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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睡颜 累了就睡会 ...

  •   大二的第二个学期,有一天,林承宇突然在社交账号宣布养了一只狗。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并非一时兴起,不然谁也没办法解释,为什么一向注重性价比的林承宇在大二上学期搬出宿舍后,非要选一个又贵又远但能养大型犬的公寓。

      但据他所说的直接原因是另一只狗狗的死亡——一只叫佩佩的看家犬,在和小偷的英勇作战中牺牲了。

      养狗的管家知道他肯定非常难受,所以寄了一部分狗狗的遗物给他,里面有他给那只狗狗买的玩具。

      然后林承宇就宣布自己要养一只德牧。

      这只德牧叫煤球,也很喜欢玩玩具。

      林承宇喜欢他到什么程度呢?大概就是愿意为了他而在春假出来玩,甚至叫上了秦承屹。

      “煤球!过来!”

      这是一件当事人秦承屹哪怕已经到了现场都还是会忍不住怀疑其真实性的事。

      “煤球,咬他!”

      煤球当然没学过这个指令,他只知道对面这个人似乎可以扒拉。

      “为什么你这种人会讨小动物喜欢呢?”

      林承宇像担心孩子学坏的家长一样忧愁地说。

      “倒不如说你为什么会找我?”

      “没办法啊,认识的人里就你很闲,别人都已经早早定好了安排。”

      这是真的,林承宇问了一圈,只有秦承屹回了个好。

      “你看起来过得不错?”

      “托你的福,我头发都快掉光了。”

      “那你还有心思出来玩?不用抢我的家产了?”

      春假结束后可就是期末考。

      “不急不急。”林承宇笑嘻嘻道,“我们学校拿A比你们学校简单多了。”

      “而且明天都让这孩子看一样的风景,不觉得很可怜吗?”

      这孩子显然指的是煤球。

      “你看,是不是很像佩佩,不过好像比佩佩傻,没事的没事的,我的煤球只要每天吃喝玩乐就好,笨点也很可爱啊。”

      秦承屹看他这副样子,大概明白了他心情这么好的原因。

      “所以呢,接下来干什么,遛狗吗?”

      “对啊,顺便逛逛这个公园,你来过吗?”

      “没有。”

      果然,秦承屹不爱做这种无意义的休闲活动。

      “那就走吧。”

      就这样,林承宇拽着一人一狗,开开心心地走进了满是树林的公园。

      一路上的步调都跟着狗来,狗停下就停下,狗走就走,看见餐车就排队买根热狗,但狗不能吃。

      林承宇管□□得很严,尤其这还只是只几个月大的小狗。

      除此之外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

      秦承屹想,从一开始就没有看明白过这个人。

      以为他会恨薛浩扬,但是他没有。

      以为他会讨厌自己,但是他没有。

      以为他会听那女人的话,但是他没有……好吧还是听了一些的。

      但是那为什么现在又会出现在这里,在这个没有意义的地方,晒着没有意义的太阳……

      “哇!松鼠!”

      突然,小德牧对着一棵树开始龇牙咧嘴。

      林承宇在前面叫道,“快来快来,你见过松鼠么?”

      “见过。”

      林承宇激动的神情被这两个字弄得垮了一下。

      “……我没见过。”

      他抬头看着天空中的树干,上面隐隐约约能看见躲起来的灰色。

      “煤球,别叫。”

      林承宇把想要捕猎的小德牧抱起来亲了亲,很快这小东西就不叫了,满脑子都是蹭主人的胸骨和脖颈。

      “你知道有学校会负责教这种狗么?”

      “听说过,怎么了?”林承宇不明所以地问。

      “送到那里去会很省事。”

      “我才不要!”林承宇吓得抱紧了狗,“我养他就是为了陪我的,他不需要省事也没关系!”

      完全无法理解。

      秦承屹脸上从里到外都写满了这句话。

      “你没买过那种只用摆着就行了的东西吗?有些东西喜欢就够了,不需要实用,更何况这孩子是个有感情的生命诶。”

      也许,可能,大概,稍微能理解一点了。

      秦承屹想起自己曾经喜欢过翡翠,不为什么,就是看着不错。

      但狗不一样吧……

      “狗是一种精力很旺盛的动物,不好好教的话你的家具会被咬烂。”

      “没关系,我能接受,慢慢来,我会尽力教他,教不会也没关系,大不了我不要家具。”

      秦承屹:……

      养上一只狗的时候完全没看出来他是这种性格,不对,仔细回想一下,好想那个时候就能看出他很喜欢狗,但可能因为不是自己的狗而收敛了很多,所以一切都是有迹可循。

      “怎么了?”

      “没什么?”

      “我走累了,想躺会,你要不要抱抱他。”

      等一下,等会,怎么这么突然!???

