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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三人 出差男死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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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在城南,快捷连锁,六层楼,外立面刷成橘黄色,招牌缺了一个字,晚上亮灯的时候“如家”变成“如”。前台的小姑娘吓得不轻,说话磕磕巴巴,周警官问了三遍才把入住信息理清楚。
死者,男,三十九岁,叫郑文柏,外地来出差的,做建材生意。入住时间是前一天下午四点。监控录像显示他一个人走进大堂,一个人办入住,一个人上电梯,一个人进了412房间。之后再也没有人进出过那扇门。
直到第二天中午,保洁刷卡进去打扫,发现他躺在床上,被子拉到下巴,像是睡着了。人已经凉了。
法医来了,沈见月也来了。死亡时间在入住当晚十点到十二点之间。死因是中毒,一种常见的镇静剂,大剂量口服,混在酒里。床头柜上有一瓶喝了大半的矿泉水,瓶口有他的唾液,水里检出了药物残留。
房间不大,一张双人床,一个床头柜,一张小圆桌,两把椅子,一个衣柜,一台壁挂电视,卫生间在进门右手边。窗户是内开的,只能打开大约十厘米,外面有纱窗,纱窗边缘卡了一根头发,没断,说明没有人从窗户进出过。
门锁是电子卡,一锁一开都有记录。当晚十点之后,没有任何人刷过这张卡。
又是一个密室。
周警官站在门口翻记录,眉头拧着。“入住之后没人进出,窗户打不开,门锁记录干净。这要不是自杀,那就有鬼了。”
我没接话,先看房间。保洁进来的时候说,房间“不太乱,但也不像一个人住的”。我蹲在地上看地毯。快捷酒店的地毯是深灰色的化纤材质,长年累月被各种鞋底踩过,表面起了一层小球。在床边和圆桌之间,地毯上的小球倒伏方向不太一致。有的往这边倒,有的往那边倒,像是被人反复踩过,但又不完全是同一个方向。
我站起来,看圆桌。圆桌上放着两个杯子,玻璃的,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左边的杯子里面有水渍,杯壁上有唇印,不明显,但侧光看能认出来。右边的杯子是干的,干净的,像是从杯架上拿下来之后就没用过。
但位置摆得很正。两个杯子,左右对称,距离桌沿都是大约五厘米。
我拉开衣柜。衣柜里有他的行李箱,打开着,里面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外套、衬衫、内衣、袜子,分格放。旁边挂着两件酒店浴袍,一件动过,一件没动。动过的那件腰带散了,搭在衣架上。没动过的那件叠得方方正正,连折痕都在。
我蹲下来看床底。床底是空的,只有一层薄灰。但在靠床头柜那侧的床脚旁边,有一小团东西,被床单垂下来的边挡住了大半。我趴下去,伸进手去够出来。
是一只拖鞋。酒店的那种白色一次性拖鞋,薄底,无纺布面。但这一只,和床头柜旁边摆着的那双不太一样。那双是两只有包装的,塑封还没拆,说明他没穿。而床底这一只,鞋底有一层灰色的磨损痕迹,无纺布面也起了毛,是被人穿过的。
我把拖鞋翻过来。鞋底的磨损集中在脚尖和前脚掌的位置,脚跟几乎没有磨。这说明穿鞋的人走路是踮着脚的。而且鞋底沾了几粒灰白色的碎屑,像是某种粉末。
我把拖鞋装进证物袋。沈见月站在卫生间门口,看了我一眼,指了指洗手台。
洗手台上并排放着两套牙具。一套拆了包装,牙刷是湿的,牙膏挤过。另一套没拆,塑封完好,放在台面最右侧,和那套用过的并排摆着,间距和圆桌上两个杯子一样,大约五厘米。
我拉开洗手台下面的柜子。垃圾桶在里面,里面有几张用过的纸巾、一个矿泉水瓶盖、一根棉签。棉签一头是干净的,另一头沾着一点淡黄色的东西。我凑近看,是蜡。
蜡。
我把棉签也装进袋子。
周警官还在翻门锁记录。“你是不是觉得,这房间里有第二个人?”
“不是觉得。”我站起来,把那只穿过的拖鞋举给他看,“这间房里,除了郑文柏,还有另一个人待过。这个人踮着脚走路,用过洗手间的牙刷,在圆桌左边那个杯子里喝过水。但这个人没有入住记录,没有出现在监控里,门锁也没有记录。”
“那他是怎么进来的?”
