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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丁先生 照片里的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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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过去多少年,林无竞依旧是那个厨艺毫无长进的前英国留子。
当年同学们聚在一起做饭,别人切菜、腌肉、颠勺,她唯一稳定发挥的技能就是拆开一包火锅底料,熟练的炒大料加牛奶,然后把所有剩下的蔬菜和肉一股脑丢进去,呈上一盆人见人爱的麻辣烫。
关于这一点,她一直很自洽。只要不挑味道,食物只要煮熟了就能吃;但凡荤素都有,四舍五入就是营养均衡。所以她刚从超市拖回来的宜家袋子里,正经青菜和肉没几样,速食披萨、意大利面和各种半成品倒是塞得满满当当,手里还额外提着三大包厕纸。
林无竞低头看了一眼。
荒谬。
典型的从众效应。
她以前做Marketing的时候没少研究这种消费心理:当消费者察觉某种商品可能出现短缺,稀缺感会迅速放大需求;而当货架开始变空、周围的人越买越多,人就越容易产生一种“我是不是也应该买”的紧迫感。
果然,道理都是懂的,但不一定能说服自己。
甲方爸爸给她提供的住处是别墅后面的佣人房。说是佣人房,其实更像一栋独立的小屋,与主体建筑之间隔着大片尚未打理的土地和一片湖泊。林无竞提着东西回来时特意看了一眼,靠近温室的位置已经有人翻过土,整整齐齐划出几块地,旁边还堆着尚未搭起来的保温棚架。
看来新主人不光喜欢养花花草草,还准备搞大棚种菜。
林无竞对于两种人一直怀有一种近乎盲目的崇拜:一种是打开冰箱随便翻点什么,都能做得很好吃的人;另一种是随便往土里埋点什么,就能让它开花结果的人。
很遗憾,她两样都不沾。
她外婆家在中原一个小村子里。小时候每年暑假,她和表兄妹们都要回去下地干活。别人钻进姜地里拔草,一下午能清出老远,她永远落在最后;至于跟着一群孩子去别人田里“顺”黄瓜、西瓜、玉米,她通常也是最不积极的那个。
原因无他。
林无竞一直觉得,她和土地唯一的交集,大概就是自己身为土象星座。
而弱小的人类,居然能在贫瘠的土地上无中生有地种出粮食、蔬菜和水果,在她看来简直是人类发展史上最伟大的奇迹之一。可她算什么东西,居然敢去偷别人的奇迹?
林无竞把刚买回来的东西一件件塞进冰箱,直到整个冰箱终于呈现出一种令人身心舒畅的秩序感,她才满意地关上门。
拆一包泡面,打一颗鸡蛋,切一根香肠,洗几片刚刚被她精心归类好的菜叶。
这就是她的中式下午茶。
至于晚饭,林无竞已经有了更成熟的规划:等下午再收拾完两个房间,她就出去找家量大实惠的中餐馆。一个人下馆子也很好,多点几个菜,每样少吃一点,剩下的全部打包回来。第二天加热三分之一配上白米饭,第三天再热三分之一配上素面条,最后一天一张印度飞饼卷所有。
完美!
解决未来两到三天的生存问题后,她就可以全身心投入工作。虽然甲方爸爸邮件里跟她说的是,没有时间限制,工资按日结,她也没打算真在这里赖上多久。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起来时,林无竞无意间往窗外看了一眼。佣人房的小厨房正对着别墅厨房侧面的一扇窗,她总觉得那边似乎也有人影晃来晃去。
难道除了她,还有其他人也暂住在这里?
林无竞放下筷子,眯起眼睛,努力想看清楚那人的模样。然而这点好奇只维持了几秒,就被泡面的香味彻底冲散。反正这么大的房子,园丁、搬运工、装修工,再多住几个也不奇怪。
林无竞旋风一样解决掉泡面,洗涮干净丢进洗碗机后,整个人呈一个“大”字,结结实实砸进床里。
舒服!
其实刚接到这份工作的时候,她也不是完全没有戒心,直到她推开这间所谓的“佣人房”,发现这里居然比自己精心收拾了好几年的一室一厅还要舒服。一个连劳力工作者的居住环境都如此尊重的人,能是什么坏人?
林无竞觉得这套逻辑相当成立,更何况.....
这里实在太合她心意了。
室温刚好停留在她最舒服的程度,床垫柔软,却又有她最喜欢的支撑感;亚麻混合着天鹅绒的床品,柔软亲肤;连室内的亮度都恰好维持在既不昏暗、又不刺眼的程度。躺了一会儿,忽然又闻到淡淡木香。
她试图爬起来去寻找香味的来源,但实在是太困了。
算了!
