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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祝槐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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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祝槐归
遇见他,是个很奇妙又偶然的巧合。
我彻底厌倦了大城市里功名利禄的环境和私立学校里世情凉薄且势力的喧嚣生活,选择来到小县城体验人生百态。临走前,母亲很不舍地抱住我,吩咐管家一定要给我安排那里最好的条件。
一个县城的条件并好不到哪里去。刘管家能做的只有给我安排一个司机和租下那里最大的平层供我居住。
早在上学前,我其实就已经见过他了。
他被按在巷子深处里揍,血腥又暴力的画面不断充斥着我的脑海。那人穿了一身黑,只有露出的手臂是惨白的。
他从巷子里出来时,手里攥着一把钞票。背后有血渍,折翼的天使。
我想我不该多管闲事的,但看到他那副淤肿的模样,我在大城市见惯了光鲜,竟是一时之间同情心泛滥。
我把手里司机给我的还尚未喝过的早餐粥递给他。
他低下头看着蹲在路边的我,长刘海挡不住眼睛,那张脸是出乎预料的帅,是连老天爷都偏心的艺术品。我与那对亮晶晶的眸子对视时,他正冲着我笑得明朗。
他没接我手里的杯子,也没道谢,只是费力地咧起还渗着血的嘴角,皮笑肉不笑的模样显得有些尴尬而可笑。
他拒绝施舍,却接受了我的温度。或许从那时开始,他才第一次允许他人触碰自己可怜又脆弱敏感的心灵。
他摆了摆手,一瘸一拐地走远了,像是在说我们会再见的。
他没错。我终于在转学进班级的那天又遇见了他。
他本应该趴在桌子上睡得熟的,却在我路过时猛地惊醒抬头,黯淡的眸子在一瞬间变得清澈剔透起来。
坐在他身前时,我听着他咳嗽着清嗓了半天,用指尖小心翼翼地戳了戳我的肩膀,装作漫不经心却耳根通红的向我诉说他的名字。
但他依旧是笑着的,脸上又添了新伤,嘴角上扬的弧度也更加别扭难看了些。他的笑永远都不是真切的,那笑意漫过眼角,像极了一个半痴不颠的疯子。
但他唇边的那枚只露出半点尖来的虎牙却恰好中和了这一切。
当初我竟然觉得这个毫无规矩又不讨喜的家伙很可爱。现在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可笑又无奈,我想忽略他,可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十分在乎他。
就比如,他在走廊被主任刁难的那个下午,我插足了。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总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俞国怀骂的的确很难听,辱骂他本人的同时还要带上父母。我看见那人捏得愈发紧的拳,垂下的头和耸拉的肩膀,想着这样羞辱一个人是不是太过了。
我说出那句停下时,他很意外的偏过头,眼眶里亮闪闪的,泛着水润的光。
俞国怀转头换了个语气对着我喋喋不休起来,没等我用眼神示意,他便贴着墙边很快地溜走了。路过拐角时,我看见他用胳膊很用力地蹭着双眼,鼻子一抽一抽的,哭得连发丝亦在发颤。
那之后,我常收到他送来的笨拙的讨好。
他外表看起来很凶,心思却细腻又柔软,就比如那些做工精细的小东西,与我柜子里他放的新护腕,还像小姑娘一样爱吃甜食,一味执拗的想把它们分享给我。
现在想来,唤他一声小槐妹妹没有任何错,因为在涂完药的那天晚上,他亲手向我展示了他的逼有多会喷水。
……
……
我不是从未见过双星人,看到他的赤体也并不觉得惊讶。只是他的身体看起来太脆弱,单薄到仿佛碰一下便会扯出无声的痛楚,淤青与深浅不一的疤蜿蜒缠绕于那具破碎的躯壳之中。
脆弱的人偏偏有颗强大敏感的心。他以疼痛命名,为疼痛而生,把混沌模糊的温度都填成清晰的模样。
他好呆。做ai时连刻意的示好都显得笨拙,几句骚话就能羞得自己面红耳赤。还有那顿目的明显的饭,冰箱里唯二的两枚鸡蛋眼睛都不眨的磕进去了,我看得好笑,面条出锅时视线还要盯着垃圾桶里丢掉的蛋壳,像只护食的小猫。
