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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秋 军衔升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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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烟雾漫卷,大地满目疮痍,荒芜之中,却又隐约透出一缕曙光。
深秋的清晨,朝阳已然升起,空气里却浸着清冽的凉意。
沈雁被手机铃声唤醒,接起电话:“喂,赵队好。”
“嗯,放心,我下午就到A战区报到。”
“好,拜拜。”
昨日的AC战线,是沈雁仅仅带着十二人的小队硬生生拿下的。算不上一场史诗大捷,却也绝非轻易取胜。这些年他在战区摸爬滚打,一身实打实的战绩众人皆知。兵法谋略与临场搏杀样样过硬,“不要命的疯子”,一直是旁人贴在沈雁身上的标签。只是这份悍勇,他从不会施加在自己手下的士兵身上。
而AC战线本就属于前沿营区,昨日战况万分紧急。沈雁领着仅剩十二名队员死死钉住防线,撑到了援军赶来。这一战赢得漂亮,代价却极为惨重。也正是凭着这份胆识与战果,沈雁成功调往A战线。
A战区人才云集,是无数谋士、强者、不肯向命运低头之人奋力奔赴的高地,也是沈雁整整四年一步一个脚印打拼换来的位置。
沈雁躺在床上放空思绪,四年里的一幕幕在脑海掠过,思绪不由自主飘回了他的来处——猎稚营。他轻轻阖上眼,唇角扯出一抹浅淡的苦笑。抬手看了一眼手机,九点半。
他起身,迅速洗漱完毕,简单做了份早餐。吃饭的间隙拨通一通电话。
“轩子,帮我把行李收拾好送到A战区总部,我下午过去报到。”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慵懒的应答,随即挂断。
——14:00
沈雁下车,刚站在A战区总部门前,就看见一道中年身影朝他挥手,脸上带着和善的笑意。
“赵队。”沈雁出声招呼,语气平淡。
赵成快步走上前,伸手拍了拍他的后背:“小雁雁,好久不见。升官了,恭喜恭喜。”说着朗声笑起来,看向沈雁的眼神,像长辈看待自家小辈,满是亲切。
沈雁望着眼前的赵成——曾经的队长。如今他的职级已经超过对方,不由得有些不好意思地弯了弯嘴角。他清楚赵成从不在意这些职级高低。四十余岁的赵成,看待二十二岁的沈雁,依旧如同看着自家孩子,是发自心底的为他高兴。
几句寒暄过后,赵成将沈雁带到一间办公室门前,抬手叩了叩门。
“江少将,沈雁到了。”
门内响起一道年轻、沉稳,带着磁性的嗓音:“进来。”
二人推门而入。沈雁抬眼,望向坐在办公椅上的男人。
男人双腿交叠,笔直修长;身形结实却不显臃肿,自带让人安心的力量感。骨相凌厉优越,眉峰习惯性微微蹙起,一双深邃的眼眸直直望来,仿佛能洞穿人心,是极具冲击力的一张脸,只是神色冷峭,自带迫人的气场。
赵成连忙开口引荐:“江少将,这位就是新来的上校,沈雁。”又转头对沈雁介绍,“这位便是你的直属上司,江秋辞少将。”
“江少将好,我是沈雁,往后请多指教。”沈雁端正地行礼问好。
江秋辞的眉依旧微蹙,淡淡应声:“江秋辞。”目光不动声色地落在沈雁身上,静静打量。
沈雁身高约莫一米七八,眉眼轮廓立体,侧脸线条近乎完美。那双眼底藏着一丝极淡的柔和,却又被他周身疏离、漠然,近乎厌世的气场尽数掩盖。
江秋辞示意赵成先行离开。赵成十分识趣,应声退出门外,轻轻带上房门。
江秋辞低头扫过桌上沈雁的档案,缓缓开口:“半年前AC线大规模绞杀行动,孤身突进蛊王老巢的人是你。一年前黑岭峰,消失整整三天两夜,最后一把火清剿清影鬼据点的,也是你,我没有记错。沈雁……”
他指尖轻轻敲了敲纸面,“大大小小的战功很漂亮。但到了我手下,不能再一味冲动。这里的每一次行动,都是真的会有人牺牲。”
江秋辞的视线直直锁在沈雁身上,心理素质稍弱的人,怕是早已心生退意。沈雁神色依旧平静,从容应答:“少将放心,在我打算豁出性命之前,会严格服从指挥。”
江秋辞闻言微微一怔,几乎看不见的一点笑意浮上唇角,恰好被沈雁捕捉到。
“才二十二岁,一路爬得这么快,就不怕一众资历深厚的老人在暗地里给你使绊子?不是所有人,都像赵成这样把你当成晚辈护着。”江秋辞望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六岁、一身清冷淡然的青年。
沈雁的声音平静温润,不像是反问,更像是一句通透的陈述:“那江少将年纪轻轻便战功赫赫,难道就不怕旁人在背后发难?”
