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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逢 男主与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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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九点,我们一行人到了解放西路。
这条街到这个点儿才算真正醒过来。
白天它就是条普通的路,两旁的店铺半死不活地开着。太阳一落,整条街像被人按了开关——霓虹灯一盏接一盏亮起来,红的、紫的、蓝的,招牌上的字歪歪扭扭地闪,把半条街照得跟白天似的。人群从四面八方涌进来,密密麻麻,走两步就得侧身。出租车的喇叭声、摩托的引擎声、不知从哪家店里漏出来的低音炮,全搅在一块儿,"咚咚咚"地砸在胸口上。
空气里飘着烧烤的油烟、劣质香水,还有啤酒洒在地面上的酸味。
苏荷的门口排着队,保安站在台阶上,拿手电筒照着往里放人。
我们报了订位,直接进。
一推开那扇厚重的门,声音像一堵墙,"轰"地撞过来。
苏荷是我们仨的大本营。
我们喜欢在这儿玩,原因很简单:它是慢摇吧,长沙人气最旺,帅哥美女最多,风格也比别家正,最关键的是——没有酒推。
就是那种粘着你、非要你买某种指定酒、她们好拿提成的人。别家酒吧满场都是,烦不胜烦。苏荷没有,所以相对来说,消费也不算离谱。
我们出来玩,是有规矩的。
第一是位置。苏荷的卡座窗边排开,我们从来只坐靠里的第三张。关键是它斜对着门口——谁推门进来,我们三个是全场最早看见的那一批。
这张桌子是我们用两年坐出来的。别的桌换过无数拨人,只有这一张,酒吧经理认识我们,人满的时候会替我们协调换座。
第二是点单。从来是威点。
他记得住我们三个各喝什么、加几块冰、绿茶兑多少。他自己的那杯永远兑得最淡,因为他酒量最差,可每次买单他抢得最凶。
第三是花钱——轮着买单,或者 AA。
这三条从高中定下来,从没破过。旭骂过我们"跟过日子似的",我们骂他"你懂个屁"。
我扫了一眼四周,多么熟悉的感觉。
场内是个圆弧形的空间,有点复古的装修风格,挑高很高,全木质的桌椅,顶上垂下来一串串灯,光线暗得恰到好处——暗到能藏住所有不想被人看见的表情,又亮到足以看清三米外的脸。木质小圆桌沿墙排开,中间是几个小舞台,每个只能容纳两三个人蹦跶,再往里是吧台,酒保站在里面调酒,摇酒壶的动作甩得花里胡哨。DJ台就在吧台正前方,每次都能看到有女生调戏那个高高瘦瘦、留着长发、长得像木村拓哉的DJ帅哥,而他每次都是腼腆一笑,大概是习惯了。
空气里混着烟味、酒味和香水味,闷,热,人一进去后背立刻开始冒汗。
大厅里挤满了人,播放着 Groove Coverage 的音乐,我特喜欢他们的《God is a girl》、《She》、《Far Away From Home》等。激光灯扫过来,把人群切成一片一片的红和绿。
小妮子一进来就疯了。
她眼睛瞪得溜圆,左看右看,嘴里"哇——"了一声,拉着我的袖子晃:"华哥哥!这边好多人啊!"
她大概很少来这种地方。
兴奋得不得了。
我们开了瓶芝华士,熟练的加上冰块和绿茶混合,倒了四杯。
旭一坐下就掏手机。
这人每次来都是这个流程:屁股还没坐热,电话先拨出去,约女孩子。一般一约就是三个——正好配对。
他今天运气不太好,打了半天,回来的时候脸有点垮。
"哎,约晚了。"他往沙发上一瘫,"好的都让别人约走了。等下我约来的那个,长得一般,今晚将就下吧。"
旭永远是旭。
宁滥勿缺。
而我和威,恰恰相反。
威今天不正常。
他的雷达系统——就是那双一进场就开始扫描的眼睛——居然没启动。他既没往舞台看,也没往吧台看,就端着杯子坐在那儿,跟我和旭聊感情,聊高中校园生活。
聊了半天,我忍不住问:"你今天怎么不动作?"