于是我把那两枚荷包蛋夹出来,看着他拼命挣扎着下咽噎人的蛋黄,忽地觉得好像我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他都会妥协的。
我真的这么做了,但他也真的妥协了。
我在恨他,恨他当初为什么没有几个耳光把我扇到清醒,而是答应了我不讲道理的请求。那天他跪在地板上时,我并没有感到所谓的取悦,反而是心如乱麻,说了更多心不在焉的畜生话。
现在想来,我当初太年轻了,不止是意气用事,仿佛跟他独处便总会恶劣心思作歹,做出许多幼稚可笑而无厘头的事。我想那时的祝槐归心理年龄会比我成熟得多,他像棵老槐树般坚毅,情绪不形于声色,在痛苦中挣扎着向前,强大而平淡的人偏偏有具让他抬不起头的身体。
他对他畸形的身体感到自卑,就比如他紧紧缠绕于胸口的绷带,就像被束缚于茧丝中的蝴蝶,痛苦而迷茫,被无形的枷锁困住了自由。
齐刘海女同学看起来腼腆又内敛,却意外的十分健谈。她与我说过很多次少和你身后那人打交道,我笑笑,并没问她为什么,只是回头多瞟了那人好几眼,每一眼的余光都与他对上视线。
他很敏锐,我了然他一定是会听到所有对话的。如果作为一个横行霸道的小混混,班里的人可不止会绕着他走了,哪里还能当着他的面声音不小地谈论起本尊。
当然还是因为他好欺负。
我想得没错,他到底没有插嘴,也没有动手,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班级里那个最狭隘的角落,听着这些或许都是莫须有的骂名,手指在衣服下面绞得紧。
他们说他恶劣,道德败坏,经常在校外打架斗殴,因为逃课被俞国怀骂过无数回,从来没有好脸色,私生活也不检点。
“不然这么混的人怎么可能一直没见他交过女朋友?当然是因为太脏了,没有人愿意要他啊。”
我相信这简直是我活了这么多年来听到的最无逻辑的八卦,以至于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男男女女坐在前面哈哈大笑,他却仍旧不为所动。
晚自习下了暴雨,他还是不动声色的把唯一的伞借给齐刘海,对方没道谢,甚至没分给他一个不错的眼神,他却还是把退路都想好了。他说,如果觉得为难可以不用还给他。
他趴在教室硬梆梆的桌子上睡了一夜,翌日我来的最早,看见他在打理乱蓬蓬的刘海和压到通红的额头,嘴里啃着半块白面馒头。
他在这个班只与我说过话,有过越线的交集,分享欲也只能砸在我身上。我看着他费力咽下吃食的模样,连生理性泪水都被挤出来,咳得眼尾猩红。
我忽地想,被无理由造谣时,他会不会也像是被俞主任训斥的那天一样,哭得静默无声却痛彻心扉。
或许是因为班里同学的态度使我对他也产生格外恶劣的印象来。我用带刺的话语针锋相对地掩饰情绪,他却总是报以平淡而热忱的回应。
大抵就是因为这样,我才变得愈发不像自己了。我觉得当时的我已然无法正常保持理智了,好像说出什么过激的话都不足为奇了。
那个十足的疯子该是我才对。是我践踏了他的自尊,碾进沼泽里,再磨碎了丢弃。
那天天气真好,阴霾笼罩了一整天的天空在傍晚突然放晴,我站在天台边,听着他低沉悠扬地吟唱,忽地觉得如果永远和他这么纠缠下去,也不错。
但我说过,他比那时的我成熟太多,他唱出那句爱你时,我竟傻逼的认为这就是告白,又喊出那声小槐妹妹,递给他那盒没送出去的药。
他笑着接下,又笑着让我滚。比哭还难看。
我在瞬间变得宕机、无措,他说他执着的爱只是他的一味的咎由自取,他说时间会淡忘一切,可这是我在日记里写下祝槐归三个字的第六年。
蛋糕、木雕和那只吃脏了嘴角的花猫的心都属于我了,他剩下的,唯独只有那把磨出包浆的吉他,一拨动便流露出陈年的旧旋律,一如那个回不去的闷热又潮湿的夏天。
他走的真快,就像怕自己会反悔一样。我没追,我终于聪明了一次,我想通了没有我的日子他或许会更幸福些。
他没有原谅我,而是再次选择了妥协。
祝槐归说的对,我迟早会走的,他也没必要一直在原地等我。我伤害了一颗赤诚又热烈的真心,我该离他远远的,那声再见该由我来说。
好像胡闹的人一直都是我才对,是我的多管闲事让他与我走上了这条爱恨纠缠的不归路。
或许我与他的遇见就是个错误。
这本就是场虚幻的梦,而祝槐归与我的渊源也只能成为一个永远留存于回忆中的秘密。
祝槐归,你真是个清醒又糊涂的疯子。
无缘由地说爱我,又决绝地离开。
如果时间能倒流,在你摸上我掌心的那一刻,我想我就要说出那句:
阿槐,你要自爱。
我深处于废墟中的灵魂始终会为你驻足,或孑然一身,或长相厮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