是啊。谁心底都藏着秘密,谁拼尽全力向上攀登都自有缘由。为守住心底的秘密而变强,和为完成心中执念而前行,本质并无差别。江秋辞同样有着不愿示人的过往,他无权追问沈雁的来路,旁人也没有资格窥探他的伤疤。未曾亲身承受那份痛苦,便没有资格要求当事人揭开伤口、与过往和解。
江秋辞轻轻笑了:“说得没错。”
“你刚到这边,近期没有紧急任务。先休息几日,熟悉战区环境。有任务安排,我会通知你。你先回去吧。”
沈雁微微颔首示意,转身离开办公室。
刚走出大楼门口,就看见一名俊美男子斜靠在黑色大G旁,指尖夹着烟,三七分的发型被风吹得微乱,正对着后视镜打理发丝。
“轩子。”沈雁唤了一声。
夏轩闻声抬头,看见沈雁,眉眼扬起笑意:“恭喜高升!苟富贵,勿相忘啊兄弟。”
沈雁低笑一声,佯作嗔怪:“还等着我来提携你?”
“那可不,我还等着抱紧你的大腿,你该不会打算抛下我吧?”
“抛下你个头,走,吃饭去,把老王也喊上。”
两人驱车来到一家土菜馆。早年间三人还只是新兵,训练结束总爱跑到这里聚餐。如今几人身居要职,琐事缠身,想凑齐全人吃一顿饭,已是难得。
两人开了啤酒对饮,正闲谈间,一道身影朝桌边走来。一头亮眼的金发,耳钉、眉钉与唇钉衬得打扮张扬惹眼。
不等金毛走到桌边,夏轩便率先开口调侃:“也就这张脸撑得住这身打扮,换别人,还以为黄毛跑来哄小姑娘。”
金毛顿时乐了,挑了挑眉:“你懂什么,这叫潮流!还有,长得丑才叫黄毛,我这样的,得叫金毛。”说着径直拉开椅子坐下。
他随口回怼夏轩两句,转头看向沈雁,眉眼弯起: “雁子~”
沈雁有些哭笑不得:“阿淮,别闹了,快动筷子。我们好久没有聚在一起好好吃顿饭。”
王叙淮眼底笑意灿烂:“吃饭吃饭,酒满上!今天不醉不归!”话音落下,他举起玻璃杯,将泛着泡沫的啤酒一饮而尽,重重把杯子磕在桌面。
小金毛笑起来格外耀眼,明明眉宇带着英气,一笑起来,却像一轮热烈的小太阳。
“沈上校,好几个月不见直接升官了,什么时候带带弟弟我?”只要王叙淮在场,永远是饭局上的气氛担当。
几人一直喝到夜色深沉。沈雁酒量尚可,叫来代驾送走夏轩与王叙淮,独自回到家中,洗完澡便一头栽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只是这一觉,并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