      还没等秦承屹反应过来,狗已经到了他手上。

      午后的阳光稍显暖意,远处湖面吹来潮湿的风,林承宇以一种超乎常理的速度陷入了昏迷。

      煤球在蛄蛹蛄蛹表示想下来玩,但秦承屹也懒得走了,把胸背带的绳子延伸到最长然后任由狗子在附近闻来闻去。

      平心而论,这是他第一次无聊到这种地步。

      高中时也和这林承宇出来玩过,但没有出现这种他突然倒头就睡的情况。

      是因为太累了么?一个想法自然而然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漂亮的脸,上面能清楚看见深深的黑眼圈。

      恍惚间秦承屹才发现自己没注意过这张脸上除了瞳孔以外的细节。

      因为这双眼睛太美了。

      老不死的也曾经夸过这双眼睛很有灵性,一看就是个能带来福气的孩子。

      福气吗?除了他来的那一年公司稍微赚了点,后面的经营状况也就那样,更别提这人亲妈都得绝症了,所以说再怎么样有灵性也抵不过老不死的造下的孽啊……

      但无论怎么说,这双眼睛确实很漂亮,尤其是被他眨巴眨巴看着的时候……

      好吧这么一看这张嘴也……

      我到底在干什么?

      秦承屹突然给了自己一巴掌。

      这太没道理了。

      他看了看旁边乱爬的狗,又看了看对面的湖,右边有来时经过的路,左边有可以深入的树林。

      真是太没道理了。

      想着想着他也就这么躺下了。

      天很蓝,云很白,一切都是那么的普通。

      他转头看向林承宇熟睡的侧脸。

      心想,这个人一定是很累了。

      ……

      ……

      又是一年暑假到来,这个暑假不再有佩佩陪着林承宇一起躺在空调房的沙发上。

      取而代之的是佩佩的儿子,西西。

      不知道管家是怎么做到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林承宇总能给半人高的烈性犬起一些过分可爱的昵称。

      只可惜煤球带过来太麻烦,不然就可以一起玩了。

      林承宇一边给西西梳毛一边想。

      “还不去睡么?”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林承宇抬头一看是秦承屹。

      “哦,我最近睡眠质量不好,你刚睡醒吗?。”

      “嗯。”

      外头夜色很深,他们两个的学校放暑假的日子其实不在同一天,林承宇早就已经回来倒时差完毕,而秦承屹才刚回国两天,看上去要困不困的。

      不知道他为什么不继续躺回去睡,但反正就是迷迷瞪瞪地躺在了西西旁边。

      “你怎么不回你房间去?”

      “睡不惯。”

      “你们宿舍的床不是很一般么,这样都睡习惯了?”

      都说由简入奢易啊。

      “嗯。”秦承屹的回答伴随着很重的鼻音。

      林承宇看他这样子,突然玩心大起。

      用狗的毛刷蹭了蹭秦承屹的头发。

      居然没反应!

      一时间林承宇的恶更向胆边生。

      狗毛梳终究还是不适合人毛,他壮着胆子,直接动起了手。

      嘿,别说,这有钱人护发精油养起来的头发就是好摸哈。

      西西看着有些吃醋了,拿头拱了拱表示自己也要。

      但摸西西的机会可比摸秦承屹的机会多太多了。

      所以他只能小声说,“嘘,等一下,等一下就换你。”

      狗子哪能听懂这话,拱得更起劲了。

      秦承屹有些烦了,一把把狗头箍住,让他怎么拱也拱不上来。

      林承宇愣了一下。

      “你……是醒着的?”

      他没有说话。

      这是发现了还是没发现?

      林承宇一时间有些吃不准,但无论如何他都不敢再摸了,他起身准备把狗带进后院的狗窝里。

      “走吧,去睡吧,明天不是还要实习吗?”

      但转头一看才发现,沙发上那人已经闭着眼沉沉地睡过去了。

      这可真是少见,一向循规蹈矩的秦大少爷也会有一天躺在秩序外的地方。

      林承宇垂下眼来看了一会,还是去客房拿了被子。

      把被子四角盖好的时候,他又忍不住看了看这张脸。

      真好看啊,要是这张脸进娱乐圈,就没那些丑男什么事了吧,就是拽的跟个二五八万似的,哎小女孩就是容易被这张脸骗啊……

      他也曾经被骗过。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以为这个温柔优雅的新弟弟看上了自己脖子上那枚翡翠观音像,所以嚷嚷着要送给他。

      但是实际上人家根本不稀罕,甚至第二天就叫人送来了一屋子翡翠,让自己和母亲挑。

      现在看来,当初就应该收下所有翡翠,狠狠宰一顿这个爱装x的臭小子……

      只可惜他当时没有发现,还觉得这个弟弟好大方哦。

      有朝一日一定要报复回去,林承宇恶狠狠地想。

      只是,哎,这人就连脖子上这颗痣都长得很好看,要不是怕被打死,真想嘬一口看看……

      有好几次林承宇都很想把这份称赞直接说出来,但奈何他是真的怕死

      林承宇想,以后要是能碰见脖子上有痣的追求者,哪怕是一夜情都行,一定要尝一下这东西到底是什么味道……

      不行不行,太危险了,还是不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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