心有红痕的女子放下酪浆碗,认真地看着说书人,一字一字地纠正:
      “原话是——你一直在,我才一直活。”
      满堂愕然。说书人愣了半晌,猛地一拍大腿:“对!对!是这句!是这句才对!”
      没人注意到,那女子说完这句话后,桌子下的手被人轻轻握住了。
      也没有人注意到,那对夫妻什么时候走的。他们只在靠窗的桌上,留下了两碗喝空的酪浆,碗底压着一锭银子,和一张字迹尚显生硬的字条。
      字条上是两个名字,挨在一起,工工整整——
      容珩。阿九。
      ——全文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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