“他本来就在房间里。”我走到门口,看了看门锁,又看了看走廊。“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在郑文柏入住之前,就已经在房间里了。”
周警官愣住了。
我让他去查412房间前一天的入住记录。前台小姑娘查了半天,说前一天下午两点之前,412的客人退了房。一个叫“周海”的男人,住了两天,退房时间下午一点半。
周海,四十二岁,本地人,无固定职业,有盗窃前科。
周警官调了前一天下午的监控。周海退房的时候,拉着一个行李箱,背着一个双肩包,从412出来,坐电梯下楼,退卡,走出大堂。没有任何异常。
但郑文柏是下午四点入住的。中间隔了两个半小时。保洁在下午三点左右打扫过412,但只换了床单毛巾,没有仔细检查床底和衣柜。周海在那两个半小时里,完全可以重新回到412。他有钥匙卡,退房的时候交了一张,但快捷酒店的前台经常不核验卡的数量。他如果多拿了一张,退房时只交一张,手里就还留着一张。
他回到412,藏在房间里。等郑文柏进来,关上门,他再行动。
“可他怎么杀的人?门锁记录显示郑文柏进来之后没人出去过。”周警官问。
“他不用出去。他杀人之后,可以从窗户离开。窗户只能开十厘米,人出不去。但他可以把作案工具扔出去,然后自己从门走。前提是,他要在门锁记录上做手脚。”
我走到门口,看了看那个电子锁。锁是旧的,刷卡区有一层磨损的痕迹。我把沈见月叫过来,让她看锁的插销。插销是斜舌式的,关门时会自动卡住。但在斜舌的侧面,有一道极细的划痕,像是被人用薄片反复拨弄过。
“他用了一张硬卡片,从门缝里把斜舌拨开了。这样他离开的时候,门锁不会记录,因为卡没有刷,锁舌是被拨开的。门关上之后,从外面看是锁着的,从里面反锁的插销也没有拧上。所以门锁记录是干净的。”
“那他杀人之后从门走,监控呢?”
“他换了衣服。”我指了指衣柜里那件没动过的浴袍,“他穿着酒店浴袍,低着头,从消防通道走下去。快捷酒店的消防通道没有监控,他可以从后门离开。一个穿着酒店浴袍的人走在消防通道里,就算被人撞见,也只会以为是哪个客人走错了路。”
“那他为什么还要伪装成两个人?”
“因为他想让警方以为是两个人作案。两个杯子、两套牙具、两双拖鞋。他故意在房间里布置了‘第二个人’的痕迹,让警方觉得郑文柏是被人下药毒死的。但如果只有一个人进入房间,那这个凶手只能是他自己——自杀。所以他要制造‘另一个人’存在的假象。但那个人从来没有真正进入过房间。那些杯子、牙具、拖鞋,都是他在郑文柏入住之前就布置好的。他只需要在离开之前,把这些东西摆正,制造出一种‘两个人用过’的错觉。”
“那床底那只穿过的拖鞋呢?”
“是他的失误。他穿着那只拖鞋在房间里走了几趟,测试从床边到窗户的距离。后来他杀了人,离开的时候太匆忙,那只拖鞋踢到了床底,他来不及捡。另外一只他带走了,扔在了外面。”
我走到窗前。窗户只能开十厘米,但足够把一只拖鞋、一个药瓶、或者一根棉签扔出去。楼下是酒店的后巷,垃圾箱旁边。周警官派人去搜,在垃圾箱底部的污水里捞到了一个空药瓶,里面还有残留的白色粉末。
周海在第三天被抓到。他躲在城郊一个废弃的仓库里,身上还穿着那件从酒店穿出来的浴袍,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他承认了。他和郑文柏有债务纠纷,郑文柏欠他八万,拖了两年不还。他在酒店蹲了三天,摸清了郑文柏的习惯——每天下午四点左右入住,一个人,喜欢喝矿泉水,睡前会吃安眠药。
他提前一天住了进去。退房时多留了一张卡。第二天下午两点回到房间,藏在衣柜里。郑文柏四点进来,放下行李,洗了澡,坐在圆桌旁边喝水。周海从衣柜里出来,把药下在水里。郑文柏喝完,困了,躺上床。周海等他睡熟,用枕头捂了几分钟,确认断气。然后他布置好那些“第二个人”的痕迹,穿上浴袍,从消防通道离开。
他唯一没想到的是,那只拖鞋会卡在床底。他也没想到,郑文柏睡前吃的安眠药,和他在水里下的那种,是同一种。法医在郑文柏胃里检出的药物浓度,远远超过正常剂量。周海下的药,加上郑文柏自己吃的药,双重作用下,他根本没有醒过来的可能。
方砚后来在结案报告的空白处写了一句:“他布置了一个有第二个人存在的房间,但第二个人从来没有进来过。第三只拖鞋,是他唯一没有擦掉的脚印。”
写完,他把笔搁下,从兜里掏出白塔山,抽出一根点上。空盒捏扁,扔进垃圾桶。案子结了。
我走出酒店的时候,后巷的垃圾箱已经被清理过了。空气里还残留着一点消毒水的味道。抬头看四楼的窗户,玻璃反着光,什么都看不清。那间房已经重新打扫过,换了新的床单、新的毛巾、新的牙具。但那只拖鞋,我留在了证物袋里。它的鞋底沾着的那层灰白色的粉末,是郑文柏最后走下床、倒在地毯上时,鞋底蹭上去的。
周海说,郑文柏倒下的时候,眼睛是睁着的,看着他。他用手合了两次,没合上。第三次,他放弃了。
那双眼睛,一直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