他喝了口酒,说了句:"没心情。"
我没追问。
威这人就这样,有心事的时候,比谁都闷。
小妮子今天是真的兴奋。
又是跳,又是摇,站在卡座旁边的台阶上手舞足蹈,马尾甩得像个拨浪鼓。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打了盐呢。
我只能以听为主。
因为我还得看着她——别让她太疯了。
毕竟她妈是我顶头上司。
她今晚要是在这儿出点什么事,明天我就得卷铺盖回老家。
半小时后,旭约的女孩子姗姗来迟。
旭还挺高兴,站起来很热情地给我们介绍,然后喝酒玩骰子自娱自乐不搭理我们。
我看着他们挤进人堆里。
台下的人贴得很近,灯光扫过去,一瞬间全是晃动的手臂和脑袋,分不清谁是谁。音乐震得人说话都得贴着耳朵喊。
威端着杯子挪到我旁边,凑到我耳边说了句:
"这个女孩子,真的不是一般的一般。"
我点点头。
"今天的心情,完全被她给弄坏了。"他又补了一句,"她的到来,简直是影响我们这桌——乃至整个酒吧的气氛。"
我差点笑喷。
同感。
威的话语总是那么一阵见血。
也更加坚定了我的心态:宁缺毋滥。
其实我身边这位也不错呢。
小妮子还在旁边跟着音乐有节奏的扭动,脸颊被灯光照得发红,笑得没心没肺。
只是她还没成年。
又是黄姐的女儿。
所以我不能碰。
在对女人这件事上,我和威的观点是一样的,我们有自己的原则。
第一,宁缺毋滥。
第二,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接近,什么样的不能碰。不能碰的,坚决不碰。 所谓的能不能碰,看的是这个女孩子是不是也常出来玩、是不是自己也不在乎。
第三,我们从来不碰药,也绝对不碰那些碰过药的女孩子。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是男人都色,我也是男人。
但我属于色人,不是色鬼。
威信奉的一句话是:君子好色而不淫。
而我信奉的,是三个"不"。
有一回就在这张桌子上,我们仨喝到一半,聊起这事儿。
威先问我:"小华,你既不像旭那样死缠烂打,也没见你花什么钱,可你身边从来没断过人。你到底是怎么搞定的?"
我笑着说:"我有三不原则。"
"哪三不?"旭立刻凑过来,眼睛都亮了。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旭一拍桌子:
"狗屁!"
他瞪着我,一脸恨铁不成钢:"不主动?你不主动人家自己送上门?不拒绝?那你挑什么?不负责——"
他冷笑一声。
"你那个不叫不负责,你那个叫不敢。"
然后他说了他这辈子唯一信奉的那句话——
"得手才是硬道理。"
威在旁边听着,笑了。
他笑得比谁都慢。笑完了才开口,一句话把我们俩都骂了:
"你是伪君子。"他指着我。
"你是真禽兽。"他指着旭。
旭乐了,端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真禽兽怎么了?真禽兽至少不装。"
我也跟着乐。
可我笑着笑着,心里"咯噔"了一下。
因为威那句"伪君子",是笑着说出来的,可它比旭那句"狗屁"重多了。
狗屁是骂我不对。
伪君子是骂我装。
我确实在装。我把那三个"不"说成三条原则,说得跟本事似的,说得连自己都快信了。
其实那三个"不",底下压着的是同一个字。
那个字是:怕。
那天晚上我们笑完就过去了,谁也没再提。威没追问,旭也没再往下挖。我们继续喝酒,继续看场子,继续各干各的。
可那句话,就留在那张桌子上了。
我们其实都清楚:真正让我们上瘾的,不是泡吧。
泡吧早就不新鲜了。
打麻将?我坐在麻将桌旁边不到一个小时就能睡着。杀人游戏也玩过,跟打麻将一样无聊。
可我们始终找不到能替代泡吧的活动。
因为我们要的从来不是酒,不是音乐,不是那张卡座。
我们要的是一个平台,一种渠道——
一条通往下一段暧昧的路。
酒只是门票。
舞台只是入口。
真正让人上瘾的,是一段你期待但又不确定的邂逅或暧昧,或又是每一次灯光暗下来的时候,你身边坐着的那个人,可能就是今晚的开头。
我坐在卡座里,心里其实还惦记着刚才那句“邂逅”。
说实话,人进了这种地方,多少都抱着点念头。我也一样。
我扫了一圈场子——入口那边刚进来三个女孩,其中一个穿白裙子,个子高,站在门口张望,像在等人。我多看了两秒,心里刚冒出一句“今晚说不定……”,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
中途威去了趟洗手间。
五分钟后他回来,脸色不对。
他凑到我耳边,声音压得很低:"那边有桌人,可能我们都认识。"
"谁?"