闭上眼睛,她终于决定不再研究甲方爸爸究竟是什么品位,怎么如此——知朕心意。
就休息五分钟!五分钟以后起来继续工作。
今天至少还要 ——
绝不能第一天——
她的呼吸彻底均匀下来。
雨淅淅沥沥打在双层玻璃上,在室内听起来有种莫名的安全感。不远处的湖泊与草地渐渐被笼进一层湿漉漉的雾气里。
一道高瘦的身影撑着伞远远走来,最后停在佣人房门口。本来已经抬起手准备敲门,余光却隔着卧室的窗户,一眼看见了床上睡得正香的人。
床上那人显然没打算认真睡觉。一只拖鞋孤零零挂在脚尖,另一只不知道被踢去了哪里。手里还握着手机,屏幕停留在设置闹钟的页面。
男人在门外站了一会儿,脸上难得出现几分犹豫。几分钟后,他终于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伸手握住门把,轻轻往下一压。
果然没锁。
门只推开一道缝,他便闻到了屋子里残留的泡面味。
男人:“……”
视线越过玄关,第一时间落到厨房。
料理台被收拾得一尘不染,水槽擦得连一点水渍都没有。只有垃圾桶里露出的半截泡面包装,以及旁边那根孤零零的香肠塑料皮,出卖了这里刚刚发生过怎样一顿凑活的饭。
七年过去,果真一点长进都没有。
男人在心里苦笑。
他又站了一会儿,仔细听着卧室里传来的呼吸声,内心天人交战。
再往前几步,就能真正看见那个让他反复放下又想起的人。
他的右脚已经往前挪了半步,脑海里却毫无征兆地响起七年前她冷漠的声音。
“你不过是我人生最狼狈的时候,从路边捡回来的一个破烂玩具。可我现在已经不狼狈了,不需要你了。”
“请你有多远滚多远。”
七年前,她扔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没有半点犹豫。七年后,他却还是费尽心思,把人重新“骗”到了自己眼前。这种手段已经算不上光明正大,再趁她睡着走进卧室,就更不像话了。
男人站在原地许久,终还是长长叹了一口气,把好不容易迈出去的那半步,又艰难的收了回来。其实他也没想好,把人骗到这里以后究竟要做什么。
七年实在太久了,久到他有时候也分不清,自己念念不忘的究竟是她,还是那段戛然而止、因此永远没来得及变坏的过去。所以他想,也许只要重新见到她,重新认识现在的她,那些被时间反复美化过的东西,自然就会一点点褪色。到时候他或许会发现,她其实也没什么特别。
可他显然高估了自己。
刚刚与她狭路相逢时,什么褪色,什么发现,统统没来得及发生,他的大脑里只剩下一片空白。
七年足够让一个人改变很多。这些年,他零零散散在社交软件上看过她不少照片。她好像也没拉黑过他的账户,就那么浑然不在意地过着自己的生活。
偶尔旅行,偶尔聚会,换过发型,也换过工作。照片里的她一点点褪去学生时代的模样,身边的恋人来来去去,生活照常往前走。
好像七年前从她生命里消失的,真的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最初看到那些她和其他男人亲密的照片时,他也会觉得刺痛。后来见得多了,竟也渐渐习惯了。他甚至以为,自己早就可以隔着一块屏幕,平静地看着她继续往前走。可照片到底只是照片,当她真正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忽然就不想平静了。
她如今的头发比从前短了许多,眉眼间的气质也早已大不相同。只有低下头认真打量那片叶子的眼神,还和七年前一模一样。
她认真注视着一样东西的时候,总有种随时可以为它献出生命的架势。那一刻,他竟有些贪婪地想,如果那双眼睛还能像从前一样,认真地看着自己就好了。可等她真的抬起头,他却又本能地退缩了。
好消息是,她并没有认出自己。
坏消息也是。
男人垂下眼,最后朝卧室的方向看了一眼。随后轻手轻脚退出去,重新将门合好。
一墙之隔,林无竞正在做一个乱七八糟的梦。
梦里,她不知道为什么成了卖火柴的小女孩。
漫天大雪,她身上只穿着一条单薄的裙子,连件外套都没有,脚上更是只剩一只鞋,一深一浅地踩在雪地里。别的小姑娘怀里抱着火柴,她怀里抱着一盆不知道从哪里顺来的植物。
叶子巨大,蔫头耷脑。
林无竞冻得牙齿打颤,低头看了一眼。
怎么又是天堂鸟?
梦不讲道理,她只能抱着它继续往前走。
走着走着,怀里的天堂鸟忽然开了花,身上那条单薄的裙子也变成了圣洁的婚纱。
她走在一条铺满鲜花的长廊上,风雪尽头站着看不清脸的新郎。
“有老鼠!”
人群里不知道谁突然喊了一声。
下一秒,一块石头朝她飞了过来。
她脱掉婚纱转身拔腿就跑,但身后朝她扔石头的人却越来越多。她抱着脑袋拼命地跑,跑得肺都快炸了,还是没能躲过去。
“砰——”
一颗石头正中脑门。
痛。
好痛。
怎么会这么痛?
林无竞猛地睁开眼。
手机从额头上弹了一下,“啪嗒”落到枕头旁。
“……”
她捂着脑门坐起来,茫然了几秒,才摸过手机看了一眼时间。
三个小时!
她竟然睡了整整三个小时的午觉。
林无竞顶着睡乱的头发冲下床,连鞋都没来得及穿好,单脚蹦着往门口跑。门一拉开,险些踢倒什么东西。
保温食盒安安静静放在门边,上面压着一张纸。
Hi Lan,
Made too much. Thought you might want some.
I’m looking after the plants here and will be staying for a while too.
— He