"你去看。一定要去看。"
他的手在抖,不是酒喝多了那种抖。
去洗手间要经过一条走廊。
走廊比场子里暗得多,墙面上贴着褪了色的海报,顶灯坏了两盏,一明一灭地闪。地上铺着黑色地砖,踩上去黏鞋底,大概是洒了酒没人擦。洗手间门口排着队,有人靠着墙抽烟,烟头的红点在暗处一明一灭。
空气里混着消毒水和尿液的味道,跟外面那股香水和酒精搅成的甜腻,完全是两个世界。
我装作路过,往他指的方向扫了一眼。
卡座区靠里的那一桌。
七八个人,男男女女,围着几瓶洋酒,正在玩骰子,笑得前仰后合。桌上堆着几个空饮料瓶,还有一盘没怎么动的果盘。有人把骰盅摇得哗啦啦响,赢了就拍桌子,输了就灌酒。
那桌离我们不远。
近到我只要再往前走两步,就会走进她的视线。
我只看了一眼,脚步就钉住了。
是洁和艳。
不是我想停。是脚自己停的。
手里那杯酒,我刚才还端着,这会儿才发现杯子举在半空,停在半路上。杯里的冰块化了大半,酒面晃了一下,晃出来一点,顺着杯壁淌到我手背上,凉的。
我没擦。
酒醒了一半。
不是夸张——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一分钟前那点芝华士的晕劲,那点音乐震出来的热,那点"今晚说不定有什么"的期待,全在这一秒钟里退得干干净净。我的脑子清楚得可怕,清楚到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砰。砰。砰。"
一下一下,撞在耳朵里。
心脏像是被人从后面攥了一把——不是攥,是攥住了之后,还往里捏了一下。
洁坐在靠里的位置。
她没玩骰子。别人笑得前仰后合,她也笑,但只是嘴角动一下,眼睛还是安静的。她面前那杯酒几乎没动,杯壁上凝了一层水珠,顺着杯身滑下来,在桌面上洇出一个小圈。
她穿一件浅色的衣服,具体什么颜色我看不清——场子里光太乱。我只看见她的脸,在一群晃动的脑袋中间,白得不像话。
不是化妆化出来的那种白。是本身就白,灯光一打,白得有点透,像光能穿过去。
她还是那个姿势:侧着头,听人说话。下巴微微收着,脖子拉出一道很好看的线。
我后来才明白,我对某一类女人毫无抵抗力。
安静的,白的,坐在一群闹的人中间,却像不在。
很多年后,我第一次见到小雨,心里动了一下,当时我不知道为什么。
很久以后我才想明白——因为她们是同一款。
小雨是软的,像水;洁是静的,像一口井。
可隔着一段距离看过去,那张脸、那种白、那种"我在这里但我不属于这里"的劲儿,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我那时候才知道,我后来找的每一个人,都是照着同一个人找的。
而我自己,是最后一个发现的。
艳叫李艳,是威的初恋。
也就是威的初恋——高三那会儿,威就是为了追她,才跟着我们学打篮球的。毕业前两个人终于在一起,那段日子威整个人都在发光,走路带风,笑起来连牙齿都晒太阳。
后来上了大学,一个在长沙,一个在外地。
那时候我和艳经常一起玩。她人爽快,大大咧咧,跟我处得像哥们儿。她还给我介绍过一个女朋友——洁(邓洁),她的老乡兼大学同学,在我们那个城市的另一所高中读的。
再后来,分手了。
为什么分的,威从来没说过。艳也没说过。
我只知道,那次恋爱之后,威就变了个人。
这两年,他看上去是慢慢缓过来了。
真的只是"看上去"。
他该喝喝,该笑笑,该在群里发那些不着调的段子就发。他重新开始扫描场子,重新开始约人,重新开始跟我们吹牛。我们都以为那页翻过去了。
我问过他一次,就一次。他说:"翻是翻了,就是翻得慢了点。"
我当时信了。
直到今天我才明白——有些页根本没翻过去,只是压在了底下。压得够深,平时看不见;可只要有人把那一页重新翻开一个角,它就自己弹回来。
他的手在抖。
不是酒喝多了那种抖。
我认识他六年,这种抖我见过一次——高三那年,他站在篮球场边,第一次鼓起勇气把纸条递出去的时候,手也是这么抖的。
六年了。
我以为他忘了。
而我和洁,在一起那几年。
那几年。
那几年里,我去过她的学校,记得她宿舍楼下那棵桂花树,秋天开起来,整条路都是香的。我记得她冬天手凉,总往我口袋里塞,塞进来还理直气壮。我记得她不吃香菜,记得她笑起来左边有个很小的梨涡——不笑的时候看不见,得是那种真的笑,才显出来。
我们那时候连毕业以后住哪儿都聊过。
至于后来的事,我不想在这儿说。
有些事得按顺序来——得先有那两年多的好,才有后面的那一下子。
现在我只说一句:她坐在那儿,侧着头听人说话,而我站在离她不到十米的地方,不敢再往前走一步。
我还以为我这辈子不会再见到她。
一分钟前我还在想,今晚可能有什么邂逅。
命运真的给了。
只是它给的,是我最不想见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